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 secret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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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
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通知
(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管理,统一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文),现颁布2006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年版)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能源(2007)10808号)
2.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 3.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印)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颁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函
发改办能源 [ 2007 ]1808号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报来《关于申请颁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 伙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请示》(中电联技经(2007)60号)均悉,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为统一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各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原则同意你会颁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请按照我委《关于开展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发改办能源(2006)427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抓紧筹备相关工作,井将有关颁布情况报送我委。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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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2.1 一般术语2.2 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2.3 设备购置费术语2.4 其他费用术语2.5 动态费用术语2.6 其他术语 3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1 一般规定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3.3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3.4 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3.5 其他费用计算标
准3.6 动态费用计算标准 4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4.1 一般规定4.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性质划分4.3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4.4 其他 5 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5.1 一般规定5.2 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5.3 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5.4 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6 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6.1 一般规定6.2 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6.3 建设预算的编排次序6.4 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6.5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6.6 初步设计概算 6.7 施工图预算 7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7.1 一般规定7.2 引进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7.3 费用计算方法与标准]7.4 建设预算的编制 附录A(标准性附录)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 A.1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2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表A.3 烟气脱硫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表A.4 烟气脱硫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表A.5 烟气脱
硝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表A.6 烟气脱硝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标准性附录)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B.1 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表B.2 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C(标准性附录)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表 表C.1.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附录D(标准性附录)建设预算表格形式 发电工程总概(预)算表 安装工程专业汇总表 建筑工程专业汇总表 安装工程概(预)算表 建筑工程概(预)算表 其他费用计算表
发电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指标 成套引进设备工程总概(预)算表 引进成套设备M程费用计算表 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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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系列标准之一。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发改办能源[2006」427号)文件的精神,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L/T 5205——2005)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电网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的。
本标准的制定汲取了以往各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的编制经验和内容精华,保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充分考虑了当前电力建设管理体制下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各种类型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特点。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和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斟酌、测算,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格式,在内容组织编排上进行了改进和创新,体现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的适用性、时效性和公平公正性。
本标准的第1、2、3、4章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编写,第5、6、7章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共同编写。
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程造价与管理总站归口管理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沈维春、张天文、李希光、周霞、毛致林、王振参、许树声、徐慧超、孙英、李娟、张健、雷雪琴、周晓艳、李豪、陈开如、陈加如、冯志勇、钱丽、谭至谦、田恩东。
主要审查人:孙玉才、郝卫平、郭伟、许松林、朱思义、龚名九、徐金泉、吴佐民、钟儒耀、田京、罗群、郑苏捕、秦丰、李哲非、赵建勇、王红军、韩淑芳、刘超俊、周景生、赵京、金耀谦、郑兴才、付卫东、李一男、刘益民、朱国生、刘文军、安春明、李章生、任连相、马阿宝、陈小贤、朱林生。
1 总 则
1.0.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1.0.2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以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
1.0.3 本标准作为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1.0.5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1000MW级的燃煤发电工程,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核电常规岛、生物质能发电工程、垃圾发电工程按照同容量燃煤发电工程执行。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1.0.6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的投产日期相距三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工程。
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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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一 般 术 语
2.1.1建设预算本标准中,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
2.1.2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拟建项目预先测算出的投资额。也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投资估算文件的过程。
2.1.3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也指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概算文件的过程。
2.1.4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也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施工图预算文件的过程。
2.2 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
2.2.1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对构成项目的基础设施、工艺系统及附属系统进行施工、安装、调试,使之具备生产功能所支出的费用。
2.2.2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构成建设项目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工程。
2.2.3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是指构成生产工艺系统的各类设备、管道、线缆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及调试工程。 2.2.4直接费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
2.2.5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2.2.6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2.2.6.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2.6.2工资性补贴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2.2.6.3辅助工资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
2.2.6.4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2.6.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防护费用等。
2.2.7材料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以及施工过程中消耗的一次性材料及摊销材料的费用。
2.2.8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是工程所需材料在施工现场仓库或堆放地点的出库价格,其价格范围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2.2.8.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是指材料在供货地点的出货价格。
2.2.8.2材料运输费材料运输费是指材料自供货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 2.2.8.3保险保价费保险保价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交付运输的材料进行保价或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发生的费用。
2.2.8.4运输损耗费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2.2.8.5采购及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是指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仓储费、保管费、仓储损耗以及材料采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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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装置性材料装置性材料是指电力建设安装工程中构成工艺系统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工艺性材料。一般情况下,装置性材料指施工过程中必需的、但在建设预算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
2.2.10消耗性材料消耗性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在建设成品中不体现其形态或原有形态的材料,以及因施工工艺及措施要求需要进行摊销的材料。一般情况下,消耗性材料指建设预算定额中,费用已经计入定额基价的材料。
2.2.11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的安拆和场外移动费用,施工机械使用费内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及拆卸费、场外运费、操作人员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税等。
2.2.11.1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成本费用。
