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润货场货垛管理考核标准

更新时间:2023-10-29 22: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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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润港务分公司 货场货垛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配合市政府及港口集团“港容港貌整治出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货场货垛的堆码及苫盖标准,抓好货场货垛的日常管理,确保货物货垛的安全质量及环保要求,美化港容港貌,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旨在认真保管好在港货物,防止在风雨、潮汛等恶劣自然气候条件下造成货场货物的湿损、风损、交叉污染等货物安全质量环保问题。在此基础上,符合港容港貌有关货垛整治相关要求。

第三条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袋装类及散货类货物的堆码垛型规范及苫盖作业管理与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袋装类及散货类货物的货垛堆码及苫盖作业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考核标准。

第二章 场地及货垛堆码要求

第一条 货物堆码前,综合服务队应根据公司生产会计划的要求,提前做好场地区域的划分安排,合理使用库场空间,做到同票货物货垛的堆码,场地安排要相对集中。

第二条 综合服务队督促库场工提前将所使用的货场清扫干净,保证货场周边具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对袋装类货垛应堆码在地势较高的场地,不得将袋装类货垛堆码在低洼处或货场周边排水条件较差的场地。

第三条 袋装类货垛的堆码应做到“五统一”:

⑴ 、 统一的货场货垛堆码朝向,货垛的朝向统一为南北向货垛; ⑵、 统一的货垛堆码标准,即:

a、粮食类货垛:80KG —18件/关、60KG —24件/关 长度 宽度 高度 10 3 3 9 3 2 合计(关) 90 54 8 7 2 1 合 计 b、粮食类吨袋货垛:2T/件 长度 宽度 10 4 9 3 8 2 7 1 合 计 c、粮食类吨袋货垛:1.6T/件 长度 宽度 12 5 11 4 10 3 9 2 合 计 d、化肥类货垛:50KG — 50件/关 长度 宽度 10 3 9 3 8 2 7 1 合 计 e、化肥类货垛:40KG — 60件/关 长度 宽度 10 3 9 3 8 3 7 2 6 1 合 计 f、纯碱货垛:1T/件 长度 宽度 14 6 13 5 12 4 11 3 10 2 9 1 合 计 2 1 8 高度 2 1 1 1 5 高度 1 1 1 1 4 高度 2 1 1 1 5 高度 1 1 1 1 1 5 高度 2 1 1 1 1 1 7 32 7 183 合计(件) 80 27 16 7 130 合计(件) 60 44 30 18 152 合计(关) 60 27 16 7 110 合计(关) 30 27 24 14 6 101 合计(件) 168 65 48 33 20 9 343 货垛的间距为1米。做到化纤垫布铺垫严实,网络袋系不拖地,货垛堆码整齐,顶部起脊。

⑶、 统一的货垛苫盖加固。货垛的苫盖统一使用粮食类苫盖蓬布和加固网罩,苫盖时做到化纤垫布不外露,货垛不亮角,蓬布不拖地,所有的蓬布绳、加固绳都必须交叉型加固在钢垫木上,根根扣紧栓牢,加固的绳子须打扣3个结以上。

⑷、统一的货垛苫盖颜色。公司货场货垛所苫盖的蓬布颜色统一区分为:103场—107场为深咖色,303场—310场为墨绿色。

⑸统一的堆码高度。散货货物按照货场分类统一堆码高度,即101、102场铁合金统一堆码高度,103、104场散盐、煤炭、矿砂等散货统一堆码高度;包装货物按照种类统一堆码高度,及同一或相邻货场,小包装货物不分包装重量,统一堆码高度。吨袋货物不分包装重量,统一堆码高度。

第四条 各工班在货垛堆码作业中,特别是针对在港堆码时间较久的货垛,为减少场地残垛的数量,应做到同类货物的残垛要并垛归整,同时残垛的堆码要成型。

第五条 散货类货垛应做到一船一垛,按线堆货,高度平衡,顶部平整,统一堆码成梯形状。同时根据货主的不同要求用散货蓬布进行苫盖,做到货垛边与水泥挡板保持不小于50公分的间距。

第六条 散货类货垛的堆码,如非同一货种的货物,应充分考虑到扬尘、自然坍塌等自然因素影响,采取有效的苫盖隔离措施,防止货物的混质及交叉污染。

第七条 对于101场、102场铬铁合金货垛的堆码主要以货物的标志为单位,大、小货垛应统一高度,顶部平整,并整理成梯形状;如货主要求苫盖的,则使用统一的散货蓬布进行苫盖;小于10吨的尾货堆码,则要求用吨袋灌装堆码。

