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16年电大 电大小抄-公务员制度自学考试小抄汇总(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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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48 公务员制度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笔记依据目录
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第二章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第三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七章 公务员奖励与惩戒 ,第八章 公务员培训
第九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第十章 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十一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第十二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单选)无论是资本主要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第一节我国公务员的含义与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一、我国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 (单选)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多选)人民团体、如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则是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机关,其工作人员的称谓则不叫公务员。 (单选)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院长属于公务员。 (单选)在我国,省政府机关领导、自治县办公室主任、中国致公党主席属于公务员职位。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指导思想 一、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首选产生于美国 (单选)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是英国。 (多选)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 (单选)1855年5月,新上台的内阁颁发了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办理各级公务员的选拔考试事宜,从而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奠定了基础。 (论述)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同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形象地说,s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公务员制度。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行政管理尤其是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它要求我们改革原来不合时宜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快推行公务员制度。
(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条件,要求形成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新格局。市场经济还要求国家全方位地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就需要有各种新型的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此,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尤其是干部人事制度已刻不容缓。 (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建国以后又根据计划经济的需要进行了改进,选拔与培养了搭配优秀根部。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发的深入进行,这种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开始明显地暴露出来,诸如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缺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等。上述干部人事制度的种种弊端相联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因此,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出路是在发展与完善原根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公务员制度。 (3)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10多年的事实证明,这种新型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正适应了经济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已经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两种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 (多选)我国公务员制度从酝酿到现阶段,这个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1984-1986); 2.决策阶段(1987-1988); 3.试点阶段(1989-1993.9); (单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1993年8月19日公布于世,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 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现在)。 (单选)我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单选)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单选)我国公务员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 (简答)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 (单选)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务员不搞“两管分途”;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务员不单纯追求“才能”标准;
(单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根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 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首先,在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中,所有公务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按党和政府对他们的要求做人本事。
其次,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实行以职位设置的科学性为基础,兼有我国传统的品位因素,即推行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单选)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观看制度弊端进行的改革。
(单选)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
(单选)实行积极竞争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做“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
(单选)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
(单选)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是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简答论述 1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答:(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2.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 答:(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人才;(2)我国原有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3.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原因? 答:(1)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正常政治的需要(3)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4.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答:(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和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5.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 答:(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有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答:(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法制化管理体制。 第2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单选)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通常会以明确的法律条予以规定,它构成了公务员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与意义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 (多选)公务员在结构上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三个要素。 公务员权利在结构上具有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三个要素。
(单选)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联系的权利。 第二节公务员义务的内容 (简答)一、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1)违法必究原则。 不论何种职位上的公务员,都必须模范遵守公务员的义务,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必须依法追究,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有关程序,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2)平等原则。
任何公务员,不因其职务高低、党派、社会关系、宗教信仰及年龄、资历等原因而履行不平等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 (3)服务与稳定原则。
我国对公务员义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国家机关事务的有效运行,所以,制定公务员义务时,即对公务员提出政治要求,又提出服务规则,以使公务员有效地为国家机关服务,并通过这种服务,使国家呈现安定团结的局面,以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多选)二、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忠于宪法的义务;
(单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 2.依法履职的义务; 3.为民服务的义务; 4.忠于国家的义务; 5.服从命令的义务; (简答)简述公务员服从命令义务的要求。 这项义务包括了“忠于职守”和“服从命令”两项基本邀请,这两项要求是科层制组织固有本性的表现,是宪法规定“实行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忠于职守”的义务要求公务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专心于职务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换句话说,公务员必须把全部工作时间和职务上的全部注意力用于职务的完成。
“服从命令”的义务要求公务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必需遵从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决议、指示(令)、通告(知)等一般性命令和针对特定公务员的个别性命令,以保证行政事务执行的统一性和效率性。
上级的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权限要合法;第二,内容要合法;第三,程序要合法。 6.保守秘密的义务;
(多选)国家在通过法律为公务员设定保守秘密的义务时,需要正确处理以下两对矛盾:
一是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 二是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务之间的矛盾。 7.保持操行的义务; 8.公正清廉的义务; 9.其他法定的义务。 三、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多选)当公务员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 第三节公务员权利的内容 (多选)一、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多选)二、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获得工作条件权; 2.身份保障权;
(单选)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也就是说,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分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 3.获得报酬权; 4.参加培训权; 5.批评建议权; 6.申诉控告权; 7.申请辞职权; 8.其他法定全。 (简答)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1)行政复议。 公务员如对涉及本人的人事行政处理不服,在接到决定的一定期限内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公务员或其家属认为国家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家属认为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均可提出行政复议。 (2)申诉。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出来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的一定期限内,向同级国家机关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3)控告。
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等提出控告。
(4)诉讼权。
公务员还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答:(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保障;(3)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2.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答:(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 3.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 忠于宪法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 依法履职的义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 为民服务的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 忠于国家的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 服从命令的义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 保守秘密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 保持操行的义务: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 公正清廉的义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答:(1)身份处分:丧失公务员身份;(2)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3)赔偿责任: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务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4)刑事责任:公务员因职务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5.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答:(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和不可放弃原则。
6.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 获得工作条件权: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 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 获得报酬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 参加培训权; (5) 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 申诉、控告权:提出申诉和控告; (7) 申请辞职权;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答:(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
一.我国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
(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条件,要求形成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新格局。 (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诸如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缺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等。上述干部人事制度的种种弊端相联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3) 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10多年的事实证明,这种新型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正适应了经济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已经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两种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
三、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
一、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务员不搞“两管分途”;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务员不单纯追求“才能”标准;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根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不论职务高低,都按党和政府对他们的要求做人本事。推行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观看制度弊端进行的改革。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实行积极竞争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做“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是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六、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1)违法必究原则。不论何种职位上的公务员,都必须模范遵守公务员的义务,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必须依法追究,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有关程序,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2)平等原则。任何公务员,不因其职务高低、党派、社会关系、宗教信仰及年龄、资历等原因而履行不平等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3)服务与稳定原则。制定公务员义务时,即对公务员提出政治要求,又提出服务规则,以使公务员有效地为国家机关服务,并通过这种服务,使国家呈现安定团结的局面,以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七、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忠于宪法的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2.依法履职的义务;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 八、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九、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权;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也就是说,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分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全。
十.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1)行政复议。公务员如对涉及本人的人事行政处理不服,在接到决定的一定期限内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公务员或其家属认为国家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家属认为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均可提出行政复议。2) 申诉。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出来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的一定期限内,向同级国家机关人事部门提出申诉3)控告。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等提出控告。4)诉讼权。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一、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 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 ,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品位分类相对简单,对于吸收教育程度较高的优秀人才,便于公务员流动;缺陷是不利于公务员的专业化发展。职位分类按职位的要求择人,利于公务员的专业化发展;缺陷是灵活性不足,不利于人才流动。
十二.从对国外分类制度的考察中给予我们的启示:一是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正在走向融合,而不是走向两个极端的“分流”。二是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类别划分的标准可能各异,却都划分公务员类别。三是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都是根据类别设置的。四是职务与级别的功能是有区分的。在职位分类制度下,职务一般解决领导指挥关系,级别一般解决经济待遇。在人事分类中,职位分类强调的是以“事”为中心。 十三、职位分类的作用:(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十四、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
1,专业技术职位;2.行政执法类职位;
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 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3.综合管理类职位;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5.其他类别职位。 十五、公务员级别与职务的对应
我国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在工资制度中主要体现在: (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原来的15级太少,难以发挥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公务员法》增加到27级。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在我国,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工资待遇的两个基本要素,“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符合级别的功能定位,符合我国的工资制度。 3)向基层倾斜。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台阶相对较少,职业发展空间相对较少,为此应在级别设置中给基层公务员更多的发展空间。 十六、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
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分情况,大体有以下几种职位:
(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例如,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必须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任何机关不能自行决定。 十七、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概括成四句话,就是: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所谓平等,是指公民参加录用考试的法律地位的平等,凡具有应试资格的公民均可报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方式,主要有:
(1)查阅档案法;2)交谈考察法;3)座谈会考察法。我国在择优录用公务员时所坚持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十八、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并可分人事决策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 十九、公务员考核的含义
平时考核是指对公务员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是非功过进行考察与记录的活动,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已经出勤情况。 定期考核按一定的周期和固定的程序、方法进行。定期考核是考核制度的主要形式。从我国的实践情况看,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一般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对领导成员普遍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 二十、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包括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分类考核原则和考用结合的原则四项。
二十一、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十二.公务员考核内容中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基本含义分别为:1.德,是指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成绩等。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十三、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要求:一要体现系统性、二要体现针对性、三要体现科学性。
二十四、公务员考核的等次
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十五、简述我国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优秀与称职等次的标准。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3.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用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十六、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这是我党多年来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这就要求对公务员既要进行平时考核,又要实行定期考核,正确处理好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之间的辩证关系,力求考核结果全面公正。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将二者相结合就是定性考核必须以定量考核为客观基础,定量考核要以定性考核为基本目的。
二十七.公务员考核的主要方法之一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A公务员考核要在有关行政领导人员主持下进行,他们对考核结果拥有最后决定权。B公务员考核还必须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考核。有关行政领导人员考核公务员时,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了解公务员的有关表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十八、影响考核者知觉偏差的心理因素常见的有:(1)从众心理;(2)趋中误差;(3)近因效应;(4)晕轮效应。
二十九.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十.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此外,考核结果还应当与培训相结合。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还可以获得培训的权利,如输送到公务员培训机构学习、赴外学习、考察等,这本身对公务员也是一个激励。我国公务员当年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予以降职。
三十一、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三十二、公务员任职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党和 国家管理干部的一项根本原则。
三十三、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一)选任制(二)委任制(三)聘任制.聘任制的显著特点:一是合同管理,二是平等协商,三是任期明确。 实行聘任制的条件:(1)工作需要。(2)机关的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依据是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 三十四、选任制公务员免职情形:
(一)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二)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三十五、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一)免职情形
免职情形分为以下几类:1.程序性免职的情形。 (1)转任职位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调出机关的;(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如公务员因为犯了错误被辞职、撤退、开除公职等,也都需要免职。2.单纯性免职的情形。公务员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要免去离职者的职务。3.自行免职的情形。公务员如有以下条件之一时,其职务自行免除,但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即可:(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3)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三十六、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和坚持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也是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优秀传统之一。(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必修注重工作实绩,以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主要尺度.(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要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作必须公开进行,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公务员公布有关情况。(4)逐级晋升原则。指晋升公务员的职务,在一般情况下应按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 三十七、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3)讨论决定。
三十八、公务员降职的原则
1、能上能下原则。在我国,公务员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因此,不能将降职视为组织对公务员的惩戒性行为。2.逐级降职原则。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二、公务员降职的条件。在我国,公务员降职的条件主要有:(1)本人不称职。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的,或在专门的任职考核中被认为不合格的,应当降职。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包括身体健康,对执行现职有困难的;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从事现任工作的,因机构撤并,应予转任,而本人缺乏转任职务的专业知识,或不服从组织转任安排的,应当降职。 三十九、公务员降职的方式
(1)职薪同时降;2)降职不降薪。 四十、公务员奖励、惩戒的含义与意义
公务员奖励是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
四十一、公务员奖励针对的是两类情形,一类情形是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的;另一类情形是有其他突出事迹的。 四十二、实施公务员奖励与惩戒的意义
(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完整奖惩制度有助于其他环节的进展,反之,就会影响其他环节的进行。2)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3)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四十三、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有: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动、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公务员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奖励是授予荣誉称号。
公务员的处分种类由轻到重共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免职、降职、责令辞职、考核不称职等,都是人事处理措施而非行政处分形式。
四十四、公务员惩戒程序:
(1)初步调查。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2)立案。任免机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3)正式调查。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调查中发现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陈述和申辩。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5)决定。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6)告知。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7)归档和备案。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归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四十五、公务员培训的含义及特点。 公务员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的教育、训练活动。 特点:(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样性;(4)公务员培训方式的法定性;(5)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持续性。
四十六、公务员培训的意义
(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 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 (2)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3)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途径;
(4)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十七、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学用一致的原则。3)按按需施教的原则。 4)讲求实效的原则。
四十八、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1)初任培训。2)任职培训。3)专门业务培训。4)在职培训。
四十九、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公务员培训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促进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按照课程设置要求,业务知识培训的课程设置可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选修课。
五十、公务员培训规划设计中应考虑的因素,构成了培训规划的基本内容。它们包括: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的。2)对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的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五十一、公务员培训的技术方法 (1)课堂讲授法;(2)研讨法;(3)案例分析法;(4)角色扮演法;(5)合作研究法。
五十二、公务员培训的评估
(1) 培训总体评估。2)受训者反应评估。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4)个人绩效的评估。(5)组织绩效的评估。 五十三、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交流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充分体现了国家机关的开放性,能够很好地推进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①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多方面的锻炼②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实现优势互补提供了很好的途径。③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④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 五十四公务员回避的意义。
回避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以公务员对亲属的回避为中心,体现了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公正、公开、公平,能有效地防止机关内腐败现象的发生,帮助公务员摆脱各种人情关系的纠缠,更好地履行职责。①回避有助于防止腐败的产生,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②回避有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③回避有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十五、公务员交流的原则 (1)依法进行原则;(2)适才适用原则:(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4)合理原则。
五十六、公务员交流的范围
公务员在队伍内部的交流即转任,不涉及公务员身份变化问题,只是改变了行政隶属关系,即职务关系发生变更;而调任则涉及人员身份变化问题。此外,挂职锻炼即可在机关内进行,也可在机关外进行,但都不改变公务员身份,也不改变其行政隶属关系,只是临时改变其工作关系。 五十七、公务员交流的形式
1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2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3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挂职锻炼具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2)挂职锻炼有时间性。3)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形式。
五十八、公务员回避的原则:政策配套原则、依法回避原则、内外监督原则、自我约束原则。
五十九、我国公务员回避的形式有: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地域回避,是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成长地等任职。公关回避,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六十、公务回避的范围: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如结拜关系、干亲关系、仇视关系。 六十一、制定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
六十二.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首要原则是按劳分配原则。 1.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从以下方面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①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 ②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2.正常增资原则。正常增资原则就是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每年的财政
预算中,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的工资。 3.平衡比较原则。参照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单位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这是协调公务员系统与外部系统分配关系的主要原则。平衡比较原则是协调公务员系统与外部系统分配关系的主要原则。(4)法律保障原则。法律保障原则是指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公务员的工资管理以法律为依据,受到法律的保障。 六十三、公务员福利的作用
1.公务员的福利是对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必要的保障,福利制度主要是为解决公务员生活困难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2.公务员的福利可以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3.公务员福利的作用还可以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可以稳定公务员队伍,提高满意度,减少流失率。
六十四、公务员保险的作用1)公务员保险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2)公务员保险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了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3)公务员保险使公务员亲身感觉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对于保护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提高公务员的健康水平,稳定公务员队伍,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十五、公务员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的含义
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一种人事行为。 六十六、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应予以辞退。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六十七不可辞退的规定。
(1)因公致残,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六十八、公务员退行的方式、条件与程序
公务员应当退休的条件:一是年龄上,男达60周岁,女达55;二是身体上,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男性公务员达到60周岁,女性公务员达到55周岁, 六十九.应当退休A.提前退休的条件:工作年限满30年的;B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代饿;C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主要有:(1)对在高度危险、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位任职的公务员;(2)在机构改革和机构调整中,需要缩减人员编制,为了便于人员分流。
七十、确定公务员退休待遇的原则。 (1)国家保障原则。公务员地位的特殊性,工作岗位的神圣性和任务的重要,决定了他们在职时的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他们退休后的退休金也只能由国家财政负担,体现国家保障原则。
(2)法律保障原则。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是由法律来保障的。 (3)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有机增长、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使退休公务员的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4)退休金免税原则。退休金与工资存在本质差别:退休金不是工资,而是福利,按照国际惯例,福利收入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休金免税原则也体现了国家对曾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的退休公务员的关爱和照顾。
七十一、申诉控告制度的含义及建立申述控告制度的意义。
公务员申述是指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它属于非司法上的申述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述。公务员申述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责任的行为。
七十二、公务员申述与控告的意义
公务员的申述控告制度是公务员整个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公务员其他制度顺利推行有重要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
由于在实际生活中错误处理公务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了申述控告制度之后,公务员就可以依法要求纠正并且对因错误处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获取补偿。因此,申述控告制度能起到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作用。
(2)建立公务员的申述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当公务员受到不当处理时能及时得以纠正,当公务员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公务员就能够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因此,申述控告能起到调动公务员积极性你给的作用。
(3)建立公务员的申述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申述控告制度的建立,使受害人有权向有关机关反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甚至挟嫌报复,以权谋私,侵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人的问题,并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保证了公务员管理机关的公正、廉洁风气的形成。
七十三、控告的事由与受理机关.根据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提起控告。二、控告的处理程序.公务员控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立案、调查、审理、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执行。 七十四、申述人和控告人的义务与责任
(1)公务员提出申述、控告应当实事求是。
(2)公务员在申述、控告时不能提出过高或者无理的要求。 (3)申述人、控告人要遵守法定的申述、控告程序。 七十五、人事争议仲裁概念与仲裁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公务员的含义: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在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内地或大陆上,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的含义: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公务员的范围: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在我国“参照管理”的机关:人民团体,如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 指导思想包括的内容: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指导的重要性: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贯穿在公务员法的总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各个管理环节中。通过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达到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长治久安,有利于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这种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开始明显地暴露出来,诸如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等。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我国在1993年被告公务员制度以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已逐步从过去的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政企分开了,企业得以走向市场,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因此,大部分亏损的国营企业已经扭亏为盈。这种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符合现代化要求,具有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政府人事管理体系,对其进行宏观规划、协调与监督,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10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这种新型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正适应了经济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已经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公务员制度管理原则: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三个要素。
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具有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
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 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 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义务的原则:违法必究原则;平等原则;服务与稳定原则。
义务依法履职义务:公务员应当履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
义务服从命令的义务:公务员应当履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 义务各自的核心要求:1.忠于宪法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3.为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务:重点是要求公务员知廉耻。8.公正清廉的义务:应当履行“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
上级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即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保守秘密的义务涉及的两对矛盾:一是公务员保守秘密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解决:要求国家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什么信息是国家秘密,要求国家通过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什么信息是工作秘密)二是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之间的矛盾。(解决:法律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
义务的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 权利的三原则:保护原则;民主原则;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即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份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
