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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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 公司签章:

乙方

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

公司签章: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名称:

兹因乙方长期供应材料予甲方,因此双方签此协议,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一、定义

a. 合格供货商名册AVL (Available Vendor List):

经由甲方对其供货商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工艺及技术研发能力、商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查评估后, 若其各方面符合甲方要求,乙方便可将样品和承认书送到甲方,经过甲方相关部门确认后回传一份承认书及样品给乙方,乙方则成为甲方合格供货商,列入合格供货商名册。 b. 质量成本费用QCC (Quality Cost Charge):

由于乙方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 并将其费用转由乙方负担及赔偿的金额称为QCC. c. 关键变数 (Critical Param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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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产品特色、特性、属性或菜单项, 当其一项或多项超出规定值后, 会造成产品功能的失效, 并导致退货或维修。

d. ECR: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工程变更请求 e. 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s 工程变更通知 f. EOL: End of Life 终止产品

g. SCAR: Supplier Corrective Action Request 供货商矫正预防措施改善报告 h. RMA: Return Material Authorization 退货授权 i. DOA: Damage On Arrival 货物到货即坏 二、范围

本协议详述各项规定, 以促使乙方所供应材料符合甲方进料相关要求,具体对乙方规定条款包括四部份: (一)、环境 (二)、品质 (三)、交期 (四)、售后 (五)、价格

兹对此四项分别说明如下:

(一)、环境

为了确保甲方致力于提供绿色产品及对环境保护的努力,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符合ROHS认证的相关要求,并提供ROHS认证报告复印件、保证函至甲方。甲方不定期(不少于1次/年)将乙方的产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或市场抽检不合格,测试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赔偿自甲方的所有损失。 (二)、品质 1. 2. 3. 4. 5. 6. 7. 8.

质量合作接口

质量系统稽核及质量考评目标

材质证明、可靠性测试及例行可靠性测试计划 质量管理 产品验收

供货商纠正预防措施改善报告(SCAR) 供货商不良品处理及质量处罚 三份补充说明

附件三:质量成本费用

附件四:各项特大质量索赔标准

1. 质量合作接口 甲方授权界面人: 职务 乙方授权界面人: 质量责任人(质量经理) 姓名 电话 e-mail 2/ 10 PU-001-01

第二质量责任人 管理者代表

2. 供货商质量系统稽核及质量考评

2.1 甲方品保人员根据品保、采购、R&D调查结果汇总和乙方送样品和承认书的确认状况, 通知乙方同意

或拒绝其成为甲方合格供货商(Available Vendor List).若供货商系统调查不合格,经乙方整改后可再次提请甲方进行系统稽核。

2.2《质量考评目标》是甲方品保部每年根据详细的数据制定的考核目标,其中包括制程不良率,到货批

次不良率,制程事故,其他不良率项目,甲方的品保部根据各项指标对供货商进行考评,详细考核目标值甲方每年年初会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3. 材质证明和可靠性测试

3.1.材质证明

乙方在送样品和承认书的时候必须附有材质证明,乙方须使用甲方指定原材料,没有甲方的ECN或者乙方提出ECR并且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做任何的更改,若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甲方发现或者实验证明乙方所供应零部件与承认书标准不符,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的损失。 3.2.可靠性测试

乙方必须在送样品和承认书时候有可靠性测试报告,同时提供产品量产时可靠性测试计划

4. 质量管理 (一)甲方

1.负责督促乙方提高产品质量,有责任将质量信息准确及时提供给乙方。 2.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督促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如ISO9000 / ISO14001 / TS16949等)

4.有权向乙方索取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以及自制专用检具,有权了解掌握乙方所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

5.在乙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不合格产品的供应资格。 6.有责任正确的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 (二)乙方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甲方的技术图纸、技术要求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乙方不能随意更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申请,交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更改。

2.乙方供货时,必须提供真实的随货质量保证书或出货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按批次)。 3.乙方每月需提供其产品QC、IPQC、OQC质量月报给甲方

