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教育教学研究室七年级政治下册 7.2 处处保护(第1课时)教案 粤教版

更新时间:2023-09-20 01:37:01 阅读量: 小学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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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处处保护(第1课时)

学情分析

作为未成年人,初中生属于弱势群体,在现实社会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当这些侵害事件发生后,许多初中生不懂得自己可以获得保护,或者不懂得如何保护,在他们的权益遭到侵犯时,应该让他们知道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武器。让学生了解这些基本内容,有助于学生维护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健康成长。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基本内容,使学生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知道未成年人应该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并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使自己健康成长。

2、 知识与能力:

知道未成年人处处受法律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培养初步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3、 过程与方法:

通过“探究园”的活动,了解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方面的保护中享受有哪些权利;学会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探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结合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学习“法律导航”,从理性的层面进一步体会未成年人享受的基本权利,理解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通过“实践与评价”的活动,提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社会调查的一般方法。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聊天式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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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自己谈谈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教师引入话题:国家为了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这些方面的侵害,制订并实施相关的法律来对未成年人进行各方面的保护。让同学们开始了解国家通过立法在家庭、学校、司法和社会四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情景教学)

师:家庭是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家庭是我们成长的避风港;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家庭不但没有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使用不当的教育方式使一些未成年人产生畸形心理,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晋城抓住5恶少,均来自离异家庭》:

强奸、轮奸、抢劫、盗窃,5名15岁至17岁的青少年竟在春节前后猖狂作案30余起。日前,晋城市城区警方向媒体公布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据警方介绍,这5名犯罪嫌疑人为王屹洁、李冬、郭冬生、王沁凯、李晓生(均为化名),其中王沁凯年龄最大为17岁,王屹洁只有15岁,其余3人为16岁,均为未成年人。 春节过后,晋城市城区公安分局北街刑警中队连续接到报案,在外地人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后河铁道附近,经常有人拦路抢劫,其中两名女青年被轮奸。

通过对受害人的详细询问及案件发生的时间、作案人数、作案手段的分析,警方判断该案系同一伙人所为,决定并案侦查。经过大量调查摸底,家住中后河113号的郭冬生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23日晚,北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中后河铁道附近时,发现与通报特征十分相似的3名男少年形迹可疑。3人迅速被带回派出所审查。经警方突审,王屹洁、郭冬生、王沁凯终于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紧接着,李冬、李晓生也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这伙青少年犯罪团伙仅在今年就对5名女青年实施强奸,并对其中2人进行轮奸,并大肆盗窃电线、电缆、铝材等物,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另外,他们还以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现金。

警方在破获该起案件后,分析了这5名青少年犯罪的共同特点:他们均过早辍学,其中“最高学历”竟为初中毕业;这5人中,有3人的母亲为歌厅经营者,家庭管教不严,长期夜不归宿又无人过问。他们经常出入网吧,网上的色情信息成为他们接受的“惟一”教育,而这正是导致他们犯罪的根源。 编后:

“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6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说“纯洁无瑕的孩童成为少年犯,归根结底,问题往往出在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身上。问题少年往往是问题父母的产物。”这5名“无恶不作”的青少年中“最高学历”竟然只是初中毕业,校园关不住少年野性的心,在辍学成为普通的“小事”后,孩子们开始冲出校园混世界。那么,家长在这时候去了哪里,只顾自己经营歌厅,对孩子不闻不问,以致酿成如此恶果。还有,这几个未成年人大摇大摆就可以去网吧里“吸收”色情信息,社会各综治单位有没有切实负起自身职责?

