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济学重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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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学重点归纳

绪论

1.概念解释:土地、土地经济学。

土地是由地球陆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围内的岩石、矿藏、土壤、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

土地经济学就是研究由土地利用所引起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门社会科学。 2.简述土地的经济特性。 (1)供给的稀缺性

(2)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 (2)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4)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注:土地的自然特性是:不动性;肥瘠程度和位置优劣之别;以及耐久性。 土地的经济特性就是在土地开发到某一点以外的时候,它有报酬递减的趋势;土地的经济供应的稀缺;土地适应物价变动的缓慢性。

3.土地有哪些功能? (一)承载功能 (二)生产功能

(三)资源(非生物)功能

4.土地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土地经济学的对象可归结为两个方面,即土地利用中人与土地的关系和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问题。

5.简述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包括三个方面,即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财产制度、土地资产流转。 土地资源利用是指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的勘察、技术经济评价、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与计划、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区位利用、土地规模经济及土地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经济问题。所研究的是人与土地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 土地财产制度是指土地财产的权属制度,具体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以及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方面的问题。所研究的是土地利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

济关系问题。

土地资产流转是指土地作为资产其权属的市场流转和随之产生的土地收益分配问题,具体包括土地市场的建立及其供求关系、土地使用权流转中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土地作为商品买卖形成的价格、以土地资产作为担保标的物形成的债务抵押关系以及国家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的具体形式——土地税收等。

土地资产流转所研究的也是土地利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但它所涉及的仅是土地资产流转和土地收益分配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

土地集约利用

1.概念解释:土地集约利用、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合理增加物质和劳动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

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由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存在,对固定面积的土地持续追加某种要素的投入,边际报酬会出现递减的趋势,总报酬(或总产量)则会出现加速递增、减速递增、递减的趋势。

2.试用图示定量说明土地报酬变化阶段。 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的变化见图。

(1)当生产要素X在从零增加到A点这段区域内,边际产量递增,直至达到最高点I;总产量也递增,直至达到该曲线拐点F;并且这两条曲线都是上凹的;平均产量虽然也平缓增加,但未达到最高点。

(2)当投入的生产要素从A点继续增加至B点时,边际产量递减,其曲线下凹,并向下延伸;总产量以递减的速度增加,曲线下凹但仍向上延伸。当投入量增加到B点时,平均产量曲线达到最高点并与边际产量曲线相交。B点可通过MPP=APP求出,即通过求得。不过这一点没有实际意义。

(3)当投入量从B点继续增加至C点时,平均产量开始递减,但其数值高于边际产量(在B点之前,平均产量虽然也增加,但其绝对值小于边际产量),即APP>MPP。当投入量增至C点时,边际产量减至零;总产量达到最高点H。 3.举例说明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在土地利用中的应用。 对于投入:

第一, 要想获得土地利用的高效益, 就要有大量的投入。在投入达到最佳点之前, 这些投入会引起递增的报酬。例如水利投资。

第二,如果某项固定资产投入已达到最佳点,就不应再增加这种投入了。例如农场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购置数量。

第三,在现实经济活动中, 应把所有投入( 包括固定资产的投入)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变动生产要素类, 按照报酬递减规律的思想,求得这些投入的最适量。 集约度:

每单位土地上所投劳动和资本的多少称为集约度。以公式表示为:

实行集约经营,就是要增加对单位土地面积上变量资源的投入,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因而,人们通常把单位土地面积上使用高比率的变量投入(的经营劳力、资本)称为集约经营,而把使单位土地面积上使用高比率的变量投入的经营称为粗放经营。 土地受容力与生产效率:

土地集约度须适应当时的土地产品的社会需要量、农业技术水平、农业投资能力;同时,也要看土地资源本身的生产力(肥力),包括土地的质量、人地比例、地理位置、交通运输条件和利用土地所得收益的大小等。这些因素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就土地生产力对其利用集约度的制约作用来说,土地生产力决定于土地自身的受容力(capacity)与生产效率(production efficiency)。

(一)土地的受容力,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土地资源与其他生产资源最佳配合比例所能受容其他变量资源的数量。

(二)土地生产效率,是指土地资源与其他生产资源配合至最佳(最有利)点时所获报酬与所费成本的比例。

从经济学原理的观点说,土地利用的集约经营应有一定的限度,逾越限度总是不利的。因此土地经济学家把集约度的最高限度称为利用的集约边际(intensive margin),把集约度的最低限度称为利用的粗放边际(extensive margin)。前者是指同一单位土地上纵的加深集约度的界限,后者是指横的扩展耕作范围的界限。

