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更新时间:2023-12-11 16:54:01 阅读量: 观后感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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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被告山杠爷》的启示

群山环抱中的堆堆坪是个模范村,山杠爷是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威望极高,深得村民的拥戴。但没想到,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影片以侦探片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成功塑造了一个个性突出的典型人物—山杠爷,表现了传统意识、传统行为与现代化的社会进程之间的巨大矛盾。深刻揭露了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片中爷孙的感情可谓浓厚而且坚实,但是两个人却是片中的一大矛盾,分别代表了传统礼治和现代法治。山杠爷曾问过虎娃法律是为谁定的,虎娃怯生生的答道是为国家,却又立马改口说是为人民定的。可如果是为人民定的,人心所向的是放过山杠爷,而法律执行者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却背离人民的意愿,又是为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到底在哪里?

第一、解除封闭自治。

堆堆坪处于整个乡最偏僻的地区,而这个乡又处于整个县最偏僻的地区,平时王公安都不经常进去,才造就了山杠爷一人独领天下的自治局面。时下中国很多乡村存有自给自足的因素,法律的触手一旦触及不到,它便会以自己的方式运转,以至于后来无视法律的存在。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必须解除部分地区的封闭自治,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每一个的心中。

第二,实现法治与礼治的有机结合。

普法的失败很多时候因为二者的完全分离对抗。我们不能只是盲目地使用所谓的拿来主义,单纯移植西方的法治,而需要用我国的特色礼治融合。法治的实现,应该是与礼治相铺相成,公正的法律和制度要能够与善良风俗与村规民约相互衔接,重建和饱满现有的乡村法律体系,这或许会成为建设法治乡村的一条康庄大道。

第三、从农民发展到公民。

中国的农民很多时候扮演着一种隐身的角色,他们自己的话语权往往不是在自己的手里。而是在那些官员的手中,片中乡民只能通过山杠爷之手才能表达自己的话语,却无法靠自己一人站出来与违法做正面的斗争。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生一代的出现,农民也意识到自己身为公民的存在价值:强英奋起反对杠爷的侮

辱,虎娃质疑山杠爷的话语,村民告发揭露杠爷的行为。虽然放在当时的环境里,只是微不足道的力量,但随着普法观念的深入,星星之火足可以燎原,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农民发展成为懂法守法的公民。

第四、从人治到法治。

法律是独立与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封匿名信不仅仅是让山杠爷成为被告,也是一种新时代人们法治思想的觉醒,带领堆堆坪跨入一个以法治取代人治的新时期,投射出依法治国的时代之光。封建传统思想深深影响着老一辈的山杠爷,而另一方面现代教育开始又立足于象征新一代的虎娃身上。爷孙的简单对话,突显了人治的恶。不知国法不懂如何尊重百姓,只知以罚制人。这样的山杠爷最终只会被推上法律的被告席。

中国社会自古是以一个礼治为主的社会,秩序维护往往需要借助礼治理念,因此实现依法治国我们要走的路还远。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必须坚定不移贯彻的根本国策。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深入每一个公民心中的时候,山杠爷的悲剧也就不会再发生了。

篇二:《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影片名为《被告山杠爷》,“山杠爷”?这个名词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随着时间的流逝和镜头的转换,我们知道了这位“山杠爷”就是堆堆坪村的支书。县里来的调查员说有人举报山杠爷在村子里的一些事情,并说山杠爷的这写做法是犯法的。为了了解真相,县里的同志留在村里进行调查,在调查中他们了解到这位山杠爷是位为村民着想的好干部,也即“动机是好的,社会效果也不错,可是方法却触犯了法律”。结尾有一幕是一些村民拿着一篮子鸡蛋请求公安同志不要拘留山杠爷,这时我哭了,但是“法律无情”,山杠爷还是被带上了那个他以为只抓悍夫泼妇的车,影片以行走的警车和“山杠爷”这一呼喊的背景音为结尾。影片结束了,但是这件事就画上了句号了吗?