劳动报酬权:即公务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基础上,享有工资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中国公务员不享有)(主要是工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
权利各自的具体表达: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权: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
身份保障权的意义:法律赋予公务员身份保障权是当代公共人事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传统人事制度中有任免权者拥有完全自由免职权和处分权的否定,其基本目的是限制有任免权者的免职权和处分权,以确保公务员职务或身份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
权利的法律保障:行政复议;申诉;控告;诉讼权。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三个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职位分类:以“事”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和职权。分类依据是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
品位分类: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学历、资历)与身份(官职地位的高低)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 职位类别的标准:分类必须符合标准的统一性和类别的排他性原则,必须能够涵盖所有公务员范围。我们坚持以职位分类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划分职位类别的标准,不仅要依据职位的性质和特点,还要取决于管理的需要。
职位类别划分:专业技术类职位:指机关中人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三个特征:一,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技术权威性。行政执法类职位: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二特点:一,纯粹的执行性;二,现场强制性。综合管理类职位: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法官、检察官类职位:具有司法强制性与较强的专业性。其他类别职位。
领导职务序列: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
非领导职务序列: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级别的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丝袜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确定级别的依据:根据公务员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与晋升。 对应幅度:国家级正职1;国家级副职2-4;省部级正职4-8;省部级副职6-10;厅局级正职8-13;厅局级副职10-15;县处级正职12-18;县处级副职14-20;乡科级正职16-22;乡科级副职17-24;科员18-26;办事员19-27。
怎样在对应幅度内晋升公务员的级别:一种是当公务员晋升职务时,原级别没有达到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相应晋升级别;另一种是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在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
公务员录用的含义: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抗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录用的意义: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有利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录用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录用的限制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项原则的内涵:即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实行这些原则的意义:实行公开考试可以使所有具备资格参加录用考试的公民,有机会了解录用的信息,以便本人决定是否参加考试;也可以使录用工作全面接受公民监督,有利于预防或制止录用中的不正之风。实行平等竞争能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采取公开考试,择优任用的办法,既得到了第一流的人才,又使广大群众与报考者心悦诚服。
考试内容涵盖哪些方面:知识测验;智力测验(能力测验);技能测验。 知识与技能测验的重要性:考察应试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和考察他们记忆能力、分析观察能力、综合归纳能力、数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语言关系能力等一般能力。
能力测验的必要性:考察应试者处理实际问题的速度与质量,检验应试者对知识与智力运用的程度和能力。
录用考试中笔试与面试的优缺点:笔试的优点: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试;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缺点:不易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面试的优点:可以弥补笔试内容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该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诚实程度、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缺点:评分时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的影响。
情景模拟与心理测验的必要性:情景模拟可以考察应试者的治事、领导、适应、创造和言谈等能力,从而获得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的直观印象。能考察应试者的真实能力。心里测试可以了解面试合格应试者的性格、气质、情感、仪表和反应,以评定应试者的心理素质。
对各项程序的表述:⑴发布公告;⑵资格审查;⑶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⑷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⑸体检;⑹录用。
试用期的内涵:用人部门对被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等进行深入的考察,使试用人员在正式任职前获得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与否的不同处理方式: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取消录用。 考核的概念: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考核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考核的四项原则: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的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考用结合的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的重要性:客观原则指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从被考核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出发,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考核结果,避免以偏概全。公正原则指考核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一视同仁,考核结果不因考核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分别。
考核内容:德: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能: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绩: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等情况。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对公务员的考核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并不是说德、能、勤、廉四个方面的考核就不重要。事实上,五个方面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缺少任何一方面的考核都不可能得出全面准确的考核结果。况且,工作实绩有时还会受到客观因素的限制而不能完整如实地表现出来。因此,考核既要注重和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又不能简单地用实绩考核代替对公务员德、能、勤、廉的考核。
考核范围的九个补充规定: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2.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5.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管理: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 年度考核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的方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重要性:这是我党多年来实行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首先,公务员考核要在有关行政领导人员主持下进行,他们对考核结果拥有最后决定权。领导人员主持考核工作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最基本、最主要的考核形式。其次,公务员考核还必须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考核。有关行政领导人员在考核公务员时,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了解公务员的有关表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影响考核结果的因素:从众心理:由于考核主体过多地考虑与被考核者的利害关系,受外部环境压力束缚,在考核中,放弃自己对被考核者的意见,而采取“随大流”的方式,人云亦云;趋中误差:考核主体不愿或没有将被考核人员工作业绩的差异性表现出来,而是把被考核者的成绩集中在同等水平的分数界限内,导致了考核结果的平均化倾向;近因效应:人在判断事物中,由于知觉局限性而出现的误差。由于最近发生的事情在考核者头脑中记忆深刻,因而考核者常常以对最近表现的评价代替对公务员的全面评价;晕轮效应:判断者往往偏重于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并人为地放大它的作用,甚至忽略事物的其他方面或全部,在考核中主要表现为考核者由于特别看重某人的某项特性,而影响他其他方面作出客观的评定。 定期考核的程序: 1.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一般在当年年底或翌年年初进行。(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内公示;(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考核结果反馈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体现了公务员权利保障原则和考核的公开性,使公务员能够了解组织对自己的基本评价,看到自身的优点与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1)累计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2)累计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职务任免、升降的意义:1.对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兼职的内容:1.机关内兼职: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2.机关外兼职: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免职的程序:提出拟免职的建议;审核;作出免职决定;发布免职通知。
免职的几种情形:1.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2.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程序性免职的情形(1.转任职位;晋升或降低职务;调出机关;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如因犯错被辞退、撤职、开除公职等);单纯性免职的情形(非公派、组织选派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自行免职的情形(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被辞退;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死亡)
职务晋升的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晋升的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2工作能力、3文化程度和4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 资格。
职务晋升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工作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逐级晋升。 竞争上岗程序: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公示制度的含义: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公务员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再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
任职具体规定:1.公示对象。2.公示范围:3.公示内容:4.公示方式。5.公示时间:6.公示程序:四步骤(1)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2)以组织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
降职原则:能上能下原则;逐级降职原则。降职条件:本人不称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方式:职薪同时降;降职不降薪。降职程序: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不服,一个月内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降职与行政处分的区别:首先,引起降职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客观上造成的,
如工作需要、机构调整或职位变迁等。其次,即使降职是由于公务员主观因素引起的,如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等,它所依据的条件与行政处分依据的条件也截然不同。再次,受行政处分,如降级、撤职的公务员,与受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在其所受的待遇也不同。
奖励: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渊源于干部奖励制度。
奖励的基本特征:授奖主体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即拥有授奖权限的机关;受奖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公务员集体;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即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种类、方式、权限等由法律法规规定,奖励主体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实施奖励,不能随意改变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些内容。
纪律与义务的关系:都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此处的纪律规定不同一般组织的纪律规定,它在本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义务规定,故二者是完全一致的。义务是相对权利而言的,它从下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并从宏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行为,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化,从反面要求公职人员不应当怎么做并从微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的行为。简单来说,义务规定积极性的作为要求,纪律则规定消极性的不作为要求;义务为纪律规定了前提,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展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完整地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体系,为公务员惩戒规定了条件。 实施奖励与惩戒的意义: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2.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3.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奖励原则: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奖励权限:指公务员奖励的决定权和审批权,即奖励权限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奖励种类由什么样的机关来决定或审批的问题。
奖励撤销:指受奖对象受奖后,授奖主体或其上级机关发现公务员奖励不符合规定要件(主要是法定奖励条件和法定奖励程序)而取消奖励的行为。
奖励的程序: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惩戒条件:指公务员纪律的内容,即公务员法确定的公务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惩戒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其他纪律。
政治纪律:在政治方面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即政治纪律是限制公务员政治行为的准则,包括三项:(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不得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参加罢工;(3)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或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现任;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现任。
惩戒种类: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二八个月;降级:二十四个月;撤职:二十四个月;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 惩戒程序:初步调查;立案;正式调查;陈述和申辩;决定;告知;归档和备案。 惩戒法律后果: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工资档次,其中受撤职处分的还要降低一定职务层次任职,并且按照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
惩戒解除条件:悔改表现,没有再次违纪行为,以及处分期满。程序:提出解除申请(单位提)——审查并决定(原处分机关)——以书面通知本人
培训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的教育、训练活动。 培训自身的特点: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内容的实用性;手段的多样性;方式的法定性;时间的持续性。
培训自身意义:作为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务员培训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政府能力和公务员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信息途径;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训的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学用一致原则;按需施教原则;讲求实效原则。
培训的内容:1.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2.业务知识培训:(1)公共必修课: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行为规范;(2)专业必修课;(3)选修课;3.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培训。
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管理的相关性。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促进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培训机构的种类: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其他培训机构。
培训的管理体制:我国整个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体制:(1)全国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2)中组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察、制度规范等职能。(3)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4)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5)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雷管方负责组织。
培训的需求分析概念:组织在培训活动之前,从长远发展目标或近期目标出发,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组织及其成员的现有素质构成\\知识和技能种类等方面进行的系统鉴别和分析。
培训的需求分析基本要素:个体层次:组织层次:国家或地区战略层次 培训的需求分析主要方法:(1)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主要集中于组织或组织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即在分析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现在状况和理想状况差距的基础上,确认和提出造成差距的症结和根源,明确培训是否是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组织绩效的有效途径。五环节:发现和确认问题阶段;收集资料或直接观察;分析、判断和证实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培训需求的分析;说明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2)培训需求的全面分析法:通过对组织内部各个层面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分析,确定理想状态与现实状态的差距,从而进一步决定是否进行培训,培训什么以及如何培训等。四环节:进行工作分析,研究组织工作的性质,以此制定出组织岗位评价标准和职位规范;编写组织任务和所需技能的目录清单;分析组织现实的绩效水平状况,找出差距,认识问题的性质和造成问题的原因,这样又回到上述问题分析方法的过程;培训规划设计。(3)引入行为科学或社会调查的一系列方法。 培训的规划与设计的概念:根据组织根据发展的目标和对公务员未来培训需求状况的预测,制定专门计划,设计组织近期与未来培训活动的方案。
培训的规划与设计应考虑的因素: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的;2.对培训对象、内容与方式的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培训技术方法的特点:课堂讲授法;研讨法;案例分析法2.尽量让参加者陈述他们的看法,并倾听他人意见,正视不同看法并作出决策;3.可以将学员对教师的依赖程度降到最低限度;4.教师很少回答“对”或“不对”,力求学员自己作出独立判断;5.教师主要通过创造讨论气氛和控制讨论过程来推进案例分析的深入。);角色扮演法:(可以发现学员的管理才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了解学员中存在产问题,指导他们修正行为);合作研究法(对学员培训后的一种综合性理论以及智力、技能的训练,是对学员培训结果的总结和成果反映)。
培训的评估概念:贯穿于公务员整个培训过程的管理控制活动,是对公务员培训全过程和最终效果的综合评估,它对于改进公务员培训质量、提高公务员培训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培训的评估主要环节:1.培训总体评估(培训需求、培训的规划设计、培训机制);2.受训者反应评估(对培训内容方面、方法、后勤保障的评估);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学员在培训中的学识增长情况;学员行为方式的改进);4.个人绩效的评估(通过观察、比较、调查);5.组织绩效的评估(是最终目标,分客观指标测量法;主观评价法)
交流的含义: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交流意义: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充分体现了国家机关的开放性,能够很好地推进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1)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多方面的锻炼;(2)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3)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4)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交流的原则:依法进行原则;适才适用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合理原则。 交流的形式:从流向看分:地域性交流、跨部门交流、岗位交流
调任: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员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职务已将的非领导职务;即指让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除“录用”以外的另一个“入口”。
转任: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调任对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一定职务,已经具备进入机关后所担任职务的德、才条件的人员。
转任对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务员转任;公务员个人申请、机关批准同意的转任。
挂职锻炼: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在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对象: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实践锻炼);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综合素质比较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但缺乏领导经验的中青年公务员(培养锻炼);准备提拔使用或准备离开公务员队伍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使用锻炼)
回避的含义: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回避意义: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它以公务员对亲属的回避为中心,体现了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公正、公开、公平,能有效地防止机关内腐败现象的发生,帮助公务员摆脱各种人情关系的纠缠,更好地履行职责:(1)回避有助于防止腐败的产生,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2)有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3)有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回避的原则:政策配套原则;依法回避原则;内外监督原则;自我约束原则 任职回避: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地区回避: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成长地等任职。
公务回避: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任职回避对象、范围: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自然血缘亲属;养父母、养子女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等)
地区回避对象: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这些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
地区回避范围: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避对象、范围: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工资: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用惊人保障公务员生活消费支出的需要,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完成任务。 保险: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工资福利保险的意义: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现行工资结构的主体构成:1.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是工资的主体,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2.津贴:对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1)地区津贴:又分: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岗位津贴。3.补贴: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能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进行的适当弥补,包括住房补贴、医疗补贴。4.奖金:即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奖励 职务级别工资制的概念:按照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年功和实际贡献,确定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
津贴及地区津贴的概念: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津贴类型:1.地区津贴:(1)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差异,同时考虑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差距。(2)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体现不同专区间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是对公务员在艰苦边远环境下工作生活的补偿。2.岗位津贴:根据公务员岗位性质及工作条件确定的,主要发给那些苦、脏、累、险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 职能工资制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特点:第一阶段::实行职级工资制;第二阶段:实行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特点:增强级别工资的激励功能,从原来的15个级别增加到现在的27个级别,重点增加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所对应的级别数量。 工资的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1)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到因素;(2)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2.正常增资原则: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的工资。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年年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公务员之间由于工作年限、能力水平等不同,工资报酬也拉开了差距,从而能够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包括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3.平衡比较原则:在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时,应参照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单位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是协调公务员与外部系统分配关系的主要原则。应当确定:(1)相当人员的界定条件及对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的哪些内容进行比较;(2)如何应用工资调查比较结果考虑公务员工资水平,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3)机构和人员的抽样条件;(4)建立调查系统,确定调查的具体方式。4.法律保障原则: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公务员的工资管理以法律为依据,受到法律的保障。
福利:国家机关向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
福利主要内容:休假制度;优质制度;其他福利制度;公务员工时制度
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就改革公务员福利待遇提出你的议。按照“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的要求,将提高工资与改善福利待遇,鼓励公务员长期为国家服务,使公务员的福利与现行工资制度相配套,与时代同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公务员因患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由患病期间医疗待遇和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两部分组成。
保险的作用:1.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2.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3.使公务员亲身感觉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对于保护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提高公务员的健康水平,稳定公务员队伍,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没有建立基金积累制度;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保险改革的趋势:1.改变离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会的状况,建立养老基金由国家、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机制。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3.完善工伤制度;4.按照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进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1)辞职: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的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一种人事行为
辞退:公务员所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辞职的意义: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2.落实了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又维护了国家和公众利益。
辞退意义:1.辞退制度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3.是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
辞去公职: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丧失公务员身份。辞去领导职务:只限于承担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直接结果是公务员职务的变更,而非公务员身份的消失。
辞去公职的特征:1.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2.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作为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
辞去条件:限制性条件: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重要公务尚未处理,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辞去程序:1.提出辞去公职书面申请;2.任免机关进行审批;3.普通公务员30日内进行审批,领导成员90日内进行审批
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政协提出辞去现任的领导职务。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因个人或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按照管理权限的管理主体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辞退概念:特点:1.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法定的用人权利,一般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而是公务员所在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作出的一种单方面的人事行政行为;2.必须是基于法定事实,即只有当公务员的某些行为表现符合《公务员法》的条件时,机关才能单方面终止公务员的职务关系;3.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退待遇,可以领取辞退费及失业保险。
辞退与开除的区别:1.性质不同:开除是对公务员的一种行政处分行为,具有明确的惩戒性质;而辞退不是行政处分,不具有任何惩戒性质,是公务员管理中的正常行为。2.原因不同:辞退是由于公务员的德才水平或本人主观努力不够而不能胜任公务员职务,无法履行公务员义务而产生的;开除则是由于公务员在行使公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3.法律后果不同:辞退的公务员依法可以获得辞退费和享受失业保险;而被开除的公务员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而不能享受其他待遇。
辞退的条件: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
限制辞退的规定: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动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的法律后果:1.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按照规定享受辞退待遇。
退休:公务员达到规定的年龄,工作时间达到一定的年限,或丧失工作能力,办理有关的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领取一定养老保险金,以安度晚年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退休意义:1.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2.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监督;3.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4.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退休的条件:1.年龄条件:女55周岁,男60周岁;2.身体条件。
提前退休的3条件: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退休待遇的原则:国家保障原则;法律保障原则;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退休金免税原则。
退休后的政治待遇:原则上与同级在职公务员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如阅读机密文件、听重要报告、看必要的学习资料、参加党和国家组织的有关会议,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善政府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作出贡献等。
申诉:依据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属于非司法上的申诉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
控告: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现任的行为。
申诉与其他申诉的差异:1.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2.申诉事由指向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3.申诉的对象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4.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确定的。
控告应当具备的条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且侵害权益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被控告人员;被控告机关和被控告人员属于受理控告机关管辖。
控告与公务员申诉的区别:1.目的不同:申诉的目的是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决定,以便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控告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补偿,而且还要求追究实施不法侵害机关或人员的责任;2.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定不服而要求重新审查处理,控告是公务员因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申诉和控告的意义:是公务员整个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公务员其他制度顺利推行有重要的保障和监督作用: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2.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3.用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八个方面的申诉事由:处分;辞退或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四类受理机关:原处理机关(复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上一级机关(与原处理机关有隶属关系机关);行政监察机关。
申诉程序:公务员在提出申诉和受理机关在处理申诉时必须遵循的步骤和要求:有一般申诉程序;径直申诉程序;特别申诉程序。申诉期限:公务员在提出申诉和受理机关在处理申诉时必须遵循的时间要求。
控告事由: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机关: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察或检查关系的机关。
公务员可以控告的事由有哪些:八项权利和公务员应该获得的其他法定利益。公务员控告的受理机关有哪些: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主要指行政监察机关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控告处理程序:立案;调查;审理;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执行。
控告的处理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
(1)申诉人和控告人的义务:提出申诉、控告应当实事求是;不能提出过高或无理的要求;要遵守法定的申诉、控告程序。责任: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触犯刑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公开赔礼道歉,挽回影响。(2)被申诉、控告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义务与责任:及时纠正错误的人事处理决定,及时终止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错误处理决定和侵权行为造成公务员经济损失的,应当负经济赔偿的责任;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3)受理申诉、控告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责任:
人事争议:具有人事关系的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或履行聘任合同,持不同主张或要求而产生的争执。
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人事争议仲裁的合法、公正、及时处理三项原则:1.合法原则:指承担仲裁职责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对人事争议进行仲裁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和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对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2.公正原则:指人事仲裁委员会应秉公执法,对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视同仁,对任何一方不偏袒,不歧视,一切都依据客观实际作出判断和裁决,对争议双方都予以同样的保护。3.及时处理原则:指在人事争议发生后,人事仲裁委员会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尽快调查并作出裁决,不得无故拖延。
公务员制度(1848)
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1. 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答:(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2.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 答:(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人才;(2)我国原有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3.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原因? 答:(1)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正常政治的需要(3)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4.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答:(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和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5.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 答:(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有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答:(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法制化管理体制。
一、公务员制度的概念
1.识记:公务员的含义:在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内地或大陆上,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制度的含义: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2.领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参照管理”的机关:人民团体,如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
3.应用:运用公务员概念,从工作人员中正确挑选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1.识记:指导思想包括的内容: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2.领会: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指导的重要性: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贯穿在公务员法的总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各个管理环节中。通过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达到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长治久安,有利于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三、英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1.识记:英国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2.领会:英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关系: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1.识记: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这种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开始明显地暴露出来,诸如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等。
2.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我国在1993年被告公务员制度以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已逐步从过去的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政企分开了,企业得以走向市场,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因此,大部分亏损的国营企业已经扭亏为盈。这种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符合现代化要求,具有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政府人事管理体系,对其进行宏观规划、协调与监督,而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10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这种新型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正适应了经济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已经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两种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
1.识记: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与原干部人事制度优良传统的一致性:
六、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1.领会:我国公务员制度对资本主义诸国公务员制度借鉴的管理原则:
2.应用:将我国借鉴西方诸国公务员的五种管理制度与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对比,说明其科学性: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这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管理制度弊端所进行的改革。实行分类后,公务员只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与共产党、权力、审判、检察、政协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工、青、妇机关及其他一些机关的干部只是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但不在公务员的范围之内。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这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坐“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实行公务员激励机制,从公务员“进口”管理到使用管理的诸个环节,都鼓励竞争。对公务员的考核,依德、能、勤、绩、廉全面进行,重点是考绩,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等四个等效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以此作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和工资的依据。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遗留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以及领导任职年龄偏高等弊端而进行的改革。实行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后,公务员的录用、交流、晋升等规定,从“进口”上严格把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较好地解决了吸收新鲜血液、增加新的活力的问题。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从制度上促进公务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保证了各级国家机关及公务员队伍形成既有一心为公的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又有为政清廉、为民谋福利的良好形象,从而使以往那种“出勤不出力”的陋习得以纠正与克服,为政不廉的腐败现象得以防止和消除。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以前国家机关人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中,从总体上来看缺乏配套的法律化、制度化的规范体系,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建立公务员制度后,可以改变过去人事管理中法规不健全的状况。
