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民族关系对比
更新时间:2024-01-15 04: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中俄民族问题比较研究
蒋锐 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中俄民族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一是关于中俄民族历史遗产的比较,二是关于中苏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比较,三是关于中俄当前面临的民族问题的比较,四是关于中俄在民族问题上的借鉴性的比较。加强对这些问题的比较研究,有助于中俄双方在未来的改革与发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正确对待与解决本国的民族问题。
As two big multi-nationa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there aremany similarities as well as differences in various aspects ofnational problem between Russia and China. In the hope topromote the exchange of theoretical study on national problemand enrich the national policy on both sides, this article's analysis will concentrate on the four basic aspects of itunder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They are the historical heritage of nation,national theories and policy,the currentnational issues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each other in this field.
中国和俄国都是多民族的大国。无论从历史上看,从过去几十年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发展来看,还是从当前改革与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来看,双方都既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很大的差异,既有很多经验,也有许多教训。因此,加强对两国民族问题的比较研究,对于两国在未来改革与发展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中俄民族历史遗产的比较
中国稳定的多民族疆域的最后定型时期大约在清朝康、乾年间,在此之前,中国的疆域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但是,自秦汉以来,无论国家是统一还是分裂,中国多民族融合的趋势却是一以贯之的。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华民族起源于黄河中下游,继续在中原地区发展者为华夏族,华夏族的后裔即汉族;迁徙到边疆地区发展者为“四夷”,即各少数民族。然而,当代考古资料证明,中国各大区系的新石器文化一般都是从当地的旧石器文化发展演化而来的,并在进化发展中相互影响,从而表现出多元起源、多区域不平衡发展而又不断汇聚与辐射的特点,进而形成了各民族间多层次的联系与相互影响。远古各部落集团间的斗争与接近,产生了这些部落集团的融合与分化,这是同一演化过程的两个侧面。[1]
不过,这两个侧面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平衡的,从总体上看,中国境内各民族间的融合是中华民族发展的主流,尤其是秦汉以来,这一特点就变得更加明显了。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统一建制,统一驿道和度、量、衡,统一文字,为中华民族的融合奠定了基础。两汉时期,中央政权先后两次派员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加强了与西北各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交往。在当时的民族交往中,将汉王朝统治区域内的各族人民统称为汉人,这就是汉族形成的开始。汉民族与各少数民族频繁往来、相互交流和相互渗透,推进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经过多次民族大迁徙、大交织,中国境内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格局。在这一过程中,汉民族表现出极强的同化能力,使很多少数民族都逐渐地“汉化”(注:汉化,在此指以汉民族
文化为核心的民族融合过程,它又分为主动汉化和被动汉化两种情形。主动汉化是指各少数民族自觉地接受汉民族的先进文化,逐渐融入到汉民族中来;被动汉化是指统治者以各种强制手段如迁民、通婚、推行汉语等,迫使各少数民族接受汉民族的文化,以达到民族融合的目的。)了,融入到汉民族之中,即使在少数民族掌握政权的时代,也难以改变这一趋势。
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从地域上看,中原地区是中华文明最主要的发源地之一,同时它也是汉民族产生、形成和长期发展的地区。在古代,所谓“中国”,实际上是指中原地区诸国。所以,在历史上,无论是汉民族的统治者还是少数民族的统治者,无论是汉族人还是少数民族的人,都往往把汉民族文化视为“正统”,因此以汉民族文化为核心的华夏文明始终是中国民族文化的主流。
其次,从政治上看,汉民族在历史上居于统治地位的时间最长、最稳固,在其全盛时期所拥有的疆域也较广,这对于向各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汉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汉民族文化所以能够成为中华文明的“正统”和“主流”的重要原因。
第三,从经济、科技与文化方面来看,汉民族最早进入农业文明,同各少数民族相比拥有更先进的生产力,并且创造出了先进的科学与文化成果。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后进的民族向先进的民族靠拢,或者先进的民族主导后进民族的发展方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因此,在漫长的历史中,汉民族文化始终主导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
第四,从人口上看,汉民族始终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且具有强大的、兼收并蓄的同化能力,在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中既能保持其文化本色又能博取众长,这也是汉民族文化所以能够主导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重要原因。(注:事实上,所谓“汉族”,它本身就是长期民族融合的产物。在两汉以前,还没有“汉人”的概念,生活在黄河、长江流域的居民其实也是区分为不同的“民族”的,如吴、越地区的居民被称为“蛮夷”,燕、赵地区的居民被称为“胡人”等。) 最后,也是较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基本内核的儒家文化在长期的民族融合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中华民族文化集儒学、佛学、道学、伊斯兰教、基督教等诸元文化于一体,但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却是儒学。早在先秦时,孟子就提出“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2]。意思是说, 他主张用华夏民族的文化去同化夷、狄等少数民族,使之变为华夏的臣民,而反对用夷狄文化去同化华夏民族。这也是中国历代政治家所主张的用“德”去化育“四夷”的民族政策的理论依据,它对于中国以汉民族文化为主体的民族融合过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此外,中国历史上历代封建统治者所采取的开疆扩土、安抚笼络、怀柔同化、因俗而治等民族政策,也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中华各民族的融合。
