2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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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枢指〔2009〕22号

关于印发《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昆明枢纽改扩建及东南环线工程各参建单位:

现将《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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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枢纽扩能改造及东南环线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昆枢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标准和尺度、规范评价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根据铁路局《关于从新公布<昆明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明局〔2009〕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昆枢工程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昆枢指挥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根据昆枢工程质量、现场行为等对施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分A、B、C三个等级。

第四条 信用评价对象为工程局(集团公司)。以工程局(集团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对工程局(集团公司)进行评价;以工程局(集团公司)母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对直接承担施工任务的工程局(集团公司)进行评价;以工程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对工程局(集团公司)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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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一个评价期内有3个月及以上施工期的,对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3个月的,不对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只在建设单位和全路范围内对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示、公布、处罚并记录,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直接评定为C级并予以公示和公布。新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一年内不纳入全路信用评价范围,只在昆枢指挥部范围内参与全面评价,其中不良行为在昆枢指挥部和全局范围内进行认定、公示、公布、处罚并记录;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还应按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昆枢指挥部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昆枢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任组长,主管质量副指挥长(指挥长助理)任副组长,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昆枢指挥部安质部,具体负责信用评价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二章 现场检查

第八条 现场检查是指在昆枢项目建设过程中,昆枢指挥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标准和规范,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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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企业进行的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和现场管理检查。

第九条 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昆枢指挥部对工程质量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的检查。

第十条 现场管理检查是指昆枢指挥部对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检查。

第十一条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单位反映经过确认的问题,按《现场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附件1)及《现场管理检查评分表》(附件2)进行扣分。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现场检查工作由昆枢指挥部组织实施,每个评价期(半年)内组织现场检查3次。第一次由昆枢指挥部组织,设计、监理派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昆明监督站派员对信用评价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由昆枢指挥部汇总,于每次检查结束5天内报送建管处,昆枢指挥部对上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第二、三次由路局组织,昆枢指挥部、设计、监理单位派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昆明监督站派员对信用评价进行监督。检查时间定为每年的2月、8月中旬由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检查,4月、6月、10月、12月中旬由路局组织检查。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中每项检查扣分必须有2名以上检查人员签字,并经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拒签的检查结果,应由检查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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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第十四条 现场检查发现的联合体施工问题,属于牵头方的,对牵头方扣分,对联合体参与方不扣分;属于联合体参与方的,对责任方扣分,同时对牵头方按责任方扣分的20%扣分,对联合体其他参与方不扣分。

现场检查发现的专业联合承包(或合法分包)施工问题,属于牵头方(或总包方)的,对牵头方(或总包方)扣分,不对专业(或分包)单位扣分;属于专业(或分包)单位的,对责任方扣分,同时对牵头方(或总包方)按责任方扣分的50%扣分,不对其他专业(或分包)单位扣分。

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扣分结果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每次检查结束5日内,应将检查扣分结果进行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建单位,并报监督站核备。

第十六条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昆枢指挥部向施工企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整改期结束后组织复查。

第三章 不良行为

第十七条 不良行为是指在昆枢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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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现场管理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扣项分目 上限 扣分 内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说明 未按合同和投标承诺,配齐机械设备,扣3分;项目经理、总工、安质部部长的调整未经过业主书面批准同意,扣3分;试验、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资格资质不满足要人员设备履约情况 求,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名扣2分;人员履约未到位,每人次扣1分;项目经理(指挥长)、副职、总工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每人次扣2分;设备未根据投标承诺制定进场计划,每处扣1分;主要设备不能满足现场需要,每缺1台扣2分;大型和特种设备未经过检查投入使用,每台扣2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未建立大型设备管理台帐,每处扣1分。 在检查期内,完成计划90%~100%(不含),扣2分;工程进度 合同管理 15分 完成计划80%~90%(不含),扣4分;完成计划70%~80%(不含),扣6分;完成计划70%以下,扣10分;将计划、验工计价、现场实物工作量核备台帐。 核查人员、设 现场检查 扣分 重点工点、控制工程未完成下达的月计划,每处扣2分。 实相结合 未按规定组织架子队施工,扣5分;架子队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现场核对、检 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不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查内部管理劳务管理及其他 每人次扣1分;未建立劳务用工工资支付或劳动保险台帐,每检查次扣1分;未对劳务人员进行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的扣1分;未按规定与劳务用工个人签订劳务协资料,财务查实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流 议,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保险或未完全办理,扣2分;向,现场询问现场劳动保护措施不完善,扣2分;发生拖欠工资事件的每次扣2分;驻地安全或卫生生活条件差的每个队扣2分。 其他合同管理 未及时签订合同,每项扣2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每项扣1分;合同管理、台帐不规范,每项扣1分。 检查内业资料。 相结合。 — 16 —