4.承担因产品存在缺陷,在交付甲方验收后,在装配过程中或用户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5.负责对其不合格产品进行质量整改,并向甲方及时提供质量整改措施计划。 6.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生产,但必须事先通报甲方验证、征得甲方同意。 7.有权跟踪了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以及提出质量改进意见。 8.乙方在接受甲方对其产品抽样试验时,所抽样件免费提供甲方。 5. 产品验收

5.1.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本协议有关条款及***质量标准要求规定。

5.2.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每月不能低于 99.7 (%);产品功能可靠性方面(DOA\\RMA)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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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 1,000(PPM)。

5.3.提供产品时,必须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合格证上必须印有产品名称、料号、数量、检验员印章等,

产品本体必须具有可追溯相应标识条形码。(电子料必须提供可查询型号规格)

5.4.保证运输不受损伤,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可靠包装方式,且包装上必须有明确标识(包括可供识别

的RoHS标签);如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处理。

5.5.在对乙方产品验收时,应按规定的抽样要求执行,合格批予以接收,不合格批按有关规定处理。 5.6.乙方在其接收甲方对其产品抽样实验时,当存在质量异常时所抽样件 3(PCS)以内免费提供给甲方。 5.7.甲方对乙方产品之抽样计划依:GB2828-2003 AQL值为CR=0,MA= 0.4 ,MI= 1.0 进行抽样检验判定。(甲方会根据乙方质量状况调整AQL值,调整后需重签此协议书) 5.8.乙方制程直通率≥98%,OQA抽检合格率≥99% 6. 供货商改善对策报告(SCAR)

6.1如甲方发现质量不符合关键变量时, 包括以下阶段:

A.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

B.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生产效率或造成质量隐忧. C.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甲方客户退货. D.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甲方IQC批退

6.2甲方将不良状况发出SCAR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所发出报告后,必须于 24H内派人至甲方工厂进行分析,经过甲方品保人员和乙方共同协商决定对甲乙双方的库存处理。分析结果若为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在 24H内提出临时的改善对策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状况进行重工,挑选,换货等处理。 6.3改善对策报告(SCAR)

6.3.1 如乙方产品生产地在国内,应于确认为乙方责任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SCAR报告予

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回复,每次给予处罚200元。

6.3.2 如乙方产品生产地在国外,应于确认为乙方责任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SCAR报告予

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回复,每次给予处罚200元。

乙方必须按照完整的SCAR报告格式回复,内容必须包括乙方改善的纪录,如培训纪录,修改后的程序,指导书等证明改善档,具体的内容以甲方品保人员确认为准。 6.4到场支持(On-site Support)

6.4.1若由于乙方产品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而可能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重大的损失时, 乙方同意派人

至甲方所指定的地点分析产品质量上的问题, 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6.4.2对于乙方的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将派人驻厂协助乙方改善.此人驻厂期间的食宿费用将由乙方负

责。

6.4.3乙方产品因产品质量瑕疵(没有事先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隐瞒), 功能不良, 信赖寿命不足,或者

其他影响质量因素等造成甲方损害, 不论是发生在甲方本身或甲方客户端, 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6.5当乙方生产制程中发现潜在的质量隐忧时, 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风险状况.包含受影响的数量, 范围, 周期, S/N, LOT号, 生产日期等。

7. 不合格品处理及质量处罚

供货商来料质量异常(包括产线发现来料异常)

7.1.不合格品(主要指A、B类不合格)让步接收应以不影响正常外观,不影响使用性能和安全,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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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为原则。

7.2凡不合格品(批量性)但可以让步接收时,对该批不合格品作降价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类 别 A、B类尺 寸 外 观 第一次 特采接受 特采接受 第二次 1% 1% 第三次 2% 2% 第二次:指收到第一次质量信息后的再次发货; 第三次:指收到第二次重复质量信息后的再次发货,以此类推。 7.3.乙方来料经验收不合格,需要进行挑选 ;如由甲方安排人员,所产生的工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

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生,则该批来料经重工后,另按不合格品作降价处理。

7.4.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每月低于99.7%,甲方对乙方将处以100-500元的罚款,连续三个月均低于98%,

或来料功能性DOA不良超过标准将处1,000-8,000元的罚款。

7.5.乙方的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超过3次,甲方除按不合格品处理降价外,予以乙方整顿或停止供