当然,在民族关系方面,同化与融合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除此以外,历代王朝还都存在着汉族与少数民族尖锐的矛盾与斗争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始终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赖。 俄罗斯的情况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
俄罗斯民族是东斯拉夫人的一支,起源于欧洲腹地的内陆森林地带,在较长的时期内与外部世界相隔绝,实行的是村社制度。公元9 世纪,北欧的瓦拉吉亚人的入侵并把宗法制强加于俄罗斯民族。从13世纪初到15世纪下半期,俄罗斯人又经历了长达两个多世纪的蒙古鞑靼人的统治,致使具有显著东方特色的蒙
古“巴思哈制”在俄罗斯国家和民族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3] 从11世纪初到18世纪初,俄罗斯的政治制度逐步向封建主义的绝对专制统治过渡。公元988年, 莫斯科大公弗拉基米尔通过与拜占庭皇室联姻,接受了拜占庭的希腊正教,为自己的统治找到了一个有效的工具,同时也接受了拜占庭的政治制度。伊凡四世在其统治(1547-1584年)之初,又通过东正教会为自己加上了“沙皇”的桂冠。到彼得一世统治时期(1682-1725年),俄国的政治制度已经完成了由等级代表君主制向绝对专制君主制的过渡。 然而,直到16世纪中叶伊凡四世加冕“沙皇”时,俄罗斯还是一个只有280万平方公里的小帝国。在此后的300多年间,俄罗斯不断通过武力向外扩张,先后兼并了外高加索、中亚、波罗的海沿岸国家、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区,形成了包括100多个民族和十几种宗教、 横跨欧亚两大洲、面积达2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帝国。到19世纪中期,俄罗斯殖民帝国的版图已基本形成。在这一过程中,俄罗斯的开拓型殖民与侵略性殖民交织在一起,民族国家与殖民地的界线混淆不清,由此造成了俄罗斯帝国版图内特别复杂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也构成了沙俄帝国体制上的双重特性,即:专制王朝与殖民帝国的两位一体。[4]那些被沙俄帝国兼并的地区实际上沦为了它的殖民地,遭到血腥镇压、残暴统治和残酷的民族压迫,沙俄被称为是“各民族的监狱”,民族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始终处于各种矛盾与斗争的首位。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各地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先后解体,沙俄境内各民族也纷纷起义,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沙俄实际上已处于分裂状态。1917年3月, 俄国爆发了二月革命,推翻了罗曼诺夫王朝,结束了沙皇专制制度。这次革命初步实现了俄国政治体制的改造,在革命的风暴中,俄罗斯帝国也随着王冠落地而分崩离析。只是由于后来十月革命的胜利和苏联的建立,在原沙俄帝国的版图上才没有形成若干独立的小国。 在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上,原沙俄帝国对各少数民族实行的是强制性的掠夺与同化政策,如武力统治、强取豪夺、强行迁徙、强制性推广俄语、限制各少数民族对本民族语言的使用等;在人口上,俄罗斯族仅占全国人口的一半左右,这种人口上的劣势只能借助于政治上的强力来弥补;在民族数量上,沙俄疆域内多达上百个民族,其民族规模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程度差异很大,给民族的同化与融合造成了各种困难。所有这些,都使沙俄的民族矛盾与民族问题比中国要严峻得多,尤其是俄罗斯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与斗争,一直十分尖锐。 上述差异,决定了中国与俄罗斯在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上必然会面临着许多不同的选择。
二、中共与苏共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比较 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对如何处理社会主义条件下俄罗斯境内各民族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积极的和卓有成效的探索。 在十月革命以前,列宁曾反对建立联盟制国家,认为搞联邦制是历史的倒退,而主张建立单一制共和国。他说:“鼓吹联邦制和民族自治并不是无产阶级应该做的事情??无产阶级应做的事情就是要把所有民族中尽可能广泛的工人群众更紧密地团结起来,以便在尽可能广阔的舞台上为建立民主共和国和社会主义而斗争。”[5]十月革命胜利后,许多民族地区脱离了俄国以及一些民族国家建立的现实,促使列宁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他在1918年3 月所著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提出:“实际上,甚至联邦制,只要它是以真正需要某种程度的国家独立性的重大民族差别为基础,那么它跟民主集中制也丝毫不抵触。”
[6]不过,列宁这时仍未放弃建立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的设想。 他在1920年6 月所著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中写到:“既然承认联邦制是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那就必须力求达到愈来愈紧密的联邦制同盟,??因为没有各苏维埃共和国最紧密的联盟,便不能捍卫被军事方面无比强大的世界帝国主义列强所包围的各苏维埃共和国的生存??”[7] 然而,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所面临的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迫使列宁开始寻找一条更加切实可行的国家形式。列宁承认:“联邦制在实践上已经显示出自己的合理性。”[8]他认为, 为了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各苏维埃共和国应当以完全平等的主权国家的身份,自愿联合成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各共和国应实行民族自决,有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
