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煤矿机械设备材料使用管理规定1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4-10 01: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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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煤矿
机械设备和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矿机械设备和材料等物品的保管、领用、维护和保养工作,落实责
任主体,明确使用要求,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机械设备和材料分管办法
为加强设备材料费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消耗,根据公司对设备材料的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及职责
实行多层次设备材料管理体系构架,从矿级领导到各职能部门,从职能部门到队组,从队组到班组,从班组到个人,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兑现奖惩。全矿设备材料分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管理、考核。
各材料主管部门负责设备、材料的审批、验收、质检(监尺测量)、发放、检验出门等工作;参加对设备材料的验收、质检、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各材料使用区队在领取设备、材料时须派本队负责人员跟踪落实设备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使用标准要求。
1、井巷工程组:负责生产过程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抓好回收复用。
管理、考核项目:坑木、轨道及扣件、支护材料、其它施工用料。 2、机电科: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维护好全矿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油脂、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抓好回收复用。
管理、考核项目:各类机械、机电设备、五小电器、钢丝绳、各类电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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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专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油脂等。
3、安全科:负责“一通三防”设备材料管理,合理安排压风管、防尘管、风筒的使用和回收复用,及时掌握通风机械设备、通风瓦斯监测仪器、仪表的使用周期,严格控制重复投入。
管理、考核项目:“一通三防”设备材料(压风管、防尘管、风筒、通风机械设备、通风瓦斯监测仪器、仪表等)、火工品。
4、运输队:负责所有矿车、机车的使用管理,并对主要运输大巷、井底车场、提升大巷、地面运输线路的轨道及通讯、信号、地滚、一坡三档设施的维护管理。 管理、考核项目:机车、矿车、主要运输大巷、井底车场、提升大巷、地面运输线路的轨道及通讯、信号、地滚、一坡三档。
5、地面工程组:负责地面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材料消耗控制和管理,合理使用机具、材料。提倡厉行节约,合理控制成本,防止材料外流,强化回收复用管理。
管理、考核项目:地面施工材料、机具。
6、后勤科:负责全矿所有进矿、入库设备材料储备、发放管理,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确保生产需要。严格交旧领新制度,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
管理考核指标:物资管控、帐、卡、物、工作态度。回收复用情况。 二、 设备材料管理考核与奖罚
(一)、规范材料管理考核程序,实行分口管理,逐级考核。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控制材料计划总费用,材料总费用根据分管权限分解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负责材料的测定、消耗管理及质量反馈工作,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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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各分管矿长对所分管范围内材料消耗分口负责,并对五职能部门实行第一级考核。五职能部门按分管权限,对材料使用单位实行第二级考核。材料使用单位对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实行第三级考核。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对本班职工材料消耗实行第四级考核。
(三)、使用部门公用工具以队(科)为单位办理工具卡,按使用单位、使用周期进行配备。对个人工具严格管理,按其使用期限进行配备。其它设备及专用工具等,考核部门及材料库要建立独立考核台帐,便于管理考核使用周期、库存量、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要做到有旧的不领新的,能修的绝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用量大的材料,实行月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指导如下:
1、班组对职工考核内容为:当月任务完成与材料消耗比值;是否有人为损坏浪费(按材料原价值50%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的100%处罚)。当班考核情况当班汇报(科)组队。
2、使用单位(科、队)对班组考核内容:当月材料消耗与任务完成比值;是否有材料超用(超用按材料原价值的60%计入当月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100%当月处罚)。
3、五职能部门对使用单位实行材料费用分项考核(具体考核细则附后)。 4、分管矿长对管理科室的考核内容:
(1) 材料用超(节)额(按测算计划用量与审批后的领用量双重考核),按超(节)费用绝对额的60%进行奖罚,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奖罚35%,应消耗而未消耗的,(如乳化液、润滑油不做节约费用奖励)。
(2) 经查发现有材料丢失(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按丢失材料原价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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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责任人由队组(科)职能分管部门处罚),连带处罚职能分管部门丢失材料数量原价值的5%—20%。
(3) 经查发现职能分管部门无材料分类明细审批台帐或记录不全的,处罚200—500元。
(4) 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确认)原价值的5%—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按20%执行)。
(5) 经查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6) 未实行月度盘库或记录不全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负责人100—500元(每月5日前将上月底盘库记录表,包括现场盘点表,报矿委会一份)。
(7) 对超领未用的物资限期退库,未能按期退库,按超耗管理费用50%处罚。 (8) 对回收复用材料未及时修理复用,增加新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9) 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执行原价值的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10) 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500元,合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11) 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处罚100—500元。 (12) 后勤科应建立交旧领新制度,对应交旧而未交,经查属实的,处罚后勤科100—500元。单件材料价值超过500元以上未执行交旧制度的(已发放新的),按丢失处罚,执行原价值100%,由后勤科承担
(13) 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执行索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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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无材料领用审批手续发放材料,按发放材料费用的50%—100%处罚责任人。
(15)、对提供材料数据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处罚管理科室负责人100—500元。
(16)、由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材料使用情况,无检查记录,处罚管理科室100—500元。
(17)、对弄虚作假、数字不实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200元,直接责任人200—300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1、各部门要突出现场细化管理,在材料管理上做到既要抱“西瓜”,又要捡“芝麻”。在所辖材料管理责任区,要“精耕细做”,克服生产管理与经营管理不协调理念,全面实现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科队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队需用材料的计划、申报、质量验收、领取、建帐、保管、发放、现场跟踪及回收复用等管理、考核负责。 3、对年度超耗或节约材料费用的单位,在当月考核兑现外,并对材料管理中涉及人员根据材料超耗或节约情况给予奖罚。
4、各材料使用单位在月每日5前,将本单位材料管理考核细则分别报材料分管部门、公司财务各一份,逾期未报或敷衍了事的,处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兑现)。
5、每月5日前由财务部传递各单位上月材料实际消耗费用情况,各职能部门传递材料使用考核奖罚情况。
6、库管员于每月5日前核实上月实际材料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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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 三、管理程序 (一)计划申报
1、全矿需用材料按“金珠煤矿设备材料分管办法”分系统、分部门申报计划。申报程序为:
(1)系统材料: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分管矿领导→矿长→公司领导 (2)安全技措及质量达标用料:使用单位→安全科→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指挥长→矿长→公司领导。
(3)专项工程用料:使用单位→井巷工程组→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指挥长→矿长→公司领导。
即: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本矿库存情况,提交材料需用计划,按分管范围报相应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当日将本系统分管的材料需用计划审查汇总后(因材料库有库存而没报计划的要注明)经本矿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指挥长、矿长审核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交公司采购部采购。凡计划不符合要求,对计划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2、各部门编制计划,格式要规范,必须注明设备材料名称、物资编码、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对非常用件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要注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有加工周期的材料,要根据加工周期提前编报计划,并注明到货时间。否则,每次对编制单位责任人罚款50元。