从影片名中我们就能知道影片会涉及法律,也能知道这种影片惯用的方法就是回忆插叙。从这些角度来看,这部影片并没有好莱坞大片那样的蒙太奇的切换和视觉震撼,也没有日本影片的细腻表现和冷清之感,而是给我们展现了一方水土养育下的一方人们的质朴。看完这部影片,我的脑海中出现了“碧罗雪山”这四个字。《碧罗雪山》是一部描写西南少数民族在现代文明下的生活状态的改变。现在细细想来这两部电影还真有一定的相似性呢。

模范村堆堆坪的最高领导人山杠爷,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深受村民爱戴,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乡种责任田,山杠爷命令私拆他给妻子的信件;拒交公粮者被山杠爷派民兵捆绑关押;为惩治歪风邪气,山杠爷将虐待婆婆的强英游街示众,倔强的强英悬梁自尽??只懂村规,不懂国法的山杠爷终于被送上了审判台。杠爷被带上手铐时,衣着整洁地走出祠堂。堆堆坪的村民都来为他送行。在一声声“杠爷!”的呼喊声中,村民齐齐的全跪下了。杠爷终于忍不住老泪纵横??看到这,好多女生都流泪了。

一部好的电影不仅仅要让我们热泪盈眶,更要让我们觉得其中蕴含着一股哲学意味。就像是《海洋天堂》的导演薛晓路所说的:“我希望,观众不仅仅是在电影院里抹眼泪,更要去思考,这才是电影工作者所希望的。”(4月2号,中国电影资料馆艺术影院)的确,电影是一种视觉文学,它不应该仅仅给人以一种视觉器官上的冲击,更应该给我们一种人生、社会的思考。

《西游记》中的唐僧相信自己的善心和佛祖的慈悲能感化那些已经失去人性的强盗——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对自己的爹娘不孝的人,使得他们向善,但是他错了,有些人是可以教化的,但有些人非得动用强力。记得影片中有这么一幕:山杠爷问县里来的公安同志“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啊?”(大致意思)公安同志回答说:“尽量教育”(大致意思)。看到这我

就想那教育不管用怎么办啊?虽然当地的村民并不是像《西游记》中的那些强盗一样,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了解教育的对象的情况,想想他们会不会接受,他们的“前结构”如何。在我看来若是不了解这些,教化的工作是没法进行的,是无本之木。从电影中,我们也看到了山杠爷也给过那些村民教育,但是他们不听,为了村民,为了村子发展,没办法的山杠爷最终因不懂法而走上了犯法的道路。看到好心的,两袖清风的山杠爷被警车带走,我的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想山杠爷是个悲剧性人物吗?这一悲剧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呢?

现在想来,山杠爷的悲剧是注定的,是必然的,这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也不是一个村子造成的,而是现代文明社会中的法律和宗法社会中的人情的对立造成的,法不容情啊。影片中的人物一直在找寻着那个写举报信的人,他们都很气愤,到影片结尾,我们知道了那个写匿名信的人就是山杠爷的孙子,他想弄清楚是爷爷对还是法律对。最终爷爷的悲剧结局告诉了孩子爷爷做错了。山杠爷将自己的职位让给别人的时候,还强调要多学学法律知识。从这些情节中我们看到了以山杠爷为象征的宗法社会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冲击之下摇摇欲坠,影片最后的那一声凄厉的“山杠爷”更是宗法社会的一曲挽歌。

在看《碧罗雪山》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正是对生命的纯朴的理解和面对现代文明的无所适从的生命形态让我们明白了结局为什么那样安排。其中,那位象征着宗法的爷爷不愿意搬离村子是因为当地的人们面对现代文明中的时间和金钱无所适从,在这场竞争中,他并没有把握能获胜,也是对原来生活状态的一种不自觉的留恋。而最后,我们还是看到了村民们经过索道搬离那个曾经刻写族人历史的地方,走向了柏油马路,走向了机动汽车,最终还是要面对现代文明,接受时间和金钱对他们的考验,他们已经失去了最宝贵的一种东西。可以想见,外来事物的不断冲击足以摧毁一切旧文明,外来人的存在与出现也会把未开化的少数民族完全改变,一种强势文化的存在正是以不断吞并和瓦解其他文化为代价的。显然,两部电影中的这种情况是人类生活中一种长久的困境,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总会不可避免地牺牲一些美好的值得珍贵的东西——一种别样的生命状态。

通过调查,也就是影片为我们展示的那些人物的回忆,我们能看出山杠爷的功还是远远大于过的,那些受过山杠爷别样教育的人,一开始可能是很不满的,但是后来我们都听到从他们口中说出“杠爷是为我们好,是为村子好,我们不怪杠爷”。这就好比高中的时候,我们对严格的老师充满了各种埋怨,但是现在回想起来,他们是为了我们好,为了我们的未来着想。看到这的时候,我想村民们的这种朴质的肯定比那挂满墙壁的红色锦旗和奖状都激励人,温暖人心。确实,一个党员干部的政绩并不表现在那面面没有生气的锦旗上,也不表现在那张张御笔亲授的奖状上,而是表现在国民的口碑上,人民的心中。影片的结尾出乎我的

意料,我以为杠爷不会被带走,但是还是随着那一声悲戚的“山杠爷”被警车带走了。难道真的是“法”不容“情”吗?山杠爷作为村子的支书,符合国家号召为村子修水库;公粮可以顺利上交,这是其他村子所没有的效率和效果;还为学校的硬件和软件设备操心等等。将山杠爷为村民的幸福着想、为村子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和对国家的贡献来看,那些所谓的犯法行为已经微不足道了,就像那位公安同志所说的“尽量教育”,那何不将山杠爷也列入教育的行列呢?