1922年的联盟条约基本上体现了列宁的民族思想,肯定联盟是平等民族的自愿联合,保证每个共和国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保证现有的或将来产生的一切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都可以加入联盟。这种联邦制的基本特点就是按民族区域设置民族自治单位和双重主权原则,它在当时对于维护苏联多民族的统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列宁很快就去世了,关于苏联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许多细节问题,他还没有来得及深入探索,尤其是对于以民族为主体设置民族区域自治单位的实践与利弊,他未能进行更深入地研究。 斯大林接班后,他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思想开始不断地在苏联的民族政策问题上表现出来,使苏联境内的民族关系,尤其是俄罗斯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不断恶化。
斯大林早期在民族问题上曾有不少正确的思想。在1913年写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书中,他曾给民族下过一个较完整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尽管今天关于斯大林的这个民族定义有各种各样的争论,但在过去一个很长的时期里,它却被视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曾得到列宁的高度赞扬。 然而在本质上,斯大林却深受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的影响,尽管他是一个格鲁吉亚人。在苏联建立的过程中,他就主张使乌克兰等苏维埃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联邦,以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在他于1922年8 月起草的《关于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各独立的共和国的相互关系》中,提出了一个“自治化”的方案,这一方案的基本精神是:各独立的民族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用扩大俄罗斯联邦的方式建立统一的多民族联邦国家,原俄罗斯联邦的中央机构将成为扩大后的联邦的中央机构,原各独立民族共和国的外交、外贸、军事、铁道和邮电等政府部门并入俄罗斯联邦的相应部门,所保留的其他一些重要部门(如财政、粮食、劳动和国民经济、保安机构等),也要服从俄罗斯联邦相应部门的指令。斯大林的这一方案遭到一些民族共和国领导人的强烈反对,并同列宁关于建立一个各民族平等的联盟的思想背道而驰,结果受到了列宁的严厉批评。
随着斯大林领导地位的逐步巩固,他便开始独断地处理有关社会主义的理论与政策问题,并逐渐确立起了所谓的斯大林体制。在这一体制下,斯大林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方面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一、通过不断强化中央集权体制削弱了各联盟主体的民族自治权利。尽管斯大林从形式上强化了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如将苏联分成若干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等,但在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这些民族自治实体实际上徒有虚
名,各联盟主体根本无法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二、违背了列宁和他自己过去的正确思想,在理论上不承认一些弱小民族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而将其视为“种族”。
三、无视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特殊性,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强制推行整齐划一的农业集体化,致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农牧业受到严重破坏,引起大规模饥荒,造成少数民族人口因此死亡或被迫迁移国外的达数百万人。 四、采取民族歧视、民族清洗和对少数民族不信任的政策,清洗犹太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干部与人士,严重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感情。 五、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强行将一些少数民族迁往他处并使之分散居住,破坏了这些民族长期形成的固定的生活习惯、民族习俗和民族文化,激起了少数民族强烈的反俄、反共情绪。 六、通过对外扩张,制造新的民族矛盾。由于斯大林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思想作崇,所以他认为,凡是沙俄帝国曾经占领过的领土,都应该是苏联的领土,强占这些地方就是恢复苏联“合理的边界”。
七、对意识形态高度垄断,采用行政手段大力推广俄语,推行文化单一化的政策,也对少数民族的感情造成伤害。斯大林时期的文化政策基本上是以俄罗斯为中心展开的,充满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色彩。
如上所述,斯大林体制对苏联民族关系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是,这一体制也有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有利的一面,那就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对于援助和促进落后的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发展是以破坏民族关系为代价的,它的积极作用甚至不足以弥补它所造成的消极后果。
从斯大林到赫鲁晓夫再到勃列日涅夫,在民族理论上都存在着严重的脱离实际的超越阶段的思想。斯大林从1936年以后就认为苏联各民族间的互不信任心理已被消灭,各民族、种族在全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根本谈不上民族权利会受到伤害的问题。赫鲁晓夫在60年代提出,苏联已完全解决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认为在苏联已经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征的不同民族人们的新的历史性共同体——苏联人民。勃列日涅夫在70年代断言,苏联的民族关系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了,已经彻底地、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苏联今后的民族政策应该是实现各民族的全面接近和完全一致。这种极“左”的民族理论必然导致极“左”的民族政策,如否认民族差异的存在,在制定政策时无视少数民族的特点;过高地估计民族形势,强行加速民族同化;忽视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民族习俗、民族文化和民族自我意识等,以国家强力维持表面上的民族统一,实际上激化了潜在的民族矛盾,助长了民族主义情绪等等。因此,当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随着其政治“公开性”、“民主化”和“多元化”的提出,随着政治控制的松动和民族政策的继续失误,各种潜在的民族矛盾便逐渐地表面化了,最后成了促成苏联解体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上既注意吸取了苏联的一些经验教训,但也犯过严重的“左”的错误。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根据中国多民族长期融合、聚居、统一的具体国情,决定建立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多民族共和国,同时,确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在民族理论上,中共注意避免了斯大林不承认弱小民族是民族的错误,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民族认定与民族识别工作。