第二章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1. 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答:(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保障;(3)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2. 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答:(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 3. 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 忠于宪法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 依法履职的义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 为民服务的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 忠于国家的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 服从命令的义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 保守秘密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 保持操行的义务: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 公正清廉的义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 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答:(1)身份处分:丧失公务员身份;(2)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3)赔偿责任: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务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4)刑事责任:公务员因职务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5. 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答:(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和不可放弃原则。 6.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 获得工作条件权: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 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 获得报酬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 参加培训权; (5) 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 申诉、控告权:提出申诉和控告; (7) 申请辞职权;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 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答:(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
一、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公务员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三个要素。公务员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具有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
2.领会:了解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 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 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二、公务员义务的内容 1.识记:(1)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违法必究原则;平等原则;服务与稳定原则。(2)依法履职义务:中国《公务员法》对此项义务的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服从命令的义务:中国《公务员法》对此项义务的表述:公务员应当履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 2.领会:(1)九项义务各自的核心要求:1.忠于宪法义务:要求公务员树立宪法至上和法律至上的思想,应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楷模,以自身的言论与行为维护宪法的权威与促进宪法的落实。2.依法履职的义务:两项要求:一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公务员应当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应当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核心要求:忠于国家,就是说,作为公务员,无论是在对内执行公务过程中,还是在对外交往过程中,都要站在国家和政府的立场上,一方面要保证自己的每项工作和每个行为不会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另一方面要抵制他人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言论和行为。5.服从命令的义务:应当履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和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应当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务:应当履行“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本质是要求公务员不论职务内外,要重廉耻,不得有失信于人民的行为,重点是要求公务员知廉耻。8.公正清廉的义务:应当履行“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公务员的权限只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只能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并且只能根据规定的步骤、顺序和方式行使,不存在法外权限,不存在法外程序。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和命令:服从命令的义务要求公务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必须遵从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决议、指示(令)、通告(知)等一般性命令和针对特定公务员的个别性命令,以保证行政事务执行的统一性和效率性。一般性命令是上级行政机关或其领导人员发布的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普遍适用的,通常以书面形式发布,发布的上级不仅仅指直接上级,而指具有指挥命令关系的各层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个别性命令是上级行政机关或其领导人员针对特定的下级行政机关或特定公务员发布的,通常指直接上级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发布。上级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即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保守秘密的义务涉及的两对矛盾:一是公务员保守秘密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解决:要求国家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什么信息是国家秘密,要求国家通过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什么信息是工作秘密)二是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之间的矛盾。(解决:法律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2)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即丧失公务员身份。2.行政处分:即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处分。3.赔偿责任:即管理特定财物的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物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的,则往往需与国家机关共同承担。4.刑事责任:即公务员对其职务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应用:运用公务员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义务相关的问题。 三、公务员权利的内容
1.识记:(1)规定公务员权利的三原则:保护原则;民主原则;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2)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即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份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劳动报酬权:即公务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基础上,享有工资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中国公务员不享有)(主要是工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 2.领会:(1)八项权利各自的具体表达:1.获得工作条件权: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的权利。把握:第一,公务员所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公务员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应相称;第二,工作条件的变动性;第三,工作条件的公用性。2.身份保障权: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和处分”3.获得报酬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权: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5.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申诉控告权:享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申诉人事处理,控告侵犯合法权益。7.申请辞职权:“申请辞职”8.其他法定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身份保障权的意义:法律赋予公务员身份保障权是当代公共人事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传统人事制度中有任免权者拥有完全自由免职权和处分权的否定,其基本目的是限制有任免权者的免职权和处分权,以确保公务员职务或身份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劳动报酬获得权和工资决策参与权:批评建议权:以“公民”身份活动时可以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权。(2)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行政复议;申诉;控告;诉讼权。
3.应用:运用公务员权利的相关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义务相关的问题。
第三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1. 我国设置公务员级别的目的? 答:(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和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2. 职位分类的作用? 答:(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3.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与类别的划分? 答:(1)专业技术类: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技术权威性。(2)行政执法类:纯执行性;现场强制性;(3)综合管理类。(4)法官、检察官类。(5)其他。 4.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答:(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5.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答:(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6.公务员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 答:(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 7.公务员职位设置依据的四大要素:(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一、职务与级别的含义。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目的 1.识记:(1)职务: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2)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职务与级别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
2.领会: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三个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二、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含义。我们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内容 1.识记:(1)职位分类:以“事”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和职权。分类依据是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2)品位分类: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学历、资历)与身份(官职地位的高低)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 2.领会:(1)划分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分类必须符合标准的统一性和类别的排他性原则,必须能够涵盖所有公务员范围。我们坚持以职位分类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划分职位类别的标准,不仅要依据职位的性质和特点,还要取决于管理的需要。(2)我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划分(5):专业技术类职位:指机关中人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三个特征:一,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技术权威性。行政执法类职位: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二特点:一,纯粹的执行性;二,现场强制性。综合管理类职位: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法官、检察官类职位:具有司法强制性与较强的专业性。其他类别职位。 三、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1.识记:(1)领导职务序列(10个):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非领导职务序列(8个):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2.领会:我国公务员两种职务序列的职责: 四、我国公务员的级别 1.识记:(1)级别的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丝袜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2)确定级别的依据:根据公务员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与晋升。(3)对应幅度:国家级正职1;国家级副职2-4;省部级正职4-8;省部级副职6-10;厅局级正职8-13;厅局级副职10-15;县处级正职12-18;县处级副职14-20;乡科级正职16-22;乡科级副职17-24;科员18-26;办事员19-27。 2.领会:怎样在对应幅度内晋升公务员的级别:一种是当公务员晋升职务时,原级别没有达到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相应晋升级别;另一种是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在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 3.应用:从一批公务员职务与所列的级别中,正确排出其对应关系。
*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
1. 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答:(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2. 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 答:A-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十八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B-限制性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 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答:(1)公开考试;(2)平等竞争;(3)严格考察:(4)择优录用。 4.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答:(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 5. 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答:(1)发布考试公告;(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体检;(6)录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备案。
6. 公务员录用工作过程中,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 答:(1)不按编制限额录用;(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录用;(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录用;(4)不按规定的程序录用; 7.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 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的情况有:(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2)因
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8、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3)技能测验
9、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1)笔试(2)面试(3)实际操作(4)情景模拟和心理测试
10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11.工作中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
一、录用的概念
1.识记:公务员录用的含义: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抗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2.领会:(1)公务员录用考试起源于英国的依据:(2)实行公务员录用的意义: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有利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 1.识记:(1)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7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公务员录用的限制性条件(3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领会:(1)了解公务员录用的7个基本条件的内容:(2)理解制定3个限制性条件的意义:
三、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1.了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项原则的内涵:即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2.领会:(1)对四项原则的具体要求:公开考试: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要公开,不允许搞“内部掌握”;录用考试的基本信息要公开,如时、地、科目、类别,报考部门的职位名称、性质、职责、缺员数量以及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平等竞争:指公民参加录用考试的法律地位平等,凡具有应试资格的公民均可报考。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竞争和被择优录用;任何公民不因民族、性别、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原因或享有特权或受到歧视。严格考察:指按照录用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录用前对应试者所做的必要的考察与了解并作出评价。包括录用考察的前提、内容和方式。前提:由用人单位在笔试与面试合格者中,按一定比例所确定的预选对象中进行。六方面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三种方式:查阅档案法;交谈考察法;座谈会考察法。择优录用:德才兼备,既要重视他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作风,也要重视他的实际工作能力。
(2)实行这些原则的意义:实行公开考试可以使所有具备资格参加录用考试的公民,有机会了解录用的信息,以便本人决定是否参加考试;也可以使录用工作全面接受公民监督,有利于预防或制止录用中的不正之风。实行平等竞争能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采取公开考试,择优任用的办法,既得到了第一流的人才,又使广大群众与报考者心悦诚服。 四、公务员录用的考试内容 1.识记:考试内容涵盖哪些方面:知识测验;智力测验(能力测验);技能测验。 2.领会:知识与技能测验的重要性:考察应试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和考察他们记忆能力、分析观察能力、综合归纳能力、数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语言关系能力等一般能力。(2)能力测验的必要性:考察应试者处理实际问题的速度与质量,检验应试者对知识与智力运用的程度和能力。 3:应用:运用录用的原则分辨实际录用中的案例。
五、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1.识记:录用考试中笔试与面试的优缺点:笔试的优点: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试;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缺点:不易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面试的优点:可以弥补笔试内容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该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诚实程度、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缺点:评分时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的影响。
2.领会:情景模拟与心理测验的必要性:情景模拟可以考察应试者的治事、领导、适应、创造和言谈等能力,从而获得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的直观印象。能考察应试者的真实能力。心里测试可以了解面试合格应试者的性格、气质、情感、仪表和反应,以评定应试者的心理素质。面试的意义: 六、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1.识记:对各项程序的表述:⑴发布公告;⑵资格审查;⑶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⑷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⑸体检;⑹录用。 2.领会:对录用标准的掌握:
3.应用:模拟面试的情景与答题的技巧。 七、试用期
1.识记:试用期的内涵:用人部门对被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等进行深入的考察,使试用人员在正式任职前获得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2.领会: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与否的不同处理方式: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取消录用。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1. 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类型?
答: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公务员考核的类型包括:(1)平时考核;(2)定期考核。 2.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特点? 答:(1)范围广泛:考核的范围全员性;考察则针对一部分特定对象;(2)定期进行:年度考核为一年一度;考察则视情况需要进行;(3)目的单一:年度考核针对公务员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针对公务员的职业倾向、工作表现、个性特征等。
3. 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答:(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2)有利于对公务员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为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提供依据。
4.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答:(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3)分类考核;(4)考用结合。
5.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答:《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1)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4)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6. 公务员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答:(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7. 公务员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8.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答:(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9.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答:(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10.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 答:(1)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2)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3)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11.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 答:(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12. 公务员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答:(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 (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学习;
(4)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对公务员所写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定;
(5)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6)监督考核程序;
(7)受理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所提出的复核申请。 13. 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 答:(1)考核准备;(2)述职;(3)民主测评;(4)个别谈话;(5)调查核实;(6)撰写考核材料;(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8)反馈。 14.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
答:A.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B.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C.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1)公务员考核的概念: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2.领会:建立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二、公务员考核成绩的原则
1.识记:考核的四项原则: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的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考用结合的原则。
2.领会:客观公正原则的重要性:客观原则指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从被考核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出发,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考核结果,避免以偏概全。公正原则指考核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一视同仁,考核结果不因考核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分别。 3.应用:对违反考核原则事例的正确分析。 三、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1.识记: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德: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能: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绩: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等情况。
2.领会: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对公务员的考核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并不是说德、能、勤、廉四个方面的考核就不重要。事实上,五个方面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缺少任何一方面的考核都不可能得出全面准确的考核结果。况且,工作实绩有时还会受到客观因素的限制而不能完整如实地表现出来。因此,考核既要注重和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又不能简单地用实绩考核代替对公务员德、能、勤、廉的考核。
3.应用:对正确掌握考核内容案例的分析。
四、考核的范围
1.领会:关于考核范围的九个补充规定: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2.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5.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受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的影响;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管理: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应用:对违规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各种综合性案例,能够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五、考核的等次与标准
1.识记: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领会:年度考核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的方法
1.识记:考核的三个基本方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2.领会:(1)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重要性:这是我党多年来实行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首先,公务员考核要在有关行政领导人员主持下进行,他们对考核结果拥有最后决定权。领导人员主持考核工作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最基本、最主要的考核形式。其次,公务员考核还必须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考核。有关行政领导人员在考核公务员时,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了解公务员的有关表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影响考核结果的四心理因素:从众心理:由于考核主体过多地考虑与被考核者的利害关系,受外部环境压力束缚,在考核中,放弃自己对被考核者的意见,而采取“随大流”的方式,人云亦云;趋中误差:考核主体不愿或没有将被考核人员工作业绩的差异性表现出来,而是把被考核者的成绩集中在同等水平的分数界限内,导致了考核结果的平均化倾向;近因效应:人在判断事物中,由于知觉局限性而出现的误差。由于最近发生的事情在考核者头脑中记忆深刻,因而考核者常常以对最近表现的评价代替对公务员的全面评价;晕轮效应:判断者往往偏重于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并人为地放大它的作用,甚至忽略事物的其他方面或全部,在考核中主要表现为考核者由于特别看重某人的某项特性,而影响他其他方面作出客观的评定。 七、考核的程序
领会: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程序: 1.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一般在当年年底或翌年年初进行。(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内公示;(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2.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考核主体:主管机关(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方式:届中、届末考核,没有明确届期的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8项程序:(1)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核材料;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反馈。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与使用 1.领会:(1)考核结果反馈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体现了公务员权利保障原则和考核的公开性,使公务员能够了解组织对自己的基本评价,看到自身的优点与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2)考核结果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依据。1.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1)累计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2)累计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2. 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3. 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2.应用:对考核结果按照有关处理规定的具体应用。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1.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答:(1)对于机关来说,是保证机关中各职位获得合适人选的主要途径;(2)对于公务员来说,是有效的激励手段;(3)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2. 公务员委任制的优缺点? 答:A.优点:(1)体现治事与治人相统一;(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3)操作简便。 B.缺点:(1)用人上主要根据上级领导的意志,容易滋生主观随意性,缺乏透明度;(2)对委任制公务员中不胜任职务者不易调整,容易造成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等。
3. 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程序? 答:(1)提出拟任职的人选;(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4. 聘任制公务员的特点 答:(1)合同管理;(2)平等协商;(3)任期明确。 5. 实行职位聘任的意义? 答:(1)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活力。(2)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3)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6. 实行聘任制的条件? 答:(1)工作需要;(2)机关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7. 委任制公务员免职的情形? 答:A.(1)转任职位;(2)晋升和降低职务;(3)调出机关;(4)被辞退、开除、撤职等。
B.单纯性免职的情形:(1)离职学习超过一年以上;(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3)退休的。 C.自行免职的情形:(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3)被辞退;(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5)死亡。 8. 委任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 答:(1)提出拟任职的建议;(2)审核;(3)提出免职决定;(4)发布免职通知。 9.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答:(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2)注重工作实绩;(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4)逐级晋升。
10.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程序? 答:(1)民主推荐;(2)组织考察;(3)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11. 公务员竞争上岗的程序?
答:(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12. 公务员公开选拔的程序? 答:(1)发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3)统一考试;(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13. 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答:(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2)人大机关(3)行政机关(4)审判机关(5)检察机关(6)政协机关(7)民主党派机关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2)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决定任命 委任制方式的优点:(1)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3)操作简便
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需要进行任职(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任免机关应及时予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 委制制的任职程序:(1)提出拟任职人选(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聘任制的特点:(1)合同管理(2)平等协商(3)任期明确 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可以实行聘任制的范围:(1)专业性较强的职位(2)辅助性职位 实行聘任制的条件:(1)工作需要(2)机关的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聘任人选的产生:(1)公开招聘(2)直接选聘 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3)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国外公务员的任职权属大致分三种情形:(1)由国家元首任用(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3)由各部委首长任用 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1)程序性免职的情形(2)单纯性免职的情形(3)自行免职的情形 免职的程序:(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2)审核(3)作出免职决定(4)发布免职通知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逐级晋升原则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的资格(详见p114) 竞争上岗工作的程序:(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工作的程序:(1)发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3)统一考试(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国外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制度有: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考试晋升制、委任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自荐晋升制等。 公务员降职的原则:(1)能上能下原则(2)逐级降职原则 公务员降职的条件:(1)本人不称职(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公务员降职的方式:(1)职薪同时降(2)降职不降薪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任职: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免职: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管理活动。晋升: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降职: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由于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2.领会: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的意义:1.对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二、公务员任职的方式与原则 1.领会:适用的对象:选任制:(1)中国共产党机关:1.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2.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3.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2)人大机关:1.全国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3.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3)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4)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5)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政协机关: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7)民主党派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秘书长。委任制:我国以委任制为主,除上述七类机关中选举产生以及少数实行聘任的职务外,其他公务员。聘任制: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 2.应用:运用公务员任职的原则,分析公务员任职中的典型案例。 三、公务员的兼职
1.领会:公务员兼职的内容:1.机关内兼职: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2.机关外兼职: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2.应用:运用兼职的规定,对现时存在的各种兼职情形,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公务员的免职
1.识记:公务员免职的程序:提出拟免职的建议;审核;作出免职决定;发布免职通知。
2.领会:公务员免职的几种情形:1.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2.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程序性免职的情形(1.转任职位;晋升或降低职务;调出机关;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如因犯错被辞退、撤职、开除公职等);单纯性免职的情形(非公派、组织选派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自行免职的情形(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被辞退;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死亡)
五、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条件、资格和程序
1.识记: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2.领会:晋升的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资格:P114
3.应用:运用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分析、判断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典型案例。四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工作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逐级晋升。
六、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
1.识记:竞争上岗对象: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公开选拔对象: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或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其人选。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也可以公开选拔。 2.领会:程序 竞争上岗: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
七、任职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1.识记:任职公示制度的含义: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公务员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再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
2.领会:具体规定 任职公示:1.公示对象:地(厅)级以下(含)委任制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选任制干部的推荐提名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缓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2.公示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中层原则上在其所在工作部门或系统内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交流提拔任职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3.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4.公示方式:向社会,一般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或系统内,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5.公示时间:七至十五天。6.公示程序:四步骤(1)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2)以组织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实施对干部的任用,并予以公布。任职试用期制度:可以在较长题意的实际工作中,更全面更客观地考察干部,延长考察期,拓展考察面,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确性。适用于: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硬骨头依法任命人领导职务。此外,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也可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八、公务员降职的原则、条件
1.识记:原则:能上能下原则;逐级降职原则。条件:本人不称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方式:职薪同时降;降职不降薪。程序: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不服,一个月内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2.领会:降职与行政处分的区别:首先,引起降职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客观上造成的,如工作需要、机构调整或职位变迁等。其次,即使降职是由于公务员主观因素引起的,如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等,它所依据的条件与行政处分依据的条件也截然不同。再次,受行政处分,如降级、撤职的公务员,与受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在其所受的待遇也不同。
第七章 公务员奖励与惩戒 1. 公务员奖励的基本特征? 答:(1)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即具有授奖权限的机关;(2)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集体;(3)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 2. 实施公务员奖励与惩戒的意义? 答:(1)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2)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落实的有效措施;(3)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实现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3. 公务员奖励的原则? 答:(1)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2)公平、公正、公开;(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 4. 公务员纪律的内容? 答:A.政治纪律:(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3)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B.组织纪律:(1)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C.工作纪律:(1)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2)公务员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3)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4)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D. 廉政纪律:(1)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2)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3)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 道德纪律:(1)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2)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5.公务员惩戒的程序? 答:(1)初步调查;(2)立案;(3)正式调查;(4)陈述和申辩;(5)决定;(6)告知;(7)归档和备案。 务员奖励种类:(1)嘉奖(2)记三等功(3)记二等功(4)记一等功(5)授予荣誉称号
行政机关公务员奖励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2)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3)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撤销奖励的情形:(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惩戒的条件:(1)政治纪律,主要包括①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②公务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③公务员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2)组织纪律①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②公务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3)工作纪律①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②公务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③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④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⑤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4)廉政纪律①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③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业性组织中兼任职务(5)道德纪律①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6)其他纪律 惩戒的种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行政任免机关处分公务员的程序:(1)初步调查(2)立案(3)正式调查(4)陈述和申辩(5)决定(6)告知(7)归档和备案 不同惩戒的处分期间:(1)警告:六个月(2)记过:十二个月(3)记大过:十八个月(4)降级:二十四个月(5)撤职:二十四个月(6)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