所谓用地的集约边际,是指某块(幅)土地在利用中所达到的临界点,该点所用的资本和劳动的变量投入成本与其收益相等。即“在边际成本超过边际收益之前,最后一个连续变量投入单位所达到之点正是集约边际”。而所谓粗放边际,则被认为是无租边际,即在最佳条件下土地的产出只能补偿其生产成本。

集约边际能适用于土地的一切生产性利用,它代表了社会上的总的土地利用情况;而粗放边际只影响那些在经营中只能收支相抵的生产者,它在市场价格的市场需要的影响下,决定着选择质次的最后一级土地,即再次级的土地就不宜投入利用。

总之,集约边际,代表各级土地的经济点,超过这一点新增的变量投入得不到补偿;粗放边际,则代表土地利用能力不断减少的一系列土地面积中的一点(扩展用质次的土地的最后一点),超过此点,再扩大生产用地即不能补偿其成本。

1、当劳动的总产量下降时()。 A、平均产量为负B、平均产量为0 C、边际产量为0 D、边际产量为负

2、如果连续地增加某种生产要素,在总产量达到最大时,边际产量曲线()。 A、与纵轴相交B、经过原点

C、与横轴相交D、与平均产量曲线相交 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一种说法是()。 A、只要总产量减少,边际产量一定是负数 B、只要边际产量减少,总产量一定也减少

C、边际产量曲线一定在平均产量曲线的最高点与之相交

D、随着某种生产要素投入量的增加,边际产量和平均产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将趋于下降,其中边际产量的下降一定先于平均产量

为什么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唯一的交点是平均产量曲线的最高点? 当边际产量大于平均产量,即边际产量曲线位于平均产量曲线的上方时,平均产量趋于上升;当边际产量小于平均产量,即边际产量曲线位于平均产量曲线的下方时,平均产量趋于下降。这样,不论是边际产量曲线在平均产量曲线上升的部分还是在平均产量曲线下降的部分与平均产量曲线相交,都将与上述规律违背。因此,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唯一的交点是平均产量曲线的最高点。

总产量、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之间的关系如何? 第一,总产量曲线、平均产量曲线和边际产量曲线都是先向右上方倾斜,而后向右下方倾斜,即先上升而后分别下降。

第二,总产量曲线和边际产量曲线的关系:当边际产量大于零时,总产量是递增的;当边际产量为零时,总产量达到最大;当边际产量为负时,总产量开始递减。 第三,边际产量曲线和平均产量曲线的关系:边际产量曲线和平均产量曲线相交于平均产量曲线的最高点。相交前,边际产量大于平均产量(MP > AP),平均产量曲线是上升的;相交后,边际产量小于平均产量(MP < AP)平均产量曲线是下降的;相交时,边际产量等于平均产量(MP=AP)。

什么是边际报酬递减规律?这一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什么?

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一种投入要素连续地等量增加,增加到一定产量后,所提供的产品的增量就会下降,即可变要素的边际产量会递减。 存在的原因是:随着可变要素投入量的增加,可变要素投入量与固定要素投入量之间的比例在发生变化。在可变要素投入量增加的最初阶段,相对于固定要素来说,可变要素投入过少,因此,随着可变要素投入量的增加,其边际产量递增,当可变要素与固定要素的配合比例恰当时,边际产量达到最大。如果再继续增加可变要素投入量,由于其他要素的数量是固定的,可变要素就相对过多,于是边际产量就必然递减。

土地分区利用

1.概念解释:土地分区利用、农业区位论、工业区位论、城市区位论。 土地利用分区:

东部的季风湿润区,形成农业区;

西部的西北内陆干旱区和青藏高寒区形成牧业区。

东部地区,是农作物、森林、畜禽饲养、渔业和农村工、副业的集中地区。 西部牧业区,由于受降水量及地形的限制,土地利用的适宜性很窄。

杜能的农业区位论:中心内容是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用地到农产品消费地(市场)的距离。杜能阐述了对农业生产区位选择进行经济分析的方法。

