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一脉相承的反腐倡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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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一脉相承的

反腐倡廉思想

郎溪县东夏镇 娄蓉

摘要: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思想理论,三者之间既一脉相承,又独具特色,成为中国特色党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反腐倡廉 共产党 一脉相承

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的反腐倡廉思想虽各具特色,但在反腐倡廉的根本出发点、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深入持久的进行反腐败斗争、严惩腐败分子等诸多方面有共同之处,充分体现三代领导人勤政廉政、痛恨腐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党的三代领导人有关反腐败的思想,已经成为我们党在新世纪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理论依据。

一、以思想改造为主,民主反腐,用纪律来惩治腐败,是以毛泽东为领袖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反腐败思路及策略 。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并亲自领导反腐败斗争,以严明的法纪和党的纪律反对腐败。

早在井冈山时期,革命根据地尚属初创,毛泽东就制定

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在江西瑞金时期,毛泽东担任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专门颁发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与此同时,建立审计制度,审查稽核各级决算和财政收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促进廉政建设。1931年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党的建设问题议案》,该议案的第7条专门规定了?严紧党的纪律反对官僚腐化现象?[1]。1932年中央政府执委会发出14号训令规定:对苏维埃贪污腐化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种分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

1949年,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最终胜利的前夕,在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在全国执政的严峻考验面前,毛泽东对廉政问题进行了更深刻的思考。他清醒地认识到,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是我党跳出政权兴亡周期率的重大危险与障碍。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报告。在《报告》最后一部分,毛泽东高屋建瓴地系统阐述了关于加强执政党党风建设和反腐防变的思想,号召全党要克服骄傲情绪,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永远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他科学预测了无产阶级执

政后所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潜在危险,深刻论述了克服这些危险的方法,揭示了反腐防变的深远意义,为全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上,毛泽东也开始了全面探索。建国之初,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其中的第18条,明确规定要?严惩贪污?,把廉政制度庄严地写进了新中国的临时宪法中,对反腐倡廉斗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也为我们党后来制定一系列关于廉政方面的政策、条例和法规提供了理论依据。 建国初期,正如毛泽东所担心的那样,少数党的领导干部出现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毛泽东和党中央果断决策,开展了?三反?运动。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重要指示说:?反贪污反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七届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七届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2] ]《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

民出版杜1977年4月第1版第53页同一天,毛泽东在另一个重要指示

中说:?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

争来处理。?[3]53

1951年12月8日,毛泽东写的重要指示说:?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4]54

在1952年1月4日毛泽东亲笔修改的《人民日报》的社论中指出?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严重现象,如果不加以彻底肃清,它们就要腐蚀我们的党,腐蚀我们的政府,腐蚀我们的军队,腐蚀一切财政经济机构和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使我们的许多干部人员身败名裂,给我们的国家造成极大的灾害,一句话,这就有亡党、亡国、亡身的危险。? ?如果有人执迷不悟,胆敢违抗中央指示,阻碍群众运动,无论他的职位有多么高,资格有多么老,他的上级都应该坚决把他撤职。如果因为自己手上不干净而阻碍群众运动的,就不但应该撤职,还应该受到法律处分;如果他是共产党员更应该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像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则不论他们有多大功劳,都是不可宽恕的了。对于这样的叛徒和毒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党的威信,而是提高党的威

信。只有坚决地这样做,才能使我们的党和人民革命的队伍坚强和巩固起来,永不再受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这是我党执政后,毛泽东亲自领导和发动的一次积极而成功的反腐败运动。

为坚决惩治腐败,毛泽东指出:?为了对贪污分子和盗窃分子分别予以惩治,为了巩固‘三反’和‘五反’运动已得到的胜利,并继续和一切贪污和盗窃行为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制定一个法律就是完全必要的了。?[5]因而,他非常关注制定惩贪倡廉的法律条例。1952年4月21日,毛泽东签发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反腐败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该《条例》对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等罪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办法,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毛泽东一生领导、主持和亲自制定的法律法规有数百件,其中有许多著名的法规,就是专为反腐倡廉而制定的。虽然在实践中,由于党内?极左?错误思想的影响,以及特定的历史环境的限制,毛泽东过多地强调用群众运动的办法解决廉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法制建设,但他在建国前后所进行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经验教训仍然是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宝贵的精神财富。 二、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反腐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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