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作业4--答案

更新时间:2023-10-11 17: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际结算

第4次平时作业

得 分 教师签名

一、名词解释

1、信用卡--信用卡(CreditCard)是一种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签发,证明持卡人信誉良好,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服务场所消费或在各地的金融机构取现,办理结算的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

2、旅行支票--旅行支票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统称旅行支票发行机构)为方便国际旅行者在旅行期间安全携带和支付旅行费用而发行的一种固定面额票据,可在全球广泛使用,是因公因私出境人员安全携带和支付日常费用及学杂费的极佳选择。 得 分 批改人

3、旅行信用证--旅行信用证,是指一种由银行开立的,以旅行者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受益人在旅行期间直到信用证的有效期满为止,并且在信用证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可以开立汇票提交给银行议付。

4、国际汇款—P288

5、外币兑换---P293外币兑换是对个人客户提供的一项柜台服务,包括买入外币、卖出外币和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主要为个人客户提供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或其他外币的服务。其服务对象为境外个人客户。

6、贷记卡-- P293 7、借记卡- P293

8、支付清算体系—P304

9、交换轧差平衡原理—P305

10、SWIFT—P305

1

11、信用风险—P322

12、打包贷款—P322

13、信托收据—P322

14、欺诈风险—P322

15、装运前融资—P322

16、装运后融资—P322 得 分 批改人

二、选择题

1.哪些银行必须审核交单,并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A.保兑行 B.开证行 C.指定行 D.按指定行事的指定行 2、下列属于非贸易汇款的是( )。

A.华侨汇入国内的款项 B.外国人汇入国内的款项 C.国内私人会出国内的款项 D.国内企业汇出的保证金 3、全球第一张旅行支票是由( )发行的。

A.维萨公司 B.万事达公司 C.运通公司 D.大华公司 4、按照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国际汇款分为( )

A.贸易汇款 B.非贸易汇款 C.汇出汇款 D.汇入汇款 5、下列属于我国可以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是( )。

A.日元 B.美元 C.加拿大元 D.英镑

2

。 )

6、兑出外币的应收人民币金额和下列哪些因素有关( )。 A.兑出外汇金额 B.外钞卖出价

C.外钞买入价 D.外汇折算价 7、当前最重要的国际美元支付系统是是( )。 A.SWIFT B.CHIPS C.CHAPS D.CHATS 8、香港银行间支付系统是( )。P303 A.SWIFT B.CHIPS C.CHAPS D.CHATS

9、“下列有关议付信用证的各种说法中,属于错误理解的是( )。

A.议付信用证是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B.议付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限制议付信用证和指定议付信用证

C.采用议付信用证时,只要单证相符,银行扣取垫付利息和手续费后,即付款给受益人 D.不论采用何种议付信用证,任何银行均可办理此项议付 10、在信用证支付业务中,银行的责任是( )。

A.只看单据,不管货物 B.既看单据,又看货物 C.只管货物,不看单据 D.审核单据与货物是否相符 11、信用证的受益人审证的原则有( )。P318

A.买卖合同 B.收证时的政策法令 C.备货和船期等实际情况 D.额外的要求

12、《UCP600》对开证行的审单时间的规定是收到单据次日( )。

A.5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20日内

得 分 批改人 三、简答题

1、简述信用卡的分类。--P280

3

2、简述信用卡的基本要素。

3、简述旅行支票的特点。--P285

4、简述货币跨国支付的原则。

4

5、简述国际主要支付清算体系。-P299

6、简述银行审单中的操作风险。--P315

7、你认为哪些业务中存在着欺诈风险。--P313

5

得 分 批改人

四、实务题

1、我某出口公司向法国某进口公司就某类出口商品询盘,法商报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马赛,而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价为FOB大连每公吨人民币2 978元。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欧元的买入价人民币938.12元,卖出价人民币942.35元。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价即可出售。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运费为每公吨人民币598元,保险费为每公吨人民币102元。问我公司能否接受此报价?为什么?

2、某年3月20日,我国某进口商B公司与巴西某出口商A公司签订一份购销货物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为6月10日,付款方式原为信用证,之后A公司擅自变更为托收方式付款。B公司于6月8日收到装船电报通知,注明货物已于6月7日运往中国上海港,并注明合同号和信用证号。6月14日B公司接到提货通知和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6月11日。为此,B公司以A公司违约为由拒绝提货并绝付款,同时提出双方解除合同。A公司不服,经双方协调,未果。B公司便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试分析,B公司以A公司违约为由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如何才能使其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2n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