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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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巡检员岗位职责 ...................................................... 2

2.巡检员管理权限 ..................................................... 2

3.巡检员的工作流程 .................................................... 2

4.巡检员的工地检查阶段性流程 ........................................... 3

5.对巡检员管理制度..................................................... 4

6.巡检员管理办法 ...................................................... 5

7.巡检的汇报制度 ...................................................... 6

8.巡检员评级制度 ...................................................... 6

9.巡检员奖金评定办法。 ................................................. 8

10.巡检员的绩效考核 .................................................... 8

1.巡检员岗位职责

1.1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客户、物业等方面的协调。

1.2接到新工地的通知后,及时审阅施工图纸、合同说明表、补充条款,核对施工项目等,做好巡查工地的准备,如资料不齐或发现问题,立即与设计师取得联系并核对或向本部门经理汇报。

1.3按标准工程的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水电施工、防水施工、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并对有问题的督促整改。

1.4详细填写工程巡检计划表及巡检检查记录单。

1.5对所管辖的工地必须按公司要求整理资料,不准缺项、弄虚作假。每次去工地前给客户电话通知,检查工地后给客户电话汇报情况。

1.6必须参加材料进场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如发现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必须立即要求工程监督退换材料;发现工程质量不符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时,当场作出处理意见,有重大质量事故的一天内作出书面说明及处理意见,并报经理审批。

1.7提前一天预约客户参加隐蔽工程预检、防水试验,中期验收、竣工验收等质检工作。协助工程中期、尾款的催收工作,并根据缴款情况,控制工程进度;

1.8负责检查工地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如出现安全事故,巡检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1.9负责检查所检查工程的公司制度落实与劳动工具使用等情况。

1.10负责标准工程的落实及施工工长标准工程总体质量的提高。

1.11执行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临时指派的其它工作。

2.巡检员管理权限

2.1对部门建设、改进工作程序有建议权。

2.2对施工标准工程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工艺、质量、安全问题有否决权。

2.3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处理、处罚权。

2.4对有严重问题拒绝整改不服从管理的工程监督,有要求更换的建议权。

2.5有权代表本部门出面解决与客户间的质量投诉问题、施工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3.巡检员的工作流程

3.1根据工程地点,巡检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发放新开工程的巡检任务。

3.2巡检员在巡查前询问工程监督施工进度及详细路线。

3.3由巡检主管按地理位置及开工日期安排巡查时间。

3.4巡检员检查工地前一天与客户联系到工地的大概时间(区分上下午)。

3.5到工地后遇到客户应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将“巡检名片”交给客户,如果客户不在现场应将名片放在施工展示牌上,并电话通知客户。

3.6巡检员依次对每个房间的安全生产、卫生清洁、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增减项进行检查。

3.7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如现场卫生、材料码放等)要求立即解决的由巡检员督促解决,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上报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对工地进行停工整顿。

3.8对现场情况填写巡检检查记录单和工程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施工工长签字认可。

3.9巡检离开工地前依据检查情况在展示牌上对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水电施工、防水施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进行打分,并在非5分项目内填写存在的问题,在其对应部位签字填写日期。

3.10巡检员第二天回公司后给客户电话汇报检查施工进度、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对施工问题的提示,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3.11对于整改单存在的问题当日告知工程监督,并在两天后询问解决进度及解决结果。

3.12下次检查工地时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整改对工程监督严重处罚。

4.巡检员的工地检查阶段性流程

4.1巡检第一次检查工地时检查标准工程的前期准备情况,成品保护、现场配置、标识标线等是否达到标准工程的标准,达到标准才能开工,否则不允许开工。

4.2检查水电改造是否放线并与客户办理水电路改造工程确认单。

4.3水路改造完成后对水路进行打压试验,并进行水路改造工程验收。

4.4电路改造工程完工后对线路间进行绝缘电阻值摇测,对电路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4.5吊顶封板前对吊顶内管线固定、吊顶龙骨固定、吊杆间距进行验收。

