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九章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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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电 气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煤矿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规定。 本条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的标准。煤矿地面、井下种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在执行有关部门的规程时,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规程》内容是随着煤炭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体制改革而不断完善的,是生产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教训的总结,尤其是失败教训的总结,也是用煤矿工人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在煤炭生产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一定要严格按本规程要求执行。

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矿井供电电源的要求。 矿井供电的安全好坏和质量高低,不仅会影响矿井生产,而且关系到矿井和矿井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因此,矿井供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和技术合理的要求,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1.电力负荷分级

煤矿属于井下开采,用电负荷大,井下条件差,但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否则,就可能造成恶性事故。

煤矿中的电能用户和用电设备很多,不同的用户对供电质量的需求不尽相同。按照矿井电能用户和用电设备在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电力负荷分为三级。

(1)一级负荷。凡因供电突然中断,可造成人员伤亡或使重要设备损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修复,给企业(公司)造成很大损失的用户和用电设备,称为一级负荷。如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设备(包括作主排水的煤水泵)、下山开采的采区的采区排水设备;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设备(包括井下移动抽放泵站设备)。

(2)耳机负荷。凡因供电突然中断,可给矿井造成大量减产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用

户和用电设备,称为二级负荷。如主提升机(包括主提升机带式输送机和煤水泵);经常升降人员的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口和井底操作设备和主要空气压缩机等等。

(3)三级负荷。凡因突然停电对煤矿生产没有直接影响的用户和用电设备,称为三级负荷。如矿区工人住宅区、机电修配厂、乘人电车等福利的设施等。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1)在煤矿供电系统中具有许多一级电力负荷,例如,通风、排水、提人等设备时刻不能停电,否则,就可能酿成大祸。当通风机停电时,就可能使井下巷道积聚瓦斯,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当排水泵停电时,就可能导致积水上涨,引发淹井、淹巷道事故;当提升机停电时,井下人员不能上井,井上人员不能下井,特别是抢险救灾期间,井下受灾害威胁人员不能逃生脱险,井上救援人员不能下井进行救援工作等。这些都构成了矿井安全极大的威胁。

如果供电系统中只有一个电源线路,当电源出现故障时,整个供电系统必然会全部中断供电,因而供电的可靠性极差。实现两回电源线路后,当正常工作的电源下路发生故障时,由备用电源线路供电,从而提高了供电的可靠性,为煤矿实现矿井安全奠定了基础。

(2)对煤矿矿井的供电的线路必须具有以下“三性”: 一是可靠性。可靠性指的是对煤矿矿井供电能保证连续不间断地提供电能,保证煤矿主要设备经常不停地运转。

二是安全性。由于煤矿井下电器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一旦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容易引起矿井重大灾害事故,如发生矿井电器火灾、人身触电、瓦斯煤尘爆炸和透水事故等。所以,煤矿矿井要求安全供电。

三是充足性。充足性指的是保证充足的供电能力,满足煤矿设备安全生产对电能的需求。 (3)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要求。煤矿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两个电源之间相互独立、无联系。

②如果2个电源之间有联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该2个电源、线路不得同时受到损坏; 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动作正常时,至少应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能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

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失灵以至所有电源都中断供电时,应能有人值班的变电所,经过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的供电,并能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为使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真正能够做到互为备用,应使其分别来自电力网中两个不同区域的变电所或发电厂。当实现这一要求确有困难时,则必须分别引自同一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的不同母线段。

3.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必须有备用电源

(1)《规程》在修改中保留了原《规程》中的“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的规定内容。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多为小煤矿,由于受到条件限制,如地处偏僻遥远的山区,苦力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近则十几公里,远则几十公里,单独铺设一趟供电线路确实困难很大,往往不具备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的条件。为了保证矿井在供电电源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停止供电时,仍能担负矿井保安负荷的需要,以保障人员、通风、排水等安全用电,必须设置一定容量的柴油发电机,以作为备用电源。这里,《规程》对60000t以下的矿井进一步进行了界限,明确规定“不含60000t”的矿井,比原《规程》更具操作性。

(2)备用电源的容量。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因为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是设计煤矿重大安全工作的环节,在煤矿供电电源线路由于故障或其他原因停止供电时,井下生产应该中断,但是保安负荷(如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必须继续保证供电,通过倒闸操作,迅速恢复对上述一级保安负荷的供电,避免或减少由此而造成的安