扣项分目 上限 扣分 内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说明 无专门质量管理机构扣5分;无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扣5质量保证体系 分;未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扣3分。质量责任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扣3分。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每检查次扣2分;发生质量问题在施工日记中无记录,每起扣1分。 技术交底、变更设计等技术管理 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扣3分;现场技术交底未交底检查内业资至作业人员,每起扣2分;交底签字不全,每项扣1分;变更未经批准先施工每起扣5分。 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每个问题扣3分;质量问题整问题闭合管理情况 改达不到要求或整改不及时,每个问题扣2分;问题闭合管理不到位,整改无记录,每起扣1分。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每项扣5分;内业资料缺失、错漏,内业资料 每项扣2分;施工日志记录日期不连续或无安全质量描检查内业资料。 检查内业资料。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和扣分 质量管理 7分 述,每缺1天扣1分;施工日志未记录发生的质量问题,料。 每起扣2分;使用未标定的计量器具的,每台套扣1分。 无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扣5分;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人员资格资质不满足要求扣2分;未制定质量管理安全保证体系 制度,扣3分;安全责任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扣2分;检查各种记录和台帐资 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每检查次扣2分;料 发生安全问题在施工日志中无记录,每起扣1分。 未制定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每个扣3分;方案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每各扣2分;未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管理 8分 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 扣2分;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设施不到位,每项扣2分;未进行安全、质量、环保等风险评估、未进行危险源辨识,每检查次扣2分;未按已制定的方案、措施实施,每检查次扣2分;未对各类台车、台架、支架等进行设计和检算的,每项扣1分; 营业线施工路材路料未在限界外堆码整齐稳固每处扣1分;营业线施工措施不符合路局相关规定每项次扣1分。 检查各种记录和台帐资料。 未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或进行检验、验收投入大型起每台扣2分;自轮运转设备配套设施不全、无证、重、吊运、使用,检查有关的机械检验人员、维修、防护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每台次扣1分;设验收情况 检验资料。 备无运转或检修记录,每台扣1分;未建立特种设备专 项管理台帐,每项扣1分。 — 17 —

扣项分目 上限 扣分 内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说明 将安全生产费挪作他用,每起扣5分;安全生产费低于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 投标承诺,扣2分;安全费用未按要求进行财务管理,每检查项扣2分; 未建立使用台帐,每检查次扣1分; 安全生产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每工点扣1分。 生产、生活、办公区划分不明显布局不合理,每项扣2分;材料、机具堆码或摆放混乱,扣2分。靠近现场的主要公路未搭建彩门和指向标牌,每项扣2分;未对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制定目标和内部检查制度,每检查次扣工地布置 2分;环境不整洁,排水不畅通、管线未规划统一布置、堆料不整齐的,每项扣1分;“五牌一图”不齐全,每处扣1分;驻地及重点消防部位无消防器材,每处扣2分,数量不足或失效,每处扣1分;对施工周围环境造成影现场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检查资金流向。 财务核实和扣分 文明工地 响,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每检查次扣1分;作业人员20分 场地硬化 未按标准化着装,每工点扣2分。 拌合站、办公区、生活区地面未硬化的,每处扣3分;集中施工场地未封闭,原材料堆放场地未硬化,每项扣1分;主干道路不平整坚实的每条扣1分。 未制定防污、治污、防尘等措施,每项扣1分;措施未治污措施 落实的,每项扣2分;隧道施工,洞内通风质量差,空气污浊,每口扣1分;土地复垦、绿化、坡面防护不及时,造成水土流失的扣1分。 未制定施工降噪措施,每项扣3分;措施未落实到位,每项扣2分; 查。 对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以及施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擅自处理或拖延处理,每起扣3分;未经原审查单位核准擅自调整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每处扣3分;火工品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运转现场检查和内业资料检划进行人员培训,每次扣3分;未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每处扣2分;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沟、下水道或河道,每处扣2分;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每处扣1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 安全帽、安全带,每人扣1分;高空作业未设置安全网,每处扣查。 内业资料检现场检查和施工降噪 查。 内业资料检 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其他 10分 不正常,每处扣2分;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或未按照计— 18 —