一、奖励惩戒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奖励: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渊源于干部奖励制度。纪律:是政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为维护本组织利益、实现其宗旨并保证其内部秩序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是国家为保障各个机关实现其职能、维护机关的秩序和政党运转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惩戒:指有关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违纪公务员给予的纪律处分。渊源于干部惩戒制度。
2.领会:奖励的基本特征:授奖主体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即拥有授奖权限的机关;受奖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公务员集体;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即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种类、方式、权限等由法律法规规定,奖励主体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实施奖励,不能随意改变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些内容。公务员纪律与义务的关系:都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此处的纪律规定不同一般组织的纪律规定,它在本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义务规定,故二者是完全一致的。义务是相对权利而言的,它从下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并从宏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行为,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化,从反面要求公职人员不应当怎么做并从微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的行为。简单来说,义务规定积极性的作为要求,纪律则规定消极性的不作为要求;义务为纪律规定了前提,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展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完整地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体系,为公务员惩戒规定了条件。实施奖励与惩戒的意义: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2.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3.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二、奖励的原则、条件与种类
1.识记:原则: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条件:
2.领会:三项原则:精神奖励:对受奖者给予荣誉的激励,如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增强其光荣感,满足其精神需求;物质奖励:给予实物的激励,如颁发奖品、奖金等,满足其物质需求。公平:公务员在奖励制度面前平等,符合公务员相应奖励条件的都能获得相应的奖励种类,不存在双重的或多重的奖励标准;公正:奖励主体在实施奖励的过程中,不能偏私,严格地遵守法定奖励条件和法定奖励程序;公开:奖励标准、奖励结果保持高度透明,不搞“暗箱操作”。定期奖励:以年度为时间单位且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奖励,针对公务员在履行日常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奖励;及时奖励:随时奖励,针对公务员完成专项任务、处理突发事件或在特定环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十类条件(表2):
3.应用:运用奖励的基本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奖励相关的问题。 三、奖励的权限、程序与撤销
1.识记:权限:指公务员奖励的决定权和审批权,即奖励权限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奖励种类由什么样的机关来决定或审批的问题。撤销:指受奖对象受奖后,授奖主体或其上级机关发现公务员奖励不符合规定要件(主要是法定奖励条件和法定奖励程序)而取消奖励的行为。
2.领会:行政机关奖励权限的配置:(表3)奖励的程序: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撤销奖励的效力(表4):
3.应用:运用奖励的基本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奖励相关的问题。 四、惩戒的条件与种类
1.识记:惩戒条件:指公务员纪律的内容,即公务员法确定的公务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其他纪律。 2.领会:政治纪律:在政治方面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即政治纪律是限制公务员政治行为的准则,包括三项:(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不得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参加罢工;(3)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或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现任;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现任。公务员不得人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营利性活动是一种“私人”活动,是追逐利润的活动,而公务性活动则是一种“公共”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活动,二者有各自活动的边界,不能相互融合,否则就是官商不分,容易出现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营利性活动不等于经济活动,如购买股票是允许的。惩戒种类: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二八个月;降级:二十四个月;撤职:二十四个月;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 3.应用:运用公务员惩戒的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奖励相关的问题。
五、惩戒的程序、法律后果与解除
1.识记:程序:初步调查;立案;正式调查;陈述和申辩;决定;告知;归档和备案。解除:指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终止处分的执行。
2.领会:程序:法律后果: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工资档次,其中受撤职处分的还要降低一定职务层次任职,并且按照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解除:三处条件:悔改表现,没有再次违纪行为,以及处分期满。程序:提出解除申请(单位提)——审查并决定(原处分机关)——以书面通知本人 3.应用:运用公务员惩戒的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奖励相关的问题。
*第八章* 公务员培训
1. 公务员培训的含义? 答:公务员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的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的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教育训练活动。 2.公务员培训的特点:(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样性(4)公务员培训方式的法定性(5)公务员培训的持续性
3.公务员培训的意义? 答:(1)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2)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途径;(4)公务员的权利之一,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
答:(1)理论联系实际;(2)学用一致;(3)按需施教;(4)讲求实效。 5.公务员培训规划与设计? 答:(1)了解组织的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的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2)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进行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的方式,集中或分散。 6.公务员培训的评估? 答:(1)培训总体评估:注重考察三方面,即培训需求、培训规划设计、培训机制;(2)受训者的反应评估:对培训内容方面的评估;对培训方法的评估;对培训后勤保障的评估。(3)受训者的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学员在培训中的学识增长情况;学员行为方式的改进。(4)个人绩效评估:观察法;比较法;调查法;(5)组织绩效的评估:客观指标测量法;主观评价法。 公务员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1)国家法律(2)党内条例(3)党和政府相关文件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1)初任培训(2)任职培训(3)专门业务培训(4)在职培训(5)其他培训,包括专项培训,对口培训,MPA专业学位教育,境外培训,通用知识和技能培训 公务员培训的内容:(1)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2)业务知识培训(3)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 业务知识培训的课程:(1)公共必修课,包括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和行为规范(2)专业选修课(3)选修课 公务员培训的施教机构:(1)国家行政学院(2)地方行政学院(2)其他培训机构
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管理:(1)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建设(2)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3)加强培训工作研究,积极推广培训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做法(4)建立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制度和评估制度 我国公务员培训的管理体制(P161) 培训需求分析的基本要素:(1)个体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2)组织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3)国家或地区战略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需求分析的主要方法:(1)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2)培训需求的全面分析法(3)引入行为科学或社会调查的一系列方法 问题分析法的环节:(1)发现和确认问题阶段(2)收集资料或直接观察 (3)分析、判断和证实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则(4)培训需求的分析(5)说明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
全面分析法的环节:(1)进行工作分析(2)编写出组织任务和所需技能的目录清单(3)分析组织现实的绩效水平状况(4)培训规划设计 公务员培训规划设计的内容:(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的(2)对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的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公务员培训的技术方法:(1)课堂讲授法(2)研讨法(3)案例分析法(4)角色扮演法(5)合作研究法 公务员培训评估的环节:(1)培训总体评估(2)受训者反应评估(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4)个人绩效的评估(5)组织绩效的评估
一、公务员培训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含义: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的教育、训练活动。 2.领会:培训自身的特点: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内容的实用性;手段的多样性;方式的法定性;时间的持续性。意义:作为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务员培训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政府能力和公务员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信息途径;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1.领会: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学用一致原则;按需施教原则;讲求实效原则。
2.应用:运用公务员培训的国家法律:《公务员法》第十章的第六十条——每六十二条P151、党内工作条例、党和政府相关文件,分析我国公务员培训的法定依据。
三、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1.识记:公务员培训四大类的含义:
2.领会:四大类公务员培训的含义及其对象、目的和内容、结果使用等 四、公务员培训的内容
1.领会:三内容:1.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2.业务知识培训:(1)公共必修课: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行为规范;(2)专业必修课;(3)选修课;3.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培训。
2.应用:分析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管理的相关性。参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促进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五、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与管理
1.识记:施教机构的种类: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其他培训机构。 2.领会: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管理: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各类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加强培训工作研究,积极推广培训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制度和评估制度。公务员培训的管理体制:我国整个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体制:(1)全国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2)中组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察、制度规范等职能。(3)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4)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5)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雷管方负责组织。
六、公务员培训的需求分析
1.识记:概念:组织在培训活动之前,从长远发展目标或近期目标出发,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组织及其成员的现有素质构成\\知识和技能种类等方面进行的系统鉴别和分析。
2.领会:三大基本要素:个体层次:了解组织内员工的现有知识、素质能力等方面的状况和结构,找出与应有状况之间的差距;组织层次:通过对组织总体目标、资源状况和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判断,发现组织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组织应有的员工素质结构状况与现有实际素质结构状况之间的差距,并说明培训是否解决现有差距的最有效的方法;国家或地区战略层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迅速京华以及政府工作所面临的全局性特点,公务员培训需求还必须要从国家或所在的发展战略角度来加以分析,以适应变革时代和改革开放形势的要求。三主要方法:(1)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主要集中于组织或组织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即在分析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现在状况和理想状况差距的基础上,确认和提出造成差距的症结和根源,明确培训是否是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组织绩效的有效途径。五环节:发现和确认问题阶段;收集资料或直接观察;分析、判断和证实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培训需求的分析;说明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2)培训需求的全面分析法:通过对组织内部各个层面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分析,确定理想状态与现实状态的差距,从而进一步决定是否进行培训,培训什么以及如何培训等。四环节:进行工作分析,研究组织工作的性质,以此制定出组织岗位评价标准和职位规范;编写组织任务和所需技能的目录清单;分析组织现实的绩效水平状况,找出差距,认识问题的性质和造成问题的原因,这样又回到上述问题分析方法的过程;培训规划设计。(3)引入行为科学或社会调查的一系列方法。 七、公务员培训的规划与设计的概念
1.识记:概念:根据组织根据发展的目标和对公务员未来培训需求状况的预测,制定专门计划,设计组织近期与未来培训活动的方案。
2.领会:8应考虑的因素: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的;2.对培训对象、内容与方式的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3.应用:运用公务员培训规划与设计方法,对具体公务员培训案例进行规划和设计。
八、公务员培训的技术方法 1.识记:种类: 2.领会:5种公务员培训技术方法的特点:课堂讲授法(组织简单性、易操作性、经济性以及讲课老师的习惯性);研讨法(灵活性大);案例分析法(1.案例量刑一般来自组织的实际问题;2.尽量让参加者陈述他们的看法,并倾听他人意见,正视不同看法并作出决策;3.可以将学员对教师的依赖程度降到最低限度;4.教师很少回答“对”或“不对”,力求学员自己作出独立判断;5.教师主要通过创造讨论气氛和控制讨论过程来推进案例分析的深入。);角色扮演法:(可以发现学员的管理才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了解学员中存在产问题,指导他们修正行为);合作研究法(对学员培训后的一种综合性理论以及智力、技能的训练,是对学员培训结果的总结和成果反映)。 九、公务员培训的评估
1.识记:概念:贯穿于公务员整个培训过程的管理控制活动,是对公务员培训全过程和最终效果的综合评估,它对于改进公务员培训质量、提高公务员培训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领会:5主要环节:1.培训总体评估(培训需求、培训的规划设计、培训机制);2.受训者反应评估(对培训内容方面、方法、后勤保障的评估);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学员在培训中的学识增长情况;学员行为方式的改进);4.个人绩效的评估(通过观察、比较、调查);5.组织绩效的评估(是最终目标,分客观指标测量法;主观评价法)
第九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1. 公务员交流的含义?
答:公务员交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的个人意愿,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1)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目的、范围、对象与相应的条件、程序。
(2)交流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必须经过机关决定安排或批办手续;
(3)交流的原因包括:一是工作需要;二是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三是避免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产生腐败行为;四是根据规定需要回避;五是照顾公务员的个人愿望。
(4)公务员交流,一般属于同一职务层次的平级调动,但也要与提拔使用、降职相结合。 2. 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答:(1)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等方面的锻炼;(2)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3)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突进廉政建设;(4)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3. 公务员回避的意义? 答:(1)有利于防止腐败产生,促进国家机关廉政建设;(2)有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3)有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稳定因素,提高国家机关工作效率。 公务员的回避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2)预防性 4. 公务员交流的原则? 答:(1)依法进行原则;(2)适才使用原则;(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4)合理原则。 5. 挂职锻炼管理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答:(1)应选好锻炼人选;(2)应选好锻炼去向;(3)应掌握好锻炼时间;(4)应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 6. 公务员回避的原则? 答:(1)政策配套原则;(2)依法回避原则;(3)内外监督原则;(4)自我约束原则。 7. 我国公务员回避的形式? 答:(1)任职回避: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2)地域回避: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成长地等任职;(3)公务回避: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8,公务回避的特点? 答:(1)时限性;(2)范围更广泛;(3)对象改更广泛。 国外公务员交流的种类:(1)部门内同一职系的调动(2)跨部门跨职类调动(3)竞职式交流(4)跨地域交流 我国公务员交流的形式:(1)调任(2)转任(3)挂职锻炼 调任的条件:(1)调任人选要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这是所有公务员都应当具备的条件(2)调任人选要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3)调任人选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不能是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成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转任原因包括:(1)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务员转任(2)经公务员个人申请、机关批准同意的转任
转任必须符合三方面的要求:(1)转任公务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3)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理解领导成员的转任要求,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在领导干部转任的问题上,公务员法充分吸收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成果(2)公务员法特别强调领导成员交流的重要性,专门规定了领导成员转任的要求(3)领导成员转任指“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
理解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转任要求,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是指,直接经管“人、财、物”和执行执法监督职能的职务(2)这类转任的范围主要在本机关内部,一般不跨地区、跨部门进行(3)这类转任是具有强制性的,公务员个人有义务服从组织决定(4)这类转任要有计划性,应事先制订计划,确定转任的具体人员、转任去向、转任时机等
与调任、转任相比,挂职锻炼的特殊性:(1)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2)挂职锻炼有时间性(3)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形式
挂职锻炼的种类:(1)进行实践锻炼(2)进行培养锻炼(3)进行使用锻炼 挂职锻炼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1)应选好锻炼人选(2)应掌握好锻炼时间(3)
应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P185)
在国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主要有:(1)血亲关系(2)夫妻关系(3)姻亲关系(4)拟制亲关系
我国公务员回避的形式:(1)任职回避(2)地域回避(3)公务回避 公务回避的特点:(1)公务回避具有时限性(2)公务回避的范围更广泛(3)公务回避的对象更广泛 公务回避的范围:(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公务员回避的提起有两种情形:(1)公务员本人主动申请回避(2)利害关系人发现公务员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提出要求公务员回避
一、公务员交流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含义: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2.领会:意义: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充分体现了国家机关的开放性,能够很好地推进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1)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多方面的锻炼;(2)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3)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4)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二、公务员交流的原则
1.识记:交流的4原则:依法进行原则;适才适用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合理原则。
2.领会:依法交流与个人服从组织两原则的重要性:
三、公务员交流的形式:从流向看分:地域性交流、跨部门交流、岗位交流 1.识记: 调任: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员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职务已将的非领导职务;即指让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除“录用”以外的另一个“入口”。转任: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挂职锻炼: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在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2.领会:调任对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一定职务,已经具备进入机关后所担任职务的德、才条件的人员。转任对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务员转任;公务员个人申请、机关批准同意的转任。挂职锻炼对象: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实践锻炼);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综合素质比较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但缺乏领导经验的中青年公务员(培养锻炼);准备提拔使用或准备离开公务员队伍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使用锻炼) 3.应用:正确分析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的正误案例。 四、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制度
1.识记: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对象:P185 2.领会:交流范围和方式:P186 五、公务员回避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含义: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2.领会:意义: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它以公务员对亲属的回避为中心,体现了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公正、公开、公平,能有效地防止机关内腐败现象的发生,帮助公务员摆脱各种人情关系的纠缠,更好地履行职责:(1)回避有助于防止腐败的产生,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2)有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3)有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六、公务员回避的原则:政策配套原则;依法回避原则;内外监督原则;自我约束原则
1.领会:依法回避原则的重要性: 七、公务员回避的形式
1.识记:任职回避: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地区回避: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成长地等任职。公务回避: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2.领会:任职回避对象、范围: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自然血缘亲属;养父母、养子女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等)地区回避对象: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这些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范围: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务回避对象、范围: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3.应用:正确区分种类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及其所任职的情况、区域,判定其应不应回避,属何种回避?
*第十章* 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1. 建立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意义? 答:(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2. 制定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体现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2)正常增资原则: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3)平衡比较原则:公务员工资水平与企业单位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4)法律保障原则:公务员工资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 3. 在落实平衡比较原则过程中,如何建立工资调查制度? 答:(1)确定相当人员的界定条件,并对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进行比较;(2)确定如何应用工资调查比较结果考虑公务员工资水平,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3)确定机构、人员的抽样条件;(4)建立调查系统,确定调查方式。 4. 公务员工资构成? 答:(1)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3)补贴;(4)奖金。 5. 公务员福利的作用? 答:(1)对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必要的保障;(2)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水平;(3)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 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趋势? 答:A.存在的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不配套。
B.改革趋势:按照“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的要求,将提高工资和改革福利相结合,坚持福利货币化、透明化、规范化的方向,实行合理的福利待遇。
7.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 答:(1)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3)使公务员亲身感觉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自豪感和荣誉感,进而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8. 公务员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趋势? 答:A.(1)没有建立基金积累制度;(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医疗等经费增长过快,浪费严重。
B.(1)改变离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付的状况,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积极的筹集和运营机制。 (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3)实行工伤保险制度。
(4)按照行政管理和基金运营分开原则,实行养老、实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基金管理。
英国公务员的津贴主要有:(1)伦敦补贴(2)超时勤务补贴(3)假日勤务津贴(4)夜间勤务津贴(5)技能津贴 美国公务员的津贴主要有:(1)地区津贴(2)特殊工作津贴(3)其他津贴 公务员福利的项目:(1)休假制度(2)优抚制度(3)其他福利制度(4)公务员工时制度
现阶段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公务员保险的项目:(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生育保险制度 新西兰公务员的养老体系主要包括:(1)养老金制度(2)政府养老金基金制度(3)节俭计划
公务员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没有建立基金积累制度(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一、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工资: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用惊人保障公务员生活消费支出的需要,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完成任务。福利:国家机关向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保险: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2.领会: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的意义: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二、公务员工资 1.识记:(1)现行工资结构的主体构成:1.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是工资的主体,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2.津贴:对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1)地区津贴:又分: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岗位津贴。3.补贴: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能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进行的适当弥补,包括住房补贴、医疗补贴。4.奖金:即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奖励。(2)职务级别工资制的概念:按照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年功和实际贡献,确定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3)津贴及地区津贴的概念: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类型:1.地区津贴:(1)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差异,同时考虑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差距。(2)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体现不同专区间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是对公务员在艰苦边远环境下工作生活的补偿。2.岗位津贴:根据公务员岗位性质及工作条件确定的,主要发给那些苦、脏、累、险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 2.领会:(1)了解公务员职能工资制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特点:第一阶段:1993.10.1—2005.12.31:实行职级工资制;第二阶段:2006.1.1以后:实行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特点:增强级别工资的激励功能,从原来的15个级别增加到现在的27个级别,重点增加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所对应的级别数量。(2)确定公务员工资的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1)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到因素;(2)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2.正常增资原则: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的工资。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年年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公务员之间由于工作年限、能力水平等不同,工资报酬也拉开了差距,从而能够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包括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3.平衡比较原则:在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时,应参照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单位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是协调公务员与外部系统分配关系的主要原则。应当确定:(1)相当人员的界定条件及对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的哪些内容进行比较;(2)如何应用工资调查比较结果考虑公务员工资水平,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3)机构和人员的抽样条件;(4)建立调查系统,确定调查的具体方式。4.法律保障原则: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公务员的工资管理以法律为依据,受到法律的保障。
3.应用:运用公务员工资的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工资有关的问题。 三、公务员福利 1.识记:(1)主要内容:休假制度;优质制度;其他福利制度;公务员工时制度(2)法定节假日:(3)工时制的含义: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2.领会: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3.应用:就改革公务员福利待遇提出你的议。按照“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的要求,将提高工资与改善福利待遇,鼓励公务员长期为国家服务,使公务员的福利与现行工资制度相配套,与时代同步。 四、公务员保险 1.识记:(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公务员因患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由患病期间医疗待遇和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两部分组成。(2)生育保险制度的概念:P213 2.领会:(1)保险的作用:1.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2.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3.使公务员亲身感觉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对于保护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提高公务员的健康水平,稳定公务员队伍,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没有建立基金积累制度;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3)保险改革的趋势:1.改变离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会的状况,建立养老基金由国家、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机制。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3.完善工伤制度;4.按照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进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十一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1.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答:(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2)落实了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
2.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意义? 答:(1)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3)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
3.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意义? 答:(1)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或活力;(2)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监督;(3)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4) 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4.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特征? 答:(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2)辞去公职必须经过法律程序;(3)辞去公职的公务员享受法定的辞职待遇;(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 9. 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的区别?
答: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都是公务员本人意愿的表现,其区别包括:(1)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意愿得到法律确认,受法律保护;擅自离职的意愿没有得到法律认定,公务员必须承担不履行义务的后果(2)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公务员是否行使该权利及其法律后果,由公务员自行处理;擅自离职是一种违纪行为,要被追究责任。
10. 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
答:免职是公务员任免机关依照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免除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人事行政行为。二者差别:(1)性质不同: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是公务员自愿的法律行为;免职是机关的人事行政行为,是任免机关等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公务员必须服从。(2)原因不同:辞去公职出于公务员的个人意愿;免职基于法定事由,如转任。(3)法律后果不同:辞去公职是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废除;免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退休、离休、辞退等原因的免职,终止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二是由于公务员职务变更、工作职位变换引起的免职,公务员的职务关系不变,为了任新职。
11.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12. 公务员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限制性条件?
答:(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2)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3)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4)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13.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去领导职务的程序? 答: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2)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委(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4)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辞去公职的法律后果:(1)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失去公职待遇
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14. 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的程序?
答:责令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党委(党组)作出责令干部辞职的决定,并指派专人与干部本人谈话。责令干部辞职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 (2)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
15. 建立辞去领导职务的相关措施? 答:(1)妥善安置辞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2)建立科学的岗位责任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16. 公务员辞退的特点? 答:(1)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法定的用人权利;(2)辞退公务员基于法定事实;(3)辞退公务员必须基于法定程序;(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受法定的辞退待遇。 17. 辞退与开除的差别?
答:辞退和开除都终止了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公务员身份消失,是行政机关的单方面行为。二者差别:
(1)性质不同:开除是行政处分,具有惩戒性;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无惩戒性;(2)原因不同:辞退的原因是公务员的德才表现或主观努力不够而不能胜任公务员职务,无法履行公务员义务;开除的原因是公务员违法乱纪行为。(3)法律后果不同:辞退的公务员可以获得辞退费,并享受失业保险;被开除的公务员享受失业保险,但不享受其他待遇。
18. 公务员可被辞退的条件?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19. 公务员不能被辞退的条件?
答: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20. 确定公务员退休待遇的原则? 答:(1)国家保障原则;(2)法律保障原则;(3)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4)退休金免税原则。 辞退公务员的法定程序:(1)由拟被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陈述辞退事实和理由(2)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3)任免机关批准了辞退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1)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按照规定享受辞退待遇 提前退休的条件有:(1)工作年限满30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的退休待遇:(1)退休公务员的政治待遇(2)退休金待遇(3)其他待遇
一、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1)辞职: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的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一种人事行为。辞退:公务员所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退休:公务员达到规定的年龄,工作时间达到一定的年限,或丧失工作能力,办理有关的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领取一定养老保险金,以安度晚年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2)辞职制度:辞职条件、办理原则、辞职程序、辞去公职的限制条件等一系列规定的总称。辞退制度:辞退条件、辞退程序、辞退后待遇等一系列规定的总称。退休制度:关于退休方式、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审批和退休安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总称。
2.领会:建立()的意义:辞职: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2.落实了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又维护了国家和公众利益。辞退:1.辞退制度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3.是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退休:1.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2.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监督;3.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4.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二、公务员辞职
1.识记:辞去公职: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丧失公务员身份。辞去领导职务:只限于承担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直接结果是公务员职务的变更,而非公务员身份的消失。
2.领会:(1)辞去公职的特征:1.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2.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作为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条件: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重要公务尚未处理,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程序:1.提出辞去公职书面申请;2.任免机关进行审批;3.普通公务员30日内进行审批,领导成员90日内进行审批。(2)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政协提出辞去现任的领导职务。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因个人或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按照管理权限的管理主体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3.应用:对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判断。 三、公务员辞退
1.识记:辞退概念:特点:1.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法定的用人权利,一般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而是公务员所在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作出的一种单方面的人事行政行为;2.必须是基于法定事实,即只有当公务员的某些行为表现符合《公务员法》的条件时,机关才能单方面终止公务员的职务关系;3.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退待遇,可以领取辞退费及失业保险。 2.领会:(1)辞退与开除的区别:1.性质不同:开除是对公务员的一种行政处分行为,具有明确的惩戒性质;而辞退不是行政处分,不具有任何惩戒性质,是公务员管理中的正常行为。2.原因不同:辞退是由于公务员的德才水平或本人主观努力不够而不能胜任公务员职务,无法履行公务员义务而产生的;开除则是由于公务员在行使公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3.法律后果不同:辞退的公务员依法可以获得辞退费和享受失业保险;而被开除的公务员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而不能享受其他待遇。(2)辞退的条件: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限制辞退的规定: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动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3)辞退的法律后果:1.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按照规定享受辞退待遇。 四、公务员退休 1.识记:(1)退休:(2)方式: 2.领会:(1)应当退休的条件:1.年龄条件:女55周岁,男60周岁;2.身体条件。提前退休的3条件: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2)确定公务员退休待遇的原则:国家保障原则;法律保障原则;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退休金免税原则。(3)退休后的政治待遇:原则上与同级在职公务员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如阅读机密文件、听重要报告、看必要的学习资料、参加党和国家组织的有关会议,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善政府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作出贡献等。福利待遇:退休金待遇:不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但与公务员过去的累积贡献有关系,累计越大金额超高。其他待遇:P236
3.应用:综合分析,列举公务员“出口”的主要渠道。
第十二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1.公务员申诉的含义?