某些家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太急,有时暴力教育成了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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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未成年人饱受拳脚交加之苦。不过这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毕竟没有哪个父母是不疼爱自己的孩子的,有时父母由于失手打了孩子,也会产生家庭矛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长沙有一所中学就向家长发放了《携手走向文明的亲子协议》,其中就对家长提出慎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子女,还提倡父母多关心孩子的内心想法,多做心灵的沟通。

刚刚我们看过了许多不当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负面作用,是不是因为这是你家里的私事,国家就坐视不管了呢?(让一名学生回答)

——当然不是,相反的,国家很重视家庭这一块的保护工作,因为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不抓好这个基础,就使未成年人进入社会后无法很好地适合社会。国家为此专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了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让学生查找并划下来) (板书)一、家庭保护 (自主探究)

让同学们讨论课本 “许安同学的困惑”。

师:现在我们讨论一下一个同学的困惑,大家看到,我的学习成绩不好,爸爸说如果再这样下去,就不许我上学了。如果他爸爸真的因为许安同学的成绩不好就不让他上学,这样做行吗?为什么? (让2名学生回答) 老师归纳:

1、家庭可能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未能权益和健康成长的现象。 2、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

(1)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例子:《6岁男童被父亲抽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012年12月28日晚,深圳龙岗发生一桩惨剧,一名男子用皮带“教训”6岁的儿子,致其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连皮带都打断了

深圳龙岗警方透露,这名男子叫郑军鹏。他当天傍晚6时就“动了手”教训儿子小豪,但打得不厉害。到晚上10时许,郑某妻子李某离家到工厂上夜班后,郑军鹏用皮带教训儿子。警方后来在郑军鹏家里找到一根断掉的皮带。目前郑军鹏已被龙岗警方刑拘,而发生在小豪身上的悲剧已经是今年以来深圳第8起有报道的虐童事件。 来父母身边8个月

据郑某供述,前日中午,他接到儿子学校老师的电话,说小豪在学校和同学要钱,不给就威胁恐吓同学。郑军鹏说,他在给小豪脱衣服的时候,发现小豪兜里掉出了几个橡皮擦。他追问小豪哪里来这么多橡皮擦,小豪说是拿了别人钱买的。于是就教训了儿子。晚上11时左右,他哄小豪上床睡觉。直至凌晨2时左右,他发现小豪身子是凉的,打开灯发现自己的肩膀上和枕头上都是小豪吐的血。随后,郑军鹏和哥哥将小豪送到附近的医院,院方一看伤情严重,立刻转至布吉人民医院,然而小豪最终不治。

据警方透露,郑军鹏一家来自陕西彬县。小豪是今年4月才从老家到深圳。郑军鹏的房东舒先生就住在郑某的楼上,他也证实,小豪经常遭父亲殴打。 一年8起虐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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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年8起虐童事件,均发生在外来工家庭。现实生活中,虐童现象并不为外来工家庭所独有,然而必须正视的是,这些极端个案的产生,也一定程度映射出外来工家庭的生存状态。当成人的压力无法疏解,孩子就成了牺牲品。也反映出当前的社会转型之痛。许多外来工出门打工后,小孩无人管;要么就放在老家。孩子不在身边成长,对性格及以后的人生观有很大影响,隔代教育会导致孩子与父母之间的相处无法融合。对城市而言,外来工家庭是一个日见庞大的群体。关心他们的命运,其实也就是关心城市的命运。城市还能够也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如何集社会综合之力,为孩子的权益兜底,减少悲剧的发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还有就是法制观念的养成。很多孩子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经常挨打,无论是邻居、社区保安还是接诊医生等,都没有选择报警,顶多是进行劝阻告诫。好像家长打孩子无论多残忍都是应该的。如果大家能多一些现代法律意识,在谴责之余寻求法律援助,类似这样的悲剧并非不可避免。

(2)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师:我们再想想,他爸爸如果真这么做了,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家庭保护中还有禁止性要求的第2小点规定了“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另外还有两点禁止性要求,一起来看一下,

(3)禁止性的要求(直到学生看课本的具体内容)

师: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除了家庭之外,跟我们关系最密切的地方是哪?

