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史下(马春燕)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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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碑刻中解读南薰亭

碑刻,字面上可以理解为——刻在碑上的文字或图画。一般理解为刻在碑石上的书法。碑刻有什么价值呢?首先,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今人还是古人,刻石记事是为了纪念某一件事情,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正所谓“流传千古”。因此碑刻的价值首先体现在它的历史性和叙事性。通过这些碑刻文献我们可以考史、补史,我们进行跨学科研究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亭是一种中国传统建筑,多建于路旁,供行人休息、乘凉或观景用,正所谓“亭者,停也。人所停集也。”(《释名》)。中国的亭出现较早,往上可以追溯至商周时期。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亭的功能和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致以魏晋南北朝为界,汉以前,实用价镇高于观赏价值,而隋唐以后,观赏价值则又逐渐地超过了实用价值。①亭的修建正如庙的修建一样刻碑记载当时的事是很常见的。每一个碑文都记叙着一个故事,每一座亭都反映了一段历史。

下面本文将以三块碑刻为主,结合前人的资料解读南薰亭所反映的广西近代史。

(一)南薰亭的来源 碑刻1:親向虞山履

(拍摄于2013年6月29日虞山公园的南薰亭侧面)

内容:舜階無為氣象,藹天涯山排千羽三苗,格洞應韶音百物諧化曰重明光。聖治薰風依舊,解民懐臯夔稷契何人也,事業無人得與偕。桂林何為而有虞山,舜帝廟說者謂舜廵狩至此後人景仰故名其山,立其廟以崇祀典也。山之隂有洞曰韶音,山之陽有亭曰南薰亭,亦皆玆意噫。大舜去我父矣,明天子在上,今舜帝也付口耳目,命廵嶺嶠拜舜之庭,懐古頌今,敬書此以紀歲月云峕。成化辛丑叄月叄日

賜進士監察御史王峽載中謹書(注:“口”字表示的是不清楚的字)

解读:“成化辛丑”,可知是明宪宗朱见深的成化十七年,即公元1481年。从这段碑文中可以得到三个信息:虞山庙的由来:当年舜巡狩到这个地方,后人景仰舜,因此把这座山叫做虞山。并建立寺庙来祭祀;南薰亭的位置:在虞山的阳面,即南面。对于南薰亭的位置,徐霞客在他的游记中也曾记载道:亭临皇湾之上,后倚虞山之崖。此外还有虞山庙和南薰亭的用处:教化当地的人民。

碑刻2:《韶音洞记》(因为笔者在游玩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有这块碑,因此这块

碑的碑文只能是借鉴钱宗范老师在其相关的论文中的记录②)

《韶音洞记》全文如下:由虞祠之后,不十步至虞山,下有石门可窥。

入其中,则虚明以长。仰而视之,石去人仅尺许,色清润可爱,睨其旁,蹲居蜿蜒如虎、豹、龙、蛇者皆是也。行其中十许步,望北牖,清江正横于前。出其处,则下临深渊,所谓皇泽湾也。始拭既新帝之祠,得新安朱熹为之记。命工人度山之崖,磨而镌之,偶发石而得斯洞,凿其下石之啮足者,翦其北林薄之翳目者,而地之胜有若天成焉。名之曰韶音洞,盖淳熙三年秋也。洞之深凡十有三丈,其广二丈有奇。牖之外少西,有地隆然而高为台,可钓。明年秋,又于祠之左得小丘,平旷爽垲,江出于旁。凡桂之山,瑰奇杰出者,悉献其状,作亭于上,名之日南薰亭。于是祠前后皆有揽观之美。来拜祠下者,已事而退,又得以从容而游息

焉。嗟乎!有虞氏之德甚盛,茂已加矣。盖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彝性,天之命乎?人者,孰不俱是哉。帝之所以为圣德,亦尽吾性之所同然者耳。是则帝之泽流洽于人心, 固将于天命并行,而不可泯,夫何有今古之间哉?后人徘徊于斯地,遐想萧韶之音,咏歌《南风》之诗,鼓舞而忘归也。其亦庶几有以兴起乎!遂书于石。四年十月戊子广汉张拭记。

《韶音洞记》的铭文首先记述了虞山的位置,洞内景观。接着写了韶音洞的发现和整修过程,以及南薰亭修建的原因等。从这篇碑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南薰亭是由宋代的靖江知府、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张栻修建的。当时舜庙荒废,为弘扬古代虞舜所宣扬的和谐仁德,于是重修虞山舜庙,在整修虞山风景的时候发现了韶音洞。在发现韶音洞一年后,“又于祠之左得小丘,平旷爽垲,江出于旁。凡桂之山,瑰奇杰出者,悉献其状,作亭于上”,于是南薰亭便由此而来。因为发现韶音洞是在淳熙三年,所以南薰亭的建造时间应该是淳熙四年,即公元1177年。至于为什么修建南薰亭,碑文中也有记载,“于是祠前后皆有揽观之美。来拜祠下者,已事而退,又得以从容而游息焉”,即用来给前来拜见虞祠的人观赏风景和休憩用的。