4.6隔墙封板前对隔墙龙骨的排列固定、隔墙内填充材料进行验收。

4.7地面防水施工完成后对地面防水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

4.8水电路改造完成、木工收口、墙面基础完成后由客户、巡检员、工程监督进行吊顶工程、隔墙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

4.9工程完工后由巡检员对竣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4.10质量评定员评定合格后由巡检员代表乙方与客户办理甲乙方验收。

5.对巡检员管理制度

5.1巡检员严禁与工程监督、施工工长吃、喝、收取红包或礼品,严禁以权力对工程监督进行吃拿卡要及各种形式的受贿,如发现将对巡检员进行除名并扣除当月奖金。

5.2巡检员不按规定巡检工地或弄虚作假,对巡检员处以旷工、停职处罚,严重者除名并扣除当月奖金。

5.3对巡查的工程有检查或管理失误情况出现,分情节轻重,对巡检员进行20元至100元的经济处罚。

5.4巡检员每日巡查工地没有携带检查工具并没有正确、认真使用,处以20元的罚款。

5.5巡检员进入工地前未配戴胸卡的,处以20元的罚款。

5.6巡检员在午间休息时有饮酒现象的,处以50元罚款。

5.7巡检员每天必须填写属于巡检的各种表格。

5.8巡检员每周例会汇报一周工地检查结果。

5.9巡检员在工作中与客户发生口角或其他冲突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反思情况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5.10巡检员每天早8:30以前到公司签到,汇报前一天的检查,有问题并不能及时解决工程情况,违者10元/次。《巡检检查单》表内各项内容由巡检员在施工现场核查后,据实填写,如有不实情况或数字不清,5元/户次。

5.11每周五13:30召开部门周例会,迟到者20元/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5.12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标准线的将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工作。

5.1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巡检员未责令其停工整改的,罚款50元/次。

5.14现场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妥协迁就的,罚款20元/次。

5.15巡检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复性错误,罚款50元/次。

5.16遇突发情况,未及时向上级汇报或不服从总部统一指挥的,罚款50元/次。

5.17巡检员应在新开工地5个工作日以内,亲手向客户递交“巡检员联络卡”,违者20元/次。

5.18巡检员所开出的奖罚单要真实、公正。

5.19巡检员所管理的工地连续半年无投诉的,由巡检主管上报另发300元奖金,以资鼓励。

5.20每月客户工作部统计对客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的给予100元奖金。

5.21一级巡检所监理的重点,小区出现一次重大过失投诉,立即调离此小区, 连续两个重点小区出现重大过失投诉的,退入二类巡检并交出所有重点小区;二级巡检所监理的非重点小区,出现一次重大过失投诉立即调离此小区,连续两个非重点小区出现重大过失投诉的,退入三类巡检并交出所有非重点小区;三类巡检,出现两次重大过失投诉,停止派单,若再次出现重大过失投诉,停止一切工地巡查,进公司进行培训。

6.巡检员管理办法

6.1巡检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要求填写巡检现场签到表、巡检单、施工现场检查、整改通知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罚款单、工作计划表。

6.2提前两天将检查计划表交到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管处。

6.3经理和助理根据计划表对巡检员所巡检的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或通过电话核实。必要时巡检员到位于所巡检的工地并由代班工长接电话以查实。

6.4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助理不定时到现场了解和检查巡检员到场巡查情况。也可通过工程监督或代班工长了解巡检员对工程质量的负责程度。并检查工地的评分表和巡检单。

6.5通过客户回访情况反映巡检员的工作情况。

6.6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在接待客户来访和客户电话投诉时,一并记录有无对巡检的投诉,并及时采取措施。

6.7依据巡检员的在施工地管理情况将每项绩效列入巡检员的每季度评级中。

6.8巡检员每周三例会前将所要汇报的工地检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汇报时按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的内容形式进行汇报。