3. 加工计划需附图纸,所附加工图纸必须按照标准图纸要求绘制,注明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要求、时间要求等(特殊情况需另附实样),否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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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系统的材料需用计划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系统计划指标的10%,否则,采购部不予接收,并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元。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超出控制指标的大额材料费用(10%以上),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维检、大修及其它非正常消耗,应列专项计划按申报程序另行上报。
5、各部门编制设备材料计划要结合实际,型号、种类和数量准确率(使用和计划的比率)要达到90%以上。临时追加计划每个系统每月不能超过三份,总金额不得超过计划金额的10%。否则每超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无计划或超计划领用材料每次对材料员罚20元。
6.设备材料计划编制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系统主管领导等审核签字,方可上报,否则不予接收。
7、急需用料或设备购回后应及时补报计划。严禁无计划进购材料,否则,每次对采购部负责人罚款100元。 (二)入库质量验收
1、采购部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到矿后,要进行验收。物资验收入库由材料管理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验收工作:
2、材料验收分工:材料主管部门对分管材料的技术参数、质量、资料负责验收;调度室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验收中出现的问题。
3、 无计划购进的物资,不予验收。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严禁发放。否则,每次对库管员罚款200元。
4、每批材料到矿后,由采购部通知,后勤科牵头,按照材料分管范围,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验收。不及时参加验收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并视为“默认”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对其罚款200元。
5、验收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各类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被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还必须具备有效的“煤安标志”,防爆产品要有“防爆合格证”等,否则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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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验收部门写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交采购部,材料库不得入库、发放,否则,造成损失的由材料库赔偿。
7、沙子、石子、氧气、乙炔等用量较大材料的验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 8、材料领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若属肉眼看不出的隐性问题,采购部必须组织退货并停止发放,若材料库继续发放,赔偿损失,造成事故的,材料库承担责任。
②属显性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质量验收部门承担验收责任,具体处罚意见,以调度室分析的结果而定,采购部负责退货。造成事故的,采购部和质量验收责任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③对于有合格率要求的材料,按照抽查合格率,结算费用或退货。 9、确因生产急需不能按正常程序验收的物资(如井下设备急用配件、临时拉回的物资直接下井等),采购部、材料库必须在24小时内将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相关资料报给物资验收部门。
10、材料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使用单位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材料库,材料库应立即联系采购部解决。否则对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1、凡因质量问题退货或调换的材料,使用单位已支付材料费的,领用时不再支付材料费。
12、自制加工、修复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由加工或维修部门按以上规定负责。 13、非生产用物资的计划、采购和验收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三)领用审批、发放
1、审批程序:
领料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报分管矿长或带班矿长审批→填写领料单→交旧料→仓库领料。
即:各领料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开申领单,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批,材料库核
查,填写领料单,办理交旧手续,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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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料单上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以及交旧等手续必须齐全、清晰,单据整洁,否则,每次对库管员罚款20元。
3、材料审批负责人审批时要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严格把关。若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材料流失浪费或积压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对主管材料审批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
4、严格执行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不交旧、不审批、不发放。没有交旧料无理取闹强领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材料审批人员应对照计划,认真核查领用及单据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审批。否则每次对审批员罚款50元。
6、审批后的物资领料单领料单位、材料库各留1联,用于登记、记帐、核对、备查,分系统核算考核。
7、领料时,材料发放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检验、点数,不能以少顶多,以多顶少,以次充好。若因发料员失职造成材料浪费流失的,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并立即追回,否则按以下第12条处理。
8、装运设备物料时,材料库库管员、运输队、使用单位必须到装运现场按“计划表”清点、检验、监督。材料库材料发放后,由主管部门对材料的运输、使用、建帐、摆放、回收复用等全过程实施跟踪管理。
9、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正规手续的,应写出借据,经主管部门、调度室、值班领导签字,值班人员登记备案,仓库方可发放。并在三天内办理正规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0、所有出库物资必须进行登记、核对,做到票、物相符,否则不予放行,并对不符的部分按原值罚款。
11、对仓库内所有进出人员,库管员要做好登记,并由本人签名,否则不准进入。所有外单位或与仓库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内,否则对库管员罚款50元。
12、在材料管理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私自篡改帐目,开假单据,做假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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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查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赔偿损失,并调离工作岗位。
13、凡发现设备、材料质量、数量、技术参数不符合使用标准的,禁止出库发放。
14、设备材料发放人员要在矿井调度室的统一组织下,随叫、随到,全天24小时内必须有人值班,否则对当班责任人罚款50元/次。 (四) 跟踪管理
1、职 责
各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材料领取后的管理工作,按制度对材料全过程管理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奖罚。各施工队队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需用材料的计划、申报、质量验收、领取、建帐、保管、现场跟踪及回收复用等管理负责任。
2、计 划
(1)各部门在编制材料需用计划时,要结合当月库存量和生产实际。对于不结合实际虚报计划或库存有一个月以上的消耗量,仍报计划的,一经查出每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对于上月已报计划但没到货的材料,本月仍需要的,需再次报计划,并注明“催要上月计划”,金额记入本月计划指标考核。
3、领 用
(1)设备、材料到货后一个月内不领用,每种对计划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对审批人员罚款100元。出单后3天内不领取,每次对出票单位材料员罚款100元,每超一天加罚50元。
(2)设备、材料领取后一周内不投入使用(特殊储备除外),对领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材料分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并对使用单位按材料价值的30%重新计费考核,直至投用或上交为止(上交按材料价值的50%减费考核)。
(3)各材料主管部门负责不定时对已领材料的领取、使用、库存(或闲置)数量进行抽查核对,若有误差按材料原值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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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为破坏偷取材料的(如剥电缆、拆配件等),一经查出按偷盗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没找到责任人,则对附近作业区域的单位按材料原值分别进行处罚。并对材料主管部门罚款200元,及时举报、报案的除外。
(5)领取非本单位使用的材料,按材料价值的两倍对责任人员处罚。特殊情况应列专项计划经主管领导、生产副矿长批准。
4、运输、交接
(1)设备材料装车后,运输队必须在一小时把材料运送到各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延误时间或错送施工地点,每车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若影响生产由责任班组负责。
(2)运输队按职责范围把设备、材料运到指定位置进行交接,双方清点无误后应在规定交接单上签字。
(3)使用单位不签字视为材料没运到位或丢失,每次对运输班组按材料原值罚款,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运输班组把材料运到位后,使用单位没人接料或无故不签字,运输单位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对使用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
(4)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把料送到(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否则按误时处罚),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按新的交接时间进行交接,因通知不及时影响交接,每次对运输班组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使用单位不按新通知时间及时到现场交接,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其负责人罚款100元。
(5)运输队材料运不到位,各施工单位应及时反馈信息,通知调度室,否则,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6)按规定能一次性运到指定地点的,中途不准乱卸车,否则,每次对运输班组责任人罚款100元。
(7)材料交接时,施工单位发现与交接单上数量不符,应按材料实际数量签字,并向调度室反馈信息,调度室对运输班组按所欠材料金额进行罚款。
(8)材料运到后不及时卸车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若又重新拉回升井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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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矿车卸料必须卸干净,不能留厚底,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车。 (10)回收材料车辆由回收施工单位运到车场并在矿车上注明单位、运往地点等,并通知运输班组按照要求安排运输,否则,每次对施工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