——是学校!学校是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如果学校教育得不好,对未成年人保护得不够,也会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受到阻碍。

例子2:遭人多次虐待殴打摔伤的两岁小女孩小月,昨日下午被诊断为“重度脑损伤,没有自主呼吸,生命体征不稳,考虑脑死亡”。与此同时,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和莲花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虐童元凶。

到底是谁屡次对两岁小女孩痛下毒手?小月有着怎样的家庭?母亲小雪为何面对医生、媒体和警方三缄其口?这个家庭有着怎样的故事?昨日,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在虐童事件背后有着很多疑问等待揭开。

“到底是谁下手这么狠呢?如果是她爸爸,那为什么这样做呢?”多位市民昨日致电本报,对于凶手的身份以及作案动机发表见解。7月3日下午,小雪曾在北大医院对医护人员和媒体表示,女儿不肯吃饭激怒丈夫招致丈夫对女儿痛下毒手,致使女儿不省人事。据其讲述,女儿此前经常遭到丈夫打骂,最近丈夫工作不顺利,打骂女儿比以前更凶。

“无论最终公安机关查出谁是犯罪嫌疑人,都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两项罪名。一旦女童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最高刑罚为死刑”昨日下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全律师分析,最终查出的凶手,将会遭遇法律的严厉处罚。 (板书)二、学校保护 (情景导入,案例教学)

1、学校可能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的现象 (提示:从学生已学过的知识入手,尽快让学生进入思考状态)

情景一:景聪从一个好学生变成流浪少年,在很大程度上跟学校没有对他进行有效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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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关,因此学校要负很大的责任。

情景二:我们讨论到的一个小案例:路遥同学:由于学校的体育设施陈旧失修,上体育课时,赵雷从松脱的单杠上摔下来,受了轻伤,学校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赔偿。这就属于学校不作为的侵权现象,不是因为学校故意弄坏单杠而让学生受到伤害,而是由于学校管理不严,不认真维修体育设施的这种行间接造成了学生受伤。

情景三:《不忘失足痛》

简介:程辉自从考入县重点中学后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再认真学习,而是尽情享乐。从不上晚自习到夜不归寝,最后到偷窃、拦路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

程辉一步步的沉沦跟学校的管理不严很有关系,为什么他不晚自习,(而且是长期不上晚自习)没有老师发现并报告呢? 为什么他夜不归寝,学校会没有发觉呢? 为什么他逃学学校不认真对他进行教育和处理呢? 为什么学校没有对他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致使他贪图享乐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这个案例中学校有没有发生侵权现象?

(结论:这个案例也属于学校不作为的侵权现象。)

案例:2012年11月,温岭发生虐童事件的幼儿园,被拎耳男童母亲表示:“儿子现在一听说去学校就害怕”。 警方查明,颜某多次对幼儿园学生以揪耳朵、胶带封嘴、倒插垃圾桶等方式进行虐待,并拍照取乐。 (老师总结)

师:针对学校还有可能存在对不生进行体罚或者其他阻

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现象,国家对于学校保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我们来看一下,大家把基本内容划下来。

板书设计:

1、家庭可能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未能权益和健康成长的现象。 2、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 3、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3)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4)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课外阅读:《暴力虐童何时休》

2012年12月28日,信阳市潢川县城关育苗小学幼儿园中班的4岁男生黄兴(化名)因为忘带作业本,被该校两名教师轮流用教鞭抽打屁股,伤痕至今清晰可见。据该班同学讲,很多学生都曾被这两名教师鞭打。

黄兴是信阳市潢川县城关育苗小学幼儿园中班的学生。据他讲述,12月28日上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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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忘带作业本,使得鲍老师和王老师非常生气,在教室里让他把裤子脱下,用教鞭狠狠抽打他的屁股。一名老师打过之后,另一名老师接着抽打。虽然疼痛钻心,但他依然不敢动一下。回家后,他不敢告诉姥姥自己被打的事,直到洗澡时被姥姥发现,他才说出真相。黄兴说,平时他们班的好多同学都经常被老师用教鞭抽打。

据黄兴母亲代女士介绍,由于孩子的父亲两年前去世了,她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孩子,平时她就在县城打打工,孩子都是奶奶和姥姥在照顾,事发当天她知道的时候已是晚上8点多,因为没有回去的车,第二天才急忙赶回家看到被打的孩子,今天一大早她就去学校找到打黄兴的老师讨说法,哪料打孩子的老师竟拒绝道歉,并说是黄兴自己上厕所时磕的。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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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cg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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