6.9对巡检员每月组织一次现场交流学习,统一检查标准。

6.10每季度组织巡检员基本知识、标准工程的掌握等各方面能力的测试,依据综合测试情况给巡检员进行评级。

6.11巡检所有工地由巡检主管统一派单。

6.12巡检采取单个工地一盯到底制,中间无论出现任何和工程有关的问题都与巡检有关。

6.13依据评级即一级巡检重点小区、二级巡检非重点小区、三级巡检较偏远 及二次装修的工地。

7.巡检的汇报制度

7.1每周五下午16:30为巡检员工作汇报会及项目经理会议。

7.2汇报周期为一周工地检查情况及存在的的问题。

7.3汇报内容:

7.3.1上周汇报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

7.3.2本周共计多少工地、共检查多少户次。

7.3.3前期工地多少个,重点汇报标准工程形象卫生、水电施工情况。

7.3.4中期工地多少个,重点汇报标准工程形象卫生、瓦工施工、成品保护情况。

7.3.5竣工验收工程多少个,汇报水电路标识粘情况、验收是否合格、需整改问题。

7.3.6下周工作的重点,对工程监督或小区的提高方案。

7.3.7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7.4由质量评定员对上周工地竣工评定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7.4.1上周检查的最好五个工地,最差五个工地,客户反映问题具有代表性的工地。

7.4.2上周检查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7.5由巡检主管核实巡检员的汇报真实性。

8.巡检员评级制度

8.1申报一级巡检的条件

8.1.2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及决断能力。

8.1.3精通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质量、品种规格,准确掌握施工进度,严格检查工长施工进度记录,认真解答客户质疑,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预防,能独立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8.1.4巡检的工程连续半年无投诉巡检的,工程合格率为98%,提供分部参观标准工程在20%,客户满意率在95%以上,并且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8.1.5代表公司处理一般性客户投诉及工程纠纷。

8.1.6代表公司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上的协调。

8.1.7在公司工作达到6个月以上。

8.2申报二级巡检的条件

8.2.1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及决断能力。

8.2.2精通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质量、品种规格,准确掌握施工进度,严格检查工长施工进度记录,认真解答客户质疑,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预防,能独立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8.2.3所巡检的工程,投诉率在1%以内,95%的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每月提供分部参观的标准工程不少于10%。

8.2.4代表公司处理一般性客户投诉及工程纠纷。

8.2.5在公司工作达到一至二个月,根据其表现进行定级。

8.3三级巡检员为每季度巡检评定的最后两名或达到二级巡检要求的。在施实过程中如果有突出表现者可经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报公司领导申批提升为二级巡检员。

8.4巡检员的评级办法

8.4.1每季度对巡检员进行基础知识、标准工程、实际操作、日常工程管理、客户满意度等各方面的综合评分,按名次进行评分。

8.4.2按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的掌握进行适应当时阶段进行出题考试,此部分评分占总评比分数30%的比例。

8.4.3客户工作部依据前一季度所有客户的对巡检的满意度进行评分,此部分评分占总评比分数的20%的比例。

8.4.5工地检查时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其它巡检的综合评分占评比总分数的30%的比例。

8.4.6各设计分部对巡检的评分情况占总评分数5%的比例。

8.4.7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依据日常检查及工作的完成情况,经理、助理、秘书对巡检评分占总评分数的10%的比例。

8.4.8公司领导依据日常检查对巡检评分占总评分数的5%比例。

8.5巡检员的基本工资制度

8.5.1一级巡检员月基本工资元。

8.5.2二级巡检员月基本工资元。

8.5.3三级巡检员月基本工资元。

8.5.4实习巡检员月工资元无绩效奖金。

9.巡检员奖金评定办法。

9.1巡检奖金以所管理工地的结算评定为准。即每个月月底统计验收完的工地,每个工地的评级奖金相加为基本奖金。然后再由巡检主管依据绩效考核确定当月奖金数额。

9.2巡检给自己所管理工程的施工过程打分,即扣分越多说明对这个工程更有责任心。80分以上为B,80分以下为A。

9.3竣验员给竣工的工程评级打分,即扣分越少说明对这个工程巡检监督整改的越好。80分以上为A,80分以下为B。

9.4以上A+A为一类奖金按合同结算额计提2‰;A+B或者B+A为二类奖金按合同结算额计提1.5‰;B+B为三类奖金按合同结算额计提1‰。

10.巡检员的绩效考核

10.1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

10.1.1绩效考核以巡检员每月竣工工程的奖金为基准,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基数。