(11)回收材料升井后,运输队应及时通知施工队卸车,施工队必须及时与库房进行交接、清点回收材料数量、并进行登记,若不及时交接或卸车不及时每车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若找不到责任单位由运输队负责卸车并码放到指定位置。其卸车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2)升井碴车、垃圾车内,严禁装有价值的材料,否则每车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运输单位发现应积极回收,集中存放,否则对运输单位每车次罚款50元。 (13)矿车上碴山、煤场前,运输队、收发人员应严格检查,发现车内装有有价值的材料,应主动回收或通知责任单位回收并上交矿,矿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14)车内装有有价值材料的矿车上碴山前超过“天轮架前方50米位置”,按偷盗对运输队责任人进行处理。
5、存 放
(1)各施工单位领取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在施工场地集中、分类、整齐、妥善存放。小型材料必须上台上架;井下堆放材料有水应垫高底层,避免浸水。否则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因存放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损坏或性能下降的按材料原值处罚。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种。
(2)材料乱扔乱放的按后附表1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井下各队现场储备材料,不能超过2天的需用量,否则对其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特殊原因必须经主管领导、生产副矿长批准。
6、使用及回收
(1)材料的使用必须坚持需要多少,投入多少。严禁随意投入,浪费材料和挪作它用。如:掘进面用管子、道轨、钎子等非支护材料打邦顶,及私自破坏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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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加工生活用品等。否则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材料领取后必须合理使用,能循环复用的,要循环复用,因使用不合理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的,按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处罚。
(3)巷道回收前,主管部门通知调度室、井巷组、机电科、安全科及有关科队检查验收材料回收情况,不经验收进行回收的对回收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4)回采工作面结束、安装工程竣工、掘进队退场转移时,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转运完。否则,按乱扔乱放对责任单位处罚。
(5)回收期间不准埋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经发现,均按原价罚款。 (6)掘进面贯通后,定额、限额材料剩余部分,换下来的断梁折柱、废坑木等,必须集中码放整齐。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
(7)巷道维修、扩修等工程结束后,剩余材料两天内清净,旧材料应放置闲巷码放整齐。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
(8)工程结束后,材料及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干净,回收不及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天。
(9)调整通风系统、封闭采区采面时,新建、拆除通风设施剩余材料(如水泥、沙子、木板、砖、风筒等)必须在两天内运走。否则,按剩余材料的原价罚款。
(10)密闭、栅栏不得封闭有价值的材料。否则,按材料价值的100%罚款。 (11)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附表2)进行回收,达不到,差额部分按原值对回收单位罚款。
(12)对于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下次检查中仍没有处理的,加倍处罚。 7、大型材料及专控物资管理
大型材料指:钢丝绳、道轨、钢铁管、电缆、矿车、设备大宗配件,工字钢、单体柱、风筒、排水管路、防尘管、压风自救管路。专控物资指:2.5mm2及以下小电缆、电话线、电话、焊条、胶质线、铜铝线、地埋线、闸刀、灯炮、手电筒、水笼头、接头、三通等水暖配件、仪器仪表、油漆、各类胶管、白铁皮、6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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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50*50mm以下角铁、铁丝、各种工具等。对这些材料除按照以上规定管理外,补充规定如下:
(1)大型材料实行动态台帐管理,每月月底前材料分管部门把井下、地面大型材料分布、使用、存放记录台帐报公司财务,到期不报罚部门负责人50元。数据不准确罚部门负责人20元。
(2)每月由财务部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井下使用、分布、存放的大型材料普查一次,达不到附表2规定的应回收率,按原值罚分管部门。
(3)大型材料报废、损坏及由于地质因素不能回收必须由各分管部门现场核定,报经分管副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论处。
(4)非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使用大型材料,必须先写申请,经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按原值的50%处罚。
(5)对专控物资的管理,每月由调度室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专控物资使用情况跟踪抽查,发现有料单没实物的,由领用科(队)照价赔偿。若属材料员监守自盗,对材料员开除矿籍,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五)修理复用
1、各单位回收的材料能够复用的由材料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集中存放,维修复用,以减少重新投入,不能复用的按规定交旧。
2、材料主管部门负责分区域和地点建立分管材料的领用、回收复用台帐,及时核查、兑帐,确保材料不丢失、不埋压、不浪费。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全矿材料的领用、回收、复用及建帐情况进行督察,对管理职能缺失的部门每次罚款200元,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于能维修复用的材料,不安排维修复用,而投入新材料,每种材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按浪费材料处理。
4、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自行安排修理复用的交采购部统一安排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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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积极收集回收不属于本单位回收范围内材料的,按规定奖励。 (六)交旧领新及废料处理
1、 所有废旧材料必须统一交矿材料库。私自存放废料不交者,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2、领用新材料时必须按规定交旧(见后附表3),办理交旧领新手续。不交旧或交不够,按欠交材料原值对领用单位处罚。
3、交旧领新程序为:领料单填写后,使用单位到材料库按规定上交旧料,达到规定交旧数量后,凭料单到仓库领料。
4、确因生产急需,不能先交旧领新的物资,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写出欠条,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矿长签字同意,材料库保管员建立台帐后可领用新物资。但旧料必须在限期内交回,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人50元。
5、交旧物资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所缺零件原值进行处罚。 6、新增物资(新增加或旧料能修理复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记帐,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领新手续。
7、各项新增工程安装前期投入物资,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应先建立专项投入台账,工程安装结束后应及时向承接单位移交手续,谁承接谁负责上交旧料。
8、材料库由后勤科负责管理,建立旧料回收台帐,并做到帐物对照,否则按缺少物资原值罚保管员。
9、能够再修理复用和再利用的旧料,经主管部门鉴定、核实,分管副矿长签字同意,可重新领取。但领取后不进行修理复用和再利用,按材料原价值进行处罚。
10、对于无修理复用价值的废料,由后勤科组织财务、及材料主管部门共同鉴定后,报请公司批准,按公司有关规定安排处理。处理时,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点数、过秤,财务按价收款后,办理出门手续。私自处理废料按偷盗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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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用工具——哪些属专用工具最好明确
1、为提高专用工具的利用率,减少投入,杜绝浪费,矿对部分专用工具实行专项管理,即矿统一安排采购,建帐入库,使用部门公用工具以队(科)为单位办理工具卡,按使用单位、使用周期进行配备。对个人工具严格管理,按其使用期限进行配备。其它设备及专用工具等,考核部门及后勤科要建立独立考核台帐,便于管理考核使用周期、库存量、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要做到有旧的不
领新的,能修的绝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重要手段之一。
2、各单位使用专用工具时,先列出专用工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后勤科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后方可领取。
3、各单位要加强专用工具的现场管理,工程完工后及时交回。对于管理不善造成专用工具损坏、丢失的,按原值对领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八)自制加工及修理
1、矿内能自制加工、修理的物资,严禁外委加工修理。 2、机电科负责全矿自制加工和修理业务。
3、对整个自制加工和修理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由机电科负责。每月下达修理加工计划,督促作业过程,搞好质量验收和入库。
4、为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工时费用的结算可以实行计件形式,业务部门对自制加工、修理物资的价格进行核定。核定的原则是:低于市场价格或供应站进货价格的30%以上。
5、使用单位需要加工自制件时,应提前向主管部门递交需用计划(非常用件要提供加工图纸),因计划提交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承修加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任务,由承修加工部门负责;因提供的图纸错误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损失由使用单位自已承担。同时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6、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不合格品入库,每次加工修理人员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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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九)仓库管理
1、库管员对仓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仓库和修理房要进行区分,仓库存放未投入使用的备用材料,修理房存放待修和回收的材料。新旧材料混放,每次对库管员罚款20元。
3、仓库内任何一种物资库存量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否则对责任计划部门罚款50元/项。
4、仓库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修旧利废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否则对主管部门罚款50元/项。