答: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公务员申诉与其他申诉的不同之处在于: (1)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2)申诉事由是指机关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3)申诉对象是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的行政机关;(4)受理申诉的机关由公务员法确定。 2.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主要区别? 答:(1)目的不同:申诉目的是使机关改变或撤销人事处理决定,以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损失;控告目的是为了恢复和补偿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有关机关或人员的责任。(2)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经发生效力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要求重新审理;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3.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意义? 答:(1)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2)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3)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政建设。 4.申诉事由包括:(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除(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5.在中国,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为:(1)原处理机关(2)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3)上一级机关(4)行政监察机关 6.公务员申诉程序? 答:A.一般申诉程序:(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2)向原处理机关提出复核申请;(3)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不服;(4)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5)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做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6)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B.径直申诉程序:(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2)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3)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做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4)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C.特别申诉程序:(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2)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3)公务员对省级以下行政监察机关做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6)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7.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1)立案;(2)调查;(3)审理;(4)做出处理决定或建议;(5)执行。 8.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 答:(1)合法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正:秉公执法,一视同仁;(3)及时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尽快裁决。 9.人事争议仲裁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与意义
1.识记:申诉:依据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属于非司法上的申诉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现任的行为。
2.领会:公务员申诉与其他申诉的差异:1.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2.申诉事由指向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3.申诉的对象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4.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确定的。公务员控告应当具备的条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且侵害权益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被控告人员;被控告机关和被控告人员属于受理控告机关管辖。公务员控告与公务员申诉的区别:1.目的不同:申诉的目的是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决定,以便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控告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补偿,而且还要求追究实施不法侵害机关或人员的责任;2.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定不服而要求重新审查处理,控告是公务员因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意义:是公务员整个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公务员其他制度顺利推行有重要的保障和监督作用: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2.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3.用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二、申诉的事由与受理机关
1.领会:八个方面的申诉事由:处分;辞退或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四类受理机关:原处理机关(复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上一级机关(与原处理机关有隶属关系机关);行政监察机关。
2.应用:运用公务员申诉的知识分析现实中和公务员申诉有关的问题。 三、申诉的程序、期限与审理
1.识记:申诉程序:公务员在提出申诉和受理机关在处理申诉时必须遵循的步骤和要求:有一般申诉程序;径直申诉程序;特别申诉程序。申诉期限:公务员在提出申诉和受理机关在处理申诉时必须遵循的时间要求。
2.领会:三类申诉程序:P242申诉期限的规定:P244申诉案件的审理:P244 3.应用:运用公务员申诉的知识分析现实中和公务员申诉有关的问题。 四、控告的事由与受理机关
1.识记:控告事由: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机关: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察或检查关系的机关。
2.领会:公务员可以控告的事由有哪些:八项权利和公务员应该获得的其他法定利益。公务员控告的受理机关有哪些: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主要指行政监察机关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五、控告的处理程序
1.识记:控告处理程序:立案;调查;审理;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执行。 2.领会: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
3.应用:运用公务员控告的知识分析现实中与公务员控告相关的问题。 六、申诉控告中各方的义务与责任 1.领会:(1)申诉人和控告人的义务:提出申诉、控告应当实事求是;不能提出过高或无理的要求;要遵守法定的申诉、控告程序。责任: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触犯刑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公开赔礼道歉,挽回影响。(2)被申诉、控告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义务与责任:及时纠正错误的人事处理决定,及时终止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错误处理决定和侵权行为造成公务员经济损失的,应当负经济赔偿的责任;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3)受理申诉、控告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责任:
2.应用:分析现实中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中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七、人事争议仲裁概念与原则
1.识记:人事争议:具有人事关系的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或履行聘任合同,持不同主张或要求而产生的争执。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2.领会:人事争议仲裁的合法、公正、及时处理三项原则:1.合法原则:指承担仲裁职责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对人事争议进行仲裁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和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对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2.公正原则:指人事仲裁委员会应秉公执法,对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视同仁,对任何一方不偏袒,不歧视,一切都依据客观实际作出判断和裁决,对争议双方都予以同样的保护。3.及时处理原则:指在人事争议发生后,人事仲裁委员会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尽快调查并作出裁决,不得无故拖延。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内容
郑伟生
【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在国际上,公务员是指行驶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国家负责出粮,帮国家做事的人。) 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总称。 【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准备阶段(1984-1986)主要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3.试点阶段(1989.1993.9)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织六部、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并且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该条例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主要是完成原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向公务员过渡并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制定并实施公务员法和各项细则、转变政府职能和精减行政机构与人员。其一,10多年来,从国务院到各区县、乡镇与街道,按国家计划,完成了各级政府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其二,10多年来,国家人事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其三,10多年来,国家人事部从国家人事变化的大局出发,要求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按着“整体渐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展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现在)
【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4.所以我国所推行的公务员制度,一定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要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也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科学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公务员义务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系话,公务员应该做D咩嘢,同埋唔可以做D咩嘢。) 公务员权利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当、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公务员义务的内容是指公务员义务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
【公务员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务8.公正清廉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
【保守秘密的两对矛盾】1.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
2.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务之间的矛盾
【公务员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
公务员权利的内容是指公务员权利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应该享有的权利。
【权利原则】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公务员权利】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全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 【辞退公务员的五项事由】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3.机构调整拒绝接受合理安排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5.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权利的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权
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公务员级别是指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 【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的体现】1.公务员职务序列过于单一,缺乏符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序列2.晋升渠道单一,“职务本位”现象突出 【国外分类制度给予的启示】1.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正在走向融合,而不是走向两个极端的“分流”2.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类别划分的标准可能各异,却都划分公务员类别3.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都是根据类别设置的4.职务与级别的功能是有区分的
【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职位类别划分】1.专业技术类职位2.行政执法类职位3.综合管理类职位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特征】1.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2.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3.技术权威性
【职位设置依据】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职位设置最终要求】1.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2.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前者是明确需要干什么,后者是明确需要什么人来干。职位设置工作最后要制定职位说明书,说明每一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标准、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的综合性 【职务序列】1.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2.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4.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5.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
【级别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工资制度中体现。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
【级别确定】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国家主要考虑职位因素,同时考虑学历等品位因素;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主要考虑学历、资历因素,但也考虑工作实绩等因素。 【级别晋升】1.当公务员晋升职务时,原级别没有达到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相应晋升级别2.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在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
【公务员衔级主要功能】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
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是国家派往驻别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以及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团、代表处等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其工作职责与维护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
【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
【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须根据文官事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就基本上克服了推行资产阶段“政党分肥制”中由于执政党的更迭而造成的人事“大换班”与国家政局剧烈动荡的弊端,从而使资产阶级政权得以稳定与巩固,同时也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美国公务员制度形成】1883年制定的录用公务员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凡竞争职位的填补,非经考试不得任用,从而也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录用顺序和条件】1.我国公务员的录用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增补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他岗位上的公务员,包括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当然也可先考试,再任用,但不在录用之列2.录用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录用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3.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否则不予录用4.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否则无效
【录用的意义】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录用考试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飞公开竞争性考试 【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录用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限制性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原则】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录用公开事项】1.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要公开,不允许搞“内部掌握”2.录用考试的基本信息要公开3.所公开的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以便使公民自己决定是否报考以及报考何种职位4.录用考试的方法和程序要公开,以便于群众查询5.录用考试的成绩要公开,并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同时要接受应试者询问6.录用结果要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 【录用公开方式】1.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公开发布2.法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以便详细地告诉公民录用考试的信息3.设立录用咨询中心,随时解答公民有关报考公务员事项的询问4.举行录用考试说明会,宣讲有关录用考试的事项5.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举行的临时招考中,招录机关还可发布正式文告或者通过信函邮寄招考简章等方式公开公务员报考的信息 【录用考察内容】首先,录用考察的前提,是由用人单位在笔试和面试合格者中,按一定比例所确定的预选对象中进行;其次,录用考察的内容有六个方面:1.在政治思想上2.在道德品质上3.在廉洁自律上4.在工作表现上5.在工作实绩上6.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上;再次,录用考察的方式:1.查阅档案法2.交谈考察法3.座谈会考察法4.择优录用
【择优录用标准】我国择优录用公务员时所坚持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只有坚持德才兼备,而且强调德的统帅地位,才能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选拔上来,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次,应明确择优的方法是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即是指通过考试、面试与能力测验等方法考试后,将合格者中的优秀者再通过录用考察,挑选其中最优秀的人录用为公务员。
【录用考试内容】1.知识测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 【笔试优点】1.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方进行考试;2.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3.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缺点主要有不易考察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优点】可以弥补笔试内容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城市成都、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缺点主要有评分时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影响
【实际操作优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便于测试和评定应试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实施上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缺点主要是程序较为机械,不能用来考察应试者的智力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品质
【情景模拟优点】是能考察应试者的真实能力缺点是设计比较复杂,又难以在大批应试者中同时进行
【心理测试优点】是便于了解应试者的性格、气质、能力倾向等缺点是对主考官要求较严,如果是五人主考小组,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心理学家 【录用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录用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体检6.录用
(1)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2)审批、备案
【招考公告内容】招录的职位、名额,报考的资格条件,报名的方式、时限,考试的内容、科目、时间、地点和区域分布,报考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录用考试程序执行中需要重视两点】一,重视录用公务员的特别规定1.对少数民族应试者的录用2.特殊职位公务员的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 【录用工作中违纪处罚】1.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2.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1)不按编制限额进行录用的,即在满编或超编状况下录用公务员,或虽有空编,但所录用人数超出了空编数额的;(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即不按拟录职位所需要的特殊条件办理的;(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录用的,即不按招考职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办理的;(4)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的,即不按公开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的程序和录用审批程序办理的3.承担违纪责任的后果:(1)宣布无效(2)责令按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4.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
考核的含义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年度考核,录用考核,晋升考察区别】1.目的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3.考核组织不同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年度考核特点】1.范围广泛2.定期进行3.目的单一
【考核意义】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考核的原则是指开展考核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
【考核原则】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3.分类考核的原则4.考用结合的原则
【考核内容】1.德,是指公务员的额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4.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1.体现系统性2.体现针对性3.体现科学性4.体现可操作性
【考核范围】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2.调任和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考核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的考核5.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考核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的考核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管理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 【考核等次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三级等次优点】各等级范围相对宽泛,空间较大,在考核中比较简单易行,可以减少考核中的人事冲突缺点三级等次中优秀者和不合格者所占的比例一般都很少,大多数公务员集中在中线水平上,他们之间的表现和业绩虽然存在着差别,但三级等次无法体现中间这部分人的差异,形成了大平台,造成不公平现象
【考核五级等次优点】能够在一定程度避免无法体现差异,造成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缺点在具体运作中优秀与较优秀者、不合格与较不合格者的区分界限又不太明晰,实施起来较为复杂
考核标准是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使考核工作收到实效的重要因素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的区别】主观评价法需凭考评者的主观判断,易受心理偏差的左右;客观评价法注重工作成果,相对客观,但其公正客观与否和事先设定的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密切相关,并且由于工作成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实践中实践结果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
【考核基本方法】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考核心理因素】1.从众心理2.趋中误差3.近因效应4.晕轮效应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程序】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考核委员会职责】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每个公务员都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各项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4.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对公务员所写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定5.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工作6.监督考核程序,对不按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7.受理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所提出的复核申请等等
【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2.述职3.民主测评4.个别谈话5.调查核实6.撰写考核材料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8.反馈 考核结果的反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能否被合理使用,关系到考核本身的意义和价值。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的依据。考核结果还应当与培训相结合。
任职含义是指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免职含义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
职务晋升含义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降至含义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职务任免与升降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任职原则】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还应特别强调遵循党管干部原则。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应做到】1.党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推荐、建议任用各级政府组成人员2.监督政府组成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任职方式】1.选任制2.委任制3.聘任制
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聘任制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选任制内容包括】一、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2.人大机关3.行政机关4.审判机关5.检察机关6.政协机关7.民主党派机关8.还有一部分公务员职务虽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二、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2.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决定任命。只有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对这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实行决定任命。
【委任制内容包括】一、委任制方式的优缺点1.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3.操作简便
二、委任制的任免机关和权限1.各类机关任免权专有2.任免权分级享有3.任免权法定
三、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需要进行任职(1)经考试考核合格被批准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2)从公务员队伍之外其他公职职位调入机关的人员,经考核确认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3)非公职人员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特定职位予以任职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任免机关应及时予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1)转换职位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四、委任制的任职程序1.提出拟任职人选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聘任制内容包括】一、职位聘任的特点1.合同管理2.平等协商3.任期明确 二、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实行聘任制的范围1.可以实行聘任制的范围2.不实行聘任制的职位
四、实行聘任制的条件1.工作需要2.机关的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五、聘任人选的产生1.公开招聘2.直接选聘
六、聘任合同1.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2.聘任合同的内容 七、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依据是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
【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3.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兼职内容规定】1.在机关内兼职问题。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2.在机关外兼职问题。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兼职规定事项】1.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目前党政机关之间交叉兼职的做法是允许和必要的。2.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首先,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其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国外任职制度】1.由国家元首任用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3.由各部委首长任用
【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准选任制公务员”职务的免除,大体有两种形式】1.任期届满不被提名和不被决定任命的,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直接免职
【免职情形】一、程序性免职的情形1.转任职位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调出机关的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二、单纯性免职的情形1.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3.退休的三、自行免职的情形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3.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免职程序】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2.审核3.作出免职决定4.发布免职通知 【职务晋升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2.注重工作实际原则3.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主机晋升原则
【职务晋升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职务晋升领导职务资格】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6.身体健康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晋升非领导职务的资格】下一级职务在任职年限,及晋升各层次职务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晋升领导职务,还是晋升非领导职务,需要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称职以上,并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务晋升程序】一、民主推荐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之一,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才去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绝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三、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竞争上岗程序】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程序】1.发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3.统一考试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初任法官、检察官公开选拔】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提出人选。这就坚持了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标准,有利于保证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任职前公示制度规范】1.公示对象2.公示范围3.公示内容4.公示方式5.公示时间6.公示程序
【公示程序】1.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2.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实施对干部的任用,并予以公布
【任职试用期制度规范】1.适用范围和试用期限2.试用期间的管理3.试用期满的考核
【国外的职务晋升制度】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考试晋升制、委任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自荐晋升制 【降职原则】1.能上能下原则2.逐级降职原则(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
【降职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引起降职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客观上造成的2.即使降职是由与公务员主观因素引起的,它所依据的条件与行政处分依据的条件也是截然不同,对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必须把握与处分措施的政策界限3.受行政处分与受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在其所受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降职条件】1.本人不称职。不努力,作风差,考核不及格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身体不健康,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
【降职方式】1.职薪同时降2.降职不降薪 【降职程序】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2.对降职是有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至公务员的已经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公务员奖励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 【奖励针对情形】1.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的2.有其他突出事迹的
【以上两者区别】前者强调奖励公务员在履行公职过程中兢兢业业、奋发有为的行为;后者强调奖励公务员在本职工作以外有突出事迹且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行为 【公务员奖励与其他奖励相比的基本特征】1.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授奖主体)就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即拥有受奖权限的机关2.公务员奖励的对象(受奖对象)就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3.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
【纪律与义务关系】义务是相对于权力而言的,它从正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并从宏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行为,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化,从反面要求公职人员不应当怎么做并从微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的行为。
【纪律与义务区别】义务规定积极性的作为要求,纪律则规定消极性的不作为要求;义务为纪律规定了前提,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展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完整地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体系,为公务员惩戒规定了条件。
惩戒是指有关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违纪公务员给予的纪律处分。 【奖励与惩戒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2.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3.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奖励原则】1.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理解奖励条件】1.从立法结构上看,每项受奖行为都包括受奖内容和受奖程度,能否获奖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受奖程度2.法律将受奖行为是否达到了奖励程度的判断权授予了授奖主体
【奖励种类】1.嘉奖2.记三等功3.记二等功4.记一等功5.授予荣誉称号 奖励权限是指公务员奖励的决定权和审批权。
奖励程序是指授奖主体奖励公务员个人或集体所必须遵守的法定步骤。 【奖励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2.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3.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奖励撤销是指受奖对象受奖后,授奖主体或其上级机关发现公务员奖励不符合规定要件而取消奖励的行为。 【撤销奖励】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纪律内容】一、政治纪律1.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公务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3.公务员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二、组织纪律1.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2.公务员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三、工作纪律1.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2.公务员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3.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4.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四、廉政纪律1.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2.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3.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五、道德纪律1.公务员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2.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六、其他纪律
【处分种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惩戒程序】1.初步调查2.立案3.正式调查4.陈述和申辩5.决定6.告知7.归档和备案
【惩戒回避原则】1.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2.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3.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处分期间】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
【惩戒法律后果】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3.受开除处分的,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人事关系,丧失公务员身份,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永远不能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惩戒处分解除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2.解除处分的决定机关审查申请并作出决定3.解除处分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务员本人。解除处分的决定机关只能是原处分决定机关。
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的教育、训练活动。 【培训自身特点和规律】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样性4.公务员培训方式的法定性5.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持续性
培训的意义: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2.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3.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途径4.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训基本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学用一致的原则3.按需施教的原则4.讲求实效的原则
【培训法定依据】1.国家法律2.党内条例3.其他党和政府文件