10.1.2绩效考核应按数据来源在每月5日前统计完毕(如遇公休日推迟到周一)。 每月10日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转财务部。

10.1.3绩效考核加减分制度,每1分为10元绩效,最终以基数加减分数后为最终的奖金额。

10.2绩效考核的评定

10.2.1工作量(每周巡检的户次)的考核。

10.2.1.1评分依据:以每周四至下周三为一周的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收到巡检员交回的巡检单为标准。

10.2.1.2评分标准:每周检查工地不得低于40户次,每周少一次扣除2分,六环以外非集中小区的工地每户次按3户次进行计算。

10.2.2在施工地投诉情况的考核

10.2.2.1评分依据:以每月发生的因施工问题造成的投诉的统计,由客户工程部的投诉记录为准,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评分汇总。

10.2.2.2评分标准:因工程质量、工程工艺等纯属工程问题造成的投诉每发生一起扣2分,客户投诉巡检员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每月统计无客户投诉工地问题给巡检员奖励2分。

10.2.3巡检单的填写规范情况的考核

10.2.3.1评分依据:当月巡检单的填写内容的检查情况,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巡检主管进行评定汇总。

10.2.3.2评分标准:填写表格不按专业语言填写及填写不全的每单扣0.5分,填写字体潦草、不整齐的每单扣0.5分。

10.2.4客户满意度的考核

10.2.4.1评分依据:当月回访巡检所检查工地的客户满意度情况,由客户工作部进行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汇总评分。

10.2.4.2评分标准:有客户对巡检工作不满意的每次扣2分,对巡检提出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2分,提出口头表扬的每次奖励1分。

10.2.5客户汇报制度的考核

10.2.5.1评分依据:客户工作部以每次巡检员检查完后与客户沟通时询问巡检员是否给客户进行汇报进行抽查。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汇总评分。

10.2.5.2评分标准:每发生一起检查完后未给客户汇报的扣2分(施工现场见到客户除外)。

10.2.6执行公司检查制度的考核

10.2.6.1评分依据: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巡检主管对巡检单的真实性、每周的例会汇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进行统计。

10.2.6.2评分标准:每发生一次巡检检查完事后填写巡检单的扣2分,巡检单不真实的每次扣2分。

10.2.7标准工程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的检查的考核。

10.2.7.1评分依据: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巡检员检查工地时不达标工地的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巡检主管进行汇总评分。

10.2.7.2评分标准:经检查,每发生一个工地达不到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标准的,每个工程扣2分,巡检员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扣5分,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扣10分。

10.2.8施工质量检查的考核

10.2.8.1评分依据: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巡检员检查工地时不达标工地的统计,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巡检主管进行汇总评分。

10.2.8.2评分标准:按公司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巡检员未提出整改及处罚意见的每次扣2分。

10.2.9公司指派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0.2.9.1评分依据:巡检员受公司指派解决工程问题,由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总评分。

10.2.9.2评分标准:完成任务及时的,每次加2分,完成任务及时的扣2分,完不成的扣5分。

10.2.10质量评定员评定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考核。

10.2.10.1评分依据:质量评定员在评定工程质量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巡检员未提出整改要求的进行统计。

10.2.10.2评分标准:对于竣工评定时存在相零错、水路不通、卫生间倒坡等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对相应的巡检员每次扣2分。巡检员未发现的对巡检员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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