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确保矿井安全。所以,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等一级保安负荷的要求。这一规定内容是本规程在修改中继续保留的部分。

(3)《规程》在修改中增加了“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的规定内容。这就是平时加强对备用电源的维护管理,长期保持完好状态下得备用,一旦矿井供电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而断电,备用电源立即能投入使用,使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时间内就能可靠地启动并进行正常运行,缩短停电的影响时间,降低造成的事故危害程度,控制事故波及的范围。

(4)备用电源的管理和维护。为了使备用电源真正能起到备用的作用,必须对备用电源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有的小煤矿由于在这方面重视不够,平时不用时,堆放在库房、仓库中无人问津,或者在露天地遭受日晒雨淋,锈迹斑斑,润滑油孔干涸,到真正使用时,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启动和运行,甚至有的就不能启动和运行,甚至有的就不能启动和运行。为了避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本《规程》在修改中增加了对备用电源加强管理和维护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②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但注意在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 ③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4.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分接负荷有以下缺点:

(1)在矿井供电电源线路上分接其他负荷,必然使干线和电源的故障增加,造成矿井供电故障停电率增加。从而影响矿井供电的安全性。

(2)矿井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互为备用,其中任一回路有分接负荷,另一回路无分接负荷,在倒闸使用时,其对矿井的供电能力将不会一致,甚至有可能不能担负全矿的负荷,从而影响矿井供电的可靠性。

为了保证矿井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规程》在修改中保留了原《规程》中的“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的规定内容。

5.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式运行方式

(1)运行方式。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指的是在正常工作时,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都应同时运行。由于分列式运行方式可以减少线路的电压损失和能量损失,当某一回路出现故障而导致某一段停电时,可以通过倒闸操作,迅速恢复重要负荷的供电,从而保证矿井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所以,本《规程》在修改中保留了原《规程》的“在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裂运行方式”的规定内容。

(2)带电备用。

①矿井的电源线路(包括备用电源线路)在正常情况下,应在运行状态下互为备用,以减少线路损失,并当任何一条线路停电时,不产生矿井的供电中断。

②由于电源系统和继电保护系统等原因,矿井的备用电源线路不应长期并联运行,而必须采用带电备用方式,以便在线路发生停电时,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后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尽快恢复矿井供电。

③由于带电备用,当运行线路发生故障时,只需合上线路受电源的开关,就能迅速恢复矿井供电,可最大限度地缩短矿井停电影响时间,提高矿井供电的可靠性,从而保障矿井和人身安全。本《规程》在修改中进一步明确了带电备用不仅保证了供电的连续性,还保证了供电的可靠性。“可靠性”是新增加的内容。

④《规程》在修改中增加了“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的规定内容。

所谓变压器热备用指的是变压器平时一直带着电;冷备用指的是平时一直不带电。为了

缩短停电时间,减小事故的危害,控制灾害的范围,要求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使用,保证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就能可靠启动并进行正常运行。

6.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目前,我国一些个体小煤矿地处偏远地区,有的采用10kv及其以下电源作为矿井进线电源,由于线路电压较低,为了节约架设线路费用,有的将两回路架空线路共同架设在一根电杆上,往往引发矿井灾害事故。共杆架设的缺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如果电杆遭到破坏,两回路电源线路必然同时中断供电。

(2)由于两回路电源线路架设在同一电杆上,一般距离较近,当一线路遭到大风刮断、冰雹坠断或人为破坏出现折断现象时,极容易搭接在另一线路上,造成短路故障,同样使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中断。

(3)当一回路出现故障需进行检修时,由于受故障影响,两回路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被破坏,不得不中断另一回路的供电,使两回路的供电同时停止。因此,本《规程》在修改中保留了原《规程》中“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的规定内容。

7.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负荷定量器的作用是当用电最高负荷超过线路或电力部门限定的负荷量时,就自动使电源停止供电。

一些地区对煤矿用电控制很严格,特别是小煤矿有时会遭到电力部门的突然拉闸停电,或者在矿井电源线路上装设负荷定量器,同样可能使矿井面临停电的威胁。煤矿是一种高危行业,自然灾害非常严重,矿井停电后可能引发透水事故、瓦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和提升事故,所以,煤矿一时一刻也不能停止供电。

为了提高矿井供电的可靠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矿井安全,本《规程》在修改中保留了原《规程》中“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架设负荷定量器”的规定内容。

第四百四十二条 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供电的有关规定。 1.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的含义

