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工作辅导实务中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的伦理困境

更新时间:2023-11-09 08:1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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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辅导实务中价值中立与

价值介入的伦理张力问题

——以家暴问题介入为例

杨林荣

(湖北师范学院 湖北 黄石 435000)

摘要:社会工作专业对社工提供服务时明确了关于价值中立的要求:社会工作者在处理问题时应当秉持的态度,既不对案主所持有的价值观进行评判,也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案主,这是理想状态下的美好愿望,因为只有做到价值中立,接纳、非批评、个别化的工作原则才能实现。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绝对的价值中立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要实现助人的最终目标,激发受助者的观念、价值观的转变是第一步,然后才是行为上的转变。要实现助人过程的效率最大化,与社会工作者的价值介入程度有直接的关系。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看似矛盾或不相容,这其中有着明显的张力,需要社会工作者把握好一个度,才能实现助人过程的效率最大化。

关键词:价值中立 价值介入 张力 助人过程效率最大化

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家庭服务是非常重要的服务领域之一,家庭社会工作相对其他领域而言具有其特殊性。在家庭服务领域当中,家庭暴力问题是比较典型的问题之一。暴力是多种问题或矛盾的表象(或者说是家庭问题的呈现方式),在社会工作者开展家庭暴力个案介入的过程中,如何保持价值中立与案主建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以及如何使用价值介入,促进受助者的行为改变,成为了社会工作者非常两难的一个问题,需要社会工作者不断审时度势,把握辅导过程。 一、社会工作辅导实务中价值中立的必要性分析

在助人服务的过程中,按照社会工作实务的一般程序,工作的第一步是接案并且建立关系,然而在这一环节,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就已经开始起作用了,在接案的阶段社会工作者可以选择是否接案,以及确定接案后的工作方向。

在家庭暴力个案的接案过程中,社工对施暴方及受暴者都有着自己的专业判断,这些判断将直接影响到接下来的整个助人过程。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价值判断

是无可避免的,因为社会工作者有着自身的生活经验及价值观,对任何事物都不可避免的有着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为了在实务过程中能与案主建立起稳固的专业关系,“价值中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实务过程中,“非批判”原则一直是被社会工作伦理高度强调的核心价值观,非批判是指他人与自己的意见不一致,或有不合乎常规的行为表现时,社会工作者不会表现出抗拒和排斥。但是“非批判”不代表道德观念上的模棱两可和屈从,而是体现在尽力去理解别人做事背后的理由和原因。因此,笔者选取社会工作中的“非批判”原则为例来探讨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价值中立的必要性。

目前,家庭暴力的处理流程,一般是受暴者报警,警方接警受理后,视暴力严重程度,将个案转介给妇联或者社会工作机构。出于对公权力的畏惧,施暴者在公安部门及妇联单位时的表现,都会比较配合,做出各种检讨跟承诺。但是在几番的试探之后,施暴者发觉公权力对他并没有多大的处罚跟震慑,于是暴力更加升级,对暴力循环没有起到根本的阻断作用。

当个案被转介到社会工作机构时,接案社工为了取得施暴方及受暴者的配合,需要与当事人建立比较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时,价值中立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站在各自的立场,有着各自的诉求,如果社会工作者偏向于某一方,则会引起其他人的退出,导致辅导过程无法继续。

在接案阶段,所有的案主都是抱着一种试探的态度与社会工作者接触,如果社会工作者无法把握价值中立、非批判的原则及技巧,则有可能影响整个辅导过程,导致后续的工作出现事倍功半的后果。 二、社会工作辅导实务中价值介入的必要性分析

接案和建立工作关系之后,就开始了个案的介入过程,案主认为自己有困难求助于社会工作者,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真的能够放弃自己的价值观做到完全的“价值中立”么,从大量的案例和实践经验来看,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往往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价值两难就体现在这个阶段。

在每次辅导的最后一个阶段,都是由案主自己选择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问题解决的方案。在这个阶段里,社会工作者被要求不允许采用任何手段引导,操控甚至是“欺骗”案主进入一个违背案主真实意愿的活动过程。然而,事实上,社会工作者很难做到完全的让案主自决。事实上,社会工作者的态度和引导有可能

是潜移默化的让案主选择了工作员认为较为合理的方案。除此之外,由于上一个阶段实际社会工作者已经用自己的价值立场替案主做了选择,所以这里其实不存在所谓的“自决”了。案主的选择,基本上只能在“接受”与“不接受”这两个选项,实际上已经限制了案主的选择。

由此可见,在社会工作实践活动中,“价值中立”作为一种理想境界是无法达到的,就像自然科学中的“在理想状态下”一样,都是事实上无法达到的。价值介入是必然的,这就是为什么“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即使最有经验的社会工作者都不可能在实践活动中完全的收起自己的价值判断。

在实际的助人过程中,受助者由于其自身的过往经历、文化背景、性格特点等方面的约束,造成其特有的价值观及由此产生的行为特点。比如家庭暴力个案中的当事人双方,如果他们生活在一个对家庭暴力习以为常的社会当中,又不知道除了暴力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沟通办法,则有可能一方从不悔改,一方逆来顺受。要打破这样的恶性循环,从外部施加一定的压力,促成价值观念的转变,是改变现状的根本。如果不能做到价值的有效介入,则有可能出现反复,无法打破暴力循环。

三、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的合理张力判断

因此,在社会工作中,价值中立是指社会工作者有阶段性地保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案主的问题和行为,并对案主的价值观不加以评价。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保持价值中立对于社会工作者有效地协助案主分析解决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在实务中保持价值中立,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则显得比较困难。

社会工作没有固定的公式,每一个事件都具有其特殊性,做到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要具体地判断,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在社会工作实践活动中减少失误。并且,社会工作者时刻保持对自我的关注和审视,正确地分析与案主关系建立的程度,以及对辅导进程有清晰的掌握,把握价值介入的程度,警惕自己过分的“价值介入”,是社会工作者做好辅导服务的关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cc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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