2.2.11.2大修理费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2.2.11.3经常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零件的费用,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2.2.11.4安装及拆卸费安装及拆卸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试运转费用,以及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2.2.11.5场外运费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原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2.2.11.6操作人员人工费操作人员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2.2.11.7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气体燃料及水、电、气体等所花费的费用。
2.2.11.8养路费及车船税养路费及车船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2.12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IM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2.2.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合理工期要求,建筑、安装工程必须在冬季、雨季期间连续施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在冬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养护、采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降低工效而发生的补偿费用。
2.2.14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2.15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生产、检验、试验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2.2.16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是指发电安装工程中为进行高温、高压容器及管道焊接,需要对焊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年度考核所发生的费用。
2.2.17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是指发电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以及轨道铺设、拆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等。
2.2.18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海拔、酷热、严寒等地区施工,因特殊自然条件影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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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额外增加的施工费用。
2.2.19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满足现场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在现场必须搭设的生活、生产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或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等。
2.2.20施工机构转移费施工机构转移费是指施工企业派遣施工队伍到所承建工程现场所发生的搬迁费用,其内容包括:职工调遣差旅费和调遣期间的工资,以及办公设备、工具、家具、材料、用品以及施工机械等的搬运费等。
2.2.2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费用。
2.2.22间接费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2.2.23规费规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电力工程应计列的规费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2.24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费是指按照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交纳的保险、保障费用,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组成。
2.2.24.1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2.24.2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2.24.3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2.25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2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2.27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 1 管理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 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通信、书报、会议、水电、燃气、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防暑降温、卫生保洁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等。
4 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 劳动补贴费: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 工会经费:企业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 职工教育经费: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施工企业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 财产保险费: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用。
10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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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劳动卫生检测、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
11 财务费: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2 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办公车辆的车船税等。
13 其他:工程排污费,建筑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检验试验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
2.2.28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2.2.29税金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3 设备购置费术语
2.3.1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是指发电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2.3.2设备费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2.3.3设备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2.4 其他费用术语
2.4.1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但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其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生产准备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基本预备费。
2.4.2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是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场地并达到正常条件和环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
2.4.3土地征用费土地征用费是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费、证书费、手续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
2.4.4施工场地租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是指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正常施工,需临时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的租金、清理和复垦费等。
2.4.5迁移补偿费迁移补偿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住户及有关建筑物、 构筑物、电力线、通信线、铁路、公路、沟渠、管道、坟墓、林木等进行迁移所发生的补偿费用。
2.4.6余物清理费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4.7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自项目法人筹建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的合理建设期内对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法人管理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设备监造费,工程保险费。
2.4.8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法人管理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机构开办费及经常性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
1 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包括相关执照及相关手续的申办费,必要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用。
2 项目法人工作经费,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档案管理费、水电费、教育及工会经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工程审价(结算)费,工程审计费、合同订立与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会议费,董事会经费,业务接待费,消防治安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印花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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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税、车船税、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设备材料的催交、验货,主要材料的监造,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验收费等日常经费。
2.4.9招标费招标费是指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监理、调试等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2.4.10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项目法人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2.4.11设备监造费设备监造费是为保证设备质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设备监造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法人在主要设备制造、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原材料质量以及生产、检验环节进行必要的见证、监督所发生的费用。
2.4.12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险费是指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工程财产、安全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保险所支付的费用。
2.4.1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是指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2.4.14项目前期工作费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等。
2.4.15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知识产权转让费是指项目法人在本工程中使用专项研究成果、先进技术所支付的一次性转让费用;研究试验费是指为本建设工页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设计规定的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的研究试验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1 应该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 应该由管理费开支的鉴定、检查和试验费。 3 应该由勘察设计费中开支的项目。
2.4.16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是指项目法人为满足机组成套设备运行参数匹配要求,委托设备成套专业机构进行设备成套技术咨询、商务咨询和现场技术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2.4.17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勘察设计费包括:项目的各项勘探、勘察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以及设计代表的现场技术服务费。按其内容划分为:勘察费,设计费。
2.4.17.1勘察费勘察费是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勘察机构按照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工程勘察作业以及编制相关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所支付的费用。