【培训种类】1.初任培训2.任职培训3.专门业务培训4.在职培训5.其他培训:专项培训;对口培训;MPA专业学位教育;境外培训;通用知识和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一、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
二、业务知识培训1.公共必修课: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行为规范2.专业必修课3.选修课 三、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培训
【培训施教机构种类】1.国家行政学院2.地方行政学院3.其他培训机构,包括部门和行业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
【培训施教机构管理】1.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建设2.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3.加强培训工作研究,积极推广培训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做法4.建立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制度和评估制度
培训需求分析是指组织在培训活动之前,从长远发展目标或近期目标出发,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组织及其成员的现有素质构成、知识和技能种类等方面进行的系统鉴别和分析。
【培训需求分析基本要素】1.个体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2.组织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3.国家或地区战略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需求分析主要方法】1.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2.培训需求的全面分析法3.引入行为科学或社会调查的一系列方法
【培训规划基本内容】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2.对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的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培训技术方法】1.课堂讲授法2.研讨法3.案例分析法4.角色扮演法5.合作研究法
【案例分析法特点】1.案例题材一般来自组织的实际问题2.尽量让参加者陈述他们的看法,并倾听他人意见,正视不同看法并作出决策3.可以将学员对教师的依赖程度降到最低限度4.教师很少回答“对”或“不对”,力求学员自己作出独立判断5.教师主要通过创造讨论气氛和控制讨论过程来推进案例分析的深入
【培训评估】1.培训总体评估2.受训者反映评估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4.个人绩效评估5.组织绩效评估
【受训者评估反应】1.对培训内容方面的评估2.对培训方法的评估3.对培训后勤保障的评估
【个人绩效评估方法】1.观察法2.比较法3.调查法 【组织绩效评估方法】1.客观指标测量法2.主观评价法
公务员交流只是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正确理解交流制度】一、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目的、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二、交流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无论哪种形式的交流,都必须经过机关决定安排或批办手续
三、公务员交流原因1.工作需要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3.避免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产生腐败行为4.根据规定需要回避5.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等其他原因,但照顾个人愿望应以不与工作需要相冲突为条件
四、公务员的交流,一般属于同一职务层次之间的平级调动,但有是交流也与提拔使用、降职使用结合进行,但要相应履行职务升降的有关程序
公务员的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回避的特征】1.强制性2.预防性 【交流的意义】1.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多方面的锻炼2.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3.有利于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4.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回避的意义】1.回避有助于防止腐败的产生,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2.回避有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3.回避有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交流原则】1.依法进行原则2.适才适用原则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4.合理原则 【公务员交流范围】1.内部交流2.外部交流
【国外公务员交流形式】1.部门内同一职系的调动2.跨部门跨职类调动3.竞职式交流4.跨地域交流
【我国公务员交流形式】1.调任2.转任3.挂职锻炼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适用对象是指原来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一定的职务,已经具备进入机关后所担任职务的德、才条件的人员。
【调任条件】1.调任人选要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2.调任人选要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3.调任人选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既不能是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成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转任要求】1.转任公务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3.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特殊性】1.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2.挂职锻炼有时间性3.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方式
【挂职锻炼种类】1.进行实践锻炼2.进行培养锻炼3.进行使用锻炼
【挂职锻炼管理应注意】1.应选好锻炼人选2.应选好锻炼去向3.应掌握好锻炼时间4.应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
【回避原则】1.政策配套原则2.依法回避原则3.内外监督原则4.自我约束原则 【我国公务员回避形式】1.任职回避2.地域回避3.公务回避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任职回避对象】1.直系血亲2.旁系血亲3.姻亲
【公务回避特点】1.具有时限性2.范围更广泛3.对象更广泛 【公务回避范围】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公务员回避提起】1.公务员本人主动申请回避2.利害关系人发现公务员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提出要求公务员回避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以货币形式得到的劳动报酬。
福利是国家机关向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
保险是在遭遇到意外事故损害后,设法使其安全渡过,予以生活保障的意思。 【建立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制定工资制度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2.正常增资原则3.平衡比较原则4.法律保障原则
【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2.津贴3.补贴4.奖金 【福利作用】1.公务员的福利是对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必要的保障2.公务员的福利可以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3.公务员福利的作用还可以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可以稳定公务员队伍,提高满意度,减少流失率 【福利项目】1.休假制度2.优抚制度3.其他福利制度4.公务员工时制度 【现阶段福利制度存在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保险作用】1.公务员保险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2.公务员保险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3.公务员保险是公务员亲身感觉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保险项目】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生育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存在问题】1.没有建立基金累计制度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保险改革趋势】1.改变离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付的状况,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机制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3.完善工伤制度4.按照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进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5.目前,健全保险制度的探究正在全国展开,各机关陆续出台改革方案和措施,国家正在总结各地经验,准备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保险制度
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的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一种人事行为。
辞退是指公务员所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年龄,工作时间达到一定的年限,或者丧失工作能力,办理有关的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领取一定养老保险金,以安度晚年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意义】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2.落实了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又维护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意义】1.辞退制度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辞退制度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3.辞退制度是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
【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意义】1.退休制度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2.退休制度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医务的监督3.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4.退休制度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
【辞去公职的特征】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2.辞去公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辞去公职作为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
【辞去公职和擅自离职区别】1.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意愿是得到法律确认的,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擅自离职的意愿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定2.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公务员是否行使这种权利以及行使辞去公职的法律后果,法律不加干涉,由公务员自行处理;而擅自离职则是一种违纪行为
【辞去公职与免职差别】1.性质不同2.发生的原因不同3.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同 【辞去公职程序】1.必须提出辞去公职的书面申请2.任免机关进行审批3.公务员任免机关在收到普通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书面申请后,要在30日内进行审批,而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书面申请要在90日内进行审批
【辞去公职法律后果】1.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失去公职待遇 【辞去领导职务类型】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建立辞去领导职务措施】1.要妥善安置辞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2.建立科学的岗位责任制及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辞退特点】1.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法定的用人权利2.辞退公务员必须是基于一定的法定事实3.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4.被辞退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退待遇,可以领取辞退费及失业保险
【辞退与开除的区别】1.性质不同2.原因不同3.法律后果不同 【辞退条件】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贵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 【不可辞退规定】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程序】1.由拟被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陈述辞退事实和理由2.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3.任免机关批准了辞退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公务员本人 【辞退法律后果】1.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按照规定享受辞退待遇
【应当退休条件】1.年龄条件2.身体条件
【提前退休条件】1.工作年限满30年2.据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提前退休程序】1.必须向任免机关提出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陈述理由2.任免机关要认真审查核对申请书提供的理由是否真实并决定是否批准公务员的申请要求
【公务员退休待遇原则】1.国家保障原则2.法律保障原则3.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4.退休金免税原则
【公务员退休待遇】1.退休公务员的政治待遇2.退休金待遇3.其他待遇
【公务员申诉与其他不同】1.申述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2.公务员申述事由指向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3.申诉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4.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法确定的
【公务员控告和申诉的区别】1.目的不同2.原因不同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意义】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2.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3.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申诉事由】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受理申诉机关】1.原处理机关2.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3.上一级机关4.行政监察机关
【申诉程序】1.一般申诉程序2.径直申诉程序3.特别申诉程序 【申诉案件审理】1.针对一般申诉程序和径直申诉程序的案件的审理2.针对特别申诉程序的案件的审理
控告事由是指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理机关是指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这类机关应该是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察或检查关系的机关。
【控告处理程序】1.立案2.调查3.审理4.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5.执行
人事争议是指人事关系的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因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或履行聘任合同,持不同的主张或要求而产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内容】1.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人事争议仲裁程序3.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4.人事争议仲裁的执行与监督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内容
郑伟生
【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在国际上,公务员是指行驶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国家负责出粮,帮国家做事的人。) 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总称。 【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准备阶段(1984-1986)主要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3.试点阶段(1989.1993.9)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织六部、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并且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该条例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主要是完成原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向公务员过渡并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制定并实施公务员法和各项细则、转变政府职能和精减行政机构与人员。其一,10多年来,从国务院到各区县、乡镇与街道,按国家计划,完成了各级政府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其二,10多年来,国家人事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其三,10多年来,国家人事部从国家人事变化的大局出发,要求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按着“整体渐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展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现在)
【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4.所以我国所推行的公务员制度,一定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要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也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科学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公务员义务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系话,公务员应该做D咩嘢,同埋唔可以做D咩嘢。) 公务员权利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当、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公务员义务的内容是指公务员义务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
【公务员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务8.公正清廉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
【保守秘密的两对矛盾】1.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2.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务之间的矛盾
【公务员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
公务员权利的内容是指公务员权利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应该享有的权利。
【权利原则】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公务员权利】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全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 【辞退公务员的五项事由】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3.机构调整拒绝接受合理安排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5.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权利的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权
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公务员级别是指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 【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的体现】1.公务员职务序列过于单一,缺乏符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序列2.晋升渠道单一,“职务本位”现象突出 【国外分类制度给予的启示】1.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正在走向融合,而不是走向两个极端的“分流”2.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类别划分的标准可能各异,却都划分公务员类别3.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都是根据类别设置的4.职务与级别的功能是有区分的
【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职位类别划分】1.专业技术类职位2.行政执法类职位3.综合管理类职位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特征】1.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2.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3.技术权威性
【职位设置依据】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职位设置最终要求】1.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2.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前者是明确需要干什么,后者是明确需要什么人来干。职位设置工作最后要制定职位说明书,说明每一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标准、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的综合性 【职务序列】1.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2.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4.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5.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
【级别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工资制度中体现。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
【级别确定】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国家主要考虑职位因素,同时考虑学历等品位因素;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主要考虑学历、资历因素,但也考虑工作实绩等因素。 【级别晋升】1.当公务员晋升职务时,原级别没有达到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相应晋升级别2.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在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
【公务员衔级主要功能】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
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是国家派往驻别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以及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团、代表处等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其工作职责与维护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
【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
【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须根据文官事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就基本上克服了推行资产阶段“政党分肥制”中由于执政党的更迭而造成的人事“大换班”与国家政局剧烈动荡的弊端,从而使资产阶级政权得以稳定与巩固,同时也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美国公务员制度形成】1883年制定的录用公务员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凡竞争职位的填补,非经考试不得任用,从而也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录用顺序和条件】1.我国公务员的录用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增补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他岗位上的公务员,包括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当然也可先考试,再任用,但不在录用之列2.录用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录用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3.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否则不予录用4.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否则无效
【录用的意义】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录用考试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飞公开竞争性考试 【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录用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限制性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原则】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录用公开事项】1.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要公开,不允许搞“内部掌握”2.录用考试的基本信息要公开3.所公开的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以便使公民自己决定是否报考以及报考何种职位4.录用考试的方法和程序要公开,以便于群众查询5.录用考试的成绩要公开,并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同时要接受应试者询问6.录用结果要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 【录用公开方式】1.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公开发布2.法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以便详细地告诉公民录用考试的信息3.设立录用咨询中心,随时解答公民有关报考公务员事项的询问4.举行录用考试说明会,宣讲有关录用考试的事项5.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举行的临时招考中,招录机关还可发布正式文告或者通过信函邮寄招考简章等方式公开公务员报考的信息 【录用考察内容】首先,录用考察的前提,是由用人单位在笔试和面试合格者中,按一定比例所确定的预选对象中进行;其次,录用考察的内容有六个方面:1.在政治思想上2.在道德品质上3.在廉洁自律上4.在工作表现上5.在工作实绩上6.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上;再次,录用考察的方式:1.查阅档案法2.交谈考察法3.座谈会考察法4.择优录用
【择优录用标准】我国择优录用公务员时所坚持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只有坚持德才兼备,而且强调德的统帅地位,才能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选拔上来,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次,应明确择优的方法是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即是指通过考试、面试与能力测验等方法考试后,将合格者中的优秀者再通过录用考察,挑选其中最优秀的人录用为公务员。
【录用考试内容】1.知识测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 【笔试优点】1.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方进行考试;2.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3.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缺点主要有不易考察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优点】可以弥补笔试内容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城市成都、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缺点主要有评分时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影响
【实际操作优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便于测试和评定应试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实施上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缺点主要是程序较为机械,不能用来考察应试者的智力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品质
【情景模拟优点】是能考察应试者的真实能力缺点是设计比较复杂,又难以在大批应试者中同时进行
【心理测试优点】是便于了解应试者的性格、气质、能力倾向等缺点是对主考官要求较严,如果是五人主考小组,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心理学家 【录用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录用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体检6.录用
(1)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2)审批、备案
【招考公告内容】招录的职位、名额,报考的资格条件,报名的方式、时限,考试的内容、科目、时间、地点和区域分布,报考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录用考试程序执行中需要重视两点】一,重视录用公务员的特别规定1.对少数民族应试者的录用2.特殊职位公务员的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 【录用工作中违纪处罚】1.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2.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1)不按编制限额进行录用的,即在满编或超编状况下录用公务员,或虽有空编,但所录用人数超出了空编数额的;(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即不按拟录职位所需要的特殊条件办理的;(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录用的,即不按招考职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办理的;(4)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的,即不按公开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的程序和录用审批程序办理的3.承担违纪责任的后果:(1)宣布无效(2)责令按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4.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 考核的含义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年度考核,录用考核,晋升考察区别】1.目的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3.考核组织不同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年度考核特点】1.范围广泛2.定期进行3.目的单一
【考核意义】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考核的原则是指开展考核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
【考核原则】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3.分类考核的原则4.考用结合的原则
【考核内容】1.德,是指公务员的额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4.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1.体现系统性2.体现针对性3.体现科学性4.体现可操作性
【考核范围】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2.调任和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考核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的考核5.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考核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的考核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管理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 【考核等次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三级等次优点】各等级范围相对宽泛,空间较大,在考核中比较简单易行,可以减少考核中的人事冲突缺点三级等次中优秀者和不合格者所占的比例一般都很少,大多数公务员集中在中线水平上,他们之间的表现和业绩虽然存在着差别,但三级等次无法体现中间这部分人的差异,形成了大平台,造成不公平现象
【考核五级等次优点】能够在一定程度避免无法体现差异,造成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缺点在具体运作中优秀与较优秀者、不合格与较不合格者的区分界限又不太明晰,实施起来较为复杂
考核标准是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使考核工作收到实效的重要因素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的区别】主观评价法需凭考评者的主观判断,易受心理偏差的左右;客观评价法注重工作成果,相对客观,但其公正客观与否和事先设定的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密切相关,并且由于工作成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实践中实践结果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
【考核基本方法】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考核心理因素】1.从众心理2.趋中误差3.近因效应4.晕轮效应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程序】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考核委员会职责】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每个公务员都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各项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4.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对公务员所写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定5.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工作6.监督考核程序,对不按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7.受理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所提出的复核申请等等
【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2.述职3.民主测评4.个别谈话5.调查核实6.撰写考核材料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8.反馈 考核结果的反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能否被合理使用,关系到考核本身的意义和价值。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的依据。考核结果还应当与培训相结合。
任职含义是指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免职含义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
职务晋升含义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降至含义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职务任免与升降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任职原则】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还应特别强调遵循党管干部原则。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应做到】1.党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推荐、建议任用各级政府组成人员2.监督政府组成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任职方式】1.选任制2.委任制3.聘任制
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聘任制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选任制内容包括】一、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2.人大机关3.行政机关4.审判机关5.检察机关6.政协机关7.民主党派机关8.还有一部分公务员职务虽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二、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2.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决定任命。只有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对这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实行决定任命。
【委任制内容包括】一、委任制方式的优缺点1.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3.操作简便
二、委任制的任免机关和权限1.各类机关任免权专有2.任免权分级享有3.任免权法定
三、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需要进行任职(1)经考试考核合格被批准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2)从公务员队伍之外其他公职职位调入机关的人员,经考核确认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3)非公职人员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特定职位予以任职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任免机关应及时予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1)转换职位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四、委任制的任职程序1.提出拟任职人选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聘任制内容包括】一、职位聘任的特点1.合同管理2.平等协商3.任期明确 二、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实行聘任制的范围1.可以实行聘任制的范围2.不实行聘任制的职位
四、实行聘任制的条件1.工作需要2.机关的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五、聘任人选的产生1.公开招聘2.直接选聘
六、聘任合同1.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2.聘任合同的内容 七、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依据是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
【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3.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兼职内容规定】1.在机关内兼职问题。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2.在机关外兼职问题。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兼职规定事项】1.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目前党政机关之间交叉兼职的做法是允许和必要的。2.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首先,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其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国外任职制度】1.由国家元首任用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3.由各部委首长任用
【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准选任制公务员”职务的免除,大体有两种形式】1.任期届满不被提名和不被决定任命的,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直接免职
【免职情形】一、程序性免职的情形1.转任职位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调出机关的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二、单纯性免职的情形1.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3.退休的三、自行免职的情形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3.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免职程序】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2.审核3.作出免职决定4.发布免职通知 【职务晋升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2.注重工作实际原则3.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主机晋升原则
【职务晋升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职务晋升领导职务资格】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6.身体健康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晋升非领导职务的资格】下一级职务在任职年限,及晋升各层次职务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晋升领导职务,还是晋升非领导职务,需要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称职以上,并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务晋升程序】一、民主推荐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之一,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才去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绝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三、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竞争上岗程序】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程序】1.发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3.统一考试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初任法官、检察官公开选拔】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提出人选。这就坚持了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标准,有利于保证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任职前公示制度规范】1.公示对象2.公示范围3.公示内容4.公示方式5.公示时间6.公示程序
【公示程序】1.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2.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实施对干部的任用,并予以公布
【任职试用期制度规范】1.适用范围和试用期限2.试用期间的管理3.试用期满的考核
【国外的职务晋升制度】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考试晋升制、委任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自荐晋升制 【降职原则】1.能上能下原则2.逐级降职原则(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
【降职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引起降职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客观上造成的2.即使降职是由与公务员主观因素引起的,它所依据的条件与行政处分依据的条件也是截然不同,对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必须把握与处分措施的政策界限3.受行政处分与受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在其所受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降职条件】1.本人不称职。不努力,作风差,考核不及格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身体不健康,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
