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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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下午好!

我受局长的委托,就我县2011年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试点工作作一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使我县下一步工作做得更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 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 以及初步经费预算后,我县增减挂钩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认拆旧地块;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规划,召开县级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市局初审,区厅评审等三个阶段工作。于9月1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 关于 、新街乡、新圩乡等五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 (桂国土资函 2011 1277号)和 关于 洞井瑶族乡、观音阁乡、西山瑶族乡、黄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 (桂国土资函 2011 1279号)。批复文件确认我县两个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为188个,总面积1517.6亩;建新地块为7个,允许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511.05亩,可先行用地755亩。这一成果缓解了我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压力,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1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李调来我县督

察调研时指出:“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工作,工作开展很有特点,有创新精神,效果非常好,希望

再接再厉,按质、按时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复垦任务”。目前,

我县增减挂钩工作正处在拆旧区规划设计阶段。由于我县拆旧

地块点多、面积少、分布散,加上权属纠纷矛盾等原因,拆旧

地块的地形测量和现状测量工作量大,困难多。11月初我县聘

请2个测量单位,分5个测量组同时进行了近2个月的测量,

也只能说是艰难而稳妥地推进。到今天为止,9个乡镇中只完成

了8个乡镇的外业测量任务,预计到12月底前方可完成外业工

作,争取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编制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设计

并上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审批。2011年12月19日,县人民政

府办公会议决定投入财政资金约2500万元,争取2012年10月

底前全面完成拆旧整理复垦任务。

二、主要特点及做法

我县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是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 47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但鉴于我县属边远山区县,农村村民居住分散,多数乡镇工业经济滞后,基本上没有废弃的工矿企业,拆旧地块只能是

农村废弃的房屋、空闲宅基地。在学习了解北流市、昭平县经验、教训

后,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取得市局、区厅支持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工作思

路,创新工作方法,找到一条既能得到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可,又能调

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的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路子。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

践,我们的体会是:增减挂钩工作利国利民,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

事。好事要办好,上级支持认可是前提,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是关键,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是基础。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始终围绕三个方面开展:

(一)积极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指导和认可

就我县而言,增减挂钩工作是一个全新的事,如何开展好,真正争

取实效,刚开始心中没有底。为此,原县长沈荔芳带领县分管领导,县

局领导,多次上市局、区厅请示汇报,得到了市局、区厅主要领导的指

导和支持。刘涛局长指出:“ 人民政府决心很大,只要按照有关文件

办理,市局大力支持,开绿灯,特事特办。”区厅领导强调:“开展好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缓解城乡统筹发展的好途径,只要你们有

决心、有信心搞好,我们大力支持。”在具体制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 时,就如何确定项目区范围,拆旧地块确认的条

件等问题上,得到了市局张宝玉副局长、严立新科长等领导的具体指导,使得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始终处在积极宽松的政策环境中进行。在此,我

再次向关心、支持我县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列为全县

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

春节过后的第二天,原县长沈荔芳、原常务副县长谢小明、县委常

委、副县长苏绍坤等县领导来我局慰问、调研时强调指出:“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关系到今后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国土资源

局要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对待;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国

土资源局要落实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从3月1日起,县人民

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首次对

全县农村居民点废弃的房屋、村内空闲宅基地进行调查统计,分门别类

造册登记,约为8000亩。期间,县长、常务副县长等多次到乡(镇)、

村、屯进行调研,充分听取村干部、村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对调查统

计工作不细、不实的乡(镇)进行督查指导。在此基础上,县人民政府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国土、农业、水电、环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县国土资源局还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部分村支书、主任、群众代

表就拟定的工作方案、拆旧补助标准、工作经费进行了讨论,并修订完

善。4月28日,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工作方案 和初步经费预算。随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 关于

成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灌政办 2011

33号)和 关于印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 (灌政办 2011 47号)。5月19日,县人民政府在县电业有限责任公

司8楼大会议室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

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国土所

长、村支书、主任参加会议。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县国土资源局邓革胜

副局长作培训发言,原县长沈荔芳作重要讲话。沈县长要求各级、各部

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紧迫性,要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国发47号、区厅、市局有关文件精

神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 规定,积极、稳妥推进

此项工作。她强调指出,增减挂钩工作利国利民,是你好,我好,大家

好的事,要把好事办好。在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工作方

法,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她还指出,增减挂钩工作纳入2011

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年终考评,奖优罚劣;拆旧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

财政全额保障。

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资金的全额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村

委、以及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了我县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