由于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推行民族压迫政策,使许多少数民族不敢承认自己的民族成分;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世居深山老林,与世隔绝,民族之间老死不相往来;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因灾荒和战乱数次迁徙,与其他民族杂居,部分地丧失了原本的民族特征;再加上各民族由于封闭落后和自然环境的隔离,以致各民族之间以及各民族内部的发展极不平衡。这一切,都为新中国的民族认定和民族识别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平等的政策,各少数民族纷纷开始申报自己的民族成分,全国自报民族名称一度曾达500多个。1953 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也达400多个,仅云南省就有260多个。这400多种族称,到底哪些是汉族的一部分,哪些是少数民族? 哪些是单一民族,哪些是某一少数民族中的一部分?针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不论各民族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政治上不要去区别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对于生活在中国境内的人群,不论其大小、强弱,只要具备构成一个民族的基本特征,就承认其是一个民族。经过认真细致的科学识别,国务院最后正式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9]这些做法,对于解决民族遗留问题、克服民族矛盾、 加强少数民族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民族政策上,中共既注意克服大汉族主义倾向,同时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承认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根据一些少数民族长期聚居的特点,按照其民族规模的大小,分别设立了不同级别的民族区域自治单位,如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5个自治区, 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此外, 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还建立了1256个民族乡。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已有44个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0%以上。在各民族自治单位,少数民族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分立主义,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完整统一。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共一向采取保护和扶持的政策。 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各民族不分大小,都有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或杂居、散居的地区,各级人大均设有少数民族的代表。在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从第八届全国政协会议开始,每一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全国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讨论和管理国家大事。据统计,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人数,都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应占的比例,充分体现了中国各民族在政治上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
大力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是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建国以来,我国已建立了12所培养少数民族建设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学府——民族学院,各自治地方也兴办了相当数量的民族大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成为我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重要基地。此外,我党还从实际工作中选拔任用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国少数民族干部已达270万人,是1949年的270倍,其中,各类专业技术干部达到170万人。[10]在各民族自治地方, 行政首长都是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也配备了相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 在经济方面,建国初期有些少数民族还处在封建农奴制、奴隶制甚至更落后的社会发展阶段,而且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都处在边远落后地区,经济基础十分
薄弱,交通、通讯极为不便。为此,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定了许多优先、照顾的政策,这对于迅速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原来发展落后的一些少数民族已跨越了几个社会发展阶段,与其他民族携手共同迈入了社会主义先进民族的行列。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各民族都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平等权利。我国的各少数民族分别信仰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道教、原始多神教等等。其中信仰伊斯兰教的有10个少数民族;信仰喇嘛教和小乘佛教的各民族,基本是全民信教,人数达几千万人。党和政府对于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分人口多少,政治上一律平等相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合法权益。
