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更新时间:2024-01-21 03:0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关于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作者:李辉

来源:《经营者》2015年第08期

许多企业都有职工食堂,企业内部职工食堂会涉及哪些税收法规?怎样运作才能既符合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又能为企业节约税款呢?我认为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经费由企业补助、职工缴费独立核算的食堂最为合理。 一、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现状

实际工作中企业解决职工工作餐通常有以下三种做法:

第一,给职工发放伙食补贴,每月和工资一起发放,职工自主就餐。

第二,企业选定固定的餐饮企业给职工送餐,餐饮企业给开具发票企业按招待费入账。 第三,设立职工食堂,企业拨付给食堂补助经费,企业按福利费在税前列支。 二、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纳税处理问题分析

企业的职工食堂支出会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第一,直接发放伙食补贴。给职工发放的伙食补贴是福利费用,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用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直接发放的伙食补贴可以按福利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可以将职工伙食补贴在税前扣除,但是职工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早就明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午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根据该文件精神伙食补贴不是误餐。单位以误餐补助的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企〔2009〕242号文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误餐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税函〔2009〕3号文所列“合理的工资薪金”也明确: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误餐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都属于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补贴企业应该将该支出计入福利费,职工应将该收入并入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c8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