热潮。乡(镇)、村主动要求增加拆旧地块,原计划实施1000亩,申请

立项达2300亩,鉴于指标原因,最终确定1500亩。

(三)开拓创新,取得实效

1、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确保工作的

组织领导

我县不仅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县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增减挂工

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各拆

旧点申报,指导各村编制实施方案、调处纠纷矛盾,并与各村签订整理

复垦协议,监管资金使用等;有拆旧地块的村委会还成立了拆旧整理复

垦项目实施机构(其成员以村干部为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推

举群众代表,一般为3-5人),其主要职责是申报拆旧地块,确认群众意

愿,调处纠纷矛盾,落实复垦后的土地调剂,水、电、路的布局,资金

管理,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整理复垦协议等。基本形成了横到边,

纵到底的管理体系。

2、宣传动员培训到位,调查摸底深入扎实。

继5月19日,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动员培训会议后,

各乡(镇)均召开了有村委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县领导小组办公

室人员到会作政策讲话,并发放“ 拆旧整理复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

5500余份,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到重点村、屯召

开群众代表座谈会50余场,基本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既全面宣传

了增减挂钩的目的意义,又能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点带面,

群众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同时,各乡(镇)于5月20日至5月30日认

真开展第二轮的调查统计,认真核实和确认每个拆旧地块,初步确认可

整理复垦点580个,面积3600亩,为今后3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西山瑶族乡第一轮摸底,仅为110亩,第二轮摸底达460多亩。

3、因地制宜,大胆创新

(1) 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

部门配合,乡(镇)、村负责实施整理复垦的原则。

(2)项目区扩大到全县范围的原则,主要是考虑全县大多数乡(镇)

工业、旅游、城市建设落滞后,很难落实建新地块。

(3) 拆旧地块条件适当放宽,县本级财政全额保障资金和经费。

规划范围内可以允许保留少量房屋,每个地块面积可降至1.5亩左右。

(4)注重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考虑不需要安臵的的拆旧

地块。从188个拆旧地块看,没有一户需要安臵的。

(5)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原则。一是涉及拆旧的房屋,原则上要求当

事人签字盖章确认;二是整理复垦方式由村民自主选择。一种为村民自

行拆除复垦,另一种为村项目实施机构统一实施,节余资金可以用于村公益事业,也可分给村民。我们意见是对拆旧地块面积小,易于拆除复垦的,采取第一种方式,如面积大,涉及拆除房屋多,应当从安全和复垦质量考虑,采取第二种方式。事实证明,全部拆旧地块均得到村民认可。

(6)改善村容村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在整理复垦中,不仅注重复垦后的耕地质量,同时还注重引导合理布局水、电、路,指导调整土地。

(7)实行统一的拆旧整理复垦补助标准,全县拆旧整理复垦补助费平均控制在1.3万元/亩,主要有三大项:

建筑物、构筑物补助费,按每个村民的实际面积补给:①小砌墙有天面按占地面积30元/㎡;②木质结构有天面按建筑占地面积25

4猪栏按0.7、元/ ㎡;③小砌墙无天面按砌方量30元/ m;○厕所按0.63

系数计算。

拆除及复垦费:①小砌墙类4500元/亩;②木质房类4000元/亩;

4如符合村民独③地面砂石、砾石较多的,可适当提高200-500元/亩;○

5凡已自行复垦为耕地的,自复垦条件的,也按上述标准补助;○经县“挂

钩”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以适当补助。

建筑垃圾处理:①小砌墙类2000元/ 亩;②木质房类1500元/ 亩。

(8)补助资金一律按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方式支付,不缴税,不招投标。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9)实行责任制考评,奖优罚劣。县人民政府不仅把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考评,而且严格按照拆旧面积支付工作经费,县领导小组工作经费800元/亩,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600元/亩,村委(村项目实施机构)工作经费800元/亩,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500元/亩,还预留部门奖励资金。

三、 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一)补助标准略有偏低,村民的权属纠纷,以及危房改造、毛草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冲击等因素,导致个别规划范围内房屋村民不愿拆除,减少了整理复垦面积10-20%。对策: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调整范围或新增拆旧地块,以补充面积。

(二)二调成果显示,我县部分村庄或原有房屋灭失,导致村庄建设用地减少,增减挂钩后劲不是很足。对策:实事求是的纠正变更。

总之,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在区厅、市局的关心指导,在兄弟县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显现了诸多问题和不足。但我们有信心在区厅、市局以及兄弟县继续关心、指导下,按照指标与拆旧整理复垦并重、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依法依规,扎实有效地做好每个环节,力争在2012年10月底完成拆旧复垦任务,迎接区厅、市局的验收。在此,恳请各位领导多指教,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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