在文化建设方面,中共也为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使各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提高,科技、文教、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现在,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大学生,其中有10多个少数民族每万人中大学生的比例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许多少数民族还有了自己的硕士和博士。 但是,中共在民族政策上也犯过很多错误,主要是“左”的错误: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为了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得更快、更多、更高,曾不顾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人民觉悟程度比较落后的现实,盲目推进合作化,造成了严重的民族矛盾和消极后果;“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中,为了追求所谓的“一大二公三纯”,忽视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特点,严重超越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阶段,对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造成很大的破坏;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奉行极“左”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长期以“民族问题的实质就是阶级问题”这一错误理论指导全国民族工作,存在着严重的否认民族问题存在和忽视少数民族工作的倾向,大大地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感情,延缓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进行了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工作,重新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推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繁荣”和扶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地进行了妥善解决,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与繁荣。 三、中俄当前面临的民族问题比较
当前,中俄虽然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体制不同,但是作为多民族大国,尤其是作为具有相似的历史背景的多民族大国,在民族问题上必然会面临着一系列相似的任务,同时也将会表现出鲜明的差异性。
我们认为,中俄在民族问题上的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如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达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无论中国还是俄罗斯,少数民族聚居区大都处在边远落后地区,尽管那里经济落后、人口稀少、交通通讯不便,但却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何通过政策扶持和财力、物力投入加速这些地区的发展,使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双方面临的共同课题。 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展现了广阔的发展远景。市场经济给各民族带来了平等竞争的机会,使民族地区可以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事业,但它也无情地冲击了原有的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格局,打破了原有的平衡。面对这种新的现实,要想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就必须有一种全新的思路,不能再因循过去的那些做法。首先,
少数民族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地投入到市场经济中去,增强驾驭市场的能力。要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去指导本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的特点,制定自己的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筑巢引凤,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加强改革开放的力度。其次,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进入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少数民族地区进入市场的障碍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是产业结构的严重扭曲和各种政策性限制。国家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宏观调控,虽然从表面上看是迫使部分生产要素向比较效益偏低的地区流动,但从长远的市场取向看,由于民族地区劳动力、土地、各种资源等生产要素价格低廉,资本投入到一定规模后就会使投资效益递增。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就必须:一、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行政管理上多考虑民族的因素,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把帮助、扶持、优惠纳入宏观调控体系;二、对于已经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如资金信贷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物资供应照顾政策等,应继续贯彻执行,实践表明,这些政策对于尽快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间差距是有益的;三、把市场功能、竞争机制、效益原则与民族政策、扶贫政策结合起来,在少数民族地区市场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国家应采取“优胜劣汰”的政府行为帮助民族地区发育市场,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在市场方面的差距,进而减少发达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资源配置的不平衡性,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11] 对于俄罗斯来说,在其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由于历史上前苏联为了确保重工业尤其是军事工业的高速发展,对于广大的农业地区曾进行了过度的剥夺,而大多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又都处在农牧业地区,因此导致其经济发展水平十分落后。所以当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经济发展上从一开始就不得不面对这一沉重的历史包袱。另一方面,由于俄罗斯在经济改革伊始奉行的是激进的私有化政策,在短短时间内就将数量庞大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了,造成了国家对经济控制能力的下降,这就使过去一直靠行政干预手段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政府对于如何促进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感到无所适从。