2.4.17.2设计费设计费是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按照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以及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2.4.18设计文件评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是指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按其内容分为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2.4.18.1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是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从政策、规划、技术和经济等方面,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评审并提出可行性评审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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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8.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是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进行全面评审并提出评审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4.19项目后评价费项目后评价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为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指导、改进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完善相关政策,在建设项目投产后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所支出的费用。
2.4.20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消防、电梯、压力容器等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按其内容划分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检测费。
2.4.20.1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4.20.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是指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工程所安装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消防设备等)进行检验、检现所发生的费用。
2.4.20.3环境监测验收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是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机构对工程建设阶段进行监督检测以及对工程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
2.4.20.4水土保持项目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费是指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电力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
2.4.20.5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指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电力工程占用或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地貌植被、降低水土保持功能以及水土流失防治等给予补偿所发生的费用。
2.4.20.6桩基检测费桩基检测费是指项目法人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对特殊地质条件下使用的特殊桩基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4.21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电力工程各项标准、规范的测定、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需向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
2.4.22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电力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劳动定额的测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需向电力行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
2.4.23分系统调试费分系统调试费是指工艺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联动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2.4.24整套启动试运费整套启动试运费是指发电工程项目投产前进行整套启动试运所发生的费用。
2.4.25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是指在发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施工企业安装专业配合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2.4.26生产准备费生产准备费是指为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能够正常投产运行提供技术保证和资源配备所发生的费用。
2.4.27管理车辆购置费管理车辆购置费是指生产运行单位进行生产管理必须配备车辆的购置费用,费用内容包括:车辆原价、运杂费、车辆附加费。
2.4.28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是指为满足电力工程投产初期生产、生活和管理需要,购置必要的家具、用具、标志牌、警示牌、电缆标示桩等发生的费用。
2.4.29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是指为保证电力工程正常投产运行,对生产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及提前进厂进行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培训人员和提前进厂人员的培训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资料费、书报费、取暖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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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大件运输措施费大件运输措施费是指超限的大型电力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措施费用。
2.4.31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为因设计变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设备改型、材料代用)而增加费用,一般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预留的工程建设资金。
2.5 动态费用 术语
2.5.1动态费用动态费用是指对构成工程造价的各要素在建设预算编制年至竣工验收期间,因时间和市场价格变化所引起价格增长和资金成本增加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
2.5.2价差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2.5.3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筹措债务资金时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照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
2.6 其 他 术 语
2.6.1上网电价上网电价是指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2.6.2标杆电价
标杆电价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电价形成机制,按照“同网同价”的原则颁布的标杆性上网电价。 2.6.3编制年价差编制年价差是指建设预算编制年度的市场价格与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取费价格之间的差额。
3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本章内容规定了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标准,用于规范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组成内容划分、计算方式和取费标准。
3.1.2 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费用项目,必须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经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计列。
3.1.3 本标准有关表内所称“× ×及以下”,包括× ×在内,其下限截止至低一档“××及以下”的上限之上。凡未注明“××及以下”的,适用于本容量等级工程。
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3.2.1 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构成
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称为静态投资。
3.2.2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3.2.2.1 直接费。
1 直接工程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
2 措施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5)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7)临时设施费。8)施工机构转移费。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3.2.2.2 间接费。
1 规费。1)社会保障费。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 企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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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 1万m3的独立土石方工程按照灰坝工程的取费标准执行。
计算公式:综合取费费用额==直接工程费×费率(见表3.3.9) 表3.3.9 钢结构、灰坝工程及大型土石方综合费率表
工程类别 费率 % 3.3.10 税金
计算公式:税金=(直接费十间接费十利润)*税率 税率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 3.4 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
3.4.1 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费和设备运杂费。 计算公式:设备购置费=设备费十设备运杂费 3.4.2 设备费计算标准:根据市场供货价格计算。 3.4.3 设备运杂费
计算公式: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
其中: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 3.4.3.1 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1 主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费率: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运距超过100km时,每增加 50km费率增加 0.08%;运距不足 50km,按 50km计取。
二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费率见表3.4.3.1。 表3.4..3.1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序号 1 2 3 4 5 6 适用地区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西藏 费率 % 3.0 3.2 3.5 3.8 4.5 具体测算 钢结构主厂房 8.8 灰坝工程 18.7 注: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措施费用。 3.4.3.2 公路运杂费费率。
公路运输的运距在 50km以内,费率为 1.06%;运距超过 50km时,每增加 50km费率增加 0.35%;运距不足 50km按 50km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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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可直接将设备运达现场,主设备不计公路运杂费,其他设备的公路段运杂费率按0.5%计算。 3.4.3.3 其他说明。
1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2 燃机本体的运杂费费率按照以上燃煤发电工程主设备运杂费费率乘以0.7系数。
3.5 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3.5.1 其他费用
计算公式:其他费用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十项目建设管理费十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十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十生产准备费十大件运输措施费十基本预备费
3.5.2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计算公式: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土地征用费十施工场地租用费十迁移补偿费十余物清理费 3.5.2.1 土地征用费。
计算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3.5.2.2 施工场地租用费。
计算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按照项目法人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租用合同计算。
3.5.2.3 迁移补偿费。
计算标准:迁移补偿费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计算。3.5.2.4 余物清理费。 计算标准:余物清理费按照表3.5.2.4规定的费率计算,并应扣除残余物回收金额。 表3.5.2.4 余物清理费费率 项目名称 一般砖木结构 建 筑 工 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表3.5.2.4(续) 项目名称 建 筑 工 程 金属结构 拆除后金属结构不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8 30 45 临时简易建筑 拆除后金属结构能利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费率 % 8 55 混合结构 有条件爆破的 无条件爆破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20 20 30~50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费率 % 10 安 装 炉墙、保温 工 程 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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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 输电线路及通信线路 铁路 工程 铁路站 铁道线 拆除后能利用 拆除后不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2 62 35 18 10 注1: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5km部分的渣土运杂费。 注2: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费。 计算公式: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法人管理费十招标费十工程监理费十设备监造费十工程保险费 3.5.3.1 项目法人管理费。