5、仓库必须建立物资流动台帐,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库存数、入库数、发出数、时间、领用人员签名等,并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否则罚材料员20元/项。
6、仓库必须按标准实行动态达标,所有能上架的必须上架,码放整齐,新旧物资、报废物资分开存放,卫生整洁。否则,对库管员罚款20元/项。
8、每月月底前库管员必须把当月库存物资的种类、数量、金额以及本月物资交旧领新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和矿主管领导备查。不报罚库管员100元,迟报罚50元,上报数据不准,则对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项,对库管员罚款20元/项。
9、仓库内超过两个月不用的积压材料和废旧材料必须上报或交旧,否则对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10、仓库因管理不善出现失盗现象,对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材料库管员罚款200元。
11、仓库库存物资后勤科及系统主管部门有权统一调配使用,相关手续由后勤科或系统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私自处理新旧材料对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库管员调离工作岗位或开除。
12、材料库必须按要求积极配合公司、矿组织的检查。拒不接受检查,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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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库管员调离工作岗位。 (十)库管员管理
为加强我矿材料管理队伍建设,规范库管员行为,搞好材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库保管员任用的基本条件是:属我矿全民合同制职工,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熟悉本单位生产作业工艺,且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无亲缘关系。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任用。 2、库管员的任用必须经矿委会批准,到后勤科审查备案,业务上归口后勤科领导,否则,不予承认。
3、库管员应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矿有关物资材料管理的规定、制度。对有关规定、制度不熟悉,每次罚款20元。
4、库管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动态,对材料的需求和投入做到心中有数;不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不能说明材料用途,每次罚款20元。
5、库管员有偷盗、造假、倒买倒卖材料行为,一经查出,按材料原值的2—3倍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立即撤换或开除。
6、库管员应积极参加矿组织的有关材料管理的各种会议及活动,迟到、早退、违反会议纪律每次罚款20元,不参加每次罚款50元。
7、库管员应按时完成后勤科及材料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材料管理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单据,数据准确无误。否则,每次罚款50元。 8、科队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材料员对本单位需用材料的计划、申报、质量验收、领取、建帐、保管、发放、现场跟踪及回收复用等管理负责。
第二章、设备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一、支护用品材料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适应我矿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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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和规范支护用品材料管理,严格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部门材料管理职责
1、井巷工程组为支护用品、火工品、坑木、轨道及扣件、坑代配件的直接管理单位和审批部门。
2、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库房并建立物资台帐,对各种物资的入库要认真登记,对物资的出库必须有出库手续。
3、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使用和考核制定,井巷工程组每月不定期对各使用队组的内部使用和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对无帐、帐目不清、帐目不全,领用无出库手续,且不进行内部考核的单位,每查出一次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各有关科室指派专人,不定期深入井下各生产队组,对材料使用情况及浪费情况进行清点核实。
5、对支护用品材料消耗的考核由井巷工程组牵头,供应科配合、生产矿长审批后、专递到财务部考核。 (二)材料审批、领用
1、所有支护材料领用时,必须出具领料单,由井巷工程组、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发料。
2、生产科必须对所有支护材料领用情况,建账登记。
3、各队组必须严格材料领用手续,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台帐,对于支护用品,需要确定各班管理人员,并出具使用情况日报,每月对使用情况报生产科管理人员,生产科根据每旬使用情况批发下一旬材料。
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各队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追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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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由技术组、调度室、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使用后经井巷工程组核实使用情况,发现追加材料与实际不符时,超出部分按浪费处罚。 (三)材料消耗管理
1、各采掘队组要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
2、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坑木及其他支护材料时,使用队组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技术科长、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
3、对于材料管理领用中出现丢失、损坏或浪费情况时,将对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各队组领用的支护用品必须严格把关,领用时必须核对规程中要求的使用规格与实物是否一致,产品有无合格证,产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5、井下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材料牌板,支护用品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
(四)回收复用、修旧利废
1、工字钢棚的回收:要求工字钢棚全部回收,回收前由井巷工程组现场清点数量并考核,每回收一架棚,支付队组100元,每少回收一架棚,罚队组500元,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井巷工程组、调度室、生产矿长批准后,可免予处罚。
2、回收的支护材料用品,能够复用的必须进行复用,各队组回收的各种支护材料经生产科坑代员及供应科坑代人员核实能复用时,应进行入库,并出具相关的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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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收的支护材料用品不能复用的,经井巷工程组及技术组管理人员核实后,按报废材料处理,但经过修理后,能够利用的,必须进行复修处理,以便更好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 (五)材料消耗考核
1、液压管件:液管必须交旧领新,交旧领新率要达到90%,达不到者,以10米为单位,每少交10米,扣罚队组100元。
2、火工品、坑木消耗考核按采掘作业规程的消耗额执行。遇地质条件变化时,由技术员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提供追加材料申请单,并经矿领导审批,作为考核的依据。
3、金属网、锚杆考核按作业规程及相关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再加上3%的损耗作为考核的依据。
4、工字钢棚考核按作业规程及相关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考核。
5、若发生材料管理中出现损坏、丢失或者浪费等情况时,经井巷工程组与各队组核实后,将考核情况报生产矿长批准后,对队组按材料原价的50%进行处罚,并对组队相关负责人处100-300元的罚款。
6、对回采的液压支柱等,要逐月清点,发现丢失,如实上报,如发现坑代管理员弄虚作假,上报与实际不符,处罚组队管理人员各300元,并对队组除按正常扣款考核外,另处罚2000元。 (六)其它
1、井下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牌板,如发现井下材料乱放乱扔无牌板,处罚队组100元/次。
2、支护用品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如发现水中有锚杆、锚索、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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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等支护材料时,处罚队组责任人200元/次,并责令在两日内处理,若在同一巷道、同一地点、一个月内发现两次同一问题时,将加倍处罚。
3、在保证安全、工程质量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工艺改革等方法,使材料消耗降低,节约部分按材料价值的30%进行奖励,给予使用单位奖励20%,直接管理部门奖励5%,管理审批单位奖励5%。
4、生产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下井检查用料情况不得少于两次,每次查出问题必须同队组当班跟班队长确认,出井后填写台帐汇报分管矿长,并将问题通知到队组。
二、其它材料管理规定
为逐步提升我矿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提出的目标成本管理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后勤科材料管理职责
后勤科负责全矿其它材料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和规范物资管理,服务生产,合理储备,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和流失,严格考核控制,达到目标成本管理的要求。 (二) 材料、审批、领用
鉴于其它材料相对品种多、资金小等特点,故执行限额发料管理,材料管理科室为后勤科,后勤科负发放、考核,使用管理具体为各领用(科室)队。 (三) 材料消耗管理
1、其它材料限额的确定:供应科根据各区队当月作业计划,和矿目标成本管理其它材料测算依据确定。
掘进队,按进尺延米下达其它材料指标; 机电、通风、防尘按进尺延米下达其它材料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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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按吨煤下达材料指标。 2、其它材料限额的管理:
后勤科对其它材料用量实行当月核算、累计考核的办法。根据当月工作量分别下达材料用量。
3、其它材料的区队帐务管理:
区队对其它材料实行“帐、物”二对口管理。领取材料后,要及时办理材料领料手续,且原始资料齐全、记录详细,要求做到旬清月结。
4、其它材料的使用管理:
各科队在其他材料的使用和现场管理上,要节约使用、提倡复用、减少浪费、杜绝流失。工、器具类要严格执行手交手、班交班制度,牢固树立“浪费材料就是损失工资”的理念,将材料费用控制在管理目标之内。 (四) 回收复用、修旧利废
属于交旧领新的材料,各区队在领用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能够修理而复用的材料,各队交回后勤科,统一组织修复。对不能执行制度的,按材料原值的30%扣除。 (五) 材料消耗考核
各主管部门每月对各区队材料管理进行检查,重点对区队计划工作量和实际工作量所耗材料进行考核,以及单耗物资的抽查。对账目不清、帐物不符、原始资料不齐全等,处罚责任区队100~200元,处罚区队长100元,库管员100元。对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毁、浪费,按材料原值的50%处罚;造成丢失、流失的,按材料原值的100%处罚。