人是社会性动物,这我们都承认,其中,法律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打击不法分子的依据。但是,看了这部影片之后,我想到了马克思的一个观点——“异化”。我觉得,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却不能很好地维护我们的利益,也不能很好地打击不法分子。我们将法律看作是金科玉律,不能越雷池半步,即使是人情,人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也畏首畏尾地,生怕触犯了法律。至少在某些方面,我们已经被法律所控制着,没有人内心的自由,成为法律的奴隶。就像这部影片中的山杠爷,在原本那种以道德,以人情为法的宗法社会中是一位成功的,为人们着想的领导,但是现在却成为了损害人们权益的有罪之人。调查员完全是按照文本上的法律条例和知识来解决这件事情,宗法社会中的人情和道德被还不是很完善的法律掩埋了,发不出声音。

写到这,我想澄清的是,我的这些观点并不代表我是赞同回到那种小国寡民的社会,完全依靠暴力甚至是蛮力或者是依靠道德力量来治理的社会中,但是我们应该是努力探索到一条法律和人情道德能和谐相处的道路,最终做到“法也容情”,若这样,那么影片中的山杠爷就不会被带有。其实警车带走的不仅仅是山杠爷,而且带走了村子的象征和支撑。

堆堆坪这个法律管不到的偏远村庄,正是山杠爷这样一个做出违法行为的人,维持住了善良风俗。在法律到来之前,这里是如此的和谐,所有的一切都由山杠爷处理妥当,而正是法律,这个我们现代社会正义、公正的象征,破坏了一切。法治权威的建立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堆堆坪,原有的和谐被打破了,而新的和谐显然不可能立即形成。如果一个社会的生活完全不需要法律,那么我们能肯定地说法治一定优于礼治吗?山杠爷不懂法有错吗?在他生活、工作的环境,处处都有礼俗道德指导,法律只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可有可无,对堆堆坪的村民们来说没多大影响。而且,当法律禁止村民们按原有习俗办事时,法律似乎更是起着唱反调的作用。不能按老规矩办事了,新来的法律又管不了那些事情,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事谁能来管呢?传统的习俗遭到了冲击,我们知道,硬控制终将替代软控制,法治终将替代礼治。然而,要乡土社会摒弃适合实际需要的习俗道德去遵循国家法律,这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村民们一时无法接受山杠爷竟然犯法了,正如传统的乡土社会一时不可能适应法

治突然的到来。

多么尴尬、多么无奈的现实,看着山杠爷的两行泪水,难道山杠爷真的错了吗?法律来了,原先的道德习俗被否定了,现代社会的法律将成为人们的基本准则,法治取代了礼治。但是,新的法律又真的能立即担起维持中国乡土社会平静善良的风俗重任吗?相信在这之前,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条漫漫长路,还等着一代又一代人走下去。

歌德说:“优秀的作品无论你怎样去探测它,都是谈不到底的”。虽然这部影片不是完美无瑕,但是它的蕴含的角度并不是单向度的,而是多元化的,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我想这部影片的内涵和意义是不会只从一个窗口向我们展示它的风景,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这不同的蕴含。

篇三: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这套村规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是让人们自觉遵守。而一旦村民违反村规,山杠爷就对违规村民采取了非法的惩罚措施。

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不但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而且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逼得强英吊死在山杠爷家门口。就山杠爷本身而言,他的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条条理理,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的行为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是由于地方普法不力,人民法律意识几乎为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要走的路还很长,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百姓,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道德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有将“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这种想法的还大有人在。当时地方的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的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山杠爷是采取了非法手段才治理出这么个“太平盛世”来的。由此可以看出,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影片中,虽然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但我们却看到了杠爷的孙子虎娃在学校里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这让我们看到了,未来法制将会逐步的普及到整个中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正是因为有太多像山杠爷这样不知法懂法的人存在,我国的“依法治国”面临着现实中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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