计算公式:项目法人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十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3.11和表3.5.3.1.2) 表3.5.3.11 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费单 单机容量 费率 % 150MW以下 200MW 3.10 2.80 300MW 2.54 600MW 2.40 1000MW 2.16 注1:本费率适用于2机2炉,1机1炉时按照表中费率乘以1.2系数,4机4炉时按 照表中费率乘以O.85系数。注2:扩建工程按表中费率乘以0.9系数。 表3. 5.3.3—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监理费费率 本期建设容量 费率 % 100MW以下 2.65 200MW以下 400MW以下 2.22 1.98 800MW以下 1.87 3.5.3.4设备监造费。 设备监造的范围: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磨煤机、风机、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及水箱、给水泵、凝汽器、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等主要设备。
计算公式:设备监造费=全厂设备购置费×费率(见表3.5.3.4) 表3.5.3.4设备监造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 燃煤发电工程 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 0.36 0.32 注:成套进口设备不计入取费基数。 3.5.3.5工程保险费。 计算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保险范围和保险费率计算,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 3.5.4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由项目前期工作费、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组成。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目前期工作费+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 项目后评价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3.5.4.1项目前期工作费。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法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项协议费用计列,可行性研究阶段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费+基本设计费)×费率(见表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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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4.1项目前期工作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 燃煤发电工程 200MW及以下 600MW及以下 14.5 13.4 1000MW及以下 12.7 燃气一蒸汽联合循 环电站工程 13.5 3.5.4.2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 计算标准:根据项目法人提出的项目和费用计列。 3.5.4.3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 计算标准:按照设备购置费的0.3%计列。
3.5.4.4勘察设计费。 计算公式: 勘察设计费=勘察费+设计费 1勘察费计算标准: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2设计费计算标准: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其中要分别计算基本设计费和其他设计费。3.5.4.5设计文件评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由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组成。 计算公式: 设计文件评审费=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1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计算标准见表3.5.4.5—1和表3.5.4.5—2。 ’ 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计算标准见表3.5.4.5—1和表3.5.4.5—2。
表3.5.4.5—1 燃煤发电工程设计文件评审费费用标准 本期建设规模 费用标准 万元 可行性研究 2×135Mw 2×20(强IW 2×30嗯俩, 2×6()oMW 2×1Ⅸ)0MW 18 24 40 60 96 初步设计 60 80 100 180 270 注1:本期工程为1台机组时,按费用标准的75%计算。注2:2×50MW机组按2×135MW费用标准的60%计算。注3:初步可行性研究评审取费按照可行性研究取费标准的60%计算。 表3.5.4.5—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设计文件评审费费用标准 本期建设容量 费用标准 万元 可行性研究 IOOMW以下 200MW以下 400MW以下 800MW以下 10 15 20 30 初步设计 30 45 60 80 3.5.4.6项目后评价费。 本项目应根据项目法人提出的要求计列。 计算公式: 1发电工程。 项目后评价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
费率标准:300MW及以下机组费率为0.15%,600MW及以上机组费率为0.1%。2烟气脱硫项目。计算标准:见表3.5.4.6。 表3.514.6烟气脱硫项目后评价费用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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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机组等级 2×125MW级机组(两炉两塔) 2×2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 2×3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 2×6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 2×SOOMW及以上机组(两炉两塔) 费用标准 60 65 72 81 90 注1:以上费用是按照大型火电厂机组烟气脱硫装置以石灰石一石膏烟气湿法工艺为 主(即目前我国燃煤电厂FGD的首选工艺)为基础测算的,其他工艺形式的烟气脱硫 工程应参照本标准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注2:以上机组等级是指本期烟气脱硫工程所对应的机组容量,若本期只建设1台机 组或者只为1台机组配套烟气脱硫工程时,费用标准乘以0.7系数;若本期建设容量为 4台机组“套烟气脱硫装置时,费用标准乘以1.8系数。注3:若本期工艺设计为2炉1塔时,3.5.4.7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计算公式: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检测费1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计算公式:
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4.7) 表3.5.4.7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费率 燃煤发电工程 燃气一蒸汽联合 循环电站 0.16 工程类别 300MW及以下 600MW及以下 600MW以上 费率 % 0.2 0.17 0.15 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计算标准:按照机组额定发电出力0.5元/kW计列。 3环境监测验收费计算标准:根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4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计算标准:根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5桩基检测费计算标准:由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3.5.4.8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 计算公式: 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勘察费+基本设计费)×1.5% 3.5.4.9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计算公式: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12% 3.5.5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由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费和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组成。 计算公式: 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3.5.5.1分系统调试费。计算标准: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执行。 3.5.5.2整套启动试运费。
整套启动试运费不包括启动试运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处理
或因施工质量、设计质量等问题造成返工所发生的费用。1燃煤发电工程。计算公式:整套启动试运费=燃煤费+燃油费+其他材料费+厂用电费+整套启动调试费=售出电费=售出蒸汽费
1)燃煤费计算公式: 燃煤费=发电机容量(kW)×台数×整套启动试运小时(h)×标
准煤耗(k9/kWh)×标准煤价(元/埏)×K 注:循环流化床锅炉需掺烧石灰石时,另计石灰石材料费。 2)燃油费计算公式: 燃油费=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燃油平均消耗量×燃油价格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燃油平均消耗量及K值见表3.5.5.2—1。
表3.5.5.2—1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燃油平均消耗量及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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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引水渠(管) 1.4 进水间 含滤网间,与泵房分开建设时 1.4.1 一般土建 1.4.2 照明 1.5 江岸水泵房 1.5.1 一般土建 1.5.2 采暖、通风、空调 1.5.3 照明 1.6 直流冷却水沟 1.7 直流冷却水管道建 包括土方、垫层、支墩、各类井 1.8 进排水隧洞 包括闸门井、调压井等 1.9 进排水明暗渠 包括渠上桥、涵闸等构筑物 1.10 直流冷却水排水口 1.11 供水区域附属建筑 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道路、围墙、桥涵等 2 循环冷却水系统 2.1 循环水引水流道 2.2 循环水泵房 如泵房建在汽机房外坡屋时,仍列入本项目 2.2.1 一般土建 2.2.2 采暖、通风、空调 2.2.3 照明 冷却塔 包括填料、除水器、托架、配水管、喷嘴等 2.3.1 冷却塔水池底板及基础 2.3.2 冷却塔筒体 2.3.3 冷却塔支柱、基础 2.3.4 冷却塔淋水、配水装置 2.4 冷却塔挡风板及挡风板仓库 2.4.1 挡风板 2.4.2 挡风板仓库一般土建 2.4.3 挡风板仓库照明 2.5 冷却塔隔声墙 2.6 循环水沟 2.7 循环水管道建筑 包括土方、垫层、支墩、各类井 2.8 进捧水隧洞 包括闸门井、调压井等 2.9 进排水明暗渠 包括渠上桥、涵闸等构筑物 3 直接空气冷却系统 3.1 空冷基础、支架 包括土方、排汽管基础、平台基础、支柱、楼梯、 地坪等 3.2 空冷钢桁架及挡风 含防腐. 3.3 空冷设备电梯井 井架、封闭结构及屋盖 46
3.4 空冷配电问 3.4.1 一般土建 3.4.2 给排水 3.4.3 通风 3.4.4 照明 辅机循环水管道建 土方、垫层、支墩、混凝土管、各种井 3.5 3.6 辅机循环水泵房 3.6.1 一般土建 3.612 采暖、通风 3.6.3 照明 3.7 辅机循环水冷却塔 适用于机力塔、自然塔、水池、塔体、除水器、 淋水装置 3.8 冷却塔挡风板及挡 3.8.1 挡风板 3.8.2 挡风板仓库一般土 3.8.3 挡风板仓库照明 4 间接空冷系统 4.1 循环水泵房 4.1.1 一般土建 4.1.2 采暖、通风、空调 4.1.3 照明 4.2 空冷塔 4.2.1 一般土建 基础、塔简、构架、膨胀水箱支柱 4.2.2 储水箱基础 4.2.3 照明 4.3 补充水及稳压泵间 4.3.1 一般土建 4.3.2 采暖、通风、空调 4.3.3 照明 4.4 循环水管道建筑 包括土方、支架、沟道、涵管、各类井 (六)电气系统 1 变配电系统建筑 1.1 汽机房A排外构筑物 共箱母线支架、主变压器基础构架、厂用变压器 基础、备用变压器基础、防火墙、设备支架及基 础,事故油池 1.2 屋内配电装置室 1.2.1 一般土建 包括设备基础、支架及沟道 1.2.2 通风 1.2.3 照明 47
屋外配电装置35~ 包括设备基础、支架及沟道 1.3 1.4 全厂独立避雷针 2 控制系统建筑 2.1 继电器室 2.1.1 一般土建 2.1.2 给排水 2.1.3 采暖、通风、空调 2.1.4 照明 (七)附属生产工程 1 辅助生产工程 1.1 空压机室 包括输煤、检修、仪表、化学的空压机室 1.1.1 一般土建 1.1.2 给排水 1.1.3 采暖、通风、空调 1.1.4 照明 1.2 制氢站 包括储罐间、沟道及区域附属建筑 1.2.1 一般土建 1.2.2 给排水 1.2.3 采暖、通风、空调 1.2.4 照明 1.3 油处室及露天油库 包括沟道及区域附属建筑 1.3.1 一般土建 1.3.2 给排水 1.3.3 采暖、通风 1.3.4 照明 1.4 检修间 包括机、炉、电、煤、灰等车间检修间 1.4.1 一般土建 1.4.2 给排水 1.4.3 采暖、通风、空调 1.4.4 照明 1.5 启动锅炉房 包括烟道、烟囱、区域附属建筑 1.5.1 一般土建 1.5.2 给排水 1.5.3 采暖、通风、空调 1_5.4 照明 1.6 综合水泵房 1.6.1 一般土建 1.6.2 采暖、通风 1.6.3 照明 2 附属生产建筑 2.1 生产行政综合楼 48
2.1.1 一般土建 2.1.2 给排水 2.1.3 采暖、通风、空调 2.1.4 照明 2.2 生产试验楼 2.2.1 一般土建 2.2.2 给捧水 2.2.3 采暖、通风、空调 2.2.4 照明 2.3 材料库 2.3.1 一般土建 2.3.2 给捧水 2.3.3 采暖、通风 2_3.4 照明 2.4 棚库 2.4.1 一般土建 2.4.2 照明 2.5 汽车库 2.5.1 一般土建 2.5.2 给捧水 2.5.3 采暖、通风 2.5.4 照明 2.6 警卫传达室 2.6.1 一般土建 2.6.2 给排水 2.6.3 采暖、通风 2.6.4 照明 2.6 天桥 生产办公楼至主厂房 2.6.1 一般土建 柱基础、支架柱、钢桁架、楼面、屋面、围护及 装饰工程 2.6.2 采暖 2.6.3 照明 3 环境保护设施 3.1 机组排水槽及水泵间 3.2 酸碱废水中和池 元,座 3.3 含油污水处理站 包括处理室、澄清池、围墙、沟道等 3.3.1 一般土建 3.3.2 给排水 3.3.3 采暖、通风、空调 3.3.4 照明 3.4 工业废水处理站 包括处理室、澄清池、围墙、沟道等 3.4.1 一般土建 3.4.2 给排水 3.4.3 采暖、通风、空调 49
3.4.4 照明 3.5 生活污水处理站 3.5.1 一般土建 3.5.2 给捧水 3.5.3 采暖、通风、空调 3.5.4 照明 厂区室外生活污 3.6 3.7 厂区绿化 4 消防系统 4.1 消防水泵房 4.1.1 一般土建 4.1.2 采暖、通风 4.1.3 照明 4.2 消防水池 4.3 厂区消防管路 管道、消防栓、建筑 4.4 泡沫消防室 含设备及管道 4.4.1 一般土建 4.4.2 给捧水 4.4.3 采暖、通风 4.4.4 照明 4.5 消防车库 4.5.1 一般土建 4.5.2 给捧水 4.5.3 采暖、通风 4.5.4 照明 4.6 特殊消防系统 4.6.1 主厂房消防灭火 4.6.2 输煤系统消防灭火 4.6.3 燃油系统消防灭火 4.6.4 变压器系统消防 4.6.5 生产综合楼自动 5 厂区性建筑 5.1 厂区道路及广场 5.2 围墙及大门 5.3 厂区管道支架 5.4 厂区沟道、隧道 电缆沟及隧道、生产管沟及支架、暖气沟(管)道 5.5 室外给捧水 5.6 厂区挡土墙及护坡 5.7 防洪建筑 防洪堤、排洪沟等 5.8 雨水泵房 5.8.1 一般土建 5.8.2 给排水 50