以上处罚和扣款由管理部门每月报公司财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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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它
后勤科每月对各区队其它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特别是找出具体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及时改进,逐步优化,确保目标成本的实现。 三、 电缆管理规定 (一) 机电科电缆管理职责
1、用料计划
每月20日前,机电班(在现有条件下,由于机电科库房条件未具备,暂时由后勤科负责)应根据电缆库存及井下的实际情况、计划进尺和回采队推进度做出领用电缆的材料计划表,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等有关领导审批后,领用。
2、机电科负责井上下生产用电缆的统一领取、编号、发放、回收管理、检修、试验等工作。
3、领取电缆后,机电班应对领到的电缆进行验收,包括型号、截面、长度等是否与要求一致,并检查相关资料〈合格证、到货清单等〉。
4、机电科对库存和现场使用的电缆应全部按电缆的型号、截面进行编号、建帐、登记,详细掌握电缆的在籍数、库存数和井下使用数量。机电科科长等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以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登记的,视情节对责任者进行50-100元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机电科有关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检查,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处以300-1000元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
5、电缆经审批后领用时,机电班和使用队组兼职设备管理员进行建帐,一式二份,双方互相签字。不认真建帐的,对双方责任人分别处以100-3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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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缆管理人员对使用单位的电缆按规定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期限检查接线状况、有无盘圈、发热、是否合理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与使用单位四定处理。否则由分管科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7、及时了解生产情况,熟悉井下需要,防止浪费和因工作失误而耽误生产的现象。因此影响生产的,按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罚款。 (二) 井下生产队组队电缆的领用审批
各生产队组需要使用电缆时,必须开具领料单,经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审核批准,由材料库发放并建账。 (三) 日常使用管理
1、机电科监督、管理井下所有公用电缆,包括从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从变电所至工作面低压电缆,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检查、悬挂、维护)。
2、井下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全部负责管理。
3、各掘进队组掘完一个工作面后,根据工作面采煤作业规程,需要保留的,经机电科验收,共同移交;移交时随同设备一同进行。双方负责人对电缆的型号、长度、使用地点进行确认,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入账、建卡、转卡工作。移交数量达不到领用数量90%的,对责任人按短缺数量原值的100%进行处罚。
4、回采队随工作面推移回收电缆,回收后要及时升井,交下机电科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进行销账、变更卡片,一个工作面全部回收总量不低于出账时的90%,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短缺部分原值的100%进行处罚。
5、井下电缆进行拆线时,应从接线柱处拆开,严禁锯开或剁断,一经发现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6、对于破坏电缆或盗窃电缆,一经发现或查出视情节处以500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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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罚款,直至开除。
7、对于举报破坏、偷盗电缆的,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的,视情节对举报人予以300~2000元的奖励。
8、各包机人员必须每月对各接线盒、开关的进出线紧固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过热烧毁,机电科负责人抽查;对不认真检查者每台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影响生产程度给予500~1000元罚款。 (四) 回收复用
电缆按前款规定的比例回收后,经机电科检查可以复用的,晒干后保存。有破口的必须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保存复用,整体绝缘大于1MΩ低于2MΩ的,不再下井使用,整体绝缘低于1MΩ或破口太多没有修复价值的,交后勤科入库。 四、五小电器管理规定
小型电器包括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声光信号、防爆灯具和信号电缆等可以回收复用的电器元件。 (一) 部门管理职责
1、小型电器由机电科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小型电器的计划审批、领取、保管、编号、发放、维修等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符合安全规定,并随时掌握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发现一件没有编号,对机电科责任者罚款50—100元。
2、机电班要根据各生产队组的每月掘进尺度和回采队推进度及时做出小型电器计划,经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等有关领导审批后交供应科,对于只领不修或无计划领用,机电科视情节对机电班责任者给予处罚200~1000元。 (二) 井下生产队组队的领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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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出入井制度,对小型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粘贴防爆合格证后,才允许入井;领用时由使用单位兼职设备管理员和小型电器管理人员双方验收并办理手续,否则不准领用。由此造成的影响由责任者承担。 (三)日常使用管理
1、使用、管理单位双方对所有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按规格、型号、编号、用途、安装地点、使用单位建卡、立帐,做到直观明确。帐、卡、物不对号或无号者对责任者每件罚款50--100元。
2、井下在用小型电器要保持台台完好,消灭失爆。机电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使用单位每一季度对接线情况检查一次,同时为防爆面涂凡士林油,并对外观腐蚀者进行除锈刷漆。各使用单位要对小型电器实行包片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并粘贴管理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件没有包机到人对本队负责人处罚100-200元。
3、对于破坏偷盗小型电器(包括信号电缆)者,一经发现或查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于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对于举报破坏、偷盗小型电器和信号电缆者,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100~300元的奖励。
4、小型电器和信号电缆的安装悬挂,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章使用或失爆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回收复用
1、机电科小型电器组要对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理,能利用的部分,要充分利用,无修复价值的交回供应科。
2、小型电器拆除后,由使用单位交回机电科小型电器组,办理移交手续,并随实物的转移调整卡、帐。如发现小型电器损坏或丢失,对使用单位按原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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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罚款。井下发现保管不妥善、损坏的小型电器,对责任者按原值的30%进行罚款。 (五) 其他
1、机电科防爆检查人员对小型电器不按规定认真检查的,由机电科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扣分、减发绩效工资、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 五、矿钢丝绳管理规定 (一) 机电部门管理职责
全矿所有公用设备用钢丝绳由各机电科统一从材料库 领用,并执行管理职能。每月5日前,机电科应根据库存情况及井下的实际情况、计划进尺和各台绞车、耙渣机的钢丝绳使用情况做出领用钢丝绳的材料计划表,经机电科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指挥长、矿长等有关领导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采购。 (二) 井下生产队组队的领用审批
各队组需要钢丝绳,应提前2天开具领料单,写清具体用途,经调度室主任审批、机电科科长审核同意后领取。 (三) 日常使用管理
运输队要保证主要井筒、巷道地轮运转正常,采掘队保证责任区地轮运转正常,防止钢丝绳磨损;发现一次地轮不正常运转处罚责任者50元。
在用绞车的钢丝绳必须经常缠绕在滚筒上,绞车、耙斗机等设备的钢丝绳必须涂油,防止锈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按原值的20-50%进行罚款。 (四) 回收复用
在用钢丝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更换条件时要向下机电科交旧领新,交旧比例不得小于领用数量的95%,否则按短缺数量原值的30%对使用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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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机电科回收旧绳后统一管理,并及时交回后勤科。若不按规定收旧,按照同比例对机电科进行处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需要交旧: 1、新安装的绞车等设备使用的钢丝绳; 2、经有关领导批准,旧钢丝绳用于其它用途的。
申请不交旧的钢丝绳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否则视情节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1000元。 (五) 其他
井下现有旧绳由施工负责队组回收交机电科,不能及时回收的,按数量进行处罚,并作为机电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矿配件管理规定 (一) 机电部门管理职责
机电科等配件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和配件库存、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配件、设备管理使用的单位、人员进行教育、制止,以减少设备、配件的损坏。 (二) 领用审批
配件领用须经机电科、后勤科科长审批核实,注明交旧数量后方可领用。一般配件本队应有7天的备用量。确因特殊情况生产急需的,由本队出具借条,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机电科同意后借用,次日补办手续。 (三) 日常管理
1、各队组首先于12月1日前编制次年的全年主要配件计划,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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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生产队组根据次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和采掘设备使用计划; (2)大型固定设备管理、维护单位根据年度检修、安装计划。
