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联动机制

更新时间:2023-12-06 08: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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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杨舍中队

城管执法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建立目标:通过城管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解决城管执法力量单薄、后续强制执行力薄弱等情况,充分维护执法人员自身权益与人身安全。

联动类别: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分为内部联动机制和外部联动机制。

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即部门间和部门内通过一定的工作机制共同参与城管执法过程,拓宽执法信息来源,树立执法威信,提高执法工作实效,有效维护执法人员自身权益,保障城管执法效果。 一、内部联动机制

(一) 辖区内执法联动机制

1.建立办案执法与巡查执法相结合的辖区执法联动机制。采取以区域网格式巡查为基础,查办大案为重点,将中队全体执法管理人员分为办案组和管理组,实施办案和管理分离运作和联动执法相结合工作模式。

2.于办案和管理分离前提下,实施办案、管理区域责任制,办案组分成几个小组分配到各区域,施行分散查案、专职办案;管理组同样施行。每区域上办案小组、管理小组建立联系,管理小组建立日常管理台帐,每日对区域上的各类违章现象进行记录,需要时供办案小组使用。

3.通过办案组与管理组执法效果制定完善无证设摊、占道洗车等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对需要进行整治的违章行为及时整治。

(二)辖区间执法联动机制

区域联动执法应以满足区域执法力量需求、解决实际执法难题为宗旨,在不影响自己辖区执法管理运行的前提下,

合理、妥善地调动执法资源,按“地属就近原则”进行,即与本辖区交界辖区的执法中队建立联动。但特殊情况除外,如遇重大节日,受市局指挥调度。就此原则,杨舍中队与市区五中队,及塘桥中队、金港中队、开发区中队、大新中队建立联动执法,体现联动的快速、便捷、易联系调动的特点。 1.符合区域联动执法的相关条件

(1)重大节日活动如:劳动节、国庆节等,需要执行联动执法的区域确实存在执法管理力量不足、市容环境水平明显下降的(包括无证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增多等); (2)重大检查活动,如文明城市测评等,需要执行联动执法的区域确实存在执法管理力量不足、要增加执法力量保障检查重点区域市容环境的;

(3)严重暴力抗法事件,场面难以控制,因辖区范围大,难以迅速调动自己辖区执法力量,需要就近辖区执法中队支援执法力量的;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就近执法中队支援的。 2.区域联动执法执行程序

(1)区域联动执法联动中队领导人应观念统一,及时相互反映执法现场现状,迅速制定联动执法相关执行方案;

(2)按照方案执行联动执法,合理调动执法力量,包括执法人员的调度和执法车辆的调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在联动执法过程中,若遇难以解决的问题应由联动执法领导人及时向市局领导、镇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

3.联动执法保障措施

启动区域联动执法方案应属于执法警备状态,应向市局汇报为妥,同时应时制宜尽可能联系公安执法人员参与,以确保联动执法的有效性。在联动执法后,联动的执法中队应及时总结联动经验,探讨改进措施,通过改进达到互补,弥

补执法的缺陷,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共同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建立区域内与区域间执法互动机制,增强区域违法违章行为的防、控、打能力,实现市容管理从定点、路段管理向定点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转变,从劝教管理向劝教管理与依法高罚相结合的转变,提高城管执法的效率。 二、外部联动机制探索 (一)城管公安联动机制

1.建立城管公安专人联系制度。

(1)城管中队与派出所确定专人为城管、公安联络室联动执法联络员,负责相互间联系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沟通与协调。

(2)城管中队办案组成员与派出所内勤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在违章当事人、违章车辆信息资料等方面加强交流,提高城管中队的办案效率。

2.完善城管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1)继续发挥“公安执法、城管协防”机制效能,推动公安、城管互动执法,在打击盗窃、整治赌博机等专项行动中,调配派出所部分干警、城管中队队员成立城管、公安联合执法组(城管治安协防队),协助派出所的工作。在城管日常巡查中,注重发挥城管巡查范围“点多面广”特点,对发现的违法事件快速向派出所举报,并进行现场紧急处置,协助派出所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2)深化完善“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建设,发挥联合执法查处范围广、效能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增强执法工作对违法违章行为打击的震慑力。在城管中队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中,城管中队与派出所建立密切联系,派出所为城管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执法过程中,变个体力量为合力,加大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重大整治活动,由派出所派出2名以上干警配合城管中队的执

法工作,增强城管执法的实际效果。

3.建立城管中队、派出所的每季度例会制度。对每季度城管治安协防案件和城管整治行动派出所保障方案进行公布,并专题研究该季度出现的个案,解决城管公安联络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难点和需解决的问题,并对下季度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4.建立城管、公安路面联动巡查机制。加强城管与公安路面巡查的配合力度,双方可在工作中成立联合路面巡查小组进行联合值勤,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威慑力。

5.设立城管协防队公安指导员。发挥派出所对付违法行为专业能力强的特点,由派出所指定专人为城管治安协防队的指导员,负责培训城管队员处理突发性违法犯罪案件的能力。

6.建立城管公安联络室日常联系信息档案。详细记录每件个案的发生时间、地点、当时情况等内容,作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素材,并使城管公安联络室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地进行。

(二)城管法院联动机制

拟建立“城管法院联络室”,定期将已届强制执行期限的一般程序案件上报法制科,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提高案件执行率,树立城管执法权威。

(三)城管交警联动机制

1.加强与交警的联系,继续深化交警抄告电子系统与车辆年审上对城管抄告工作进行支持和配合。

2.由城管与交警对车辆违停进行联合巡查管理,实现对车辆违停的立体化监控。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3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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