(二)南薰亭的近代史

碑刻3:特授臨桂縣陞用軍民府葉

(摄于2013年6月29日南薰亭下)

内容:曉諭事口據桂林府僧網司奏星福禀補錄本省北門外虞山廟南薰亭住持僧隆和有犯清規業口法究口復傳諭妥議住持侍奉香燈惟查厯來僧家尚有條規或經師祖開山住持其巷寺廟永遠流傳徙于法孫外人不得侵佔或所傳交泒無人方可另行招募玆據僧網及北門外三街口耆等議保僧昌明人地捐宜據情懇請批示等情到縣除禀批口掛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該口軍民府俗人等知悉自示之後仰改僧昌明充當虞山廟南薰亭內住持流傳徙于法孫流傳徙務須朝夕侍奉香燈管理廟務毋得有犯清規為要禀之慎之無違口示。 同治元年六月十八日示 實貼虞山廟曉諭

(注:“口”字表示的是不清楚的字)

解读:这块碑主要是用来告诉当地人民原来的虞山庙南薰亭的住持因为犯了清规已经按照律令办理了,现在要商议选出新的住持来维持虞山庙的香燈问题。以前僧家有规定或者是开山的住持,否则住持之位应该传给法孙,外人不得侵占等。除非没有人选了,才可以另行招募。现在僧網以及北门外的一些人议保昌明为住持,并恳请批示。因此贴出这个晓谕,即告示。从此之后僧人昌明便是虞山庙南薰亭内的住持。此外不管住持怎么变,住持之位要传给法孙,而且住持要朝夕祀奉香燈,管理好虞山庙的事务,不得有犯清规。

从这块碑文中我们可以得出的基本信息是:“同治元年”即清朝同治年(公元1862年),当时虞山庙和南薰亭是同一个住持管理的,而且当时的住持人选要是“法孙”,除非没有“法孙”才能另行招募,而且要有人保举。“法孙”,笔者觉得应该是本门弟子的意思。此外,文中出现的恳请批示,说明当时南薰亭的住持是需要官府承认的,体现了当时在桂林,世俗的地位是凌驾于宗教的地位之上的。

这块碑刻主要反映了广西近代虞庙的管理规则以及宗教与世俗的权利问题。从

《桂林市志》我们可以知道大约在西汉时佛教就已传入广西地区,到唐代桂林佛教文化空前繁荣,成为我国南方佛教中心之一,当时修建的寺观,有据可查者计31座,其中直接由朝廷诏令支持建造的道观有2座,被朝廷“赐紫”的高僧有2人,前来朝拜的名僧络绎不绝,见于摩崖石刻上及题书留名的就有10多人,在西山、伏波山、叠彩山、象鼻山遍布佛教寺庙、石窟造像和石刻碑文。③佛教尽管很早就传入了广西,而且对广西的影响也颇为甚远,但是广西的宗教与世俗权力的对比和全国的大局一样始终是世俗权力更大,宗教权力控制在政府的手中。回顾广西近代宗教史,我们可以知道广西近代的宗教问题主要是洋教问题,教案时有发生。而佛教在广西近代的发展状况在廖扬和付广华的《清末广西宗教问题的特点分析》中写到:清末时期佛教在一些民族地区反而有昌盛的趋势,“虽世易时殊,其宗教犹彰彰可考”④。结合碑刻中描述的对南薰亭的住持的严格选举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佛教在当时桂林的发展。南薰亭所代表的一种虞舜文化,对于虞庙的管理当地政府采取的是选取僧人来担任,可见当时佛教对于世俗的的一种影响力。假如佛教在当时不发展的话,对于住持的选举规则不会这么严格,而且还立碑告示当地老百姓。

碑刻中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等待着我们去挖掘,以上仅是笔者对碑刻的一些简单的探索,若有不正确指出还望大方之家批评指出。

参考注释

[1] 覃力.亭史综述[J].中国园林,1992.12.30

[2] 钱宗范.舜底韶文化的本质及对古代岭南和谐文化发展的影响[J].广西文史.2011年第4期

[3] 《桂林市志》编纂委员会.桂林市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97. 3197-3230. [4]黄旭初,吴光晖.崇善县志.文化[M].台湾成文出版社影印民国廿六年抄本,1975.279。转引自廖扬,付广华.清末广西宗教问题的特点分析[J].广西民族研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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