随着俄罗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也开始通过政策性引导来促进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例如,为了加速西伯利亚地区的经济发展,俄罗斯政府已经制定了针对该地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如投资优惠、信贷优惠、税收优惠等,同时,政府还大幅度地提高了在西伯利亚地区工作的各种公务人员的工资与津贴标准。
第二,如何克服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以达到各民族间的平等与团结。无论中国还是俄罗斯,汉族、俄罗斯族与各少数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一个事实,必须加大措施、加大力度,通过合理的政策和各种有效途径尽快消除这一现象,否则就会为产生新的民族矛盾留下隐患,并进而影响国内的和平与稳定。 在中国,过去五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克服民族不平等现象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世所瞩目的成就。可以说,中国各民族在政治上的不平等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克服。但是,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仍然存在,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主要是体现在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上,体现在人们生存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上,体现在经济交往中各地区地位的不平等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克服这种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确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
在俄罗斯,这种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甚至比中国更为严重。前苏联时期,
虽然为克服民族不平等现象也进行过巨大努力,但是由于体制方面的局限以及指导思想上的失误,民族间的不平等现象始终严重存在,以致成为导致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独立后的俄罗斯,其境内仍生活着100多个民族,其中许多少数民族因不满于自己的政治、经济、 社会地位而怨言重重,个别少数民族甚至因此采取了激烈的措施,如闹独立、闹分立等等。
第三,如何既反对大民族主义,又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以达到各民族间的和谐统一。在中国,大汉族主义历史久远,在俄罗斯,大俄罗斯族主义表现更甚,这些都严重地妨碍着民族间的团结统一。同时,地方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也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地及时加以解决,就很容易为民族分裂造成契机。 在中国,由于汉族人口始终占据国内人口的绝大多数,而且由于汉族人口所在地区一般说来经济文化处于领先地位,再加上汉族人在历史上居于政治统治地位的时间也较长,这就为大汉族主义的产生提供了足够的土壤。在漫长的封建时代,民族不平等和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常态。辛亥革命前后,孙中山先生为实现民族平等进行了不懈地努力,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新中国建立后,为了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中国共产党一贯致力于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其中主要是反对大汉族主义。虽然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几千年来形成的习惯势力是很难从根本上完全得到克服的,因此,在这方面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同时,地方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习惯势力,是妨碍中华民族团结与统一的重要因素,而且这种势力在部分民族地区一向很有影响,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大俄罗斯主义在沙俄时期一向猖獗,这一方面是由于俄罗斯人占据了国内人口的多数,更主要的是由于在沙俄扩张过程中对被征服的少数民族存在着严重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大俄罗斯主义也是毒化前苏联民族关系、助长民族分立倾向的一个主要因素。直至今日,大俄罗斯主义仍是困扰俄罗斯民族统一的一个主要难题。地方民族主义是对大俄罗斯主义的一种反抗,少数民族对大俄罗斯主义的不满情绪,是滋生地方民族主义的深厚土壤。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一些民族主义组织在取得了合法地位以后,便利用“公开性”和“民主化”大搞民族分裂活动,当他们于1990年在议会中夺取了多数席位时,就先后宣布独立或向独立过渡,从而为苏联敲响了丧钟。今天,俄罗斯境内的车臣问题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而在其中作怪的仍旧是地方民族主义。 第四,如何在不伤害少数民族利益的前提下尽快实现各民族的融合,促进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尤其在当前国际经济信息化、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民族融合有不断加速的趋势。但是,民族融合又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必须摒弃历史上那种人为地强制加速民族融合的错误做法,以正确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来推动这一进程。如前所述,民族融合在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有悠久的传统和坚实的基础。但是,同现代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来看,这一进程还远未结束。总起来看,民族融合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但却不是一个靠行政干预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了加速这一进程,必须通过发展生产力,通过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通过加强各族人民间的经济文化交往来实现。 同中国相比,俄罗斯在这方面的任务更为艰巨。这一方面是因为俄罗斯在民族融合和的传统上与中国难以相比,另一方面是由于俄罗斯的民族数量更多、民族间的差异更大、民族矛盾与民族问题更复杂。
