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知识点整理
更新时间:2024-06-05 07:5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一、施工管理
1.1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项目的目标控制。
▲项目管理的内涵: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
质量目标得以实现。(“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1.2 施工管理的组织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控制项目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组织论和组织工具:
静态 指令关系 静态
动态 逻辑关系
组织工具:(1)项目结构图(项目结构分解二个考虑三个利于:1.考虑整体部署、2.考虑项目组成;1.利于目
标控制、2.利于任务实施、3利于任务发包)
(2)组织结构图
(3)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由哪个部门(或个人)负责,由哪些工作部门(或个人)
参与,(项目经理采用)]
(4)管理职能分工表[反映各工作部门(或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企
业管理采用)]
(5)工作流程图(管理流、信息流、物质流)
▲项目上可以使用(三图一表):项目结构图、组织结构图、工作流程图、工作任务分工表。 ▲公司上可以使用(二图二表):组织结构图、工作流程图、工作任务分工表、管理职能分工表。 1.3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平面图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程序:(1)收集有关资料和图纸 (2)计算工程量
(3)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 (4)拟定施工方案
(5)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6)编制资源需求量计划 (7)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8)施工总平面图设计 (9)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施工项目管理目标的动态控制 ▲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
(1)组织措施(与人、分工、流程有关) (2)管理措施(信息技术属于管理措施) (3)经济措施
(4)技术措施(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技术) ▲施工成本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
投标价→工程合同价→施工成本规划→实际施工成本→工程款支付 (前面作为后面的计划值,后面作为前面的实际值) 1.5 施工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书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受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某项工作职责时,应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 ▲项目经理的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不等同项目范围) (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解体后的善后工作
(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项目经理的权限:(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方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1.6 施工风险管理
▲风险:不利事件或事故发生的概率(频率)及其他损失的组合。(其中事故指的是:工程建设中,可造成
人员伤亡、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和社会影响等损失的不利事件和灾害的统称)
▲风险量: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
▲施工风险:1.组织风险(与人、分工、流程有关) 2.经济与管理风险 3.工程环境风险
4.技术风险(工程物资属于技术风险)
▲施工风险管理过程:风险识别(收集信息;确定因素;编制报告)
风险评估(分析概率;分析损实量;确定风险量和等级) 风险响应(针对风险采取的措施) 风险控制(监控、预警)。 (风险量=概率×损失)
1.7 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 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作性质: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 ▲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 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二、施工成本管理
2.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造造价形式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1)环境保护费;(2)文明施工费;(3)安全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暂列金额:(1)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
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 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 用。
(2)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3)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计日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2)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1)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
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包服务范围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施工企业投标
时自主报价,施工过程中按签订合同价执行。
▲各费用构成要素计算方法 ▲(一)人工费: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 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计时、计件)+ 平均月(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 ▲(二)材料费: 1.材料费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耗损率(%)]}×[1+采购保管费率(%)] 2.工程设备费
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 +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 (1)折旧费计算公式为:
台班折旧费= 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 耐用总台班数 耐用总台班数=折旧年限×年工作台班 (2)大修理费计算公式如下:
台班大修理费= 一次大修理费×大修次数 耐用总台班数 2.仪器仪表使用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 ▲(四)企业管理费费率
1.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 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人工费占分部分项工程费比例(%) 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 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100% 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工日机械使用费)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 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100% 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
(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企业管理费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作为计算基数)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方式: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
以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
▲施工企业工程投标报价自主报价的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
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
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主要作用:1.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由招标人负责编制) 2.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3.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4.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一)工程造价的计算
①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②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③全费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利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需分项计算清单项目,再汇总得到工程总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单项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费+其他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总造价=∑单项工程报价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照施工图图示尺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
净量。
2.综合单价的编制: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三)措施项目费计算 1.综合单价法:根据需要消耗的实物工程量与实物单价计算措施费,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如
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不要求每个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 必须包括人、材、机、管理费和利润中的每一项)
2.参数法计价: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
投标时期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 运费、冬雨期施工费)
3.分包法计价: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及风险费进行计价的方法,适用可以分包的独立项
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
(四)其他项目费计算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五)规费与税金的计算
规费与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投标价的编制方法
(一)编制原则:(1)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3)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