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的核心是,通过对运输、劳动力及集聚因素相互关系的分析,找出工业产品生产成本最低的点作为工业企业的理想区位。 韦伯的工业区位论是以现代交通运输方式为前提的,寻求的是在原材料和消费中心一定的情况下,工业企业的最佳分布点。韦伯在其区位理论中运用了“区位因素”的概念。

克里斯塔勒的城市区位论:从城市中心居民点的物品供应、行政管理、交通运输等主要职能的角度,论述了城镇居民点的结构及形成过程,被后人概括为“中心地理论”,即城市区位论。城市区位论的基本内容是关于一定区域内城市和城市职能、大小及空间结构的学说,即城市的“等级规模”学说,被克里斯塔勒形象地概括为区域内城市等级与规模关系的六边形模型。

2.简述城乡土地利用的区位过程。 (一)农业土地利用的区位选择 由于农业生产对土地的强烈依赖性,农业生产受到土地条件的严格限制,因而农业土地利用的区位过程只能是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受其他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时才得以表现出来,这就是杜能首先发现并总结出来的“杜能圈”。 (二)城市土地利用的区位过程

城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城市土地利用的分化过程。 3.绘图说明在城市中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区位选择原理。

为了研究城市功能区的形成与各功能区的结构组合,西方布局学引进了杜能所创立的、建立在比较利益原则基础上的圈层说与级差地租理论。

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形成了五种城市内部功能区布局设想。

圈层布局设想、三维布局设想、扇形布局设想、多核心布局设想和多中心布局设想。

土地规模利用

1.概念解释:土地利用规模、规模报酬、内部规模经济、内部规模不经济、外部规模经 济、外部规模不经济、集聚经济。 土地利用规模,是指相对独立的单项经济活动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是反映土地生产要素利用集中程度的一个指标。 “规模效益”(returntoscale)或称规模报酬,是指当全部生产要素投入量按相同比例增加时,产量的增加变化情况。只有当经营规模扩大,其产量增加的比例大于投入量全部要素投入量增加的比例时,这种经营规模才具有规模效益;其产量增加比例大于投入量增加比例的比数愈大,则规模效益愈好。要求经营规模要适度,就是人们常说和追求的适度经营规模。

从规模经济原理看,规模经济可从外在经济(外延经济)(externaleconomics)和内在经济(内涵经济)(internaleconomics)两方面来考察其规模效益。 外在经济,是指经济规模、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成本下降,而使企业增加了收益; 内在经济则是指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从自身内部分工、产业和产品结构、技术政策与科技含量、集约经营和企业管理等因素的改善所引起的经济收益的增加。

2.为什么扩大土地规模会产生规模经济? (一)规模扩大中大数规则的作用

根据大数规则,在存在大量企业,而且这些变动在企业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情况下,从平均来看,变动的影响会相互抵消。

(二)劳动力供给的互补性和生产的互补性

大城市中各种类型劳动力的共存,使企业可以享受容易募集到所需人才和劳动力的好处。此外,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以降低成本时,生产的互补性会促使这些产品的需求者趋向集中于同一地域。

(三)企业间交通、通讯费用的节约

企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交易关系,相邻集中会使得企业间交通、通讯费用大大节约,从而产生很大的集聚效益。 (四)消费的多样性

大城市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和商业设施,其丰富多样程度往往是中小城市所不能达到的。这种消费的多样性,促使企业和人们的集中。 (五)公共产品的存在

美术馆、大剧院、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等都存在规模经济,城市越大,越有利于经营,也就越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和实现途径有哪些?

(一)家庭经营型:1.种植业专业户2.家庭农场3.农户联合经营

(二)集体经营型:1.村办集体农场2.厂办农业车间3.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经营 (三)企业经营型(四)规模服务型 我国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重点是在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通过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包,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集中。

4.为什么在城市房地产开发中要进行土地规模利用? (一)公共设施的不可分性与土地规模利用

一个较大的城市,常分设有多种用途的小区,如靠近商业、金融中心的居住小区,临近工业园区、学校园区、科技园区的居住小区等。它所需要的公共设施可能是商店、医院、小学、幼儿园、科技园、公园、绿地、道路设施以至停车场等,其所需土地面积、开发资金,只能根据城市化发展的总体需要和房地产业发展的现实条件与负担能力,逐步加以解决。 (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外部性与土地规模利用 房地产具有区位上的固定性和差异性,一旦建成无法移动,必然要与一定的城市基本建设相结合而成为房地产开发区存在的外部性。房地产开发区还存在的外部不经济,则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土地规模过小,或城市土地分区规划不当造成居民小区建筑拥挤,环境污染,影响住宅的采光、日照和能见度不足,以及噪音等外部不经济的“内部化”,造成开发区房地产贬值和整个小区价值档次下降。因此,加快旧城区改造,实行土地置换,修订城市土地利用分区规划,是化解外部不经济的措施。