点火方式 单机容量 50MW 135Mw 200MW 普通点火方式 300MW 600Mw 1000MW 50MW 135MW 200MW 节油点火方式 300MW 600MW 1000Mw 燃油消耗量(t) 726 1038 1482 2118 3025 5042 145 208 296 424 605 1008 置值 0.85 0.92 注1:表中燃油消耗量按0号柴油计算。注2:当工程设计燃煤挥发分(?)≤5%时,按表中数量增加10%。注3:新建、扩建一台机组时,燃油用量按表中数量增加10%。 3)其他材料费计算公式: 其他材料费m装机容量(IVIW)×3000元/Mw
4)厂用电费计算公式: 厂用电费m发电机容量×厂用电率×试运购电小时×试运购电价格 注:厂用电率应为不含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的厂用电率。
5)整套启动调试费: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计算。
6)售出电费计算公式: 售出电费=发电机容量×额定容量系数0.75×带负荷试运小时× 试运售电价 7)售出蒸汽费计算公式:售出蒸汽费=售出蒸汽吨数×试运售热单价 2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试运费。
计算公式: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试运费=石灰石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厂用电费+脱硫整套启动调试费
1)石灰石材料费计算公式: 石灰石材料费m每小时石灰石额定耗量×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试运小时×石灰石单价 2)其他材料费计算公式: 其他材料费=装机容量(MW)×400元/MW 3)厂用电费计算公式: 厂用电费=发电机容量×脱硫装置用电率×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试运小时×成本电价 4)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调试费: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计算。3脱硝装置整套启动试运费。计算公式:脱硝装置整套启动试运费=氨液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厂用电费+脱硝整套启动调试费
1)氨液材料费计算公式: 氨液材料费=每小时氨液消耗量×脱硝装置整套启动试运小时×氨液单价 注:催化剂的材料费应计算在内。 2)其他材料费计算公式: 其他材料费=装机容量(MW)×200元/MW 3)厂用电费计算公式: 厂用电费=发电机容量×脱硝装置用电率×脱硝装置整套启动试运小时×成本电价 4)脱硝装置整套启动调试费: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计算。 4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整套启动试运费。 计算公式: 整套启动试运费=燃料费+其他材料费+厂用电费+调试费=售出电费=售出蒸汽费 1)燃料费计算公式: 燃料费=发电机额定出力(kW)×台数×整套启动试运小时(h)×标准燃料消耗量(m3/kWh)×燃气价格(元/m3)×1.05 2)其他材料费计算
21
公式: 其他材料费=装机容量(Mw)×750元/MW 3)厂用电费计算公式: 厂用电费=发电机容量×厂用电率×试运购电小时×试运购电价格 4)整套启动调试费: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计算。 5)售出电费计算公式: 售出电费=发电机容量×额定容量系数0.75×带负荷试运小时×
试运售电价 6)售出蒸汽费计算公式: 售出蒸汽费=售出蒸汽吨数×试运售热单价 表3.5.5.2—2发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小时及试运购电小时 机组类型 整套启动试运 小时 h 试运购电小时 h 带负荷试运小时 燃煤发电工程 单机200MW及以下 240 144 96 单机1000MW及以下 燃气一蒸汽联合 循环电站 408 240 312 216 72 168 注1:试运购电价按照从电网购电单价计算。注2:试运售电价、售热价按照以下次序确定:①当地物价主管机构核定的试运上 网电价和售热单价;②与电网、热网企业签订的协议试运上网电价和售热单价;⑨当 地类似工程的试运上网电价和售热单价;④按照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如标杆电价) 3.5.5.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计算公式: 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5.3.1和表3.5.5.3—2) 表3.5.5.3—1 燃煤发电工程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费率 单机容量 费率 % 150MW及以下 200Mw 1.16 0.87 300MW 0.65 600MW 0.52 1000MW 0.49 表3.5.5.3—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费率 本期建设容量 费率 IOOMW 0.82 200MW 0.68 400MW 0.57 800MW 0.44 3.5.6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包括:管理车辆购置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3.5.6。1管理车辆购置费。 计算公式: 管理车辆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费率(见表3.5.6.1.1和表3.5.6.1.2) 表3.5.6。1—1 燃煤发电工程管理车辆购置费费率 单机容量 150MW及以下 费率 % 0.60 200MW 0.48 300MW 0.4 60OMW 0.28 1000MW 0.18 表3.5.6.1—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管理车辆购置费费率 本期建设容量 费率 % 100MW以下 200Mw以下 400MW以下 800MW以下 0.58 0.50 0.44 0.32 3.5.6.2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计算公式: 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6.2.1和表3.5.6.2—2)
表3.5.6.2—1 燃煤发电工程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费率 单机容量 费率 新建 % 扩建 150MW及以下 0.50 0.42 200MW 0.30 30OMW 0.25 600Mw 1000MW 0.24 0.20 0.17 0.14 0.37 0.30 表3.5.6。2—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费率
22
本期建设容量 100MW以下 200MW以下 费率 % 新建 扩建 0.50 0.42 0.35 400MW 0.28 800MW 0.27 0.22 0.42 0.34 3.5.6.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计算公式: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6.3—1和表3.5.6.3.2) 表3.5.6.3—1 燃煤发电工程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费
单机容量 150MW及以下 200MW 费率 % 3.O6 300MW 600MW 1000MW 0.98 2.47 1.95 1.50 注:扩建工程乘以0.85系数。 表3.5.6.3—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费率 本期建设容量 赞率 % 100MW以下 200MW以下 400MW以下 800MW以下 3.26 2.72 2.24 1.85 注:扩建工程乘以0.85系数。 3.5.7大件运输措施费 计算标准:按照实际运输条件及运输方案计算。
3.5.8基本预备费 计算公式: 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不包括基本预备费)]×费率(见表3.5.8) 表3.5.8基本预备费费率 设计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估算 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3.6动态费用计算标准
3.6.1 动态费用 动态费用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 计算公式: 动态费用=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3.6.2价差预备费 计算公式: n2 c=∑曩【(1+P)叫一一1】 i=1 式中: C——价差预备费; e——年度造价上涨指数; n】——建设预算编制水平年至工程开工年时间间隔,年; n2——工程建设周期,年I f——从开工年开始的第i年; R——第f年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 年度造价上涨指数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6.3建设期贷款利息 计算公式: 建设期贷款利息=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建设期贷款利息+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建设期贷款利息 其中: 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建设期贷款利.g=2[(年初贷款本息累计+ 本年贷款/2)×年利率] 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建设期贷款利息=∑[(本年贷款/2)×年利率] 发电机组参考投资比例见表3.6.3.1和表3.6.3.2。
计算贷款金额时,应从投资额中扣除资本金。 表3.6.3—1 燃煤发电机组参考投资比例 % 机组台数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40 40 20 50 20 23
费率 7 5 3 1.5 2×200MW及以下 60 4×200MW及以下 40 2×300MW
30
4×300MW 2×600Mw 4×60oMW 2×1O00MW 4×1O00MW
30 25 22 25 20 40 40 35 40 35 25 25 25 25 25 5 10 15 10 15 5 表3.6.3—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参考投资比例 % 总装机容量 20(mIW 4IDOMW 80卟dW 4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4.1一般规定
4.1.1 本费用性质划分用于统一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口径,统一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体系。
4.1.2本费用性质划分是编制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计算、统计各项费用的界定依据。
4.1.3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按其性质划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4.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性质划分
4.2.1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除包括建筑工程的本体费用之外,以下项目也列入建筑工程费中: 1建筑物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设施。 2建(构)筑物的平台扶梯。 3建筑物照明配电箱,建筑物避雷接地装置。 4消防设施,包括气体消防、水喷雾系统设备、喷头及其自动控制装置。 5采暖加热站(制冷站)设备及管道,采暖锅炉房设备及管道,厂区采暖管道。 6混凝土或石材砌筑的文丘里除尘器、箱、罐、池等。 7建筑物用电梯的设备及其安装,工业用电梯井的建筑结构部分。
8各种直埋设施的土方、垫层、支墩,各种沟道的土方、垫层、支墩、结构、盖板,各种涵洞,各种顶管措施。 9建筑物的金属网门、栏栅及防雷设施,独立的避雷针、塔。 10屋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支架、避雷针塔、栏栅。
11建(构)筑物的防腐设施,混凝土沟、槽、池、箱、罐等的防腐设施。 12冷却塔内部的配水管、托架、淋水装置、除水装置及其结构等。
13水工结构、水工建筑、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顶管措施、岸边水泵房引水管道。 14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独立布置的余热锅炉烟囱。 15建筑专业出图的厂区工业管道。
16建筑专业出图的设备基础框架、地脚螺栓。
17凡建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明确规定列入建筑工程的项目,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例如二次灌浆均列入建筑工程等。
4.2.2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除包括工艺系统的各类设备、管道、线缆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以及其材料费用之外,以下项目也列入安装工程费中:
1各种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2设备的维护平台及扶梯。3电缆、电缆桥(支)架及其安装,电缆防火。4发电机出线间的金属构架、支架、金属网门。5厂用屋内配电装置及发电机出线小间的金属结构、金属支架、金属网门。6锅炉砌
24
第1年 60 40 30 第2年 40 45 45 第3年 15 25
筑工程,灰沟镶板砌筑。7施工现场加工配制组装的金属外壳文丘里除尘器、水膜式除尘器。8混凝土水膜式除尘器、箱、罐的内部加热装置、搅拌装置。9化学水处理系统金属管道的内外防腐。10冷却塔内钢制进水管。 11 循环水系统、补给水系统、厂区及厂外除灰系统(包括灰水回收系统)的工艺设备、管道及其内衬,包括各种钢管、铸石管、铸铁管、钢闸板门、闸槽及启闭机。 12设备本体照明、道路、屋外区域(如变压器区、配电装置区、管道区、储煤场、油罐区等)的照明。13厂区接地工程的接地极、降阻剂、焦炭等。 14消防水泵房设备、管道,消防车辆。 15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装置安装。16工业用电梯及其设备安装 17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及其安装。 18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余热锅炉炉顶布置的余热锅炉烟囱及旁路烟道。19工艺专业出图的厂区工业管道。20工艺专业出图的设备基础框架、地脚螺栓。 21 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明确规定列入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 4.3设备与材料的界定
4.3.1在划分设备与材料时,对同一品名的物品不应硬性确定为设备或材料,而应根据其供应或使用情况分别确定。 4.3.2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机械工具均列入相应设备的设备费。
4.3.3对随设备本体供应或者是设备本体的一个部件的,应属于设备的一部分,否则应属于材料。例如:管道及阀门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材料,但随设备本体供应的管道及阀门应属于该设备的一部分。
4.3.4凡属于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组合体,不论用何种材料做成,或由哪个制造厂供应,即使是现场加工配制的,均属于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的工业水箱和疏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罐、水处理系统的水箱、油处理系统的油箱等均属于设备。
4.3.5设备中的填充物品,不论其是否随设备供应,都属于设备的一部分。例如汽轮发电机组冷却用汽轮机油,变压器、断路器用的变压器油,大型转动机械冷却系统用的机械油,润滑系统的润滑油,化学水处理箱、罐内的各种填料,蓄电池组用的硫酸,钢球磨煤机的钢球及润滑油,转动机械的电动机,化学水处理系统用箱、罐的防腐内衬等,均属于设备。
4.3.6凡属于各生产工艺系统设备成套供应的,无论是由该设备厂供应,或是由其他厂家配套供应,或在现场加工配制,均属于设备。
4.3.7某些设备难以统一确定其组成范围或成套范围的,应以制造厂的文件及其供货范围为准,凡是制造厂的文件上列出且实际供应的,应属于设备。
4.3.8对于设备扩大供货范围内的,应按照常规的成套供货方式和设计专业划分。例如:某些水泵的进出口阀门,有时制造厂虽亦供应,但因不固定在本体范围内,并且也不计入水泵本体价格的,应属于材料。