招标工作量一致。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
(5)投标报价要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承发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设定投标报价费用项目
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6)应该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7)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注:在编制投标报价之前,需要先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 2.2 建设工程定额
▲一、按生产要素内容分类 1.人工定额 2.材料消耗定额
3.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二、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
1.施工定额:(1)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表示生产产品数量与时间消耗综合关
系编制的定额。属企业性。
(2)由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所组成。
(3)是企业进行施工组织、成本管理、经济核算和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4)直接应用于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用来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签发施工任务单、签发限额
领料单,以及结算计件工资或计量奖励工资等。
(5)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2.预算定额:(1)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属社会性。 (2)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
(3)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基础和依据。 (4)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3.概算定额:(1)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
(2)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
4.概算指标:(1)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
(2)是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或建设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3)编制估算指标的基础。
5.投资估算指标:(1)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计算对象。
(2)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投资需要量计算。 ▲三、按编制单位和适用范围分类
1.全国统一定额;2.行业定额;3.地区定额;4.企业定额。
▲人工定额
一、人工定额的编制
二、人工定额的制定方法
1、技术测定法(根据生产技术和施工组织条件)
2、统计分析法(把过去的与当前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的变化因素结合起来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 3、比较类推法(适用于产品规格多,工序重复、工作量小的施工过程) 4、经验评估法(根据实际工作经验,通常作为一次性定额使用) ▲材料消耗定额
一、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一)材料净用量的确定:1.理论计算法;2.测定法;3.图纸计算法;4.经验法。 (二)材料损耗率的确定:观察法和统计法。 (三)材料损耗量的确定: 损耗率= 损耗量 ×100% 净用量
总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一次使用量供企业组织施工用;摊销
量供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或投标报价使用)
▲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一、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 1.机械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
2.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内容 机械利用系数= 工作班净工作时间 机械工作班时间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净工作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利用系数
2.3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一、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固定总价合同 1.总价合同 可调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2.单价合同 可调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注: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
▲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于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
▲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
▲在工程清单计价模式下,宜采用单价合同。实践中最常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下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
1.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计量
单价合同的计量:(1)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
计算规则得到的工程量确定。
(2)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量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
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3)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收到报告7天内核实,发包人未核实视为认可。 (4)发包人认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认为核实后的
计量结果有误,应7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资料。
总价合同的计量:(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
定。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
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计量应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发包人收到报告7天内核实。 ▲合同价款调整
程序:(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包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
包人提交报告,承包人14天内未提交,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增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包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提交报告,发包
人14天内未提交,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减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14天内核实,书面通知承(发)包
人。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可。
▲法律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按法律法
规变化规定调整。
▲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增加15%以上,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低;工程量减少15%以上,减少
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高;
▲计日工:(1)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
告一式三份。发包人2天内予以确认并返还一份,发包人逾期未确认视为认可。
(2)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提交签证汇总表,列入进度款支付。
▲暂估价: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确定其价格并以此为依据 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
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3)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确定专业工
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4)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
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不可抗力:(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
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注: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发包人承担赶工费用。)
▲提前竣工: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工程变更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
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
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 计价方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 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索赔与现场签证
1.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1)实际费用法(最常用,按各索赔事件所引起的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汇总,
得到总索赔费用值)
(2)总费用法(发生多起索赔事件,重新计算工程实际费用,再减去合同原价,
其差额即为索赔费用,对业主不利)
(3)修正总费用法(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索赔利润: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失;②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补偿工期:①异常恶劣气候条件;②不可抗力。
补偿费用:①提前交付材料设备;②提前竣工;③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补偿工期和费用:①不利物质条件;②文物古迹等。
补偿费用与利润:发包人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工程缺陷或损失。 ▲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的程序:(1)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工作,发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指令, 提
出现场签证要求。