土地产权制度

1.概念解释:土地制度、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 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地上权、土地发展权。 土地制度,从概念上可以作出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

广义的土地制度泛指与土地所有、土地使用、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技术等有关的一切制度。 狭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土地所有、使用与管理的土地经济制度及相应的土地法权制度。本章研究的重点是有关狭义土地制度的若干基本问题。

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现形式。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排他性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可以细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能。这些权能在一般情况下是统一的,归属于一个主体,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分离的。如,在中国历史上曾存在过的各类租锢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目前中国城市和农村中出现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等。

土地使用制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定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并取任何一个社会,只要存在着土地所有权,土地的使用从来都不是自由和任意的。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都要按照一定的规范(程序、条件和形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经济行为又要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调节和必要的限制。在土地私有制度下是这样,在土地公有制度下更是如此。 土地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而为使用收益之权能。它与广义的土地使用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是土地租赁权人不拥有对土地的部分处分权,承租人对土地的使用条件是依土地出租人的意志而规定的。

土地抵押权是土地受押人对于土地抵押人不移转占有并继续使用收益而提供担保的土地,在债务不能履行时可将土地的变卖,价款做为受清偿的担保物权。土地受押人称为主地抵押权人。设定土地抵押权时,作为标的物的土地并不发生转移,它仍为土地抵押人占有使用,只以其代表经济价值的某项权利作担保。当抵押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将土地拍卖并优先受清偿。

地役权是在土地所有权上设定的一种他项权利。土地所有人为了其毗邻土地的权益,有义务允许他人在其土地上的某种行为。为他人设置地役权的土地为供役地,与供役地相邻并需在他人土地上获取地役权的土地为需役地。地役权主要包括:建筑支持权、采光权、眺望权、取水权、道路通行权等。 地上权是用益权的一种。即在他人土地上设定其使用土地的权利。地上权人的权利是占有土地,在为建筑物、工作物等必需范围内,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可以处分,如让与他人,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等。地上权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土地所有人支付地租。地上权多依法律行为取得。其设定转移应以书面形式为主,并应登记。地上权的存续时间,从当事人约定,法律并无最长期间的限制。

土地发展权是发展土地的权利,一种可与土地所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财产权。具体说,土地发展权就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之权,如农地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或土地原有的使用集约度升高。

2.简述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制的关系。

土地使用制是在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另一重要方面。在整个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决定着土地使用制。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存在着与土地所有制相适应的土地使用制及其具体形式。土地使用制不仅是土地所有制的反映和体现,而且也是实现和巩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下,也要求建立并实现与土地公有制相适应的土地使用制,比如,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土地使用制度,以使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得以实现和巩固。

3.简述土地产权及其权能构成(债权还是物权?)。

土地产权是指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也像其他财产权一样,必须有法律的认可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即土地产权只有在法律的认可下才能产生。如某人利用欺骗或暴力等手段占有土地,并不表示他拥有某项土地产权。

每个国家由于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差异和法律体系的不同,都各自具有不同的财产权权利体系及其构成。具体见书图。

4.试述我国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主要缺陷: 产权主体不明确、产权不完整、“权利束”中的权利软弱、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收益权权能软弱、处置权权能不足 境外地权建设的经验:

就全球范围而看,境外法制程度较高的国家(地区)在地权立法建设中有如下特点: 重视地权法规建设;地权法规比较配套齐全;法规条文严谨详明,可操作性强; 注意法规的连续性,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或制定新的法规。 随着我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的实施,建立完整的土地产权体系,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将有利于使我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土地经济管理更加依照法律办事,使土地资源在产权管理和做为资产和财产方面,对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土地使用制度

1.简述中国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的基本特征及弊端。

传统的城市土地使用制指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之前的那种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禁止土地使用权转让。 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端 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与合理配置

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与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 不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降低了政府管理效率,极易滋生腐败,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

2.试述中国现行土地使用制的形成。 征收土地使用费(税)

开展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点

制定地方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法规 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

制定全国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法规,全面开放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