4.3.9对于成岛供应的设备材料,在编制建设预算时,应根据常规单独采购时的划分方式进行划分。
4.3.10 自动阀门的动力装置随阀门主体划分,阀门属于材料的,其动力装置也属于材料,阀门属于设备的,其动力装置属于设备;阀门传动装置(包括远方操作装置),不分传动方式(手动或自动),也一律随阀门性质划分;随设备本体供应的阀门,需要在现场增加的远方操作装置属于材料。
4.3.11对于进口设备,应根据本工程的设计规定,按照其设备设计供货范围界定。 4.3.12随设备供应的设备基础框架、地脚螺栓属于设备,随设备供应以外的属于材料。
4.3.13锅炉或汽轮机供货范围内随设备本体供应的管道及阀门,给水泵汽轮机的排汽管道,应划为设备。 4.3.14锅炉主蒸汽出口阀门、再热蒸汽进出口阀门、汽轮机高压缸蒸汽进出口阀门、低压缸蒸汽进口阀门、主给水泵进出口阀门属于设备。
4.3.15直接空冷机组,随设备供货的排气管蝶阀及排气管道伸缩节属于设备。
4.3.16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启闭机械均属于设备,钢闸板门、拦污栅、拦污网属于材料。
4.3.17配电系统的断路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属于设备,封闭母线、共箱母线、管形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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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等属于材料。
4.3.18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明确了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应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 4.4其 他
4.4.1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按照建设预算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4.4.2动态费用的界定
按照建设预算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的规定,凡列入动态费用的项目,均应列入动态费用中。 5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5.1一般规定
5.1.1 本项目划分是对电力工程建设预算中工程项目编排次序和编排位置的规定,与设计的专业划分及分卷分册图纸的划分相适应。
5.1.2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层次,在各专业系统(工程) 下分为三级:第一级为扩大单位工程,第二级为单位工程,第三级为分部工程。
5.1.3编制发电工程建设预算时,对各级项目的工程名称不得任意简化,均应按照本项目划分中规定的全名填写。 5.1.4如在本项目划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工程项目,应按照设计专业划分,在系统(-r程)、扩大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项目序列之下,在已有项目之后顺序排列。
5.2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
5_2.1燃煤发电厂的工程(系统)项目划分次序5.2.1.1主辅生产工程。
1热力系统。2燃料供应系统。3除灰系统。4水处理系统。5供水系统。6电气系统。7热工控制系统。8附属生产工程。9烟气脱硫工程。 10脱硝工程。
5.2.1.2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1交通运输工程。 2储灰场、防浪堤、填海、护岸工程。3水质净化、海水淡化工程。4补给水工程。5地基处理工程。6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7临时工程。
5.2.2建筑工程项目划分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1。 5.2.3安装工程项目划分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2。 5.2.4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划分按FGD系统考虑。 脱硫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3。
脱硫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4。5.2.5脱硝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催化还原法脱硝系统考虑。 脱硝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5。 脱硝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6。
5.3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5.3.1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系统)划分次序5.3.1.1主辅生产工程。
1热力系统。2燃料供应系统。3水处理系统。4供水系统。 5 电气系统。 6热工控制系统。 7附属生产工程。 5.3.1.2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1交通运输工程。2防浪堤、填海、护岸工程。 3水质净化、海水淡化工程。 4补给水系统。 5地基处理工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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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7临时工程。
5.3.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1。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2。
5.3.3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的与项目有关单项工程的项目划分参照燃煤发电工程执行。 5.4其他费用项目划分5.4.1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见附录C.3。 6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6.1一般规定
6.1.1本办法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排次序和编制规则,适用于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
6.1.2电力工程建设预算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阶段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设计图纸分别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6.1.3电力工程建设预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和审核人员必须在正式的建设预算书上签字并加盖电力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6.1.4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预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编制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协调编制范围、价格水平,并负责编制汇总建设预算书,各编制单位应及时协调,避免漏项和重复编制。
6.2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
6.2.1 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由编制说明、估(概、预)算汇总表、专业汇总估(概、预)算表、安装工程估(概、预)算表、建筑工程估(概、预)算表、技术经济分析表以及相应的附表、附件等组成。
6.2.2建设预算编制说明要表述准确,内容具体、简练、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设计依据、本期建设规模、规划容量;造价水平年、静态投资及单位投资,动态总投资及单位投资;计划投产日期及资金来源:外委设计项目名称及设计分工界线;项目地址特点,交通运输状况,主要工艺系统特征,公用系统建设规模;自然地理条件(如地震烈度、地耐力、地形、地质、地下水位等)和对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情况:主要设备容量、型号、台数、制造商。
2改、扩建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补充项目的建设范围、过渡措施方案及其费用,可利用或需拆除的设备、材料、建(构)筑物等情况。
3编制原则及依据: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编制依据,地区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取定依据,以及设备价格的选用依据。
4建设预算造价水平分析
1)与同期电力行业参考造价指标的比较、分析。 2)与近期同类机组投资的比较、分析。 5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分析。
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应控制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范围内,如果后一阶段总投资超出前一阶段已批准的总投资时,编制单位应修改设计或重新申报前一阶段的设计及总投资;如果因外部条件变化使得后一阶段总投资超出前一阶段已批准的总投资时,应作具体分析并重点叙述总投资超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6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的说明。
6.2。3编制发电工程建设预算所使用的表格及其内容构成如下:
表一甲发电工程估(概、预)算汇总表 表二甲安装工程专业汇总表 表二乙建筑工程专业汇总表
表三甲安装工程概(预)算表 表三乙建筑工程概(预)算表 表四其他费用计算表 表五甲 发电工程概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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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表
各项表格的内容与格式见附录D。 6.2.4发电工程建设预算成品内容见表6.2.4。 表6.2.4发电工程建设预算成品内容 序号 1 4 内容组成名称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五甲) 总估(概、预)算表(表一甲) 部分汇总估(概、预)算表(表二 安装、建筑工程估(概、预)算表 其他费用估(概、预)算表(表四) 附件及附表 投资分析报告 √ √ 初步可行 性研究估 √ √ √ √ 可行性 初步设 研究估 √ √ √ √ √ √ √ √ √ √ √ √ 施工 图预 √ √ √ √ √ √ √ 注:·作为编制单位的原始资料,可不作为正式成品出版。 6.2.5建设预算的其他费用计算表中的附表应完整,包括“价差预备费计算表”、“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表”(可行性研究估算可不附)、“编制年价差计算表”等,还应有必要的附件。附件包括外委设计项目的估(概)算表(如铁路、公路、码头等)、特殊项目的依据性文件及估(概)算表等。
6.3建设预算的编排次序
6.3.1 建设预算的编排次序是对电力工程建设预算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其他费用中各项目编排次序和编排位置的规定。
6.3.2燃煤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总排列次序6.3.2.1主辅生产工程。
1热力系统。 2燃料供应系统。 3除灰系统。 4水处理系统。 5供水系统。 6电气系统。 7热工控制系统。 8附属生产工程。9烟气脱硫工程。 10脱硝工程。
6.3.2.2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1交通运输工程。2储灰场、防浪堤、填海、护岸工程。3水质净化、海水淡化工程。4补给水工程。 5地基处理工程。6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7临时工程。
6.3.2.3编制年价差。 6.3.2.4其他费用。
1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2项目建设管理费。 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4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5生产准备费。 6大件运输措施费。7基本预备费。
6.3.2.5特殊项目。 6.3.2.6动态费用。
1价差预备费。2建设期贷款利息。
6.3.3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建设预算项目总排列次序6.3.3.1主辅生产工程。
1热力系统。2燃料供应系统。3水处理系统。 4供水系统。 5电气系统。6热工控制系统。 7附属生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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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2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1交通运输工程。 2储灰场、防浪堤、填海、护岸工程。3水质净化、海水淡化工程。4补给水系统。5地基处理工程。6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7临时工程。
6.3.3.3编制年价差。 6.3.3.4其他费用。
1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2项目建设管理费。 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4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5生产准备费。6大件运输措施费。7基本预备费。
6.3.3.5特殊项目。 6.3.3.6动态费用。
1价差预备费。 2建设期贷款利息。 6.4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
6.4.1 在建设预算正式编制之前,应制定统一的编制原则,确定统一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的内容包括:编制范围、价格水平年,定额、价格、取费标准的取定原则等;编制依据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采用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计算的依据(简称定额或指标)、价格水平调整依据,以及取费计算标准等。
6.4.2电力工程建设预算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以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定额及相关规定为基础,并结合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价格调整规定计算。
6.4.3建设预算的取费计算标准应该与所采用的定额或指标相匹配。
电力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照本标准中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及配套的相关文件执行;执行地方建筑工程、铁路、公路、邮电通信、航运等工程定额的,应按其相应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执行。
在编制建设预算时,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或应项目法人要求对其中部分费用进行调整或作补充的,编制单位应编写具体说明,并提供调整的充分依据。
6.4.4定额(指标)的调整及补充:
1定额(指标)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与工程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时,可根据工程的技术条件和定额规定调整套用相应定额(指标)。
2定额(指标)中缺项的,应优先参考使用相似建设工艺的定额(指标);在无相似或可参考子目时,可根据类似工程施工图预算或结算资料编制补充定额(指标);对无资料可供参考的项目,可按工程的具体技术条件编制补充定额(指标)。