(2)承包人收到指令7天内,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48小时内核实,未确认也未
提出修改意见视为认可。
(3)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1)预付款的额度: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申请7天内核实并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
在签发证书后7天内付款,没有按时付款,承包人可催告,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在预付款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预付款的抵扣: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①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
(T——起扣点;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例:某工程合同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24万元,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为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
解:T=P-M/N =200-24/60%=160万元。 则当工程完成16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 ▲进度款的支付: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其中结算结算价款总额计,60%~90%。
1.承包人支付申请的内容: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收到申请后14天内核实,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进
度款;逾期未签发支付证书,视为认可,承包人可催告付款。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 7天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在付款期限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并由发包人承担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
的60%。
▲竣工结算的程序: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工程完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
天内仍未提交,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 (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核对并提出核实意见, 承
包人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补充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再次提交申请。
(2)发包人收到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复核。双方对复核结果无异议,
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签字确认。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核对或提出意见,视为认可。 (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确认或提出意见,视为认可。
(5)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28天内核对
完毕,有异议应提交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14天内反馈。再次复核无异议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
▲竣工结算款支付: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收到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证书) 3.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结算款)
(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
后的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最终结清:1.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最终结清款。 2.4 施工成本管理与施工成本计划
▲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①直接成本:施工过程中所
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其是可以直接计入工程对象的费用;②间接成本: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的全部费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于无法直接计入工程对象,但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
(一)施工成本预测:是施工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
(二)施工成本计划:是该项目降低成本的指导文件,是设立目标成本的依据。(施工成本计划有数量、质
量、效益三大指标)
(三)施工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
环节。可分为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注:合同文件和成本计划是成本控制的目标,进度报告和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是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动态资 料。)
(四)施工成本核算:1.包括两个基本环节:一是按照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对施工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计
算出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二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采用适当的方法,计算出该 施工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2.施工成本一般以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3.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
4.对竣工工程的成本核算,应区分为竣工工程现场成本和竣工工程完全成本,分别由
项目经理部和企业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分析,其目的在于分别考核项目管理绩效和企 业经营效益。
(五)施工成本分析:1.是在施工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
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包括有利偏差的挖掘和不利偏差的纠正。
2.贯穿于施工成本管理的全过程。
3.成本偏差的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偏是核心。
(六)施工成本考核:以施工成本降低额和施工成本降低率作为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成本预测是成本决策的前提;成本核算是对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验(不是成本考核!) ▲施工成本管理的措施:1、组织措施;2、技术措施;3、经济措施;4、合同措施。
▲施工成本计划类型:(1)竞争性成本计划:即工程项目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的估算成本计划。以招标文
件中的合同条件、投标者须知、技术规程、设计图纸或工程 量清单等为依据。
(2)指导性成本计划:即选派项目经理阶段的预算成本计划。以合同标书为依据。 (3)实施性计划成本:即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预算成本计划。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
据。采用企业的施工定额,通过施工预算的编制而形成的实施性施工成本计划。
▲施工预算:编制以施工定额为主要依据,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用的一种文件,与建设单位无直接关系。 ▲施工图预算:编制以预算定额为主要依据,既适用于建设单位,又适用于施工单位。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1)投标报价文件
(2)企业定额、施工预算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
(5)企业颁布的材料指导价、企业内部机械台班价格、劳动力内部挂牌价格 (6)周转设备内部租赁价格、摊销损耗标准 (7)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分包合同(或估价书) (8)结构件外加工计划和合同
(9)有关财务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历史资料 (10)施工成本预测资料
(11)拟采取的降低施工成本的措施 (12)其他相关资料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编织方式有:
(1)按施工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按成本组成分解为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等)
(2)按项目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把项目总施工成本分解到单项工程
和单位工程中,再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注:在编制成本 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的方面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的分项工程
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
(3)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通常可利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图
进一步扩充而得)
2.5 施工成本控制与施工成本分析
▲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成本控制要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
2.施工成本计划(施工成本计划是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方
案)
3.进度报告(进度报告提供了每一时刻工程实际完成量,工程施工成本实际支付情
况等重要信息)
4.工程变更
(除以上几种,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等也都是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1.比较(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以发现施工成本是否超支) 2.分析(对比较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偏差的严重性及偏差产生的原因。这一步是
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核心)
3.预测(按照完成情况估计完成项目所需的费用) 4.纠偏(是施工成本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
5.检查(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以及纠偏措施的执
行情况和效果)
▲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一)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 (二)材料费的控制: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