3.简述我国现行城市土地使用制的基本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终止

土地市场

1.概念解释:土地市场、土地供给、土地需求。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产权流动中所发生的土地供求双方关系以及整个产权交易领域。 土地供给是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在某一土地市场上,某类用途土地在某一价格下可供出售或出租的数量,这是一种有效供给。“不动产,假定生产成本维持固定情况下,供给是在特定期间与特定市场,某类型不动产在不同价格可供出售或出租的数量”。

土地需求是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在某一土地市场,某类用途土地在某一价格下被购买或租出的数量。“对不动产而言,假定其他因素如人口、所得及消费者偏好维持不变下,需求是在特定期间与特定市场,某类型不动产在不同价格被希望购买或承租的数量”。

2.简述土地市场的组成要素及特点。

土地市场的主体是土地供求双方,即土地买卖双方或租让、受让双方,土地市场交易的客体并非土地本身,而是土地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等一系列的权能。 土地市场上交易权利的不同构成了土地市场的不同形式或种类。基本的形态:土地所有权让渡关系和土地使用权让渡关系。

特点:1.地域性2.竞争不充分性3.供给滞后性:土地供给是根据前期需求确定的,难以及时调整。4.供给弹性较小:土地不仅自然供给弹性小,而且经济供给弹性较低。

5.低效率性:市场参与者少,土地替代性小。6.政府管制较严:由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巨大,因此政府会对土地市场的交易权利、规模、形式等多方面进行干预。

3.土地市场有哪些主要功能?你认为建立土地市场有哪些基本条件。

土地市场的功能: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2.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3.健全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土地市场的运行条件:

1.市场经济环境:价格机制和风险机制等基本的市场环境。

2.土地产权明晰:土地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客体,因此必须是界定清楚的。 3.金融市场的外部支持

为什么?提示:土地本身的价值量大小

4.相应的外部法规条件5.良好的市场中介机构运作

4.简述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模式。

土地市场模式: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市场模式和以土地国家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竞争模式。

完全市场模式以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为代表;市场竞争模式则以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或地区为代表。

5.决定土地供给量和需求量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影响土地供给的因素 √公共建设 √建筑技术 √城市规划 √税制

√新社区或新市镇的开发 √政治因素

影响土地需求的因素 √人口 √收入

√景气的展望 √投资渠道 √社会制度

√城市化的趋势

6.谈一谈你对我国土地市场的认识和看法(土地市场的发展、土地市场体系、农村和城 市土地市场的现状、土地市场管理、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地租理论

1.概念解释:地租、级差地租、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绝对地租、垄断地租。 级差地租的概念:是指租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按其形成的基础不同,可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两种形式。 级差地租Ⅰ:是指农业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高和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Ⅱ:是指对同一地块上的连续增加投资,使各次投资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2.简述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参见《资本论》)继承了李嘉图的级差地租理论和屠能的级差地租理论,并发展了垄断地租和绝对地租理论。马克思地租理论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垄断地租.

3.分析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的关系。

级差地租I与级差地租Ⅱ,虽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二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由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向的差额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在两者的关系上,级差地租Ⅱ要以级差地租I为前提和基础。

从历史上看,级差地租I的产生先于级差地租Ⅱ。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相适应的地租形式是级差地租I。随着农业资本越来越集中,集约化经营方式普遍发展起来,形成级差地租Ⅱ。 从一定时期的运动看,级差地租I也是级差地租Ⅱ的出发点。在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并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仍然由劣等地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

4.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来源和原因是什么?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 ?

马克思认为由于土地被地主所占有和垄断,凡租用土地不论好坏都须缴地租,以作为土地所

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但是绝对地租与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生产率无关,它可以发生在边际土地上,也就是地主可以向使用其边际土地的使用者索取地租。

地价理论

1.概念解释:土地资本、土地价格、土地价格评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交易地价。 地价一般理解为土地价格。所谓土地价格,可解释为购买土地所有权的价格。它指的是出让土地所有权所应取得的补偿,或取得土地所有权所应支付的代价。 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公开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标定地价是宗地地价的一种,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并被政府认可,作为土地市场管理的依据,其评估方法与一般宗地估价方法相同。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一样,由政府定期公布。

交易地价是指土地买卖双方按市场交易规则,在土地市场中实际成交的价格。它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不同,它是已经实现了的土地价格。交易地价的形式很多,在中国,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转让价格、租赁价格、地役权价格等。 基准地价