第五,如何抵御西方社会对两国国内民族问题的插手与干预,维护多民族国家的完整与统一。目前,在中国与俄罗斯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即西方社会对两国国内民族问题的插手与干预。中国的西藏问题和俄罗斯的车臣问题,都是极其敏感的话题,深受西方社会“关注”,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新的国际热点,进而妨碍两国多民族的统一。 在中国的个别民族地区,如西藏和新疆的部分地区,地方民族主义和民族分立主义势力一向比较活跃,他们中的一些人与中国境外的反华势力相勾结,妄图制造民族分裂,破坏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西方的一些大国也趁机插手,借口保护人权、支持民族自决等对中国的内政横加干涉,在各种国际会议上对中国竭力进行攻击和指责。对于类似这种现象,我们必须予以高度警惕。
对于俄罗斯来说,这种事情更令人头疼。对于近几年发生的“车臣危机”,西方大国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并通过各种渠道插手这一事件,如向叛乱武装组织提供经费和武器等等。如果在这一问题上不与西方大国的阴谋进行坚决的斗争,就难以避免民族的分裂。
当然,中俄之间在民族问题上的差异性也是极其明显的,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中国的民族问题远不如俄罗斯复杂,无论在民族的数量上,在民族地区间的差别上,还是在民族矛盾的尖锐、复杂程度上,俄罗斯都远远地超过了中国。
在半个多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实行了相对来说比较温和、稳定、积极的民族政策,对于推动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民族工作,大大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面的发展,进一步缩小了民族间的差距,使我国的民族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在中国的56个民族中,绝大多数人民都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认同中华民族的同一性,主张各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而在俄罗斯,问题要复杂得多。在其89个联邦主体中, 生活着100多个民族,其中俄罗斯族占总人口的82%左右,18%左右的少数民族主要生活在21个自治共和国、10个自治区和一个自治州中,各民族情况差异很大,民族分立主义现象严重,是影响其国内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自俄罗斯独立以来,其政治、经济体制还尚未定型,各民族之间也正处在磨合期,这就更增加了其民族问题的复杂程度。
第二,从历史上看,俄罗斯族对各少数民族的压迫尤甚,俄罗斯族与俄境内各少数民族间的隔阂短期内难以弥合,其融合程度也难以与中国相比,这就决定了俄罗斯在民族问题上所面临的形势要比中国严峻得多。中华民族虽然是本世纪初出现的称谓,但是到了今天,它一般是指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体,是体现中国各民族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不可分割的实体,涵盖了中国各民族在整体上对共同利益、共同文化和共同价值观念的民族认同。这是中国在民族问题上与俄罗斯的一个重要区别。 第三,从社会发展的进程看,前苏联的解体对俄罗斯的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俄罗斯的民族分立主义倾向。随着原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的各自独立,俄联邦境内的一些民族自治单位也蠢蠢欲动,最典型的如车臣共和国。再加上近年来俄罗斯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尽人意,也为一些少数民族制造事端落下了把柄。而中国五十多年来的民族统一和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无疑为国内民族问题的顺利解决创造了一个十
分有利的条件。
四、中俄在民族问题上应相互学习借鉴 尽管中俄在民族问题上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诸多的共性仍然使两国在许多方面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我们认为,中俄之间未来在民族问题上的相互借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吸取双方在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更新民族理论,调整民族政策,杜绝在这一问题上的“左”、右倾错误,致力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发展。 过去,在社会主义传统模式下,中国和苏联无论是在政治经济体制方面还是在民族理论政策方面,都有很多共同之处,这是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是以苏联模式为样板而建立起来的。在当时,虽然中国共产党也曾意识到苏联模式的一些弊端,但是苏联犯过的错误我们仍旧重犯,苏联发生过的失误我们仍旧发生,例如各种极“左”的路线、方针、政策。表现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方面,双方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如以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待民族矛盾、忽视民族间的差异性、过高估计民族发展的阶段、认为民族问题已基本解决等等。这种相似的历史背景,使中俄双方在对待民族问题上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也有利于双方相互吸取历史教训,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其次,加强合作与交流,经常就两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与民族问题进行切磋与研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正是由于中俄双方在民族问题上无论从历史看还是从现实实践看都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所以双方才更有必要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以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目的。同时也要看到,中俄两国毕竟国情不同,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心理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执行政策,都必须从各自的国情出发,而不能像中国过去对待斯大林模式那样,照搬照抄,盲目效仿。要立足于求同存异、超越社会制度的差异,既不能强求一律、生搬硬套,也不能相互指责、相互攻击,而应本着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虚心学习对方的长处。