【降职方式】1.职薪同时降2.降职不降薪 【降职程序】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2.对降职是有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至公务员的已经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公务员奖励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 【奖励针对情形】1.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的2.有其他突出事迹的
【以上两者区别】前者强调奖励公务员在履行公职过程中兢兢业业、奋发有为的行为;后者强调奖励公务员在本职工作以外有突出事迹且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行为 【公务员奖励与其他奖励相比的基本特征】1.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授奖主体)就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即拥有受奖权限的机关2.公务员奖励的对象(受奖对象)就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3.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
【纪律与义务关系】义务是相对于权力而言的,它从正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并从宏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行为,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化,从反面要求公职人员不应当怎么做并从微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的行为。
【纪律与义务区别】义务规定积极性的作为要求,纪律则规定消极性的不作为要求;义务为纪律规定了前提,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展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完整地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体系,为公务员惩戒规定了条件。
惩戒是指有关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违纪公务员给予的纪律处分。 【奖励与惩戒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2.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3.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4.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奖励原则】1.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理解奖励条件】1.从立法结构上看,每项受奖行为都包括受奖内容和受奖程度,能否获奖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受奖程度2.法律将受奖行为是否达到了奖励程度的判断权授予了授奖主体
【奖励种类】1.嘉奖2.记三等功3.记二等功4.记一等功5.授予荣誉称号 奖励权限是指公务员奖励的决定权和审批权。
奖励程序是指授奖主体奖励公务员个人或集体所必须遵守的法定步骤。 【奖励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2.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3.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奖励撤销是指受奖对象受奖后,授奖主体或其上级机关发现公务员奖励不符合规定要件而取消奖励的行为。 【撤销奖励】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纪律内容】一、政治纪律1.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公务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3.公务员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二、组织纪律1.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2.公务员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三、工作纪律1.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2.公务员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3.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4.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四、廉政纪律1.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2.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3.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五、道德纪律1.公务员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2.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六、其他纪律
【处分种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惩戒程序】1.初步调查2.立案3.正式调查4.陈述和申辩5.决定6.告知7.归档和备案
【惩戒回避原则】1.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2.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3.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处分期间】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
【惩戒法律后果】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3.受开除处分的,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人事关系,丧失公务员身份,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永远不能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惩戒处分解除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2.解除处分的决定机关审查申请并作出决定3.解除处分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务员本人。解除处分的决定机关只能是原处分决定机关。
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的教育、训练活动。 【培训自身特点和规律】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样性4.公务员培训方式的法定性5.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持续性
培训的意义: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2.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3.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途径4.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训基本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学用一致的原则3.按需施教的原则4.讲求实效的原则
【培训法定依据】1.国家法律2.党内条例3.其他党和政府文件
【培训种类】1.初任培训2.任职培训3.专门业务培训4.在职培训5.其他培训:专项培训;对口培训;MPA专业学位教育;境外培训;通用知识和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一、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
二、业务知识培训1.公共必修课: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行为规范2.专业必修课3.选修课 三、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培训
【培训施教机构种类】1.国家行政学院2.地方行政学院3.其他培训机构,包括部门和行业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
【培训施教机构管理】1.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建设2.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3.加强培训工作研究,积极推广培训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做法4.建立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制度和评估制度
培训需求分析是指组织在培训活动之前,从长远发展目标或近期目标出发,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组织及其成员的现有素质构成、知识和技能种类等方面进行的系统鉴别和分析。
【培训需求分析基本要素】1.个体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2.组织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3.国家或地区战略层次的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需求分析主要方法】1.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2.培训需求的全面分析法3.引入行为科学或社会调查的一系列方法
【培训规划基本内容】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2.对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的分析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4.培训对象的规模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7.确定教师的素质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培训技术方法】1.课堂讲授法2.研讨法3.案例分析法4.角色扮演法5.合作研究法
【案例分析法特点】1.案例题材一般来自组织的实际问题2.尽量让参加者陈述他们的看法,并倾听他人意见,正视不同看法并作出决策3.可以将学员对教师的依赖程度降到最低限度4.教师很少回答“对”或“不对”,力求学员自己作出独立判断5.教师主要通过创造讨论气氛和控制讨论过程来推进案例分析的深入
【培训评估】1.培训总体评估2.受训者反映评估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4.个人绩效评估5.组织绩效评估
【受训者评估反应】1.对培训内容方面的评估2.对培训方法的评估3.对培训后勤保障的评估
【个人绩效评估方法】1.观察法2.比较法3.调查法 【组织绩效评估方法】1.客观指标测量法2.主观评价法
公务员交流只是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正确理解交流制度】一、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目的、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二、交流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无论哪种形式的交流,都必须经过机关决定安排或批办手续
三、公务员交流原因1.工作需要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3.避免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产生腐败行为4.根据规定需要回避5.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等其他原因,但照顾个人愿望应以不与工作需要相冲突为条件
四、公务员的交流,一般属于同一职务层次之间的平级调动,但有是交流也与提拔使用、降职使用结合进行,但要相应履行职务升降的有关程序
公务员的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回避的特征】1.强制性2.预防性 【交流的意义】1.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多方面的锻炼2.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3.有利于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4.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回避的意义】1.回避有助于防止腐败的产生,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2.回避有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3.回避有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交流原则】1.依法进行原则2.适才适用原则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4.合理原则 【公务员交流范围】1.内部交流2.外部交流
【国外公务员交流形式】1.部门内同一职系的调动2.跨部门跨职类调动3.竞职式交流4.跨地域交流
【我国公务员交流形式】1.调任2.转任3.挂职锻炼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适用对象是指原来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一定的职务,已经具备进入机关后所担任职务的德、才条件的人员。
【调任条件】1.调任人选要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2.调任人选要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3.调任人选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既不能是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成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转任要求】1.转任公务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3.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特殊性】1.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2.挂职锻炼有时间性3.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方式
【挂职锻炼种类】1.进行实践锻炼2.进行培养锻炼3.进行使用锻炼
【挂职锻炼管理应注意】1.应选好锻炼人选2.应选好锻炼去向3.应掌握好锻炼时间4.应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
【回避原则】1.政策配套原则2.依法回避原则3.内外监督原则4.自我约束原则 【我国公务员回避形式】1.任职回避2.地域回避3.公务回避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任职回避对象】1.直系血亲2.旁系血亲3.姻亲
【公务回避特点】1.具有时限性2.范围更广泛3.对象更广泛 【公务回避范围】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公务员回避提起】1.公务员本人主动申请回避2.利害关系人发现公务员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提出要求公务员回避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以货币形式得到的劳动报酬。
福利是国家机关向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
保险是在遭遇到意外事故损害后,设法使其安全渡过,予以生活保障的意思。 【建立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制定工资制度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2.正常增资原则3.平衡比较原则4.法律保障原则
【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2.津贴3.补贴4.奖金 【福利作用】1.公务员的福利是对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必要的保障2.公务员的福利可以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3.公务员福利的作用还可以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可以稳定公务员队伍,提高满意度,减少流失率 【福利项目】1.休假制度2.优抚制度3.其他福利制度4.公务员工时制度 【现阶段福利制度存在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保险作用】1.公务员保险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2.公务员保险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3.公务员保险是公务员亲身感觉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保险项目】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生育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存在问题】1.没有建立基金累计制度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保险改革趋势】1.改变离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付的状况,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机制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3.完善工伤制度4.按照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进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5.目前,健全保险制度的探究正在全国展开,各机关陆续出台改革方案和措施,国家正在总结各地经验,准备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保险制度
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的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一种人事行为。
辞退是指公务员所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年龄,工作时间达到一定的年限,或者丧失工作能力,办理有关的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领取一定养老保险金,以安度晚年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意义】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2.落实了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又维护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意义】1.辞退制度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辞退制度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3.辞退制度是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
【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意义】1.退休制度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2.退休制度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医务的监督3.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4.退休制度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
【辞去公职的特征】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2.辞去公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辞去公职作为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
【辞去公职和擅自离职区别】1.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意愿是得到法律确认的,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擅自离职的意愿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定2.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公务员是否行使这种权利以及行使辞去公职的法律后果,法律不加干涉,由公务员自行处理;而擅自离职则是一种违纪行为
【辞去公职与免职差别】1.性质不同2.发生的原因不同3.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同 【辞去公职程序】1.必须提出辞去公职的书面申请2.任免机关进行审批3.公务员任免机关在收到普通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书面申请后,要在30日内进行审批,而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书面申请要在90日内进行审批
【辞去公职法律后果】1.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失去公职待遇 【辞去领导职务类型】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建立辞去领导职务措施】1.要妥善安置辞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2.建立科学的岗位责任制及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辞退特点】1.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法定的用人权利2.辞退公务员必须是基于一定的法定事实3.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4.被辞退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退待遇,可以领取辞退费及失业保险
【辞退与开除的区别】1.性质不同2.原因不同3.法律后果不同 【辞退条件】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贵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 【不可辞退规定】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程序】1.由拟被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陈述辞退事实和理由2.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3.任免机关批准了辞退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公务员本人 【辞退法律后果】1.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废除,公务员身份消失2.按照规定享受辞退待遇
【应当退休条件】1.年龄条件2.身体条件
【提前退休条件】1.工作年限满30年2.据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提前退休程序】1.必须向任免机关提出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陈述理由2.任免机关要认真审查核对申请书提供的理由是否真实并决定是否批准公务员的申请要求
【公务员退休待遇原则】1.国家保障原则2.法律保障原则3.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4.退休金免税原则
【公务员退休待遇】1.退休公务员的政治待遇2.退休金待遇3.其他待遇
【公务员申诉与其他不同】1.申述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2.公务员申述事由指向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3.申诉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4.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法确定的
【公务员控告和申诉的区别】1.目的不同2.原因不同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意义】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2.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3.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申诉事由】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受理申诉机关】1.原处理机关2.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3.上一级机关4.行政监察机关
【申诉程序】1.一般申诉程序2.径直申诉程序3.特别申诉程序 【申诉案件审理】1.针对一般申诉程序和径直申诉程序的案件的审理2.针对特别申诉程序的案件的审理
控告事由是指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理机关是指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这类机关应该是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察或检查关系的机关。
【控告处理程序】1.立案2.调查3.审理4.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5.执行
人事争议是指人事关系的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因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或履行聘任合同,持不同的主张或要求而产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内容】1.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人事争议仲裁程序3.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4.人事争议仲裁的执行与监督
下面是“十个小故事大道理”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小故事1、《扁鹊的医术》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 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 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大道理: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小故事2、危险的森林里 一个人在森林中漫游时,突然遇见了一只饥饿的老虎,老虎大吼一声就扑了上来。他立刻用最快的速度逃开,但是老虎紧追不舍,他一直跑一直跑,最后被老虎逼到了断崖边。 站在悬崖边上,他想:“与其被老虎捉到,活活被咬死,还不如跳入悬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励志大道理:生命中会有许多险象丛生的时候,困难危险像死亡一样无法避免。既然无法避免不如放下心来安享现在拥有的一切,无意中就会享受到生命的甜果。 小故事3、老人与黑人小孩子 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这时,一位卖氢气球 章鱼没有脊椎,这使它可以穿过一个银币大小的洞。它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自己的身体塞进海螺壳里躲起来,等到鱼虾走近,就咬断它们的头部,注入毒液,使其麻痹而死,然后美餐一顿。对于海洋中的其他生物来说,它可以被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动物之一。 但是,人类却有办法制服 他纵身跳入悬崖,非常幸的老人推着货车进了公园。白运地卡在一棵树上。那是长在人小孩一窝蜂地跑了上去,每断崖边的梅树,树上结满了梅人买了一个气球,兴高采烈地子。 追逐着放飞的气球跑开了。白 正在庆幸之时,他听到断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后,一个黑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往崖人小孩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货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车旁,用略带恳求的语气问道:子正抬头看着他,狮子的声音“您能卖给我一个气球吗使他心颤,但转念一想:“狮 “当然可以,”老人慈祥子与老虎是相同的猛兽,被什地打量了他一下,温和地说,么吃掉,都是一样的。” “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刚一放下心,又听见了一 他鼓起勇气说:“我要一阵声音,仔细一看,两只老鼠个黑色的。” 正用力地咬着梅树的树干。他 脸上写满沧桑的老人惊诧先是一阵惊慌,立刻又放心了,地看了看这个黑人小孩,随即他想:“被老鼠咬断树干跌死,递给他一个黑色的气球。总比被狮子咬死好。” 他开心地接过气球,小手 情绪平复下来后,他看到一松,气球在微风中冉冉升起。梅子长得正好,就采了一些吃 老人一边看着上升的气起来。他觉得一辈子从没吃过球,一边用手轻轻地拍了拍他那么好吃的梅子,他找到一个的后脑勺,说:“记住,气球三角形的枝丫休息,心想:“既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它的颜然迟早都要死,不如在死前好色,而是因为气球内充满了氢好睡上一觉吧!”于是靠在树上气。” 沉沉地睡去了。 大道理:成就与出身无关, 睡醒之后,他发现黑白老与信心有关。这个世界是用自鼠不见了,老虎和狮子也不见信心创造出来的。有自信,积了。他顺着树枝,小心翼翼地极的面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攀上悬崖,终于脱离了险境。这种积极和自信会帮助人登上原来就在他睡着的时候,饥饿成功的山顶。 的老虎按捺不住,终于大吼一 小故事4、囚禁的章鱼声,跳下了悬崖。 一只章鱼的体重可以达 黑白老鼠听到老虎的吼70磅。但是,如此庞大的家伙,声,惊慌地逃走了。跳下悬崖身体却非常柔软,柔软到几乎的老虎与崖下的狮子展开激烈可以将自己塞进任何想去的地的打斗,双双负伤逃走了。 方。 它。渔民掌握了章鱼的天性,他们将小瓶子用绳子串在一起沉入海底。章鱼一看见小瓶子,都争先恐后地往里钻,不论瓶子有多么小、多么窄。 结果,这些在海洋里无往不胜的章鱼,成了瓶子里的囚徒,变成了渔民的猎物,变成人类餐桌上的美餐。是什么囚禁了章鱼?是瓶子吗?不,瓶子放在海里,瓶子不会走路,更不会去主动捕捉。囚禁了章鱼的是它们自己。它们向着最狭窄的路越走越远,不管那是一条多么黑暗的路,即使那条路是死胡同。 大道理:工作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多羁绊和束缚,对于它们,我们毫无办法。殊不知囚禁我们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是我们不健康的心态和偏激的态度。 小故事5、摔碎的牛奶瓶 十几岁的桑德斯经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他常常为自己犯过的错误自怨自艾;交完考试卷以后,常常会半夜里睡不着,害怕没有考及格。他总是想那些做过的事,希望当初没有这样做;总是回想那些说过的话,后悔当初没有将话说得更好。 一天早上,全班到了科学实验室。老师保罗?布兰德威尔博士把一瓶牛奶放在桌子边上。大家都坐了下来,望着那瓶牛奶,不知道它和这堂生理?” ?” 卫生课有什么关系。 过了一会,保罗?布兰德威尔博士突然站了起来,一巴掌把那牛奶瓶打碎在水槽里,同时大声叫道:“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然后他叫所有的人都到水槽旁边,好好地看看那瓶打翻的牛奶。 “好好地看一看,”他对我当初进了会计班……’” 在懊悔的海洋里打滚是严重的精神消耗。矫正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你的词汇里抹掉“要是”二字,改用“下次”二字即可。应该向自己说:“下次如有机会我应该如何做……” 大道理: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懊悔。千万不要老是惦念已往的过错,当你又在后悔既往时便对自己 “是啊,我丢的就是两块钱啊!”罗森笑道。 励志大道理:换一个角度,就能得到快乐。丢掉生活中的负面情绪,要有一种认识挫折和烦恼的胸怀。 小故事8、借锤子 有一个人想挂一张画。他有钉子,但没有锤子。邻居有锤子。于是他决定到邻居那儿去借锤子。 大家说,“我希望大家能一辈说:“下次我不会再做错。” 子记住这一课,这瓶牛奶已经 小故事7、丢失了两元钱的车没有了–你们可以看到它都漏 罗森在一家夜总会里吹萨克光了,无论你怎么着急,怎么斯,收入不高,然而,却总是乐呵抱怨,都没有办法再救回一滴。呵的,对什么事都表现出乐观的态只要先用一点思想,先加以预度。他常说:“太阳落了,还会升防,那瓶牛奶就可以保住。可起来,太阳升起来,也会落下去,是现在已经太迟了,我们现在这就是生活。” 所 罗森很爱车,但是凭他的收入 能做到的,只是把它忘掉,想买车是不可能的。与朋友们在一丢开这件事情,只注意下一件起的时候,他总是说:“要是有一事。” 部车该多好啊!”眼中充满了无限向 大道理:不要为打翻的牛往。有人逗他说:“你去买彩票吧,奶而哭泣,相信船到桥头自然中了奖就有车了!” 直,积极的去面对下一件事情。 于是他买了两块钱的彩票。可能是上天优待于他,罗森凭着两块钱的一张体育彩票,果真中了个大奖。 罗森终于如愿以偿,他用奖金买了一辆车,整天开着车兜风,夜总会也去得少了,人们经常看见他吹着口哨在林阴道上行驶,车也总是擦得一尘不染的。 然而有一天,罗森把车泊在楼下,半小时后下楼时,发现车被盗了。 小故事6、四个字 朋友们得知消息,想到他那么 有一位精神病学家,执业多爱车如命,几万块钱买的车眨眼工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精神病夫就没了,都担心他受不了这个打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数年前将击,便相约来安慰他:“罗森,车要退休时,发现在帮助自己改变生丢了,你千万不要太悲伤啊!活方面最有用的老师,是他所谓的 罗森大笑起来,说道:“嘿,“四个小字”.头两个字是“要是”.我为什么要悲伤啊?” 他说:“我有许多病人,把时间都 朋友们疑惑地互相望着。花在缅怀既往上,后悔当初该做而 “如果你们谁不小心丢了两块没有做的事,‘要是我在那次面试钱,会悲伤吗?”罗森接着说。前准备得好一点……’或者‘要是 “当然不会!”有人说。 就在这时候他起了疑心:要是邻居不愿意把锤子借我,那怎么办?昨天他对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打招呼,也许他匆匆忙忙,也许这种匆忙是他装出来的,其实他内心对我是非常不满的。什么事不满呢?我又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是他自己在多心罢了。要是有人向我借工具,我立刻就借给他。而他为什么会不借呢?怎么能拒绝帮别人这么点儿忙呢?而他还自以为我依赖他,仅仅因为他有一个锤子!我受够了。 于是他迅速跑过去,按响门铃。邻居开门了,还没来得及说声“早安”,这个人就冲着他喊道:“留着你的锤子给自己用吧,你这个恶棍!” 大道理:消极的思想造成错误的行为,积极的心态可以避免一切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 小故事9、烦恼人 一个人被烦恼缠身,于是四处寻找解脱烦恼的秘诀。 有一天,他来到一个山脚下,看见在一片绿草丛中,有一位牧童骑在牛背上,吹着悠扬的横笛,逍遥自在。他走上前去问道:“你看起来很快活,能教给我解脱烦恼的方法吗?” 牧童说:“骑在牛背上,笛子一吹,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他试了试,却无济于事。于是,又开始继续寻找。 不久,他来到一个山洞里,看见有一个老人独坐在洞中,面带满足的微笑。 ”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 他深深鞠了一个躬,向老人说明来意。老人问道:“这么说你是来寻求解脱的?” 他说:“是的!恳请不吝赐教。” 老人笑着问:“有谁捆住你了吗?” “……没有。” “既然没有人捆住你,何谈解脱呢?” 他蓦然醒悟。 大道理:由于我们的心态没有先是一阵惊慌,立刻又放心了,他想:“被老鼠咬断树干跌死,总比被狮子咬死好。” 情绪平复下来后,他看到梅子长得正好,就采了一些吃起来。他觉得一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梅子,他找到一个三角形的枝丫休息,心想:“既然迟早都要死,不如在死前好好睡上一觉吧!”于是靠在树上沉沉地睡去了。 调整好,烦恼也就一个跟着一个而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来,实际上,大多数烦恼都是无中时。一般人以为他只 能治轻微生有。把心态调整好,问题会变得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很简单,烦恼也就不驱而散。 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 小故事10、老先生与服务生 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 老先生常到一家商店买报纸,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那里的服务生总是一脸傲慢无礼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的样子,就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高明, 名气因此响遍全国。做事追求效率固然重要,可是缺乏 大道理:事后控制不如事礼貌一定会流失客人,没有了客人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服务速度再快,又有什么用? 制。 朋友对老先生说,为何不到其 小故事2、危险的森林里他地方去买? 一个人在森林中漫游时, 老先生笑着回答:“为了与他突然遇见了一只饥饿的老虎,赌气,我必须多绕一圈,浪费时间,老虎大吼一声就扑了上来。他徒增麻烦,再说礼貌不好是他的问立刻用最快的速度逃开,但是题,为什么我要因为他而改变自己老虎紧追不舍,他一直跑一直的心情? 跑,最后被老虎逼到了断崖边。 大道理:不要因为别人的不好 站在悬崖边上,他想:“与而影响了自己做事情时候的心情,其被老虎捉到,活活被咬死,也不要因外界的不如人意而影响还不如跳入悬崖,说不定还有了一生的幸福快乐。想想美好的一一线生机。” 面,心情也会是很快乐的。 他纵身跳入悬崖,非常幸 运地卡在一棵树上。那是长在 断崖边的梅树,树上结满了梅下面是“十个小故事大道理”子。 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 正在庆幸之时,他听到断删除!!!谢谢!!! 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往崖 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 子正抬头看着他,狮子的声音 使他心颤,但转念一想:“狮 子与老虎是相同的猛兽,被什 么吃掉,都是一样的。” 刚一放下心,又听见了一 阵声音,仔细一看,两只老鼠小故事1、《扁鹊的医术》 正用力地咬着梅树的树干。他 睡醒之后,他发现黑白老鼠不见了,老虎和狮子也不见了。他顺着树枝,小心翼翼地攀上悬崖,终于脱离了险境。原来就在他睡着的时候,饥饿的老虎按捺不住,终于大吼一声,跳下了悬崖。 黑白老鼠听到老虎的吼声,惊慌地逃走了。跳下悬崖的老虎与崖下的狮子展开激烈的打斗,双双负伤逃走了。 励志大道理:生命中会有许多险象丛生的时候,困难危险像死亡一样无法避免。既然无法避免不如放下心来安享现在拥有的一切,无意中就会享受到生命的甜果。 小故事3、老人与黑人小孩子 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这时,一位卖氢气球的老人推着货车进了公园。白人小孩一窝蜂地跑了上去,每人买了一个气球,兴高采烈地追逐着放飞的气球跑开了。白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后,一个黑人小孩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货车旁,用略带恳求的语气问道:“您能卖给我一个气球吗?” “当然可以,”老人慈祥地打量了他一下,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他鼓起勇气说:“我要一个黑色的。” 脸上写满沧桑的老人惊诧 地看了看这个黑人小孩,随即递给他一个黑色的气球。 他开心地接过气球,小手一松,气球在微风中冉冉升起。 老人一边看着上升的气球,一边用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说:“记住,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它的颜色,而是因为气球内充满了氢气。” 大道理:成就与出身无关,条多么黑暗的路,即使那条路是死胡同。 大道理:工作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多羁绊和束缚,对于它们,我们毫无办法。殊不知囚禁我们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是我们不健康的心态和偏激的态度。 小故事5、摔碎的牛奶瓶 十几岁的桑德斯经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他常常为自己犯与信心有关。这个世界是用自过的错误自怨自艾信心创造出来的。有自信,积卷以后,常常会半夜里睡不着,极的面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害怕没有考及格。他总是想那这种积极和自信会帮助人登上些做过的事,希望当初没有这成功的山顶。 样做;总是回想那些说过的话, 小故事4、囚禁的章鱼 后悔当初没有将话说得更好。 一只章鱼的体重可以达 一天早上,全班到了科学70磅。但是,如此庞大的家伙,实验室。老师保罗?布兰德威尔身体却非常柔软,柔软到几乎博士把一瓶牛奶放在桌子边可以将自己塞进任何想去的地上。大家都坐了下来,望着那方。 瓶牛奶,不知道它和这堂生理 章鱼没有脊椎,这使它可卫生课有什么关系。以穿过一个银币大小的洞。它 过了一会,保罗?布兰德威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自尔博士突然站了起来,一巴掌己的身体塞进海螺壳里躲起把那牛奶瓶打碎在水槽里,同来,等到鱼虾走近,就咬断它时大声叫道:“不要为打翻的们的头部,注入毒液,使其麻牛奶而哭泣。” 痹而死,然后美餐一顿。对于 然后他叫所有的人都到水海洋中的其他生物来说,它可槽旁边,好好地看看那瓶打翻以被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动物之的牛奶。 一。 “好好地看一看,”他对 但是,人类却有办法制服大家说,“我希望大家能一辈它。渔民掌握了章鱼的天性,子记住这一课,这瓶牛奶已经他们将小瓶子用绳子串在一起没有了–你们可以看到它都漏沉入海底。章鱼一看见小瓶子,光了,无论你怎么着急,怎么都争先恐后地往里钻,不论瓶抱怨,都没有办法再救回一滴。子有多么小、多么窄。 只要先用一点思想,先加以预 结果,这些在海洋里无往防,那瓶牛奶就可以保住。可不胜的章鱼,成了瓶子里的囚是现在已经太迟了,我们现在徒,变成了渔民的猎物,变成所 人类餐桌上的美餐。是什么囚 能做到的,只是把它忘掉,禁了章鱼?是瓶子吗?不,瓶子丢开这件事情,只注意下一件放在海里,瓶子不会走路,更事。” 不会去主动捕捉。囚禁了章鱼 大道理:不要为打翻的牛的是它们自己。它们向着最狭奶而哭泣,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窄的路越走越远,不管那是一直,积极的去面对下一件事情。小故事6、四个字 有一位精神病学家,执业多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精神病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数年前将要退休时,发现在帮助自己改变生 活方面最有用的老师,是他所谓的“四个小字”.头两个字是“要是”.他说:“我有许多病人,把时间都花在缅怀既往上,后悔当初该做而没有做的事,‘要是我在那次面试前准备得好一点……’或者‘要是我当初进了会计班……’” 在懊悔的海洋里打滚是严重的精神消耗。矫正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你的词汇里抹掉“要是”二字,改用“下次”二字即可。应该向自己说:“下次如有机会我应该如何做……” 大道理: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懊悔。千万不要老是惦念已往的过错,当你又在后悔既往时便对自己说:“下次我不会再做错。” 小故事7、丢失了两元钱的车 罗森在一家夜总会里吹萨克斯,收入不高,然而,却总是乐呵呵的,对什么事都表现出乐观的态度。他常说:“太阳落了,还会升起来,太阳升起来,也会落下去,这就是生活。” 罗森很爱车,但是凭他的收入想买车是不可能的。与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说:“要是有一部车该多好啊!”眼中充满了无限向往。有人逗他说:“你去买彩票吧,中了奖就有车了!” 于是他买了两块钱的彩票。可;交完考试 能是上天优待于他,罗森凭着两块钱的一张体育彩票,果真中了个大奖。 罗森终于如愿以偿,他用奖金买了一辆车,整天开着车兜风,夜总会也去得少了,人们经常看见他吹着口哨在林阴道上行驶,车也总是擦得一尘不染的。 然而有一天,罗森把车泊在楼下,半小时后下楼时,发现车被盗了。 “早安”,这个人就冲着他喊道:“留着你的锤子给自己用吧,你这个恶棍!” 大道理:消极的思想造成错误的行为,积极的心态可以避免一切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 小故事9、烦恼人 一个人被烦恼缠身,于是四处寻找解脱烦恼的秘诀。 有一天,他来到一个山脚下,看见在一片绿草丛中,有一位牧童赌气,我必须多绕一圈,浪费时间,徒增麻烦,再说礼貌不好是他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因为他而改变自己的心情? 大道理:不要因为别人的不好而影响了自己做事情时候的心情,也不要因外界的不如人意而影响了一生的幸福快乐。想想美好的一面,心情也会是很快乐的。 朋友们得知消息,想到他那么骑在牛背上,吹着悠扬的横笛,逍爱车如命,几万块钱买的车眨眼工遥自在。他走上前去问道:“你看夫就没了,都担心他受不了这个打起来很快活,能教给我解脱烦恼的击,便相约来安慰他:“罗森,车方法吗?” 丢了,你千万不要太悲伤啊!” 牧童说:“骑在牛背上,笛子 罗森大笑起来,说道:“嘿,一吹,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我为什么要悲伤啊?” 他试了试,却无济于事。于是, 朋友们疑惑地互相望着。 又开始继续寻找。 “如果你们谁不小心丢了两块 不久,他来到一个山洞里,看钱,会悲伤吗?”罗森接着说。 见有一个老人独坐在洞中,面带满 “当然不会!”有人说。 足的微笑。 “是啊,我丢的就是两块钱啊!” 他深深鞠了一个躬,向老人说罗森笑道。 明来意。老人问道:“这么说你是 励志大道理:换一个角度,就来寻求解脱的?” 能得到快乐。丢掉生活中的负面情 他说:“是的!恳请不吝赐教。绪,要有一种认识挫折和烦恼的胸 老人笑着问:“有谁捆住你了怀。 吗?” 小故事8、借锤子 “……没有。” 有一个人想挂一张画。他有钉 “既然没有人捆住你,何谈解子,但没有锤子。邻居有锤子。于脱呢?” 是他决定到邻居那儿去借锤子。 他蓦然醒悟。 就在这时候他起了疑心:要是 大道理:由于我们的心态没有邻居不愿意把锤子借我,那怎么办?调整好,烦恼也就一个跟着一个而昨天他对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打招来,实际上,大多数烦恼都是无中呼,也许他匆匆忙忙,也许这种匆生有。把心态调整好,问题会变得忙是他装出来的,其实他内心对我很简单,烦恼也就不驱而散。 是非常不满的。什么事不满呢?我 小故事10、老先生与服务生又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是他自己 老先生常到一家商店买报纸,在多心罢了。要是有人向我借工那里的服务生总是一脸傲慢无礼具,我立刻就借给他。而他为什么的样子,就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会不借呢?怎么能拒绝帮别人这么做事追求效率固然重要,可是缺乏点儿忙呢?而他还自以为我依赖礼貌一定会流失客人,没有了客人他,仅仅因为他有一个锤子!我受够服务速度再快,又有什么用? 了。 朋友对老先生说,为何不到其 于是他迅速跑过去,按响门他地方去买? 铃。邻居开门了,还没来得及说声 老先生笑着回答:“为了与他 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 除!!谢谢!! 九歌·湘君 屈原 朗诵:路英 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 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 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 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 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 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 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 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 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 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 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 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 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 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 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 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 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 大堰河,为了生活,
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 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 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
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
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
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
贴在灶边的墙上,
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
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 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 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
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 …………
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
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
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
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 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
大堰河,已死了,
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大堰河,含泪的去了!
