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一点思考

更新时间:2024-05-24 01: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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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一点思考

问题背景:

我们听到很多企业存在这样的疑问,进行财务分析时看到实际经营成果和预算比较,收入和预算差距不大,费用也没超出预算,为什么现金流却越来越紧张呢? 问题解答: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判断是不是因为销售增长过快,导致销售增长速度超过了企业内含增长率,使得资金需求出现缺口,如果属于这种情况的话,是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制定不严密的问题,不是今天讨论的话题,暂不多说。我们更多了解到这的是很多企业财务分析只关注利润表分析(因为经营者多数更关注利润表),而忽视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相结合分析去发现问题的原因所致。

我们认为,分析预算执行结果不能单独对利润表进行分析,因为利润表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编制的,对于潜在的费用“侦查力度”不够。产生潜在费用的典型表现有:

第一,对于赊购货物形成结存(尚未进入到主营业务成本部分的存货)带来现金流潜在增加的因素没有引起重视,换句话说资产的归宿是费用,如果这项资产的形成对应科目是负债的话,这其实就是费用发生了,而通过当期利润表是体现不出来的。

第二,企业部门从财务部门的借款,在会计账务处理时计入了“其他应收款”,体现的是企业一项债权增加了,但这部分债权的收回方式一般是报销费用或采购支出,也就是表面看是一项资产,但这部分钱其实已经花出去了,只是还没拿到财务报销而已。

综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付现支出+经营负债增加+以报销费用或采购支出的借款增加额(其他应收款中将来非用现金还款部分的增加额),拿这个指标去衡量费用预算执行结果的话,才是科学合理的。

此外,利润表上的收入也是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因此,在进行财务分析时还原为收付实现制口径的现金流,对管理来说是非常必要的,甚至是至关紧要的。

我们打个形象的比喻:“权责发生制是披着羊皮的狼,他经常会蒙蔽善良者的眼睛;收付实现制才是揭穿谎言的利剑。”

特别提示:会计三大主表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只有对三张表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如果只关注利润表,而不能做到会计三大主表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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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不得出偏颇的结论,那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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