第三,在实践上,应当对民族问题的处理慎之又慎,因为民族感情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感情一旦受到伤害,就需要付出十倍的努力去弥补,甚至还有可能酿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这在两国的历史上,都是有过血的教训的。像沙俄时期和中国封建时代那种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像斯大林时期那种粗暴对待少数民族的做法,像中国过去那种忽视民族差异的错误,在今天都是必须摒弃的。
特别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随着各国人民经济往来的密切,随着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一些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将进一步觉醒和加强,从而为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解决带来新的难题。作为多民族大国的俄罗斯和中国,也都将面临这一难题。一般说来,民族意识的觉醒和加强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如果处理不慎也会为民族分立或分裂造成契机,例如在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前捷克斯洛伐克等。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中国和俄罗斯都必须在民族问题上谨慎行事,既不能纵容民族分立主义势力,也不能靠强制手段解决民族矛盾,而应通过改革、发展、疏导和化解来解决问题。 第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以缩小民族差距、减少民族矛盾、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双方都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两国应就这一问题加强
合作。
中俄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却是一致的。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因为市场体制与传统的计划体制相反,它主要不是靠行政干预而是靠市场调节来配置社会资源,而民族地区由于投资的相对收益率较低,在市场竞争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从而为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又无法使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只能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倾斜来间接引导。目前,无论中国还是俄罗斯,在这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制定了一些政策,但是距现实的要求还差得很远。所以,中俄双方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第五,对于国际上的一些势力,尤其是那些借民族问题插手别国内政的势力,应保持高度的警惕。由于中俄两国在这方面也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应就与此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协商,必要时采取一致的立场,加强双方的防范措施。近些年来,两国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针对西方国家借口中国的西藏问题、台湾问题妄图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俄罗斯一向主张这是中国的内政,别国不应干预。再如,对于俄罗斯的“车臣危机”、俄日关于“北方四岛”的争议等问题,中国政府也一贯主张这是各国的内政,反对国际社会介入。然而,在类似这些问题上,两国需要加强协商和协调的领域还很广,还有待今后进一步发展。
最后,对于两国民族间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本着着眼未来、立足发展的态度协商解决,充分发展双方的睦邻友好关系,为各自国内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
中国和俄国是邻邦,相互接壤的边界线达7300多公里。在俄国境内,生活着许多中国人的后裔;在中国境内,许多少数民族如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等,其主体民族过去都生活在前苏联境内,现在有的生活在俄罗斯境内。历史上,中俄两国民族间曾产生过许多龌龊,尤其是在沙俄帝国时期,俄罗斯侵占了中国的大片领土;前苏联时期,苏联政府曾支持了中国外蒙古的独立,并长期将其视为自己的地盘;本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中苏军事对峙,导致两国民族关系十分紧张。不过,现在这些都成了历史。今天,中俄两国正在为加强双方的睦邻友好关系而进行努力。
由于中俄两国是相互接壤的邻邦和多民族大国,目前又都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一系列相似的国际国内问题,所以双方应当放下历史包袱,像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结束过去,着眼未来”,以科学的态度冷静处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致力于发展双边友好关系。因为两国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各自国内的经济建设状况,并对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两国只有和平友好,加强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才能为各自国内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参见陈连开:“中华民族之含义及形成史的分期”,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4期。
[2]《孟子·滕文公上》。
[3]参见张建华:“论苏联联邦制变形的历史原因”, 原载《东欧中亚研究》1999年第4期。
[4]参见余伟民:“在帝国废墟上重整河山”,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4期。
[5]《列宁全集》第7卷,第89页。 [6]《列宁全集》第33卷,第228页。 [7]《列宁全集》第4卷,第273页。 [8]《列宁全集》第31卷,第126页。
[9]参见陈连开:“历时40年的民族大识别”,原载《了望》1999年第26期。 [10]参见杨侯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十年”,原载《人民政协报》1999年9月12日。
[11]参见杨昌儒:“现阶段中国民族问题浅识”,原载《贵州民族研究》199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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