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民营医院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4-02-02 22: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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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民营医院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民营医疗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促进公立医院改革、打破医疗垄断,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和满足广大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就医要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调研座谈,我们也发现,当前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仍然存在着政策落实不到位、竞争环境不公平等体制性障碍,严重制约了民营医疗机构进一步的发展壮大。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落实困难,缺乏公正公平。虽然国家对发展民营医院出台了许多很好的政策,但是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抓好落实。如在职工医保定点、新农合定点、城镇居民医保等方面,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存在明显的准入不平等,而且定点评审不透明,缺乏客观性。在医院等级评定、参加行业协会、人才引进、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信息、大型设备购臵、建设用地审批、银行资金借贷等方面,政府部门对待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仍然不能一视同仁。

二、专业人才匮乏,技术力量薄弱。医院竞争终结是人才的竞争,部分民营医院严重缺乏专业人才,长期靠借助外院医师力量开展短期、突击性医疗活动,为临床医疗事件埋下安全隐患。

三、税收多,负担重。民营医院基本被划分为营利性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营利性医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医院需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部分民营医院认为,营利性医院作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也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承担着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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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和义务,而税务部门将其等同于其他服务业,使医院成本大大增加。同时,国家虽然规定营利性医院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税收优惠,但事实上,一个医院建成并形成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需要5至8年,不少医院取得执业资格3年时,正处在建设、起步和创业阶段,沉重的税收使得他们难以发展。

公立医院一家独大,不仅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需求不满足的严重错位,还容易诱发医务人员逐利膨胀及医德医风下滑。目前,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店大欺客”、“过度医疗”、“一号难求”、“诱导需求”等现象还或多或少存在。民营医疗机构在不需国家投入的情况下,解决了为数可观的老百姓就医问题,解决了部分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对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做出了积极贡献。政府应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引导监督力度,推动民营医院健康快速发展,为群众创造多渠道的就医保障。

建议:

一、适当控制公立医院的规模和比重,给民营医院留有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公立医院的过度扩张不仅加重财政的负担,挤占政府的其他民生投入,也会加大公立医院的运行成本,最后转嫁给病人负担,形成新的“看病贵”。我省公立医院的发展不应仅仅在上规模、扩大数量上,更应该体现在技术突破上,减少老百姓大病重病转往南京、上海等外地就诊,这才是真正解决我省百姓的“看病难”。

二、医疗服务市场向民营医院平等开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民营医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医疗保险定点、工伤定点、新农合定点资格。建议卫生主管部门给予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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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民营医院新农合定点资格,并与公立医院同等享受即时结报政策,医保定额标准享受同级别公立医院待遇。在政府购买或提供的公共医疗服务,如政府补贴医疗救助卡、免费体检、120急救、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等,民营医院均应享有同等权利。

三、落实民营医院从业人员的平等待遇。民营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学术活动、技术准入、推荐评优、政策知情等方面,应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同时,应鼓励和支持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民营医院工作,同到乡镇基层医院一样国家适当给予补贴。

四、适当延长税收减免年限。绝大多数民营医院由于被划为赢利性医院,需要缴纳相关税收。但当前医疗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扶持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避免因为盈利能力弱而滋生一些不正当竞争或扰乱医疗市场情况,政府应当适当延长税收的减免年限。

五、积极引导民营医院走差异化发展之路。民营医院受资金、人才和社会认知度的制约,如果规模过大,诊疗科目过杂,很难实现快速发展。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民营医院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集中全部人力、物力和财力,创建特色精品医院,走差异化、健康正当竞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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