1.材料用量的控制:(1)定额控制(2)指标控制(3)计量控制(4)包干控制 (有定额用定额、没有定额用指标、零星材料包干控制) 2.材料价格的控制:有材料采购部门控制。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四)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 ▲赢得值法:(一)赢得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
1.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 2.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 3.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 (二)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1.费用偏差(CV) =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当(CV)为负值时,即表示项目运行超出预算费用;当(CV)为正值时,表示项目运行节支。 2.进度偏差(SV) =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当(SV)为负值时,表示进度延误;当(SV)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
3.费用绩效指数(CPI)=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当CPI<1时,表示超支;当CPI>1时,表示节支。
4.进度绩效指数(SPI)=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当SPI<1时,表示进度延误;当SPI>1时,表示进度提前。
(注:费用(进度)偏差反映的是绝对偏差,仅适用于同一个项目作偏差分析;费用(进度)绩效指数反映的是相对偏差,在同一个项目或不同项目比较中均可采用。) ▲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
1.会计核算:主要是价值核算。一般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①会计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
进行计量、记录、分析和检查,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优最经济效
益的一种管理活动。②记录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③是施工成本分析的重要依据。
2.业务核算:不但可以对已经发生的,还可以对尚未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①它的特点
是,对个别的经济业务进行单项核算。②目的是在于迅速取得资料,在经济活动中及时采 取措施进行调整。
3.统计核算:利用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资料,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客观现状的大量数据,按统计方法加
以系统整理,表明其规律性。
▲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
1.比较法: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挖掘内部潜力的方法。 (1)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
(2)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对比 (3)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
2.因素分析法:又称连环置换法,这种方法可用来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3.差额计算法:利用各个因素的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差额来计算其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4.比率法:利用两个以上的指标的比例进行分析的方法。特点是先把对比分析的数值变成相对数,再观察其 相互之间的关系。 (1)相关比率法
(2)构成比率法(可看出量、本、利的比例关系) (3)动态比率法 ▲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①是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基础。 ②对象为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
③分析的方法是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
④资料来源:预算成本来自投标报价成本,目标成本来自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来自施
工任务单的实际工程量、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
2.月(季)度成本分析
3.年度成本分析:重点是针对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展情况规划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以保证施工项目成本
目标的实现。
三、施工进度管理
3.1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和任务
▲总进度目标:他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
目标进行控制。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控制前,首先应分析和论证目标实现的可能 性。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论证: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总进度纲要的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 (2)总进度规划
(3)各子系统进度规划
(4)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计划进度目标
(5)总进度目标实现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论证的工作步骤:(1)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2)进行项目结构分析
(3)进行进度计划系统的结构分析 (4)确定项目的工作编码
(5)编制各层(各级)进度计划
(6)协调各层进度计划的关系和编制总进度计划
(7)若所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不符合项目的进度目标,则设法调整 (8)若经过多次调整,进度目标无法实现,则报告项目决策者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是由多个相互关联的进度计划组成的系统,它是项目进度控制的依据。 它
是逐步完善的。
可分为:(1)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深度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总进度、项目子系统进度) (2)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功能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控制性、指导性、实施性) (3)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项目参与方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4)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周期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注:编制和调整时必须注意其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
▲进度控制的动态环节:(1)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以论证进度目标是否合理,目标有否可能实现。 (2)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进度计划。、
(3)定期跟踪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有偏差采取纠偏,并视必要调整计划。 3.2 施工进度计划的类型及其作用
▲施工进度计划的类型:1.施工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属企业计划的范畴。
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属工程项目管理的范畴。 (注:两者虽属两个不同系统的计划,但两者是紧密相关的) (一)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
▲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是整个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的依据。 ▲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作用:①论证施工总进度目标;
②施工总进度目标的分解,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 ③是编制实施性进度计划的依据;
④是编制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各种进度计划的依据或参考依据; ⑤是施工进度动态控制的依据。 (二)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
▲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旬施工作业计划是用于直接组织施工作业的计划。 ▲主要作用:(1)确定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
(2)确定一个月度或旬的人工需求(工种和相应的数量) (3)确定一个月度或旬的施工机械的需求(机械名称和数量)
(4)确定一个月度或旬的建筑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和辅助材料等)的需求 (5)确定一个月度或旬的资金的需求等。 3.3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横道图进度计划:用于小型项目或大型项目子项目上。(存在以下问题)
(1)工序(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设法表达,但不易表达清楚; (2)适用于手工编制计划;
(3)没有通过严谨的进度计划时间参数计算,不能确定计划的关键工作、 关键路线与时
差;
(4)计划调整只能用手工方式进行,其工作量较大; (5)难以适应较大的进度计划系统。
▲双代号网络计划:(1)关键工作:网络计划中总时差最小的工作是关键工作。
(2)关键线路:自始至终全部由关键工作组成的线路为关键线路,或线路上总的工作
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
▲单代号网络计划:(1)关键工作:总时差最小的工作是关键工作。
(2)关键线路:从起点节点开始到终点节点均为关键工作,且所有工作的时间间隔为
零的线路为关键线路。
▲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1)关键工作:网络计划中总时差最小的工作。
注:当计算工期不能满足要求工期时,可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以满足工期要求。宜考虑下述: (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等。
总时差指的是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自由时差指的是在不影响其紧后工作最在开始时间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自由时差不影响总工期,总时差才会和总工期相关。实际影响拖后时间 - 总时差 = 误工天数 3.4 施工进度计划的任务和措施
▲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1)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的资源需求计划;
(2)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施工进度检查后应编制进度报告:①实际情况;②问题(分析、影措施);③未来的预测。
▲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
四、施工质量管理
4.1 施工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
▲质量:质量不仅是指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生产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
