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人笔记本电脑公用补贴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4-04 17: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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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私人笔记本电脑公用补贴管理办法

1. 1.1

总则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公司电脑管理,充分利用办公资源,公司鼓励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并发放补贴,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作办公且自带笔记本电脑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2.

职责分工

综合办公室为员工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的实用性并及时发放补贴。 3. 3.1

管理内容

补贴发放标准为200元/月,补贴时间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算,累计补贴期限为两年。 3.2

累计补贴期限为两年,期满停止发放补贴,且自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发放补贴及配备办公电脑。 3.3

两年补贴期满且自期满之日一年后,若员工电脑出现故障需要淘汰更换,公司为其配备电脑或由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经审批后可以享受2年补贴。若员工电脑仍能正常使用,则不予补贴。 3.4

两年补贴期内,若员工中途改用公司提供的电脑办公,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 3.5

两年补贴期内,若中途因故障或其它原因更换笔记本电脑及改用公司提供的电脑办公后又改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公司将继续发放补贴,其原来已经享受的补贴时间将计入这两年期内。 3.6

两年补贴期内,如果员工提出申请让公司配备电脑,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3.7 4.

享受补贴的笔记本电脑,由员工本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 附则

4.1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1. 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审批表 2. 员工电脑配置申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8t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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