申报计划要按机械、电气分类,并注明主机型号、生产厂家。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送供应科配件组。此项工作由机电科、供应科分管科长督促,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每季末月10日前,各单位编制下季度配件需求详细计划报机电科审批,要求配件或设备型号(图号)齐全、正确,数量适当,标明生产厂家。井下胶带输送机配件由运输区统一编制计划,统一领取、管理、发放、协调、监督回收、检修。
工作面安装和节日检修配件计划应提前2个月报送供应科。
3、设备使用单位要在检修设备时搜集整理有关配件的图纸、型号,机电科和供应科配件组要定期收集整理并制成电子图表,在电脑中存档。整理不及时的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
4、井下备用的配件要上架并挂牌管理,不准乱扔乱放,不得浸泡在泥水中,否则对责任者处罚200~500元。
容易丢失的小型配件应存放在工具箱内。由于条件限制无法锁在箱内的,井下存放量不得超过三天的正常用量,并设人看管。机电科、供应科要不定期对配件在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丢失率超过5%的单位要按丢失件原值的50%承担经济责任,其中责任人承担不少于10%。 (四)回收复用
一次性使用的一般配件应交旧领新,交旧比例70%以上。否则,不准发放(新安装、延长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发放)。损坏的配件要在3日内收集升井,不足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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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数量的由使用队组集中存放,并挂牌管理。发现乱扔乱放者,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
可以修复使用的大型配件,更换后应在3日内交旧,由供应科整理、机电科安排有关人员修复备用并登记,修复后由机电科保存、调整使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回的,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前向有关部门说明原因,但最晚必须在7日内交回,否则对责任人处罚300~500元/日。更换大型配件要由队组会同机电科查明原因进行整改。 (五)其他
由于检查不及时造成丢失损坏的,对管理部门进行连带处罚。 以上罚款计入财务科“机电管理奖罚账户”。 七、油脂管理规定
为了减少机电事故,有效地降低油脂消耗,特制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1、采购部负责油脂的采购供应工作,机电科负责全矿生产用油的统一管理工作。
2、机电科负责全矿油脂计划审核、油脂管理、检验工作,做到入库、验收、库存、发放、回收等各个环节均有记录,并建立大型设备润滑档案及各组队设备使用台帐,各种验收单、领料单、回收单要按月装订,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3、油脂到货验收
采购的油品,均应依随货同行的化验单和合格证严格验收,采购的油品要抽样到机电科进行校验,校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对待:
(1)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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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供应部门联系更换或退货。 4、库存
(1)各类润滑油、脂,油脂库均应有适的库存量,库存量不得超过有效保存期限内消耗量的60%。
(2)库存的油品应标明进货(生产)日期,采取先进(货)先出(库)的原则,不同批次的油用不同的库存卡片分别标注管理,库存油品满三个月应每月进行一次抽样化验,不合格的停止发放。
(二)日常管理
1、各队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的油脂使用档案及日常消耗统计,库管员负责控制消耗指标和发放,维护工负责维护过程中的润滑加、换油,专职司机、操作工负责生产运转中的润滑注油,负责油脂及器具的保管、运送,监察设备各转动部位、部件的润滑状态,包括油量的多少、油温的高低、运转声响、有无振动等,定时、定点、定量给注油部位注油,并认真填写润滑油加注记录,填写内容包括:注油设备名称、注油部位、加注油品的品名、牌号、数量、注油者姓名等,杜绝因缺油造成机电故障而影响生产的责任事故。
2、发放制度:
(1)油品发放严格执行“三不发”制度,即无合格证的不发,质量指标不合格的不发,领用器具不完好不清洁的不发。
(2)各队、组领取油品,必须使用领料单,料单用途栏内标明主机及部件名称,各组队必须排专人领取,其他人一律不准替代,材料库必须按料单对专人发放。
(3)各队组领取油脂必须做到专油专具,不得混装,确保油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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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单位日常生产用油,材料库按消耗定额(计划)凭料单正常发放,若遇大、中修、清洗换油等特殊情况需大批量用油时,需经机电科科长批准方可发放。
3、使用制度
(1)加注润清油、脂是各科、队、组日常维修保养设备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各组队必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按规定给各个注油点加注润滑油,做到润滑管理的四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以保证正常生产。
(2)加注润滑油、脂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加注前必须将注油嘴外表面擦洗干净,以防污染油品,影响使用效果。
(3)加注润滑油后,每班要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效果1—2次,监察油品质量的可靠性,若发现温升偏快、声响异常,及时汇报队领导,以便检查机械磨损是否超限,若机械零件磨损并不超限,则应考虑油品质量是否有误,取一定数量的油样送机电科油脂组化验,若其质量不合格,则应及时更换新油。
4、回收制度
各组队使用量较大的齿轮油、液压油、机油、变压器油等在进行大清洗换油时,应将放弃的废油回收,回收量不少于正常加油量的80%,回收的废油一律交回库房。 (三)考核与奖罚
1、各组队用油,月初按生产计划确定消耗指标,月底按实际用量进行核算,对组队和油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超耗者罚,节约者奖。
2、各队组超额消耗的油脂和少回收的油,按矿规定的有关条款与工资挂勾,实行奖罚。
3、机电管理部门成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负责,逐步强化油脂管理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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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不实行专油专具、胡装乱用造成设备故障者,要视其情节和损失大小进行处理。 八、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一)管理部门职责
1、机电科长,要掌握了解库存设备和井下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明细,帐卡物一致,编号清晰。及时掌握井下生产的变更情况,需移交的要办理移交手续,及时调整帐名明细。对台帐不清、没有编号、无法落实单位的设备,要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部件原值的30%赔偿。
2、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设备使用情况,并对全矿设备使用进行调配。
3、设备不得拆套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拆卸完整设备的,需经机电科同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按照批准项目拆卸,并于规定时间内恢复原貌。
4、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必要的配件图纸、图号、维护检修和注油记录等规定内容。
5、发生事故后,机电矿长、科长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事后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设备安装使用
1、新型设备使用前,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制订相关规定和措施,司机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度,使用队组做好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良性运转。
2、井下一般通用生产设备的领用,由使用部门、队组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根据全矿设备情况进行协调;需领用新设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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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核批准后,从设备库领取。特殊设备、局部通风机、地面生产建设部门需用的设备,由部门(队)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发放并登记。设备领用时必须经检查调试合格、双方签字并由专职防爆检查人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方可入井使用。下井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保证完好,否则不准下井使用。设备管理员对设备分队组进行建帐、建卡,帐、卡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与材料库帐、卡保持一致。
3、回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毕三天内由调度室组织安装单位、机电、安监、质标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由安装单位移交使用。
4、新安装设备验收后,应将全部图纸、资料、试验验收报告交机电科建立技术档案,由机电科暂存一年后交矿档案室存档。
5、设备使用部门、队组要保证设备零部件和防护装置齐全完整,大型设备台台完好,其他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人包机,挂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防止丢失、损坏,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纪录。
6、生产队组闲置的设备要及时升井,交旧要有销账记录,缺损部件按照30%的原值赔偿。机电科设备检修人员要及时组织检修,恢复设备技术性能。
7、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说明书要求提出配件计划,保证正常生产。 8、包机人员每班交接班时应对所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保护是否完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风机切换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每旬检查“三证”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同时对所有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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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领导,并积极处理。
9、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必要的配件图纸、图号、维护检修和注油记录、维护检修人员等规定内容。
10、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发现不按规程操作的,首次进行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进行50~10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追究责任并对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追究连带责任。
(三)设备的操作和保养维修
1、要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前的检查,正规操作。发现问题汇报领导组织处理后方可开机。由于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组织处理造成的损坏的,由设备操作人员负担经济损失。