第八条 铝锭货垛的堆码应做到一车一票一垛,要求按线摆放整齐,隔票清楚,防止混质。

第九条 袋装类货垛的堆码、拆取垛作业,应优先安排残垛作业,对所产生的残垛低于三关高的货垛,应将原十关底的货垛及时调整缩短为八关底的货垛,并做好货垛的起脊,杜绝余留平台垛,原则上同一票货物不允许超

过2个残垛。散货类货垛的堆码、拆取垛作业,应在作业结束后对所产生的残垛进行修复与平整。

第十条 工班作业完毕后,及时清扫作业线路上撒漏的货物及地脚,对撒漏的地脚要合理安排处理,严禁丢弃在露天。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一条 货垛堆码前,综合服务队须提前准备好合格的钢垫木、垫布、蓬布以及加固网罩等苫垫物资。

第二条 货垛的堆码作业过程中,理保人员应确认作业场地及货位,并负责堆码过程中的监督,防止出现混票、混质及险垛等情况。货物落场的同时,综合服务队应按照海关监管场所的要求,对每一货垛放置内容清晰的货垛牌。

第三条 货物的拆垛作业完毕后,作业班组应按照“四标七清”标准做好货垛及作业线路的清理工作,对于钢垫木、垫布、蓬布及加固网罩等苫垫物资应及时归拢、归还或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第四条 综合服务队应督促库场工每日安排对货场、货垛及作业道路等进行彻底清扫,严禁将撒漏的货物扫进水沟内。

第五条 综合服务队应抓好货场货垛的日常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予以及时处理。如货垛存在险情,及时反馈至公司生产业务部和相关部门,由生产业务部安排劳力、机械设备进行排险。机械队应按生产业务部的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综合服务队对货垛进行堆码和拆取。劳务装卸公司要加强现场作业工组的管理,并现场做好自我保护。

第六条 综合服务队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做好对粮食类货垛的巡查,督促库场工做好货场货垛的捆绑加固工作,同时及时做好对雨、雪天气后货垛上的积水、积雪的排放清理工作。

第七条 对于每年7~9月份雨季期间,如遇大雨及暴雨的天气,综合服务队应增加对货场货垛的检查频次,当班理保人员在下雨期间,每工班对货场货垛的检查应每间隔每1小时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货场的排水情况及货垛垛底及周围的积水情况,如发现情况则按照第四、五条的程序及时进行信

息反馈与处理。

第八条 综合服务队应加强对散货货垛的检查,发现有苫盖不全的货垛,应及时安排库场工进行苫盖。如遇大风季节,散货货垛应及时加盖散货防尘网,防止货物的流失;如遇大雨或暴雨期间,发现散货货垛有坍塌现象,应及时向生产业务部反馈,安排作业工组对货场货垛进行围堰隔离等处理。

第九条 如遇大风、大雨或暴雨期间,对于小型袋装类的残垛蓬布苫盖加固,应将蓬布绳绷紧扣至钢垫木,不余留缝隙并使用拦腰加固绳,以避免货垛蓬布被刮开,造成货垛积水。

第十条 袋装类货垛在堆码结束后,货垛垛顶应做好起脊平整,苫盖使用的必须是压脊大蓬布。作业工组在苫盖的过程中要做好检查并保证压脊大蓬布的完好无损。雨季期间工班吃饭和交接班前,还应及时苫盖好货场的残垛,以确保粮食货垛不受湿损。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劳务装卸公司作业班组应按照综合服务队理保人员的要求,对货场货垛进行货物的拆、码垛标准化作业。

第二条 库场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综合服务队理保人员的要求,每日对库场进行清扫、整理及货垛的加固工作。

第三条 综合服务队负责公司货场的各项管理和考核,公司生业务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对其进行检查、监察与处罚。

第四条 公司生产业务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对公司作业现场进行日常的工作检查与监督,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则对责任单位(部门)进行考核。

第五章 考核标准

第一条 因库场货垛没有预定计划,安排不合理出现分散凌乱或交叉污染的,按管理责任考核责任单位300元/次,单位负责人1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第二条

拆落垛作业过程中,同一票货同一货场残垛子超过2个的,按

管理责任考核责任单位300元/次,单位负责人100元/次,责任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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