扣项分目 上限 扣分 内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说明 1分;施工用电及防雷设施不规范,每处扣2分;文物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损失,每项扣2分;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自行处理,每次扣5分。 扣分 合计扣分(b) 检查组成员签字: 施工企业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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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施工不良行为认定公布期限和处罚标准

编号 不良行为 企业公布期限及扣分 1年 企业法人代表 个人公布期限 公布人员 公布期限 1年 c01 合同欺诈 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背财经纪律 打架斗殴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破坏文物 严重污染或破坏环境 违反廉政协议构成违法违纪行为 10分 1年 项目负责人 c02 1年 10分 1年 10分 6月 10分 1年 10分 1年 10分 1年 15分 6月 10分 项目负责人 分管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 c03 1年 c04 6月 c05 1年 c06 1年 c07 1年 c08 偷工减料 特别重大 重大 1年 c09 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加重一级处理) 3年 直接定为C级 2年 直接定为C级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 (依据事故性质5年 3年 — 20 —

7-9人,1年, 25分 较大 5-6人,1年, 20分 3-4人,1年, 15分 一般 责任 类型 全部 6月,10分 主要 3年 直接定为C级 2年 重大 直接定为C级 1年 大 20分 6月 一般 10分 6月 15分 3月 8分 6月 10分 重要 次要 1年 25分 6月 确定) 2年 2年 2年 1年 全部 5年 3年 主要 3年 2年 重要 2年 1年 次要 1年 6月 c10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死人事故结合c09条,从严处理。隐瞒不报的按事故等级加重一级处理) 特别 重大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20分 人 3月 8分 直接责任人 2年 1年 6月 3月 3月 1月 2月5分 (依据事故性质确1月2定) 分 1年 6月 特别重大 3年 5年 直接定为C级 2年 重大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 D类 1月 2分 3年 C11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的加重一级处理) 直接定为C级 1年 较大 20分 A类 一般 6月 10分 B类 3月8分 C类 2月5分 2年 (依据事故性质确定) 1年 合计扣分(c) — 21 —

备注:1.c03~c07以媒体公布或部省一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为依据。

2.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依据。

3.发生安全事故的不良行为的,直接按安全事故等级公示扣分。

4. c08项是指经调查属实的的偷工减料。 5.总扣分不得超过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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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计分及排序原则 一、建设项目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施工企业项目信用评价得分。

E?E1?E2

E1?(150??a?3)?(60??b?3)kk

E2?90??c

式中:a为评价期内历次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扣分;

b为评价期内历次现场管理检查扣分; c为评价期内所有不良行为扣分; k为评价期内现场检查次数;

上述扣分包括铁道部、铁路局相关部门及监督机构发现的问题扣分,但不计检查次数。

施工企业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昆枢指挥部计分

Fi?(?E1i?i?1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得分。 mnmi?m?1?E1i平均)/n?(?E2i)/mi?1

式中:n为参评的昆枢项目总数。

m为该施工企业参评昆枢项目数量,为0时不再计算。

E1i为该施工企业参建昆枢项目的现场检查得分。 E1i平均为该施工企业没有参与施工昆枢项目上,其他施工

企业现场检查平均得分。

E2i为该施工企业参建昆枢项目的不良行为考核得分。

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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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基本建设 施工 企业 细则 通知

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 2009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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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d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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