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
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 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 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 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 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 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 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 大儿做了土匪,
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 第三,第四,第五
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
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
在山腰里,田野上,
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 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 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 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 注释 ①湘君:湘水之神,男性。一说即巡视南方时死于苍梧的舜。 ②君:指湘君。夷犹:迟疑不决。 ③蹇(jian3简):发语词。洲:水中陆地。 ④要眇(miao3秒):美好的样子。宜修:恰到好处的修饰。 ⑤沛:水大而急。桂舟:桂木制成的船。 ⑥沅湘:沅水和湘水,都在湖南。无波:不起波浪。 ⑦夫:语助词。 ⑧参差:高低错落不齐,此指排箫,相传为舜所造。 ⑨飞龙:雕有龙形的船只。北征:北行。 ⑩邅(zhan1沾):转变。洞庭:洞庭湖。 ⑾薜荔:蔓生香草。柏(bo2伯):通“箔”,帘子。蕙:香草名。绸:帷帐。 ⑿荪:香草,即石菖蒲。桡(rao2饶):短桨。兰:兰草:旌:旗杆顶上的饰物。 ⒀涔(cen2岑)阳:在涔水北岸,洞庭湖西北。极浦:遥远的水边。 ⒁横:横渡。扬灵:显扬精诚。一说即扬舲,扬帆前进。 ⒂极:至,到达。 ⒂女:侍女。婵媛:眷念多情的样子。 ⒃横:横溢。潺湲(yuan2援):缓慢流动的样子。 ⒅陫(pei2培)侧:即“悱恻”,内心悲痛的样子。 (19)櫂(zhao4棹):同“棹”,长桨。枻(yi4弈):短桨。 (20)斲(zhuo2琢):砍。 (21)搴(qian1千):拔取。芙蓉:荷花。木末:树梢。 (22)媒:媒人。劳:徒劳。 (23)甚:深厚。轻绝:轻易断绝。 (24)石濑:石上急流。浅(jian1间)浅:水流湍急的样子。 (25)翩翩:轻盈快疾的样子。 (26)交:交往。 (27)期:相约。不闲:没有空闲。 (28)鼂(zhao1招):同“朝”,早晨。骋骛(wu4务):急行。皋:水旁高地。 (29)弭(mi3米):停止。节:策,马鞭。渚:水边。 (30)次:止息。(31)周:周流。 (32)捐:抛弃。玦(jue1决):环形玉佩。 (33)遗(yi2仪):留下。佩:佩饰。醴(li3里):澧水,在湖南,流入洞庭湖。 (34)芳洲:水中的芳草地。杜若:香草名。 (35)遗(wei4味):赠予。下女:指身边侍女。 (36)聊:暂且。容与:舒缓放松的样子。 译文 桂棹兮兰枻, 想用桂木作成桨兰木作成舵, 斫冰兮积雪。 劈开你坚冰积雪也似的情怀。 采薜荔兮水中, 却似在水中采集陆生的薜荔, 搴芙蓉兮木末。 更似爬树梢采摘水生的芙蓉。 心不同兮媒劳, 两心不相通让媒妁徒劳无功, 恩不甚兮轻绝。 恩爱不深切就会轻魅力时,却对湘君和湘夫人的实际身份迷惑不解,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争论。 从有关的先秦古籍来看,尽管《楚辞》的《远游》篇中提到“二女”和“湘灵”,《山海经·中山经》中说“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但都没有像后来的注释把湘君指为南巡道死的舜、把湘夫人说成追赶他而溺死湘水的二妃娥皇和女英的迹象。最君不行兮夷犹, 神君迟疑犹豫徘徊易的断绝。 不肯向前, 石濑兮浅浅, 留连着沙石滩上浅浅蹇谁留兮中洲? 你为谁滞留在水的流水, 中的岛上呢? 飞龙兮翩翩。 等待着你驾着飞龙翩美要眇兮宜修, 我容颜妙丽装饰也然降临。 恰倒好处, 交不忠兮怨长, 你交情不忠徒增我沛吾乘兮桂舟。 急速地乘坐上我那多少幽怨, 桂木小舟。 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间。令沅、湘兮无波, 叫沅湘之水柔媚信却说没有时间。得波澜不生, 朝骋骛兮江皋, 早晨我驾车在江边使江水兮安流。 让长江之水平静地急急奔驰, 缓缓前行。 夕弭节兮北渚。 晚间我停鞭在北岸望夫君兮未来, 盼望着你啊你为何滩头休息。 还不到来, 鸟次兮屋上, 众鸟栖息在这空闲的吹参差兮谁思! 吹起洞箫寄托我的屋顶上, 思念之情! 水周兮堂下。 空屋的四周有流水迂驾飞龙兮北征, 用飞龙驾舟急速地缓围绕。 向北行驶, 捐余玦兮江中, 将你赠的玉制扳指邅吾道兮洞庭。 改变我的道路引舟置于江中, 直达洞庭。 遗余佩兮澧浦。 将你赠的玉佩放在薜荔柏兮蕙绸, 用薜荔做门帘用蕙澧水岸边。 草做床帐, 采芳洲兮杜若, 采来香草装饰这芬荪桡兮兰旌。 以香荪装饰船桨以兰芳的洲渎, 草为旗。 将以遗兮下女。 这一切都是你留给望涔阳兮极浦, 遥望涔阳啊在那辽我的信物。 远的水边, 时不可兮再得, 难道那往昔的时光横大江兮扬灵。 大江横陈面前彰显不可再得, 你的威灵。 聊逍遥兮容与。 暂且慢步洲头排除扬灵兮未极, 难道你的威灵彰显还心中烦恼。 没终止? 女婵媛兮为余太息! 我心中为你发赏析 出长长的叹息。 在屈原根据楚地民间祭神曲创横流涕兮潺湲, 眼中的清泪似小溪作的《九歌》中,潺潺流下, 夫人》是两首最富生活情趣和浪漫隐思君兮陫侧。 暗地里思念你心中色彩的作品。人们在欣赏和赞叹它充满悲伤。 们独特的南国风情和动人的艺术初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书中记载秦始皇巡游至湘山(即今洞庭湖君山)时,“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后来刘向的《列女传》也说舜“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这就明确指出湘君就是舜的两个妃子,但未涉及湘夫人。到了东汉王逸为《楚辞》作注时,鉴于二妃是女性,只适合于湘夫人,于是便把湘君另指为“湘水之神”。对于这种解释。唐代韩愈并不满意,他在《黄陵庙碑》中认为湘君是娥皇,因为是正妃故得称“君”;女英是次妃,因称“夫人”。以后宋代洪兴祖《楚辞补注》、朱熹《楚辞集注》皆从其说。这一说法的优点在于把湘君和湘夫人分属两人,虽避免了以湘夫人兼指二妃的麻烦,但仍没有解决两人的性别差异,从而为诠释作品中显而易见的男女相恋之情留下了困难。有鉴于此,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在《楚辞通释》中采取了比较通脱的说法,即把湘君说成是湘水之神,把湘夫人说成是他的配偶,而不再拘泥于按舜与二妃的传说一一指实。应该说这样的理解,比较符合作品的实际,因而也比较可取。 虽然舜和二妃的传说给探求湘君和湘夫人的本事带来了不少难以自圆的穿凿附会,但是如果把这一传说在屈原创作《九歌》时已广为流传、传说与创作的地域完全吻合、《湘夫人》中又有“帝子” 既相约又失 《湘君》和《湘
的字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尧之二女等等因素考虑在内,则传说的某些因子如舜与二妃飘泊山川、会合无由等,为作品所借鉴和吸取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因此既注意到传说对作品可能产生的影响,又不拘泥于传说的具体人事,应该成为我们理解和欣赏这两篇作品的基点。 由此出发,不难看出作为祭神歌曲,《湘君》和《湘夫人》是一个前后相连的整体,甚至可以看作道洞庭,这时她显然对找到湘君满怀希望;可是除了眼前浩渺的湖水和装饰精美的小船外,一无所见;她失望之余仍不甘心,于是放眼远眺涔阳,企盼能捕捉到湘君的行踪;然而这一切都毫无结果,她的心灵便再次横越大江,遍寻沅湘一带的广大水域,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如此深情的企盼和如此执着的追求,使得身边的侍女也为她叹息起来。正是旁人的这种叹息,深深信物又留着何用,不如把它们抛弃算了。这一举动,也是上述四个“不”字的必然结果。读到这里,人们同情惋惜之余,还不免多有遗憾。最后四句又作转折:当湘夫人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在水中的芳草地上采集杜若准备送给安慰她的侍女时,一种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感觉油然而生。于是她决定“风物长宜放眼量”,从长计议,松弛一下绷紧的心弦,慢慢等待。这样同一乐章的两个部分。这不仅是因为两篇作品都以“北渚”相同的地点暗中衔接,而且还由于它们的末段,内容和语意几乎完全相同,以至被认为是祭祀时歌咏者的合唱(见姜亮夫《屈原赋校注》)。 这首《湘君》由女神的扮演者演唱,表达了因男神未能如约前来而产生的失望、怀疑、哀伤、埋怨的复杂感情。第一段写美丽的湘夫人在作了一番精心的打扮后,乘着小船兴致勃勃地来到与湘君约会的地点,可是却不见湘君前来,于是在失望中抑郁地吹起了哀怨的排箫。首二句以问句出之,一上来就用心中的怀疑揭出爱而不见的事实,为整首歌的抒情作了明确的铺垫。以下二句说为了这次约会,她曾进行了认真的准备,把本已姣好的姿容修饰得恰到好处,然后才驾舟而来。这说明她十分看重这个见面的机会,内心对湘君充满了爱恋。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她甚至虔诚地祈祷沅湘的江水风平浪静,能使湘君顺利赴约。然而久望之下,仍不见他到来,便只能吹起声声幽咽的排箫,来倾吐对湘君的无限思念。这一段的描述,让人看到了一幅望断秋水的佳人图。 第二段接写湘君久等不至,湘夫人便驾着轻舟向北往洞庭湖去寻找,忙碌地奔波在湖中江岸,结果依然不见湘君的踪影。作品在这里把对湘夫人四出寻找的行程和她的内心感受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你看她先是驾着龙舟北出湘浦,转的结尾使整个故事和全首歌曲都余音袅袅,并与篇首的疑问遥相呼应,同样给人留下了想像的悬念 . 丰乐亭游春三首 欧阳修 朗诵:焦晃 绿树交加山鸟啼,晴风荡漾落花飞。 鸟歌花舞太守醉,明日酒醒春已归。 春云淡淡日辉辉,草惹行襟絮拂衣。 行到亭前逢太守,篮舆酩酊插花归。 红树青山日欲斜,长郊草色绿无涯。 游人不管春将尽,来往亭前踏落花。 作者简介 欧阳修(1007~1072年)【注音】 ōu yáng xiū ,字永叔,自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吉安永丰(今属江西)人[自称庐陵人],汉族,因吉州原属庐陵郡,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与唐韩愈,柳宗元,宋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 说明 诗人于庆历六年(1046)在滁地触动和刺激了湘夫人,把翻滚在她内心的感情波澜一下子推向了汹涌澎湃的高潮,使她止不住泪水纵横,一想起湘君的失约就心中阵阵作痛。 第三段主要是失望至极的怨恨之情的直接宣泄。首二句写湘夫人经多方努力不见湘君之后,仍漫无目的地泛舟水中,那如划开冰雪的船桨虽然还在摆动,但给人的感觉只是她行动的迟缓沉重和机械重复。接着用在水中摘采薜荔和树上收取芙蓉的比喻,既总结以上追求不过是一种徒劳而已,同时也为后面对湘君“心不同”、“恩不甚”、“交不忠”、“期不信”的一连串斥责和埋怨起兴。这是湘夫人在极度失望的情况下说出的激愤语,它在表面的绝情和激烈的责备中,深含着希望一次次破灭的强烈痛苦;而它的原动力,又来自对湘君无法回避的深爱,正所谓爱之愈深,责之愈切,它把一个大胆追求爱情的女子的内心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四段可分二层。前四句为第一层,补叙出湘夫人浮湖横江从早到晚的时间,并再次强调当她兜了一大圈仍回到约会地“北渚”时,还是没有见到湘君。从“捐余玦”至末为第二层,也是整首乐曲的卒章。把玉环抛入江中。把佩饰留在岸边,是湘夫人在过激情绪支配下做出的过激行动。以常理推测,这玉环和佩饰当是湘君给她的定情之物。现在他既然不念前情,一再失约,那么这些代表爱慕和忠贞的州郊外山林间造了丰乐亭,?第二年三月写了丰乐亭游春三首绝句,这里选一首。诗中描写诗人尽情春游,如醉如痴,?简直不肯放过春天的样子。可以说,这是《画眉鸟》?诗中“自在啼”的一个非常形象化的注脚。 绿树交加山鸟啼,晴风荡漾落花飞。 鸟歌花舞太守醉,明日酒醒春已归。 春云淡淡日辉辉,草惹行襟絮拂衣。 行到亭前逢太守,篮舆酩酊插花归。 丰乐亭游春 欧阳修 红树青山日欲斜,长郊草色绿无涯。游人不管春将老,来往亭前踏落花。 解释? ①丰乐亭--位于滁州西南,背依丰山,?下临幽谷泉,景色幽雅秀丽。②长郊--广阔的郊野。?绿无涯--绿色一望无际。③春将老--春天快要过去了。 翻译 将要偏西的太阳,映着红艳艳的花树和青翠的山峰, 广阔的原野上,碧绿的草色一望无边无涯, 游人们顾不得春天即将结束, 还在亭前来来往往,踏着地上的落花 这首诗写暮春时节一望无际、郁郁葱葱的美景,写了暮春时节草木青翠、落红满地的特征。表达了游人对此怀着喜爱和恋恋不舍的感情 诗离不开景物的描写,诗歌的意境是通过景物来表现的。因此,要体味一首诗的意境,可从诗中描写的景物着手。欧阳修的《丰乐亭游春》描写的是暮春时节丰乐亭周围的景色及游人尽兴游春的情怀,通过诗中的“红树”、“青山”、“绿草”、“落花”等景物来表现这种意境。 此篇写惜春之情。美好的春天即将过去,丰乐亭边落花满地。到了红日西斜时,游人们还依依不舍,在亭前盘桓,欣赏着暮春景色。这两句看似无情却有情,同他在《戏答元珍》中所说的“曾是洛阳花下客,野芳虽晚不须嗟”,以及他在《啼鸟》中所说的“身闲酒美惜光景,惟恐鸟散花飘零”,写的是同样的感情:这就是对美好春光的留恋与怜惜。 东大学任教。1926年底返沪后主持创造社出版部工作,主编《创造月刊》、《洪水》半月刊,发表了《小说沦》、《戏剧论》等大量文艺论著。 1928年加入太阳社,并在鲁迅支持下,主编《大众文艺》。1930年3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为发起人之一。12月,小说《迟桂花》发表。 1933年4月移居杭州后,写了大量山水游记和诗词。1936年任福建省府参议。1938年,赴武汉参加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的抗日宣传工作,并在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 1938年12月至新加坡,主编《星
洲日报》等报刊副刊,写了大量政论、短评和诗词。194念碑上,也将永远铭刻着郁达夫烈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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