量。
▲施工质量: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环境的协调性。 ▲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及环境,即4M1E。
1.人的因素:人员个人的质量意识及质量活动能力对施工质量的形成造成的影
响。人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
2.材料的因素: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的因素:包括运输设备、吊装设备、操作工具、测量仪器、计量器具以
及施工安全设施等。
4.方法的因素: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工法和施工技术措施等。 5.环境的因素:包括施工现场自然环境因素、施工质量管理环境因素和施工作
业环境因素。
▲质量管理:确定和建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职责,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
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和实现全部质量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生产的特点:(1)施工的一次性。
(2)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 (3)产品的单件性。 (4)工程体型庞大。 (5)生产的预约性。
▲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①需要控制的因素多;②控制的难度大;③过程控制要求高;④终检局限大。 4.2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1.项目施工质量目标(要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基本依据)
2.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应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和项目质量目标来编制) 3.思想保证体系(是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 4.组织保证体系 5.工作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以质量计划为主线,以过程管理为重心,应用PDCA循环的原理,按照计划、
实施、检查和处理的步骤展开。
1.计划(Plan):确定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以及实现方针、目标的措施和
行动方案。
2.实施(Do):计划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及要求展开的施工作
业技术活动。
3.检查(Check):一是检查是否执行行动方案;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 4.处理(Action):纠偏和预防。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①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②领导作用。
③全员参与的原则。 ④过程方法。
⑤管理的系统方法。 ⑥持续改进。
⑦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⑧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完整的和科学的质量体系文件是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的基础,由一下构成:
1.质量手册(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 2.程序文件(操作细则) 3.质量计划 4.质量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监督: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由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2.获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 4.3 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1.事前质量控制(在正式施工前进行的事前主动质量控制,通过编制施工质量
计划,明确质量目标)
2.事中质量控制(首先是对质量活动的行为约束,其次是对质量活动过程和结
果的监督控制)
3.事后质量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1.共同性依据(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修改和技术变更等;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性文件。)
2.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只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质量控制对象制定的专门技术法
规文件。)
▲施工质量控制的一般方法:1.质量文件审核 2.现场质量检查:
(1)内容:①开工前的检查
②工序交接检查(自检、互检、专检) ③隐蔽工程的检查 ④停工后复工的检查
⑤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 ⑥成品保护的检查 (2)方法:①目测法(看摸敲照) ②实测法(靠量吊套)
③试验法(理化试验、无损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主要从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和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进行。
应贯彻“持证上岗”和“人机固定”原则。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技术交底(项目开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应由施工项目
技术人员编制,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二、测量控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计量控制
四、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1.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原则:应以那些保证质量的难度大、对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
象进行设置。
2.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①人的行为。②材料的质量与性能。③施工方法与关键操作。④施工技 术参数。⑤技术间歇。⑥施工顺序。⑦易发生或常见的质量通病。⑧新
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⑨产品质量不稳定和不合格率较高的工 序。⑩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3.特殊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注: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检查具有“否决权”。):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均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1.验收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和规定;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
质量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有关的协作配合协议书等。
2.初步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正式验收:①由建设单位组织,且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以及验收组名
单书面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②当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
验收,必要时可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调解。正式验收完成后,由验收委员会作出结论。
4.4 施工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 ▲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人员伤亡 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1亿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下
▲事故发生原因:1.非法承包,偷工减料(首要原因) 2.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3.勘察设计的失误 4.施工的失误 5.自然条件的影响
▲事故的处理程序: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施工项目有关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事故调查:调查结果应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主要项目和参建单位概况;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
后所采取的应急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对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对事故处理的建议;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事故的原因分析 3.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6.提交处理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尽快向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内容:事
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的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的方案及技术措施;实施质量处理中有关的数据、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处理的结论等)
▲施工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①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②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③法定检测单
位检定合格的④出现的质量,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
4.5 施工质量的政府监督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划分:①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的基本规定: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监督。 ▲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权限: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属于行政执法行为。
▲政府质量监督的职能:(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涉
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受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监督机构公布监督方案,并进行第一次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2)各方的工程经营资质证书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3)建设行政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4)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以及审批手续; (5)检查结果的纪录保存。
