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集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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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潘集第三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 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潘三矿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淮南潘谢矿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十三个亿吨级煤炭基地和6个煤电一体化基地之一,丁集矿井是皖沪两省市合作及皖电东送的煤电一体化项目,是淮南矿业集团实施“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的5.0Mt/a特大型矿井建设项目,是安徽省“861”重点建设项目。

丁集矿井位于安徽省凤台县境内,井田面积100.534km2,全区共有地质储量11.69亿吨,设计可采储量5.20亿吨。初步设计批准设计生产能力5.0Mt/a,矿井服务年限74.3a。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工业场地内设主井、副井及中央风井三个井筒。井田划分2个生产水平,其中一水平标高为-826m,二水平标高暂定为-1000m。矿井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能力5.0Mt/a ,移交1个生产能力5.0Mt/a综采工作面,同步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

丁集矿井于2004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经过42个月的艰苦奋斗,已按设计建设完成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压风、供电、供水、供热、排矸、通信调度、消防洒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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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环保及“三废”处理等系统。2007年12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丁集矿井进行联合试运转验收,于2007年12月26日批准丁集煤矿联合试运转。

二、联合试运转情况

我们按照联合试运转方案的要求,对矿井主要生产系统能力进行了验证,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压风、供电、供水、供热、排矸、通信调度、消防洒水、监控、环保及“三废”处理等各大系统运转正常,均满足设计要求。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运转正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贯彻落实,生产物资准备充分,人力资源配置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达到了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

三、专项验收情况

1、安全设施验收:5月13日、1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安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丁集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进行了整体验收,认为丁集矿井安全设施和条件符合设计要求,以皖煤安监监一〔2008〕77号文批复,同意竣工验收。

2、环保工程验收:经国家环科院现场检测,测试相关内容均合格,国家环保总局于2008年6月13日,对丁集矿井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认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标准,以环验〔2008〕97号文批复,同意投入使用。

3、劳动保护“三同时”验收:安徽省工会认定丁集矿井劳动保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皖工护【2007】12号文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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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4、消防工程验收:2007年11月13日,淮南市消防支队对丁集矿井消防工程进行验收,认定丁集矿井消防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淮公消验〔2007〕第115号文批复,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5、档案管理验收:经安徽省档案局组织验收,同意档案管理通过竣工档案验收,发放了重大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证号【2007】010号。

6、职业卫生验收:淮南市卫生局认定丁集矿井工程总体卫生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淮卫职验字【2008】004号文批复,同意验收。

四、工程质量认证及质量监督情况

矿井及选煤厂设计共有228个单位工程,2008年4月11日通过了安徽省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组织的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总体论证结论为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等级优良,认证书编号:皖煤质监0804。

2003年9月30日,在煤炭工业淮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煤炭工业淮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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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济效益情况

丁集矿井是皖沪两省市合作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建成后与田集电厂配套发电,通过华东电网向上海市输送。这种新型的煤电合作模式就煤矿而言,实现了产业链的延伸,使煤电产业更加协调、更加密切,产业利益实现共享。同时,变运煤炭为输送电力,减轻了运输压力,降低了企业的运输成本,随着田集电厂的投产发电,这种优势将越发明显。

丁集矿井建设目标是“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现代化矿井。矿井建设在借鉴淮南矿业集团矿井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淮南新型能源基地“一先进三保护”(即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坚持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三统一”,创新矿井设计和建设理念,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推行工程招投标制与项目监理制度,实现了投资省、工期短、质量优的建井任务。

截止2008年5月底,矿井及选煤厂共完成投资316553.88万元,其中:矿井完成投资284945.92万元;选煤厂完成投资31607.96万元;按年产500万吨,吨煤成本276.95元/吨,煤炭销售按420元/吨计算,年可创利润71525万元。按矿井服务年限74。3年计算,矿井可创利5314307.5万元,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可观。

六、总述

省发改委组织联合试运转验收提出的问题已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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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通过集团公司组织的竣工预验收,恳请验收委员会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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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9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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