3补充定额(指标)应符合现行定额编制管理规定,并报电力工程定额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6.4.5编制建设预算时,工程量的计算应根据定额(指标)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设计图纸标示数据计算,如果图纸的设备材料汇总统计表中的数据与图示数据不一致时,应以图示数据为准。
6.4.6发电工程建设预算应按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分别进行编制。 1建筑工程费的计算使用表三乙,汇总统计使用表二乙。
2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消防、采暖加热(制冷)站(或锅炉)等安装项目按所采用的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计算费用,其中风机、空调机(包括风机盘管)和水泵属于设备,应参照设备购置费的计算办法计列设备费及设备运杂费,并在建筑工程汇总表(表二乙)中将其设备购置费单独列出,在总估(概、预)算表(表一甲)中统一计入建筑工程费。
3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的计算使用表三甲,汇总统计使用表二甲。 4其他费用的计算使用表四。
6.4.7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取费,可以采用单位工程逐项取费、单位工程综合系数取费方式在表三中计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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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按系统汇总后在表二中逐项取费的方式。
6.4.8为便于技术经济比较,必须按照建设预算项目划分表中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单位计算各项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单位为“元/kW”的指标,在计算时,千瓦数应以该系统本期的设计容量为准。单位为“元/kVA”的指标,在计算时,千伏安数应以工作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为准,不包括备用变压器的容量。单位为“元,m”、“袖”、“元/m2”、“元/m3’’、“frJt”的指标,其数量应为不含施工损耗的设计用量。
主厂房本体体积按建筑物外轮廓计算,包括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锅炉露天布置时包括炉前低封体积,锅炉运转层下部封闭时的体积,不包括独立或部分嵌入框架的集控楼的体积,也不含电梯井及锅炉紧身封闭的体积。
6.4.9发电机(包括主励磁机)、电气除尘器本体设备及其安装列入热力系统,其电气性的工作及电气除尘器电源装置列入电气系统内。发电工程中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及安装)列入电气系统内。
6.4.10防洪、防风沙、水库等工程,如专为本工程设置而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和施工的项目,按一般工程对待,分别按性质列入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内;如为本地区各厂矿公共设施,本工程只是分摊部分费用时,应列入特殊项目内。
6.4.1 1 主厂房及输煤栈桥、转运站内的雨淋阀系统按照项目划分列入独立的消防系统。
6.4.12建设电厂而引起电力系统中有关电厂或变电站的通信系统扩建的投资,应随设计范围分界确定。 6.5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6.5.1 经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确定工程总投资的限额。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突破。 6.5.2可行性研究主要依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经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对厂址及外部条件进行方案比选,同时对厂内主要生产工艺系统提出工程设想方案。
6.5.3技术经济专业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编制投资估算、方案比较、经济评价。 6。5.4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资估算必须符合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费用计算合理,能够满足方案比选及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要求。
2应满足工程项目推荐方案和工程设想的主要工艺系统、主要技术方案要求。
3投资估算应满足建设预算成品内容要求,必要时,正式成品中还应包含不同方案的投资对比表。 4必要时应提供工程所用外汇额度、汇率、用途及其使用范围。
6.5.5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重点是方案比选。做方案比选时,由专业设计人员确定工程量,技术经济人员编制估算。专业设计人员应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技术经济人员应根据同期、同类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对专业设计人员提出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提出反馈意见。
估算阶段对不能直接计算而又影响投资较大的建筑安装工程量,应参照典型设计或同期类似工程的工程量资料,经分析调整后采用,不得直接套用其他工程估算及概算工程量资料。
6.5.6项目法人应提供(或协助设计院获得)的资料:
1项目开办及经营方式,各投资方出资比例、币种、分利方式及分利水平;融资方式、融资币种、融资利率、融资费用、还款方式、还款年限及宽限期等。 2建设场地的费用标准及依据文件。 3外委设计项目的投资估、概算文件资料(如铁路、公路、码头、航道等)。 4估算编制中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6.5.7编制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时,各种费用标准可参照可行性研究估算相关规定,其投资估算成品只出版表一。
6.5.8初步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与和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一致。 6.6初步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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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应控制在已批复的估算投资范围内。
根据工程准备和建设程序需要,“四通一平”工程、与项目有关的单项工程以及提前开工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可先行编审。
6.6.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项目法人应提供的资料:
1主要设备、材料的供货价格及供货范围。 2建设场地的费用标准及依据文件或协议。 3外委设计项目的正式概算,如铁路、公路、码头、航道、水库等。
4项目前期工作各项费用。
6.6.3编制概算时,项目法人应协助提供的资料:
1 工程所在地电力行业及当地基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办法、取费标准、调整文件,造价水平年的当地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当期购电单价等。 2 概算编制中其他必要的原始资料。
6.6.4初步设计概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计算准确,价格水平符合工程所在地投资编制年市场水平,取费标准应符合电力行业有关规定。2满足选定的生产工艺系统和技术方案的要求。 3应满足建设预算成品内容要求。
6.6.5概算工程量应与初步设计图纸、说明书及设备、材料清册保持一致。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项目,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参照建设条件相当的参考设计、类似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经分析调整后确定。
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应根据掌握的施工图预算或竣工结算资料,对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有疑问,应及时反馈,以提高概算工程量的准确性。
6.6.6对定额中不包含的特殊施工项目,应根据设计专业提出的特殊施工方案及工程量计算费用,列入工程投资。 6.6.7主要设备价格按合同价或电力行业信息价计算,其余设备价格按照市场信息价格或按近期同类工程的合同价编制。
6.6.8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价格、消耗性材料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规定计算。 6.6.9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按照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并按照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计算价差,该价差只计取税金。 6.6.10进口设备、材料应根据合同,将国外段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及进口相关费用计入设备费,国内段运杂费应按照国内设备的运杂费计算方法计算。
6.7施工图预算
6.7.1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法人控制投资、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单项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施工
图预算应控制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范围内。 6.7.2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有关各方应提供的资料: 6.7.2.1项目法人应提供的资料:
1组织有关各方商定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2提供设备、主要材料订货、到货价格资料。 3提供委托外部设计、施工项目及自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 4提供建设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相关资料,如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5提供设备图纸或工程量资料,扩大供货范围的相应图纸及工程量资料。
6.7.2.2承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提供由项目法人委托的由承包方购买的设备、主要材料的合同价或到货价。2核实预算定额中未包括的经项目法人批准的特殊施工措施方案及费用。 3提供编制施工图预算所需要的承包方其他有关资料,如工程量、合同等。
6.7.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范围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范围应以合同约定范围为准,一般应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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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施工图预算应按最终版施工图编制,经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及重新出图的一般设计变更也应编入施工图预算中。
6.7.4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工程量应以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计算。 2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范围应以合同约定的界限为准。 6.7.5定额及取费
电力工程施工图预算应执行电力行业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对于定额或补充定额中缺项的,可参照地方定额或其他行业定额。
7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7.1一般规定
7.1.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及费用计算除执行以上各章节规定之外,以本章规定作为补充。 7.1.2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投资统一用人民币表现,对使用外汇支付的资金(含融资),按照建设预算编制时的外汇汇率(编制说明中应说明所采用汇率的日期)和折算方法折算成人民币金额。
7.1.3凡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各类产品,国内中标产品的增值税和国外中标产品的关税及增值税均以人民币表现。 7.1.4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项目的引进部分无论由国内设计、国内外联合或分工设计,或全部由国外设计,均由该项目国内配合主体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整个项目编制建设预算。
7.2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7.2.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应与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一致,因设备引进需增加或修改的费用项目如下:
7.2.1.1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价格构成。 1设备(含备品备件)、材料供货价。 2相关费用:
1)国外段运费。 2)国外段保险费。3)关税。4)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5)进口商品检验费。6)进口代理手续费。7)银行财务费。
3国内段运杂费。 7.2.1.2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中应在“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下增加“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项目,该增加项目由以下内容组成:
1 国外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2技术服务费。 3出国人员费。 4设计联络会(国内部分)费用。5进口设备招标工作费。 6融资相关费用。
7.2.1.3基本预备费。
在基本预备费项下增加外资基本预备费。
7.2.2与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费用项目构成相对应,因设备引进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应分别计入相应的费用项目中。
7.3费用计算方法与标准
7.3.1根据引进成套设备工程的特点,其费用计算方法与标准包括: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计算方法与标准,利用外资或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国内厂商中标及外商中标返包国内制造部分设备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费计算方法,引进成套设备材料其他费用(即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外资部分基本预备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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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计算方法与标准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计算方法与费用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编制前应向有关部门收集现行规定作为计算依据。
7.3.2.1进口设备材料的供货价。
1我国常用进口设备材料供货价的种类:
1)装运港船上交货价,英文缩写FOB(Free on Board)。2)成本加运费在内价,英文缩写CFR(Cost and Freight)。 3)到岸价或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在内价,英文缩写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以下计算均以上述三种供货价的标准条款为例。 2供货价的计算。
计算公式:供货价=外币金额(签订的合同价)×外汇牌价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如果没有具体的意向或协议,可按市场询价或国家批准用于进口设备材料的外资(或外汇)额度视同CIF 价计算供货价。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所签订的合同价计算。 7.3.2_2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与费用标准。 1国外段运费。
供货价(合同价)若为FOB等不含国外段运费价时,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国外段运费=设备材料毛重(t)×运输单价(元/t)
其中:运输单价根据采用的运输方式,按照进出口公司或对外运输部门现行的价格确定。 如编制预算时没有重量资料,则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外段运费=进口设备材料供货价×运费率 其中,运费率可参照近期同类工程测算。
2国外段保险费:国外段保险费指进口商品在国外段运输期间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所需的费用。 计算公式: 保险费=保险额×保险费率
一般以CIF价为保险额,如果供货价(合同价)为FOB、CFR 等不含国外段保险费时,可采用以下方法计算保险费: 1)供货价为FOB价时:
保险费=(供货价+国外段运费+保险费)×保险费率 或保险费=供货价×(1+国外段运费率+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2)供货价为CFR价时:
保险费=(供货价+保险费)×保险费率或 保险费=供货价×(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根据投保的险种、商品种类和地区的远近不同,保险费率也不同。应根据引进成套设备工程的具体情况,向保险公司收集现行保险费率。
3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颁发的有关规定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 计算公式: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其中,完税价格为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CIF价格。
在编制引进成套设备材料预算时,可简化以CIF价为完税价格计算关税,计算公式如下: 关税税额=CIF价×关税税率 4增值税:
增值税税额=(CⅢ价+关税税额)×增值税率
其中CIF价也应为完税价格,简化为以CIF价计算;增值税税率按现行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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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商品检验费:进口商品检验费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6进口代理手续费:进口代理手续费指外贸企业采取代理方式进口商品时,向国内委托进口企业(单位)所收取的一种费用,它补偿外贸企业经营进口代理业务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并含有一定的利润。其计算办法及费用标准应执行国家的现行规定。
计算公式:进口代理手续费---CIF价(外币)×对外付汇当日外汇牌价×手续费率 预算编制时,若不知对外付汇当日外汇牌价,则以预算编制时的外汇牌价计算。
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物价局价综字[19921 463号《关于印发进口代理手续费收取办法的通知》规定,进口代理手续费率按照对外供货合同金额不同,分档计收:
1)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含1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 2%,最低收费额为1000元人民币。 2)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1.5%。 3)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含50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1.0%。. 4)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费率在0.5%~1.0%之间。
7银行财务费:银行财务费是指项目法人或进口代理公司与卖方在合同内规定的开证银行财务费。 计算公式:银行财务费=进口设备材料供货价×外汇牌价×银行财务费率 其中银行财务费率应根据各银行现行的收费标准计算。
8国内段运杂费:国内段运杂费指由我国港口(或交接车站、机场)运到建设工地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包括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港口费用和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费。
计算公式: 国内段运杂费=CIF价×编制时汇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公路运杂费率)
铁路、水路运杂费率:100kin及以内费率为0.9%;超过100km,每增加100kin费率增加0.1个百分点;不足100kin按100kin计取。
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及以内,费率为0.64%,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25个百分点,不足50km按50km计取。若到货港E1(地点)为电厂的专用码头时,公路段运杂费按0-3%计算,若到货港13(地点)到现场有直达铁路时,不计取公路运杂费。
当返包比例超过50%时,国内段运杂费可以根据各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燃机工程按上述费率的50%计算。 ‘
电厂有大件码头或其他特别情况时,应按设备、材料的运输重量或国家规定的运费办法计算。
7.3.3利用外资或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国内厂商中标及外商中标返包国内制造部分设备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意向性的返包比例计算国内生产部分的相关费用[增值税、进13代理手续费(如进口部分需代理)、银行财务费]及国内段运杂费等。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算:
1利用外资并采取国际招标时,按合同价以外资方式计列,并计取进口代理手续费(如需代理)、银行财务费、国内段运杂费。
2采用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时,国内厂商中标的设备材料费用一律采用人民币计算,运杂费按国内标准计算。 7.3.4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费
1编制投资估算时,工程量以国外概念设计资料或近期在建(或建成)的同类型机组的工程量为依据,采用现行的定额或指标进行编制。 2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进口安装主材及建筑用钢材按照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作为计取费用的基数。 3 国外进口主材,其加工配制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计列。
7.3.5引进成套设备材料其他费用(即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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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外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国外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用,按表7.3.5指标计列,由项目法人控制使用。 表7.3.5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用指标 序号 设计方式 国外设计、国内配合 国外设备、国内设计 燃煤发电工程(Tr,/kW) 炉岛 1.5 1.O 机岛 1.5 1.0 IC岛 1.O 0.8 BOP岛 0.5 0.2 注1:容量:发电厂按2台机组,如超过2台机组,仍按2台机组计取。 注2: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可按燃煤发电工程指标的40%计算。 注3:扩建工程的主设备与上期相同且布置基本相同时,按上述费率的60%计列。 注4:单项设备,可按实际情况计列。 2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包括国外设计费、培训费、外方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及技术专利费等。 可行性研究阶段,若无协议或意向性文件,可视同用于引进的外资或外汇额度中已含,不再单列。 在初设计段,可按合同的规定计算费用。如果合同价中已含此部分费用,则该费用在表六中单列。 3出国人员费:我方为本工程派出的设计联络、设备检验、技术培训等人员出国的旅费、服装费、国外生活费、交通费和国内段的差旅费等可按合同中规定的出国人数、期限和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费用标准计算,合同有特殊规定的按合同规定计算。
4设计联络会(国内部分)费用:设计联络会(国内部分) 费用指国内各方参加联络会的费用,在签订各自的服务合同中应包括该项费用,建设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及会议场所租用的费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
注:国外部分费用含在引进成套设备费用合同中。
5进口设备招标工作费:进口设备招标工作费指进E1设备招标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计算办法参照国内工程的标书编制费,费率按国内工程招标费费率乘以1.1系数计算,计算基数按招标范围所包含的内容计算,一般情况下为合同价。
6融资相关费用:按融资合同有关条文进行计算。 7.3,6外资部分基本预备费
外资部分基本预备费的取费费率:估算阶段2%,概算阶段0.5%。 注:取费的计算基数为外资总额。 7.4建设预算的编制
7.4.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范围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投资,主要包括: 1引进(包括返包国内)的设备材料费。
1)引进成套设备材料供货价。 2)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相关费用。3)引进成套设备材料国内段运杂费。 2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费。
3 国内配套的生产工程、附属工程、生活福利工程费用。
4其他费用:除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其他费用项目外,应增加“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
5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内资、外资)和价差预备费。 6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承诺费、转贷费等。
7.4.2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应与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项目一致,并应增加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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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燃油系统 2.1 卸油栈台 包括照明 2.2 卸油泵房 2.2.1 一般土建 2.2.2 给排水 2.2.3 采暖、通风、空调 2.2.4 照明 2.3 燃油泵房 2.3.1 一般土建 2.3.2 给排水 2.3.3 采暖、通风、空调 2.3.4 照明 2.4 燃料油罐区建筑 2.4.1 钢油罐基础 2.4.2 油罐区附属建筑 包括围墙、道路及事故排油坑 2.5 油管沟道及支架 2.5.1 油管沟 2.5.2 油管支架 (三)除灰系统 1 除渣设施 1.1 渣仓基础 2 水力除灰系统 2.1 灰渣泵房 2.1.1 一般土建 包括沟及前池 2.1.2 给捧水 2.1.3 采暖、通风 2.1.4 照明 2.2 除灰中继泵房 2.2.1 一般土建 2.2.2 给排水 2.2.3 采暖、通风 41
2.2.4 照明 编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及范围说明 技术经济指标单位 2.2.5 区域附属建筑 包括办公室、休息室、配电室、围墙、道路等 2.3 浓缩池 2.4 澄清池 2.5 跨越灰管桥 2.6 除灰管沟及支墩 2.6.1 冲灰沟 2.6.2 除灰管沟、灰管支墩 包括顶管及涵管 3 气力除灰系统 3.1 气力除灰室(正、负压风机室) 3.1.1 一般土建 3.1.2 给捧水 3.1-3 采暖、通风 3.1.4 , 照明 3.2 灰库 包括照明 3.3 空压机室 3.3.1 一般土建 3_3.2 给排水 3.3.3 采暖、通风 3.3.4 照明 3.4 室外除灰管道支墩架 3.5 运灰车库 3.5.1 一般土建 3.5.2 给捧水 3.5.3 采暖、通风 3.5.4 照明 4 灰水回收系统 4.1 灰水回收泵房 4.1.1 一般土建 4.1.2 给排水 4.1.3 采暖、通风 4.1.4 照明 42
4.2 灰水回收管路建筑 CFB炉用石灰石 5.1 石灰石粉库 5.2 输送设备支架 (四)水处理系统 1 预处理系统 1.1 弱酸处理室 1.1.1 一般土建 1.1.2 给排水 1.I.3 采暖、遥风 1.1.4 照明 1.2 反渗透处理室 1.2.1 一般土建 1.2.2 给捧水 1.2.3 采暖、通风 1.2.4 照明 锅炉补给水处理 2 2.1 锅炉补给水处理室 包括实验楼 元戌W 2.1.2 给捧水 2.1.3 采暖、通风 2.1.4 照明 2.2 酸碱库 2.2.1 一般土建 2.2.2 给排水 2.2.3 采暖、通风 2.2.4 照明 2.3 室外构筑物 澄清池、无阀滤池、水箱基础、室外沟道等 3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3.1 凝结水精处理室 3.1.1 一般土建 3.1.2 给排水 3.1.3 采暖、通风 3.1-4 照明 3.2 凝结水室外构筑物 3.2.1 凝结水箱基础 43
3.2.2 凝结水管沟 4 循环水处理系统 4.1 循环水处理室 4.1.1 一般土建 4.1.2 给排水 4.1.3 采暖、通风 4.1.4 照明 4.2 加氯加酸间 4.2.1 一般土建 4.2.2 给排水 4.2.3 采暖、通风 4.2.4 照明 5 中水石灰深度处理 5.1 曝气生物滤池 5.2 澄清池 5.3 过滤器基础 5.4 泥渣脱水间 5.4.1 一般土建 5.4.2 给排水 5.4.3 采暖、通风 5.4.4 照明 5.5 石灰乳工艺间 5.5.1 一般土建 5.5.2 给排水 5.5.3 采暖、通风 5.5.4 照明 5.6 加药间 5.6.1 一般土建 5.6.2 给排水 5.6.3 采暖、通风 5.6.4 照明 5.7 空压机室 5.7.1 一般土建 5.7.2 给排水 5.7.3 采暖、通风 5.7.4 照明 5.8 控制楼 5.8.1 一般土建 5.8.2 给捧水 5.8.3 采暖、通风 44
5.8.4 照明 5.9 区域建筑 区域道路、地坪、围栅、沟道 6 中水浸没式生物加强超滤处 理系统 6.1 生物加强超滤间 6.1.1 一般土建 6.1.2 给排水 6.1.3 采暖、通风 6.1.4 照明 6.2 空压机室 6.2.1 一般土建 6.2.2 给排水 6.2.3 采暖、通风 6.2.4 照明 6.3 弱酸处理间 6_3.1 一般土建 6.3.2 给捧水 6.3.3 采暖、通风 6.3.4 照明 6.4 控制室 6.4.1 一般土建 6.4.2 给挥水 6.4.3 采暖、通风 6.4.4 照明 6.5 脱水机房 6.5.1 一般土建 6.5.2 给排水 6.5.3 采暖、通风 6.5.4 照明 6.6 脱碳器及脱碳水池 6.7 废水收集池 6.8 加药间 6.8.1 一般土建 6.8.2 给排水 6.8.3 采暖、通风 6.8.4 照明 6.9 区域建筑 区域道路、地坪、围栅、沟道 (五: 供水系统 1 直流冷却水系统 1.1 拦河坝及水闸 1.2 取水口(头)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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