▲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1)施工过程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中对基础和主体结构阶段的施工应每
月安排监督检查。)
(2)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各
方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在验收后三天内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
也可根据问题的性质签发“临时收缴资质证书通知书”等处理意见)
▲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①对验收的程序及验收的过程进行监督②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竣工之日
起5天内提交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五、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5.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部分结构及内容: 1.策划:①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③目标和方案。
2.实施和运行:①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 ②能力、培训和意识; ③沟通、参与和协商; ④文件; ⑤文件控制; ⑥运行控制;
⑦应急准备和响应。 3.检查:①绩效测量和监控; ②合规性评价;
③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④记录控制; ⑤内部审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注:①环境管理体系不必成为独立的管理系统,而应纳入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②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关键是坚持持续改进和环境污染预防。) ▲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
(2)施工企业在其经营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
产的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自行完成主体结构的施工。
(3)工程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①识别并评价危险源及风险; ②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③编制并实施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④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结果验证; ⑤持续改进相关措施和绩效。
▲施工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
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
①领导决策;②成立工作组;③人员培训;④初始状态审核;⑤制定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⑥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⑦体系文件编写[管理手册(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文件]; 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发布。
▲管理体系的运行:①培训意识和能力。②信息交流。③文件管理。④执行控制程序。⑤检测。 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⑦记录。 5.2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1)企业和项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制定检查和考核方法。 (3)明确总分包的安全生产责任。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有效期3年;有效期延期3年。
3.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①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3)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企业、项目、班组)。 (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最重要。)
5.安全措施计划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2)职业卫生措施;(3)辅助房间及设施;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可按:工作活动分类→危险源识别→风险确定→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7.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
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9.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10.安全检查制度:(1)目的: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方式。
(3)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重
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来制定整改计划;未
消除安全隐患前,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程序。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2.“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安全与评价制度: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是企
业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础。
14.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属于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意外伤害险由建筑施工企业自主决定
是否投保。
▲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1.第一类危险源: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根本原因,通常把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
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本身就具有能量、有毒、有害)
2.第二类危险源: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主要 体现在设备故障或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为失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
陷。(对第一类危险源的限制、控制)
3.危险源与事故。
▲危险源识别方法:(1)专家调查法;
(2)安全检查表(SCL)法:优点是简单易懂、容易掌握,可以事先组织专家编制检查
内容,使安全、检查做到系统化、完整化;缺点是只能做出定性评价。
▲风险控制方法:(1)第一类危险源:可以采取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和隔离危险物质、个体防护、应急
救援等方法。
(2)第二类危险源:提高各类设施的可靠性以消除或减少故障、增加安全系数、设置安
全监控系统、改善作业环境等。最重要的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和教育,克服不良的操作习惯,严格按章办事,并在生产过程保持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状态。
▲施工隐患的处理原则:(1)冗余安全度处理原则(设置多道防线) (2)单项隐患综合处理原则(强调多角度整改) (3)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 (4)预防与减灾并重处理原则 (5)重点处理原则 (6)动态处理原则 5.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
的组成部分。
3.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应具体、简单、
针对性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
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奖惩:施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原则: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②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事故报告的要求:
1)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
2)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①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②一般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③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同事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
到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
④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事故报告的内容: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
③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
济损失;
④事故的初步原因;
⑤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注:事故报告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事故处理:1)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
①事故现场处理;②事故登记;③事故分析记录;④要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当月无
事故也要报空表。
2)建设主管部门的事故处理
①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行政处罚,不属于本级管理的,收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15 天
内转送至有权限的建设主管部门。
②对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③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职业资格人员给予罚款、停止执业或吊销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的处罚。
5.法律责任: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失职:①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②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③迟报或者漏报事故; 故意:④谎报或瞒报事故;
⑤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⑥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⑦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⑧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⑨事故发生后逃匿;
⑩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 ?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 ?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法律责任:
①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上述①~③条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有上述④~⑨条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项目经理为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
布置图。
▲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①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②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物质; ③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④现场围挡不得低于1.8m;
⑤现场垃圾要及时清理,清理多、高层建筑物的施工垃圾时,安全吊运严禁凌空抛
撒;
⑥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河流; 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⑧存放油料、化学溶剂等的库房必须对地面和高250mm墙面进行防渗处理; ⑨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隔油池;
⑩人口密集区进行较强噪声作业时,避开晚上10时到次日早上6时作业; ?噪声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六 施工合同管理 6.1 施工发承包模式
▲施工发承包的主要类型: 一)施工平行发承包模式:
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 特点:1.费用控制
(1)业主以部分施工图设计为招标依据,投标人报价较有依据,工程不确定性降低,风险也降低。 (2)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3)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 2.进度控制
(1)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2)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
(3)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控制由业主负责,业主的管理风险大。 3.质量控制
(1)不同分包单位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控制和制约机制,对业主的质量控制有利。 (2)合同交互界面较多。 4.合同管理
(1)业主负责所有招标,招标工作量大。
(2)签订的合同多,业主的责任和业务越多。 (3)合同管理工作量大。
5.组织与协调
(1)业主直接控制所有工程的发包,可决定所有承包商的选择。 (2)业主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3)业主可能需要配备较多人力精力管理,管理成本高。
二)施工总承包模式:
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
(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不确定因素少,有利于实行总价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实行总价合同) 特点:1.费用控制
(1)以完整施工图设计为招标依据,投标人报价较有依据。
(2)开工前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
(1)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总进度控制不利。
(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而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
和协调,以及设计、施工、供货之间的的进度计划协调由业主负责。
3.质量控制
(1)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其依赖较大。 4.合同管理
(1)业主只需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 (2)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5.组织与协调
(1)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
三)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不参与具体过程的施工)
工作程序:招投标可以提前到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进行,每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招标一部分。 合同关系:①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③业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三方共同签订。
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所有的分包单位由业主决策,但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同意,总承包管理不同
意业主执意不换,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单位可不承担该分包人的管理责任。
对分包单位的付款不同:可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由业主直接支付。 合同价格: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 特点:1.费用控制
(1)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图完成,由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工程的施工招标,分
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发包人都可以选择最好的施工单位承包获得最低报价,对降低工程造
价有利。
(3)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是业主承
担的风险之一。
(4)多数情况下,业主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的风险。 2.进度控制
(1)可以提前到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从而可以提前开工,缩短建设周期。 (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 3.质量控制
(1)对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主要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4.合同管理
(1)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
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可由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支付两种形式。
5.组织与协调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所有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业主工作量。 ▲施工招标与投标
▲施工招标具备条件:①招标人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审批;③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④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
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文件出售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施工投标:①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息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
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的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等关键的信息。
②碰到争议工程量,单价合同要求招标人澄清;总价合同投标时附上声明。 ③施工方案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6.2 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地带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①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 ③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进度计划: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
工程进度的依据。
(2)开工日期与工期: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
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
负的责任。
▲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预付款: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
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2.工程进度款:①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
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检查。
②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
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
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4.竣工结算
5.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
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①监理人审查后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通知承包人,提出还需
进行的工作内容。
②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③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
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 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通知承包人,提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1)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工作:①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
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②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③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实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④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 ⑤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总包→监理人→发包人?设计方
▲分包人的工作:①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 ②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
③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④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⑤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
理规定。