货。

7.6.乙方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甲方向乙方发出的SCAR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甲方品保部,否则每次作

100-500元的罚款。

7.7.乙方擅自更改材料和结构,以劣充好,以次充好,或有意将不合格品混入,一经发现,将处以该批零

件价值1-2倍的罚款。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7.8.因乙方的产品质量,给甲方造成了不良后果(如停线整顿、退货、罚款、出货延迟等),乙方除担当

经济赔偿外,甲方视其情况另处1,000-30,000元的罚款。

7.9.所有经济赔偿和质量罚款甲方均应事前通知乙方,三天内无疑议,将视为默认,并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10.方每月进料批退率超过 2 %,给予当月罚款 500 元人民币。

7.11.乙方提供的材料入厂检验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超出双方协议的允收水平时, 甲方有权决定整批退货或要求更换,乙方应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办退货手续之材料, 甲方收取场地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00元人民币计算)。

7.12.乙方提供的物料经甲方检验不合格而甲方生产又急需用,经甲方评估可挑选﹑加工使用时,由甲方通知乙方前来处理,在乙方到达之前(或乙方不能及时来处理)的挑选﹑加工损失工时费用甲方以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从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

7.13.因乙方材料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线或需重工时, 乙方须负责“停线费用或重工费用”。 7.14.甲方客户抱怨质量异常,经甲方确认属乙方材料不良造成, 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有“重工﹑客户索赔等所有损失费用(客户索赔费依客服部门提供数据扣除)”。 对于乙方材料本身之不良品,乙方必须无条件全数与甲方退换。因乙方材料质量异常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订单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付甲方及甲方客户所有损失订单的全部损失利润及费用,而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剩余货款或直接从乙方货款中等额扣除甲方之损失费用。

7.15.乙方材料于甲方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超过 1000 PPM(以甲方当月生产量与不良数之比计算,此统计不良主要为材料重要缺陷即影响材料使用的缺陷),每50PPM扣乙方人民币 500 元。 7.16.乙方交给甲方之材料若与其他方存在一切专利问题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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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需保证甲方在正常条件下使用1年(以甲方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开始计算),期间出现质量异常而引起的损失超出 1000 ppm(以整机和批次计算),其内容包括: 7.18.1.直接损失

A.甲方产品退货运费{按往返计算,内销(中国,不含港、澳、台):每台成品100元人币计算;外销:每台成品500元人民币计算}。

B.甲方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 C.甲方派出维修人员所开支的差旅费用。 D.甲方维修员产品使用的零件费用。

7.18.2.间接损失:由于乙方产品不良而对甲方造成的间接损失:如交期、企业名誉等方面的损失赔偿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直接损失的一倍。

7.18.3. 制程中及市场上在使用中损坏的组件,但损坏率在合同范围内,乙方可不承担赔偿,经甲方确认属乙方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乙方需无条件给予交换良品或由甲方直接扣除乙方相应数量的货款; (三)、交期

3-1乙方收到甲方采购凭单(订单)需在12小时内确认交期后签回,并回复交期数量需100%准时准量

达成(甲方收到物料的时间),如有异常乙方需提前48小时以书面通知到甲方。

3-2甲乙双方议定之交期如因乙方问题造成交期延后,每延迟一天需赔偿总货款之5%。 (四)、售后

4-1. 乙方所供的产品在一年保修内,无条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4-2. 乙方自交货于甲方日期起,一年内如售后需求,可以购买任何数量的相同产品; 4-3. 乙方所供的产品在一年保修外,需进行有偿维修,确保甲方能让客户满意。

(五)、价格

5-1报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报价并发出询价单(传真、电传和固

定地址收取的扫描文件E-MAIL有效),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电 子邮件形式按照甲方询价单要求的格式向甲方报价。并按甲方要求详细列出其成本分析但乙方 认为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所有报价单中应包含交货地址并说明是否含税及所开 发票的种类及税率。

5-2 价格的确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均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最终确定。

生效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是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唯一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生效订单中的价格,任何对订单价格的修改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定单的款项。 5-3 价格变更:

5-3-1乙方需配合甲方每年度制定的降价(Cost Down)计划,以增加甲乙双方在市场上双赢的

地位。

5-3-2甲方在每月累计订单数量增加或同一物料定单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可要求请乙方配合针

对增加订单物料成本个别降价。

5-3-3在乙方提供Cost Down物料之ECN后,针对所发出因Cost Down改变供应给甲方的

所有物料,乙方应主动提Cost Down的计划及报价,如乙方未及时主动通知经甲方发现需立即配合甲方要求Cost Down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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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甲方每年度的Cost Down计划原则为每季执行一次,如有变更依甲方所提变更计划而

定。

5-3-5甲方确认市场及相应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

新调整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乙方有义务及时更新相应的价格。由于各种原因由乙方要求的价格调整,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经甲方作出书面通知或修改正式采购订单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执行新的价格。

5-4价格的保密性:乙方只能将价格报给甲方采购部及其授权人员。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确定的价格

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也有义务不得将此供货价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工程变更通知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s)

3-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示生产或加工产品, 需完全符合甲方原始设计, 乙方若有任何变更, 包括但不限于

制造过程、材料、外型、规格、尺寸、线路、防焊、内外层环垫、焊垫、文印孔洞及公差等,均需事先以ECR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并且重新送样品和承认书,得到甲方确认回传后才能生产。乙方并有义务在产品ECR发生时, 进行相关产品的测试,并且将测试结果附于承认书后面给甲方提供确认参考。 3-2 甲方发起的任何变更,必须有甲方书面的ECN支持,并且重新送样品和承认书,得到甲方确认回传后才

能生产。乙方并有义务在产品ECN发生时, 进行相关产品的测试,并且将测试结果附于承认书后面为甲方提供确认参考。

3-3工程变更的纪录,样品,承认书的保存

乙方必须保留详细的变更纪录供需要时查询和跟踪。对于甲方确认的承认书和样品乙方必须妥善保存,严格按照承认书标准要求生产。 四、终止产品通知(EOL Notices)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乙方如有因为销售、营销、市场、原物料供给及设计变更等因素,造成提供给甲方物料成为EOL时,必须要立即以联络单方式通知给甲方做后续变更等事宜。 五、法令遵守

5-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解释办理。 5-2.乙方保证本协议供应材料遵守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法令规定。 六、保密义务

6-1.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外,乙方应对本协议及甲方所交付档、物品等有关事宜负保密责任。乙方并应要求

其受雇人员遵守本条规定。

6-2.乙方应于协议终止后七日内将甲方因协议所本交付文件、物品返还甲方。 6-3.乙方同意本协议终止后仍遵守本条保密义务。 七、禁止转让

乙方于本协议书所述之权利义务,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再授权予第三方。 八、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有效期从签核日起,1年内有效。 九、协议更改,续约通知及条件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或是欲更改本协议书中约定条款时,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重新议订协议。本协议期满前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1年。 九、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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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如欲提前终止本协定,应于中止协定 30 天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谈判友好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甲方工厂所在地之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十一、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附件三: 质量成本费用(QCC) 项目(Items) 1.生产线停线 3. 全检、重工费用 (Rework Charge) 4. 间接人员(工程师以上人员) 5. 厂商的分析改善报告 (SCAR) 延期

附件四:各项特大质量索赔标准 1.国家机关抽检 1.1若国家抽检:

因乙方产品不良,每次不合格索赔30(25-35)万元,如有媒体曝光,按照市级、省级和全国进行分级,分别在30万的基础上再追加10万、20万和30万的赔偿金。 1.2若地方抽检:

索赔金额=(出差费+罚款额)×1.2 抽检结果曝光:

市级媒体:索赔金额=(出差费+罚款额)×2.4 省级媒体:索赔金额=(出差费+罚款额)×3.6 2.重大质量危机、事故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均属于产品质量危机、事故: 2.1 产品自燃、自爆;

2.2 产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电力泄露、火灾、爆炸、辐射等事件; 2.3 其他出现危及人身、产品以外财产损失的情形;

3.双方对产品质量危机、事故处理的基本约定如下:

3.1 事故回馈:由甲方将危机事件或事故回馈到乙方指定的界面,乙方按响应时限及时反应。

3.2 事故现场保留:甲方尽力保留现场并由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分析确认,因客观或用户因素