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主要包括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主通风机房、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房、固定抽放瓦斯泵站、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房和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等主要设备房。

2.保证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供电的重要性

保证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的供电关系着矿井的正常生产、安全生产和井下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必须保证连续不断地供电。

井下变(配)电所,包括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采区变(配)电所是本《规程》在修改中新增加的内容,由于采区变(配)电所担负着采区供电的任务,事关整个

采区的安全与生产,同时采区变(配)电所两回路供电差距较大,管理难度较大,所以加强对采区变(配)电所的两回路管理迫在眉睫。如果井下变(配)电所中断供电,则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或采区变(配)电所供电停止,造成各水平或采区供电中断,后果不堪设想。

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担负着全矿井和该下山开采的采区的排水工作,如果排水泵房中断供电,则井下主排水泵或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停止,排水泵停止排水工作,矿井水不断增加,淹没水位越来越高,以致淹没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甚至采区或整个矿井。

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井的通风任务,通风的主要作用就是冲淡和排除矿井中积聚的瓦斯,使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标准以下。如果主要通风机房中断供电,则地面主要通风机供电停止,主要通风机停止向矿井通风工作,瓦斯浓度越来越高,达到爆炸界限,若遇有火源,即发生瓦斯爆炸,瓦斯爆炸会造成惨重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

提升人员的立井轿车担负升、降人员的任务,为矿井主要安全出口。如果立井绞车房中断供电,则立井绞车供电停止,立井绞车停止提升人员上、下井的工作,这时井下人员不能上井,井上人员不能下井,特别是矿井井下发生灾变事故时,井下灾区遇险,被困人员不能及时逃到地面脱险,井上救护队员也不能及时下井奔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事故的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加剧。

抽放瓦斯泵(无论是地面固定式泵还是井下移动式泵)担负着矿井或局部区域抽放瓦斯的任务,把煤层中赋存的瓦斯含量降低,保障采掘工作面作业时不受瓦斯威胁,是瓦斯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项重要的安全工程。如果抽放瓦斯泵站中断供电,则抽放瓦斯泵供电停止,抽放瓦斯泵停止瓦斯抽放工作,造成瓦斯浓度提高,瓦斯事故发生的几率大增。

安装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的自救系统,是由压风机供风的。自救系统的作用是:当矿井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遇险人员撤离到安有自救系统的避难硐室、佩戴好自救系统,呼吸新鲜空气,防止因氧气含量减少、瓦斯浓度增加而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甚至死亡。这时自救系统中的氧气是由压风机提供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有两个因素,一是被突出的煤(岩)掩埋,二是被突出的瓦斯(二氧化碳)窒息,而后者往往占很大比例。所以佩戴自救系统可以避免窒息,防止人员大量死亡。如果压风机房中断供电,则压风机供电停止,压风机停止向自救系统供给新鲜空气,避灾人员不能呼吸道新鲜空气,从而提高伤亡程度。

3.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两回路供电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的重要性,要求实行两回路供电线路,以确保主要设备长期运转,但是目前我国有的中小煤矿在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还相当多,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有的地区供电局硬性规定,在两条供电线路之间的倒电操作,必须先停电后松电,即在倒电操作时,不管是正常倒电操作还是发生故障时的倒电操作,必须先将送电线路的开关断开停电,造成煤矿的全矿停电,然后才允许矿方合上另一线路的开关再恢复送电。这样的操作顺序,本身就隐含着一个重大隐患,例如,万一合电时,此开关因故障合不上,就将发生全矿长时间停电,将严重威胁煤矿的安全生产。

(2)有些煤矿虽然是两回路供电,但变电站10kw配电系统还是单一母线段,一旦10kv母线上有的电器元件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或更换,虽然是两回路供电也会造成全矿井长时间停电。

(3)有些煤矿虽然是两回路供电,但地面变电站只有一台,地面主要通风机、地面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等主要设备依然是单回路供电,存在着中断供电的危险。

(4)有些煤矿下井电缆只有一条,井下单回路供电,甚至有的地方供电公司为了限制煤矿井下10kv负荷,下令矿方解开一条井下供电电缆,只许一条井下电缆运行。

4.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房两回路供电分类管理

根据矿井主要设备房的重要程度不同,本着“实事求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主要设

第七节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第四百八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