2、设备日常的保养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保养重于维护、维护重于检修、检修重于更新”的设备管理理念,及时对所用设备按照日检、周检、月检要求,认真组织保养、维护、检修,设备油脂每月必取样交机电科检验一次,不合格的立即更换。(不按规定的取样的,每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因此造成零部件、设备损坏的按远值得50%处罚),并做好保养检修记录。由于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3、设备中小修理由机电班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的设备应进行调试、试验,外貌清洁,必要时进行防腐刷漆。机电科长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未检查验收的,对验收检查人处罚50元/台.次。防爆设备需经有资质的防爆检查人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检修要留有记录,标明“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检修内容及调试结果、检修人、验收人、防爆检查人和日期”。未经检查、验收的设备严禁入库和下井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设备下井使用造成影响的,追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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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收人及发放人和领用人的责任。
4、设备大修由机电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编制大修计划,报请矿领导和公司审批后执行。 (四)设备回收移交
1、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由机电科会同调度、安全、生产等部门对工作面所有设备进行清查、验收,所有设备登记造册,根据回采工作面设计,需用设备留在工作面进行移交,不需用设备另行登记造册后由掘进队升井交机电科统一安排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设备大型的部件要全部交回,小型部件的回收率不低于95%,差额由本队按系数承担经济责任。
2、移交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由掘进队负责处理,否则由调度室、机电科、井巷工程组等根据设备状况估算处理问题所需工资,掘进队支付,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3、回采工作面安装完毕后,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技术科、安全科、井巷组等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需要办理移交手续。安装过程中专用的设备由安装队回收升井交机电科。
4、工作面移交时,所有设备必须台台完好,交接双方、调度室、机电科、井巷工程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各方在“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签字。
5、回采工作面推进时,退出的设备由回采队送交机电科并销帐。移交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发现缺损由回采队补足,或按规定价格交足零部件价款,由机电科修理。回采工作面停采后,所有设备由矿指定队组回收,机电科验收销帐,检修后入库。发生零部件缺损时,机电科必须出具设备零部件缺损证明报机电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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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作出罚款决定。
6、采煤工作面停采后,由机电科组织人员对回采工作面设备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认可,所有设备必须在安全科指定密闭时间前回收,并交机电科指定地点;发生零部件缺损的,机电科出具证明,从丢失部门(单位)工资中扣除,并作为机电考核依据之一。
7、所回收设备由机电科组织人员检修,机电科无力检修的,经机电矿长核实交采购部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修理。
8、所有交回的设备接收人必须给交回人出具收据。 九、通风材料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材料管理,达到物尽其用、节约费用、降低成本,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能,特制定材料管理考核规定。 (一)材料管理职责
1、安全矿长是“一通三防”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的领取、发放、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监督管理工作。
2、安全科长长是本科“一通三防”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全队材料的领取、发放、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工作,做到物尽其用。
3、通风、瓦捡班具体负责“一通三防”材料计划、材料管理账目建立、材料领取、材料质量把关、材料库房的核查,做到不浪费、不流失,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二)材料审批、领用
1、材料审批
每月30日前依据生产计划安排,通风、瓦捡班长、仓库保管员、安全科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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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井下和库存材料情况编制下月“一通三防”材料计划报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批签字后,报公司批准采购。
2、材料领用
各使用部门根据材料计划,经主管部门、分管矿长批准,从库房领取材料并建帐,并双方签字。 (三)回收复用、修旧利废
1、安全科大力开展回收复用、修旧利废活动,以进一步降低材料消耗。 2、随着回采的后退,施工队应及时回收管路。
3、当掘进工作面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掘进队要及时安排回收风筒和吊挂铁丝及拉线,将完好、无尘、不潮湿的风筒叠好放到井下材料库以便复用。对不完好的风筒要及时升井通过晾晒、除尘、修补后叠好入库,以便复用。
4、应对损坏的风门、门带等进行修理复用。 (四)材料消耗考核
1、防尘、排水、压风管材运输、存放、安装、使用过程中的考核。 ①运输:队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装好管材,捆绑牢固,方可运输,防止管材在斜巷运输时管材前窜和散落,造成损坏,若造成损坏,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人按管材价值的30—50%进行处罚。
②井下管材存放:
下料人员要根据队长安排,将管材码放到指定地点,以便使用,确保运输、行人安全,否则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③管路安装:
掘进队应进尺情况,按规定及时将管路延接到位(防尘水管,压风管,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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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留设和吊挂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有一定备用量,备用管材应用铅丝捆吊在两邦或码放到宽敞处,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如发现捆吊和码放不规范,则按管材价值的10%对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④使用过程中因吊挂不规范或人为故意损坏按原值赔偿。 2、风筒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①领料人员按规定办理材料领取手续后,从库房将风筒装车,队长指派专人运到施工地点,如发现丢失按风筒价值的100%进行处罚。
②下料人员必须根据队长安排将风筒运送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以便使用,否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③掘进队应根据进尺情况及时把风筒延接到位,确保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规定要求,风筒延接质量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正接双反边,吊挂平直,无破口,不漏风,出口风量满足生产需要),并保证各工作面有两节风筒的备用量,备用风筒要叠好,用铁丝捆牢,吊挂在距工作面20m的巷邦;更换下的废旧风筒要及时升井,严禁随处乱放,不论是备用风筒还是废旧风筒,如若乱放按风筒价值的10%对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④风筒回收复用:
掘进工作面贯通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掘进队长要及时安排回收风筒和吊挂铁丝及拉线,升井通过晾晒、除尘、修补后叠好入库,以便复用,不能修复的废旧风筒,能利用的必须尽量利用,做到物尽其用,风筒复用率必须达到90%以上,对回收不彻底、超额领用的风筒则按总价值的100%对责任队组进行处罚。
3、对采掘队组材料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考核
各采掘队组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管材、风筒以及其它“一通三防”设施要使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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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包括备用管材和风筒)。严禁损坏,否则将按损坏总价值的80—100%进行处罚;影响生产、造成安全隐患的由矿调度室和安全科进行索赔和追查处理。 十、井下轨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井下轨道的使用管理,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做到轨道充分回收和复用,减少轨道流失,服务好各采掘队组,特制定此规定。 (一)管理职责
1、井巷工程组负责轨道、道岔、扣件的领用审核及回收考核。运输队对轨道、道岔、扣件的领用、回收进行记录,定期对各队组进行检查,准确掌握各队组轨道的使用情况,对丢失等无谓消耗进行考核。
2、运输队负责全矿轨道、道岔回收、复用情况的检查验收;道岔、弯道的回收及弯道的平直和复用。
3、采掘队负责所采掘工作面轨道回收。 (二)审批、领用
1、施工队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做出轨道领用计划,报分管矿长审批。当月的轨道领用计划=当月计划进尺。
2、各采掘队组铺设轨道,需领用钢轨及扣件时,必须填写领料单,且详细写明使用地点及数量,经当班带班矿长按实际进尺审核签字批准,按进尺对应签发可领取轨道及扣件数量后,到材料库进行领取并登记入帐。 (三)消耗管理
1、采掘队组
(1)采掘队组当月超领轨道及扣件在当月实际工程量中减扣。
(2)各使用轨道的队组,必须加强轨道及扣件的领用、运输、入井等环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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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防止轨道及扣件流失,如因流失,造成领用量与进尺不对应,按原值扣罚。
2、回收
各回收轨道、道岔的队组,必须有轨道、道岔的回收记录,并且按指定地点如数交回。防止轨道、道岔流失,如有流失,经查实后对其进行处罚。
3、材料消耗考核
(1)掘进队组考核:实行月考核。如有轨道、扣件流失,经查实后按流失轨道及扣件原价的100%进行处罚。轨道流失量m=实际领用轨道总量m-(掘进总进尺m-轨道滞后工作面的距离)。扣件流失量(套)=领用扣件总量(套)-铺设轨道总数(根)-队组未使用量(套)
(2)回采队考核:如有轨道、道岔流失,经查实后按流失轨道、道岔原价的100%进行处罚。轨道流失量m=月拆除轨道长度m-月实际回收轨道数量m。扣件的回收:要求扣件回收率不低于90%,否则,按原价扣罚。
实行月考核。 (四)复用
1、轨道的复用
拆除的轨道必须回收运输至指定地点存放作为复用,并及时将回收的数量汇报调度室,由井巷工程组派专人进行验收,安排复用。
2、道岔、弯轨的复用
拆除后的弯轨、道岔由运输队负责运送至指定地点,且负责弯轨的平直工作,并及时汇报井巷工程组,由井巷工程组核实后安排复用。 (五)其它
1、各队轨道的铺设必须按标准铺设,如因轨道不按标准铺设或维护不足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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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质量差,造成运输设备车时落道将轨道挤弯变形无法使用的,按报废轨道原价的50%对施工队组进行处罚。
2、如有野蛮作业,强拉硬拽处理落道车辆造成轨道挤弯变形无法使用的,按报废轨道原价的50%对施工队组进行处罚。
第四章、设备材料管理评比办法
为加强我矿材料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材料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矿材料管理水平,确保我矿材料指标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指标考核为主导,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管理,深挖内潜,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效益。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办法,力求评出优劣、评出干劲。 二、适用范围