造成不能保留现场的,甲方提供现场照片和实物给乙方确认。对于无法保留现场以及最终无法界定责任归属而又由甲方承担了赔偿的情况,乙方需承担不少于50%比例或按双方同意的其他方案分担赔偿。 3.3 事故原因界定:乙方接到甲方回馈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甲方界定事故原因;若乙方不能在双方

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则事故原因界定以甲方的分析结果为准;因事故现场不能保留且不能通过实物和照片界定原因的,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对分析结论存在争议的,双方指定第三方鉴定,鉴定费用由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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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价钱(Price Charge) 一般组装线每小时每人 30 RMB SMT线,每小时每条线 1,000RMB 每小时每人40 RMB 每小时每人 60 RMB 每次100-500 元

后界定出的事故责任方负责。

3.4 时限约定:出现上述质量危机、事故需要厂家到现场鉴定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分析并界定事故原因。

4. 追加处罚:

因乙方产品质量危机、事故导致甲方品牌、名誉受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客户满意度下降、重大严重投

诉等情形)甲方视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影响程度、损失程度及乙方责任等原因)对乙方进行追加处罚。 其中重大、严重投诉定义为用户针对甲方的产品、品牌、服务等的投诉,涉及媒体、重大质量、服务质量等问题,可能将对或已经对公司或部分区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4.1投诉事件情节严重,已经或可能给客户造成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精神伤害(如由甲方产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高压漏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

4.2用户可能或已经投诉到报社、电台、网络等媒体,或投诉到工商、法院等行政、司法机构(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

4.3用户有特殊身份或特殊的社会关系(如名人、孕妇、病人、媒体工作人员或有关执法人员); 4.4其他情节严重投诉,涉及到法律且存在法律风险。 4.5处罚模型 影响程度、损失程度 财产损失 人身伤亡 满意度降低 直接损失金额 1~2倍 直接损失金额 1~2倍 赔偿费等; 2、媒体曝光按照市级、省级和全国的媒体分级,分别处于5倍、10倍和15倍的处罚。

法律投诉 直接损失金额 3~5倍 直接损失金额 3~5倍 媒体曝光 直接损失金额 5~15倍 直接损失金额 5~15倍 备注:1、直接损失金额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起算,直接损失金额包括出差费和用户 9/ 10 PU-001-01

报告标题 a. 料号, 品名 报告内容 b. 批量, 抽样数, 允收质量水平 报告频率 1. 出货品质报告 c. 尺寸, 按照甲方图纸定义关键尺寸两侧 (Outgoing d. 外观, 按照甲方的检验标准 Quality) e. 功能检测项目按照甲方的检验标准 f. 相关部件的配合满足承认书和样品要求 g. 条形码确认 h. 包装完整性确认 i. 批量包装方式 2. 进料品质 (Incoming Quality) a. 检验数量 (Qty inspected) b. 退货数量 (Qty rejected) c. 批量 (Size of lots) d. 不良柏拉图 (Pareto of defects) e. DPPM趋势图 (DPPM trend graph) f. 5C or 8D Report 3. 制程品质 Quality) a. 制程管制测试/预备前/后良率(In Process Control Test/Pre-Test/Final yields) b. 不良柏拉图 (Pareto of defects) d. 5C or 8D Report e. 制程管理计划表 (PMP) f. 各个工作站的直通率 4. 可靠度 (Reliability) 5. 工程变更(ECN) 6. 改善对策 (SCAR) 每批(Lot) 备注:出货时候一份原件乙方保存,复印件随货的尾数箱送至工厂,一份给甲方品保相关人员 (E-mail和Fax)存查 每月(Monthly)的5号给上月报告给甲方品保相关人员 (E-mail和Fax)存查。 (In Process c. 制程能力分析 (Cpk) a. 出货可靠度测试报告 (Outgoing Reliability Test reports) b.失败型式(Type of failure) c.改善对策计划 (Corrective action plan ) a. 所有变更记录 (Log of all changes) a. 所有供货商不良改善记录及生效日期 由厂商自己保存,甲方品保人员稽核 10/ 10 PU-001-0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bm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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