1.城镇土地基准地价

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法定最高年期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2.农地基准地价

农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以县域为单位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主要是指耕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同权利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的平均价格。

2.土地价格有何特点?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土地价格的经济意义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土地价格作为资本化的地租,为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计量依据,作为两重涵义和性质的土地价格,不仅有土地所有权经济上实现的意义和作用,并为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与使用提供了有偿付费的理论和计量依据。

2.土地价格对不同农业经营方式下土地生产及经营者的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和作用。

3.土地价格的高低,对土地市场及土地供求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4.土地价格是土地生产与利用的导向。

5.土地价格另一普遍的经济意义和作用,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下的国家政府必向土地所有者征税,而土地税率的决定又常以土地价格的高低为依据,土地税应以地价为基础,二者都是重要的经济范畴。

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主要有

(一)地租与地价(二)土地价格取决于对土地的投资及其利息率(三)土地价格取决于土地的供给与需求状况

3.简述土地价格变动的趋势及规律性。

()土地价格呈总体上升趋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价格呈总体上升的趋势,是土地价格变动的一个基本规律,这是因为:1.利息率受利润率下降规律的驱动呈现下滑趋势。2.地租量不断递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地租量呈不断上涨的趋势。地租量的增加表现为全面性的增加,包括级差地租量、绝对地租量和垄断地租量的增加。 (二)土地价格变动呈现周期性特征

(三)土地价格变动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5.试述土地价格评估方法和原则。 (1)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是预测在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 土地价格=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利息率 (2)市场比较法

替代原理: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的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3)剩余法 剩余法的概念: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金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

剩余法的基本原理:地价是地租的资本化,是地租的购买价格;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剩余法的理论依据与收益还原法相同是预期原理。更深的理论依据类似于地租原理,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的租金剩余,剩余法估算一次性的价格剩余。 (4)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概念: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推算土地价格。

这种成本逼近法,与一般房地产估价中的成本法不同。成本法实际上是假设地价为已知。而成本逼近法却是用来推算土地价格。

原理:经济学等量资金应获取等量收益的投资原理 (5)基准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内,分别对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的平均价格

6.试述土地价格管理与土地价格变动的关系。

土地金融

1.概念解释:土地金融、市地金融、农地金融。

土地金融就是以土地为媒介而进行的货币与资金的融通活动。它是通过各种信用方式、方法及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土地领域中货币资金的活动。 农地金融:

1.农地取得资金融通:用于农地的购买与租赁

2.农地改良资金融通:用于土地开垦、灌溉、排水或土壤改良

3.农地经营资金融通:用于购买牲畜、农具、肥料等 4.凭借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从事其他事业所需的资金 市地金融:

1.市地取得资金融通:用于市地的购买与租赁

2.市地开发资金融通:用于对市地的开发、整理和改造等

3.市地经营资金融通:用于商品房建设、项目建造、工厂建设等

4.市地的企业或消费资金融通:以市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企业经营或个人消费所需的资金

2.简述土地金融的特点。土地金融有何作用?

土地金融的特性:1. 土地金融具有自偿性2.土地金融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 土地金融具有较强的政策性4. 土地金融具有一定的脆弱性

3.试分析中国现行土地金融制度的特点及发展前景。

特点:1.业务面窄,动作欠规范2.资金渠道不畅、业务拓展滞后3.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的混淆

发展前景:完善土地抵押贷款;设立土地银行;发展土地基金;实施土地资产证券化 土地税收

1.概念解释:税收、土地税收。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土地税收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地、强制地、固定地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土地税收是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的财产价值或财产收益或自然增值为征收对象。 2.土地税收有何特点?土地税收和地租有何不同? 土地税收的特点:

1.土地税收是国家税收中最悠久的税种 2. 土地税收以土地制度为基础 3. 土地税税源稳定

4. 土地税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转嫁 土地税转嫁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国家在制定和执行土地税制时,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并 尽量加以避免,以便保证税收的中性原则。 土地税收与地租的区别: 由于地租与此有相似之处,因此土地税收很容易与另一种土地收益——地租相混淆。事实上,土地税收与地租有着本质的区别。二者产生的前提不同、二者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二者的分配层次不同

3.土地税收有哪些类型?

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4.简述土地税收的功能。

(一)防止地价上涨过快,抑制土地投机

(二)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三)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 (四)保障财政收入,筹集公共设施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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