⑥分包人应为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合理要求提供方便。
⑦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器件发生损坏, 分
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合同价款及支付:1.方式(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及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
工程竣工决算价款。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1)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 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②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为劳务分包人提供条件、方便的工作。
③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等。 ④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 的手机整理及交工验收;
⑤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 施保证施工需要。
⑥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⑦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①对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②严格要求施工,科学安排计划。
③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④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
⑤对其作业内容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 义务及工作程序。
▲保险: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计第三人人员生命财 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 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 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由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 的结算资料,按合同进行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结算资料后14天内核实,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支付。 3.争议按合同约定处理。 6.3 施工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1.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采用该形式。 2.对业主而言,需花更多精力核实工程量,且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对投资控制不利。 3.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什么因素都不能调整,对承包商存在风险。(适用于工期较短、 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4.变动单价合同条件下,合同双方可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 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因此风险较小。
▲总价合同:1.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 价。
2.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但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 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的幅度或者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 整。
3.变动总价合同条件下,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设计变更、工程 量变化或其他工程条件所引起的费用变化时,可按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成本加酬金: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采用这种合 同,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投资控制很不利。尽量避免。 1.适用条件:(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2)时间特别紧迫。
2.对业主的优点:(1)可以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
(3)可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或改进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较深入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可约束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3.形式:(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 无法按照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 定一个估算指标时采用)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三种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应用范围 业主的投资控制工作 业主的风险 承包商的风险 设计深度要求 总价合同 广泛 容易 较小 大 施工图设计 单价合同 工程量暂不确定的工程 工程量较大 较大 较小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成本加酬金合同 紧急工程、保密工程等 难度大 很大 无 各设计阶段 6.4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1.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 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 人不得擅自变更。
2.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 作。
▲变更估价: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合同约定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计日工:1.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 中,每天提交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2.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合同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 入进度付款。 6.5 施工合同的索赔
▲索赔的依据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索赔成立的条件: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 变化的各类事件)
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 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书面形式 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 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
▲索赔意向通知:(1)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3)索赔依据和理由;
(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索赔文件:①总述部分;②论证部分;③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④证据部分。
▲索赔文件的提交: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索赔文件的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索赔通知书后及时审查;
(2)监理人应按规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索赔 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 人。
(3)承包人接受结果,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不接受结果,按约定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七、施工信息管理
7.1 施工信息管理的任务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内涵:(1)信息管理指的是信息传输的合理的组织和控制。
(2)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 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 (3)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 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4)信息管理手册是信息管理的核心指导文件。 ▲施工信息管理的方法:施工方信息管理手段的核心是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
▲信息化的内涵:中国未来建筑信息化发展将形成以建筑信息模型为核心的产业革命。
▲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意义: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 目的。
7.2 施工文件归档管理
▲施工文件归档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 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各参与方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工程档案进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 档案的全过程组织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1)负责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
(2)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时向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移交工程 档案。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1)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①图纸会审记录文件;②工程开工报告相关资料;③技术、安全交底 记录文件;④施工组织设计文件;⑤施工日记记录文件;⑥设计变更 文件;⑦工程洽商记录文件;⑧工程测量记录文件;⑨施工记录文件; ⑩工程质量事故记录文件;?工程竣工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①工程项目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 验报告;②施工试验记录和见证检测报告;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件;④ 交接检查记录。
(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④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文件;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 (四)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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