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井下电气设备检查、维护、调整的规定。

电气设备通常都比较复杂,只有正确的检查、维护和调整才能保证其安全运行,因此要求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经过培训合格的熟悉设备性能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的供电范围大,停、送电影响的设备多,停送电必须统一安排和指挥。例如,风机的停电前要撤出人员,提人绞车在停电前要停止运行。送电前要检查瓦斯,不得检修电气设备等工作。为保证人身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方式,统一指挥并由专责电工执行。

第四百八十九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井下运行的防爆电气的有关规定。

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当瓦斯和煤尘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足够能量的火源,则会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发生故障都会产生电弧,是煤矿井下引燃瓦斯和煤尘的主要火源之一,因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防爆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2000)的要求。防爆设备的总标志为EX。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类别、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设备的总标志“EX”一起,构成防爆标志。防爆标志除应制作在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处外,还应在铭牌右上角标“EX”。

防爆设备分为两类:Ⅰ类是煤矿用的电气设备,适用于含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环境;Ⅱ是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含有甲烷外的其他各种爆炸性混合物环境。防爆电气设备根据防止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措施不同,防爆设备的类型也不同。防爆电气设备各种类型新旧标志见表2-9-5。

表2-9-5 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标志新旧对照表 GB 3836-93、2000 GB 3836-83 GB1336-77 类型 标志 类型 标志 类型 标志 隔爆型 d 隔爆型 d 矿用隔爆型 KB 增安型 e 增安型 e 矿用安全型 KA 本质安全型 i 本质安全型 i 矿用安全火花型 KH 正压型 p 正压型 p 矿用防爆通风充气型 KF 充油型 o 充油型 o 矿用防爆充油型 KC 充砂型 q 充砂型 q 浇封型 m 无火花型 n 无火花型 n 特殊型 s 矿用防爆特殊型 KT 气密型 h 特殊型 s

煤矿井下常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有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蓄电池机车通常用防爆特殊型。

防爆型电气设备只有在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时,才能起到防爆作用,才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如果达不到防爆性能的要求,则失去了防爆能力,就能够因为本身工作火源或故障火源引爆瓦斯和煤尘,造成重大事故,因此,井下运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台台防爆,失爆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更换。

第四百九十条 矿井应按表11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

表11 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规定 检查、调整项目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检查周期 每月1次 每6个月1次 每年1次 每6个月不少于1次 每季1次 备 注 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 投入运行以前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 每月1次 每季1次 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电气设备、电缆检查的有关定规。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台台防爆,因而专职电气维修工,必须每班对所负责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专项防爆检查。防爆检查组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施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停止使用。防爆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不准发给合格证,不准入井使用。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消灭电气火源,确保井下安全生产,要求使用中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蔓延,减轻故障危害的有效措施。一旦继电保护装置失灵,电气故障则不及能及时排除,势必引起事故蔓延,造成重大灾害。因此,随着负荷的变化要及时整定,以确保整定值符合规定。每6个月要由专职检查人员进行一次检查、调整、试验和整定。

高压电缆供电范围和负荷量都比较大,一旦高压电缆停电造成减产和危及矿井的安全。高压电缆供电电压高,如发生短路、绝缘体损坏等故障,则将造成人身触电伤亡和电缆爆破、着火事故。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可以发现绝缘电阻测定过程中不能发现的绝缘缺陷,能较好的反映出电缆受潮、绝缘下降、劣化和局部缺陷等方面的问题,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因此,要求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绝缘电阻的测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非破坏性的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的试验方法。通过测试绝缘电阻可以知道电气设备的漏电、受潮及质量好坏的程度。随着井上、下环境与季节的变

化,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其绝缘性能也发生变化,通过定期对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进行检查,可以及早发现问题,提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保护接地网各点的接地电阻值随着接地环境的变化也在变化。而只有在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不超过2Ω时,才能保证漏电流不大于极限安全电流,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不致因漏电流而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因此,要求: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1次。

新安装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在投入运行以前要进行测定。

第四百九十一条 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

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条文解释】 本条是对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的油质不符合规定,就会导致电气设备绝缘电阻下降、温度升高,甚至引起短路或接地,导致喷油、炸裂和火灾事故。因此,要求每年进行1次;对于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在经过3次短路故障后,由于大电流的影响使绝缘油劣化,同时大电弧在绝缘油中产生机械混合物和游离碳,使绝缘水平降低,当下次再进行分、合大电流时,容易造成开关内部弧光短路、接地等故障,导致开关喷油、爆炸或火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1g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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