全矿有材料指标的各区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材料评比工作的领导,成立矿材料管理评比领导小组。
组 长: 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 有关矿领导
成 员: 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科,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科负责人兼任。 四、领导小组的职责
贯彻执行“设备材料管理评比办法”,协调解决“设备材料管理考核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评比工作。 五、评比办法
从指标完成、现场管理、过程控制、仓库管理、库管员素质行为、其它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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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方面进行评定打分。具体评分办法、标准见附表5、6。
“指标完成”以月考核为准;“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材料员行为”以日常井下、平地现场检查的资料为准;“其它”包括如小改小革等由队提出申请,后勤科组织业务部门鉴定确认。
每月5日前由评比办公室根据评比资料,按照评比标准对上月工作进行评定,拿出初评意见,经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后,在会上进行通报,奖罚款项从当月工程款中兑现。 六、奖罚标准
第一名:对科队奖2000元,对科队长奖300元,对班组长奖100元。 第二名:对科队奖1000元,对科队长奖200元,对班组长奖80元。 第三名:对科队奖500元,对科队长奖100元,对班组长奖50元。 倒数第一名:对科队罚2000元,对科队长罚200元,对班组长罚80元。 倒数第二名:对科队罚1000元,对科队长罚100元,对班组长罚50元。 倒数第三名:对科队罚500元,对科队长罚50元,对班组长罚30元。 七、要 求
1、科队领导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评比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消耗,杜绝浪费。
2、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实事求是的提供评比资料,严格按标准考核、评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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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乱扔乱放处罚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石子 沙子 水泥(速凝剂) 金属网 坑木(或道木、木板) 单体柱 单位 m3 m3 袋 卷 根 根 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处罚金额(元) 100 150 50 200 30 50 50 100 50 100 100 50 50 20 10 100 30 50 50 20 30 30 20 30 200 500 20 5 50 20 50 30 7 矿工钢 根 8 塑料网 卷 9 液压材料 件 10 炸药 支 11 雷管 支 12 电缆 米 13 道轨 根 14 2寸以上管材 米 15 2寸以下管材 米 16 2寸以上阀门及管件 件 17 2寸以下阀门及管件 件 18 风筒 节 19 溜槽 节 20 刮板 块 21 链条 根 22 钻杆 根 23 钢丝绳 米 24 锚杆 根 25 电动工具 台 26 启动开关 台 27 道夹板 付 28 螺钉 颗 29 电机(潜水泵) kw 30 电缆勾 个 31 16㎡以上电缆 米 32 16㎡以下电缆 米 33 34 35 36 37 38 注: 其它材料工具按大小分别罚款20—1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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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材料回收率
材料名称 1、工字钢 2、电机 3、水泵 4、耙渣机 5、单体柱 6、钢丝绳 其它 35mm2以上 7、电 缆 35-4mm2 4mm2以下 8、道 轨 9、钢 管(塑料管) 10、皮 带 11、风 筒 12、矿 车 13、刮板机头、机尾、减速机、联 轴节、滚筒、溜子槽等 14、2寸以上防尘、压风、排水管 15、其它大宗配件 16、有消耗因素的可根据实际考核 17、 18 95 100 100 100 90 97 95 90 99.9 100 90 80 100 型号 (以可变巷道支架数为准) 主付井 回收率% 99.9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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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煤矿交旧领新物资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物资名称 各种水阀门 闸门、水嘴 各种仪表 各种电器配件 电工钳 改锥 扳子 电工刀 电笔 手锤 合尺 套筒扳手 梅花扳子 电烙铁 内六角扳手 割枪 各种灯泡 各种日光灯管 各种手电灯 割枪咀 氧气表 乙炔表 注油枪 各种皮尺 风镐杆 煤钻头 大锤 定道锤 管子钳 断线钳 台虎钳 电焊钳 电煤钻 风钻 风镐 台钻钻头 钢锯架 坡度规 单位 个 个 块 件 件 个 个 个 支 把 只 件 把 支 套 把 个 根 个 个 块 块 把 把 根 个 把 把 把 把 台 把 台 台 台 个 把 把 交旧率 100% 9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90% 80% 8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0% 100% 100% 序号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物资名称 圆锯盘 大小铁锤 水平尺 各种量具 游标卡尺 架车内外胎 架车轴 架车圈 打气筒 油桶 各种轴承 高压胶管 弯道器 矿灯 各种蓄电瓶 各种钢丝绳 油枪 各种单双滑轮 电锤 各种千斤顶 各种倒链 洋镐 方锨 尖锨 风钻头 风钻杆 麻花钻杆 各种潜水泵 探水钻杆 电焊条头 手电钻 泵体 各种齿轮 各种销轴 钻腿 煤钻杆 防爆小型电器 各种丝锥 单位 条 把 把 把 把 只 根 个 个 个 套 米 件 盏 个 吨 个 件 台 件 台 把 张 张 个 根 根 台 根 个 台 件 件 件 件 根 件 个 交旧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9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60% 80% 8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90% 1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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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煤矿交旧领新物资明细表
序号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物资名称 油泵 100A以上变压器 各种电话机 瓦斯检测器 自救器 发爆器 刮 板 卸载阀 注液枪 300型开关各种配件 4mm以上电缆 信号线 道钉 连接环 各种塑料桶 各种塑料盆 各种联轴节 各种弯道器 道夹板 移溜器 各种减速器 各种滚筒 防突钻头 防倒器 闸刀开关 机尾滚筒总成件 托绳轮 防爆电机接线盒 ?32以下胶管 对轮扒子 三链环 泵配件 梯子 角磨机 机车轮对 真空接触器 监控仪主板 电压互感器 2单位 台 台 个 台 台 台 件 件 把 件 M M Kg 件 只 个 台 件 对 台 件 件 个 套 件 件 件 套 米 件 个 件 件 件 套 台 块 件 交旧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0% 100% 90% 100% 90% 80% 60% 9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序号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物资名称 油马达 多路阀 电焊钳 安全阀 中间继电器 刀锯 组件 万用表 兆欧表 耐压胶管 风镐尖 断线钳 弯道器 熔断器 电机综合保护器 各类电机风叶 换向开关 交流接触器 压力表 活塞 三用阀 显示装置 探头 倒链 链轮 管钳 油桶 各种接线柱 电磁阀 调节盘 调节螺母 砂轮机 钳形表 三角带 各种轴承座 轴 破碎机锤头 内齿轴套 单位 台 件 把 件 只 把 件 个 只 根 件 把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块 件 件 套 件 台 件 把 个 根 件 件 件 台 个 根 件 件 件 件 交旧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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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评分办法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合 计 100 对照指标,每超支2%扣1分,扣完为止;每节2%,加1分,加分最高10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材料损坏、流失、浪费每100元,扣1分并按物资价值罚款。通知多次问题不处理罚300元,扣3分。 一 指标完成 圆满完成矿下达的材料费指标 30 二 现场管理 物资整齐存放、合理使用、积极回收,不浪费、不损坏、不埋压、不丢失、不超量。现场同样问题禁止重复出现。 20 三 过程控制 严格遵守材料的计划申报、审批、领取、装运、、卸车、交接单反馈、交旧、回收、复用、调拨等全过程管理秩序 10 一处违反规定,扣2分。根据实际需要,库存备用、待修超量,每种物资扣1分 四 小仓库管理 按要求达标,按“仓库检查评分办法”打分 20 按比例折算==仓库分*20/100 五 材料员素质行为 熟悉业务,深入现场,严格自律,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活动,遵守会议、活动纪律,工作积极主动。 1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少下一次井扣1分;工作不主动扣2分,不服从物资调配每次扣2分;有偷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不得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六 其 它 积极运用各种手段降低材料消耗,有一定效果 10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等每项加3分 49
仓库检查评分办法
序 号 一 项 目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有保管员岗位责任制、材料入库、发放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不符修旧利废制度、安全保卫等制度并张贴在明合要求或执行不好一项显处 扣1分 1、材料码放应分门别类,整齐化一,小件上架,不准在库房以外存放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规章制度 2、建立材料使用、发放台帐,做到帐、卡、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物三对照 3、有使用发放记录,有名称、型号、时间、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数量、领取人登记准确,填写真实 二 帐、卡、物 管理 4、帐目、报表填写完整真实,字迹清楚,印章齐全,格式统一,按月整理,装订成册,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妥善保管,及时上报 5、不得超量、超时存放或存放与本单位生产无关的材料 6、库存报表及时上报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一项物资与实物不符扣0.5分 1、库内(地面、墙壁、门窗、货架和货物) 保持整洁卫生,无杂物、无灰尘、无积水、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无污垢 三 环境卫生 2、材料应勤整理、勤保养,做到不锈、不潮、不冻、不蛀、不霉、不变、不漏、不爆、不坏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不准存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如摩托车、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自行车等) 四 安全管理 门窗牢固,防火、防盗、防水,确保财产不受损失 1、新、旧料必须分开存放,及时修复,建立修旧利废专帐 2、长期不用及废旧材料分开存放,专帐管理,及时上交 积极配合,按时参加检查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失盗不得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不配合不得分,不按时参加扣5分 五 旧料管理 六 其 它 备 注 1、 总分100分。 2、 每项考核内容,同样问题重复出现,加倍扣分,总分扣完为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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