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
更新时间:2024-05-31 09: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21.1 施工准备
21.1.1 技术准备
1.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21.1.2 材料准备
1. 主要材料:信息插座、光缆、铜缆、机柜、配线部件、桥架、管材、型材、铁件等。 2.缆线
(1)工程中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根据材料运单对照检查对绞电缆和光缆的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内容应齐全,字迹应清晰。外包装应注明电缆或光缆的型号、规格、线径或芯数、端别、盘号和盘长等情况,并要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
(3)电缆和光缆的外包装应无外部破损,对缆身应检查外护套是否完整无损,有无压扁或裂纹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应做记录,以便抽样测试。电缆和光缆均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还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电气性能检验报告和测试记录。
(4)对于电缆或光缆有端别要求时,应剥开缆头,分清A、B端别,并在电缆或光缆的两端外部标记出端别和序号,以便敷设时予以识别。
(5)根据光缆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测试记录,审核光纤的几何、光学和传输特性及机械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光缆开盘后,同时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3. 型材、管材和铁件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如显著扭曲)、无断裂、破损现象。
(2)钢管和硬聚氯乙烯塑料管要检验其管身是否光滑、均匀、无伤痕和变形,管内壁光滑、孔径和壁厚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各种铁件的材质和规格均应符合邮电部发布的通信行业标准《架空通信线路铁件》(YD/T 206.1~29)等标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满足安装施工要求,不得有歪斜、扭曲、断裂、毛刺和破损等缺陷。
(4)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锌层应均匀完整、光洁,牢固地附着在铁件表面,不应有气泡、脱落、砂眼、裂纹、针孔和锈蚀斑痕,其安装部位与其他接合处也不应有锌渣或锌瘤残存,以免影响安装施工质量。
4.接插件
(1)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3)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4)电缆插座面板和光纤插座面板应有明显标志(如颜色、图形和文字符号)。 (5)连接件的性能参数应与布线系统相匹配。 5.机柜、机架、配线架
(1)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标志名称应统一,其位置应
正确、清晰。发现有缺省、数量不符者,应做好记录。
(2)箱体(柜架)外壳表面应平整,不变形,无裂损、发翘、发潮、锈蚀现象。箱体(柜架)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损,无挂流、裂纹、起泡、脱落和划伤等缺陷,箱门开启、关闭或外罩装卸灵活。整体应密封防尘和防潮。
(3)箱内的接续模块或接线端子及零部件(配件)应装配齐全(或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4)配线接续设备的各项电气性能指标,包括机架外壳接地装置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21.1.3 机具准备
1.施工机具: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剥线钳、弥勒钳、打线钳、光纤熔接机、对讲机、专用工具等。
2.测试机具:网络测试仪、网络线缆测试仪、数字万用表、示波器、低频信号发生器、光时域反射计、光波网络分析仪等。
21.1.4 作业条件
1.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的同时或稍后的适当时间安排施工,应避免彼此脱节,必要时可随时修改计划,以求密切配合,协作施工,有利保证工程质量。
2.调查现场,复核设计的缆线敷设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应正确。事先预留的暗管、地槽、洞孔的数量、位置、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要求。有漏缺、不妥之处应形成书面记录交有关方面确认,施工整改后再进行。
3.设备间和干线交接间等专用房间,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土建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墙壁和地面均平整,室内通风、干燥、整洁,门窗齐全,门锁性能良好,钥匙齐全,以保证房间安全可靠。
(2)房间内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的地槽、暗敷管路和洞孔位置、数量和尺寸均正确无误,满足安装施工需要。
(3)对设备间内铺设的活动地板应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活动地板应有防静电措施,并符合有关标准,接地装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4) 设备间和交接间内均应设置可靠的220V、50Hz的施工电源,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施工和维修使用。房间的面积大小、环境温湿度条件、防尘和防火措施等都符合工艺设计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1.2 施工工艺
21.2.1 工艺流程
线槽、桥架敷设→水平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信息插座模块安装→配线架安装→接地→线缆端接→信息插座端接→系统测试
21.2.2 操作工艺
1. 线槽、桥架敷设(包括暗敷管路系统)
(1)与土建等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审,确认它们的走向、路由、位置、管径和线槽规格。从整体和系统来统盘考虑,做到互相衔接,配合协调,不应产生脱节和矛盾等现象。
(2)暗敷管路系统的管材应根据其所在场合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来考虑,在易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场所,必须采用钢管,并应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
(3)暗敷管路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 1) 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 管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 3) 管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 4) 管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
(4)管弯曲时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5)暗敷管路管径大小除考虑管路长度、弯曲角度、弯曲次数外,还需考虑穿放电缆的管径利用率。
(6)引入管路的施工要求
1) 引入管路的位置应邻近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其距离一般不宜超过15m。但不应与其他地下管线(如给排水管、煤气管、热力管和电力电缆等)过于接近,并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2) 引入管路与建筑内管路的连接方式:
①引入管路与地槽连接。管口的下边缘与地槽的底面一致或略高出1cm~2cm,以利于电缆(或光缆)平直安放。
②引入管路与走线架连接:管口可伸出墙壁2cm~3cm,其位置应与走线架邻近衔接,以便电缆或光缆布置。
③引入管路为多孔管群时,管群口边缘应做成喇叭口形状,以利于电缆光缆敷设。 ④引入管路的管孔内径一般不应大于90mm,但不得小于50mm。
⑤引入管路的室内外部分应尽量取成直线,不采用弯曲管道,以利于穿放电缆或光缆。 3) 引入管路埋设要求
①在靠近建筑处应在地下0.8m,不得小于0.5m。如穿越绿地,要注意覆土层的厚度,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取保护措施。如管道外加做8cm厚度的混凝土包封或在管道上覆盖钢筋混凝土板等。
②引入管路向室外人孔或手孔方向做倾斜的坡度,一般为0.3%~0.4%,最小不宜小于0.25%,以防引入管路中有渗水流入室内。
(7)主干管路施工要求 1) 上升管路安装
①上升管路不得在办公室或客房等房间内设置,更不宜过于靠近垃圾道、煤气管、电力管、热力管和排水管以及易爆易燃的场所,以免对信息网络造成危害和干扰等后患。
②上升管路的连接方式应根据建筑的结构体系和综合布线系统的总体网络系统等情况来选取。
③检查所选用的管种(如钢管或硬聚氯乙烯管)、管径和长度(即起讫段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在混凝土浇筑时,上升管路应与附近的钢筋焊接(管材为钢管)或绑扎牢固(管材为硬聚氯乙烯管)。在砖砌墙体中,上升管路的管子应不受力压损,并牢固可靠。
2) 电缆竖井安装
①专用电缆竖井的位置不应过于靠近热力管、排烟道或厕所、浴室和水房等过于潮湿的场所;宜避免与电梯井和楼梯间相邻近,以免影响缆线的绝缘程度,降低使用年限,并应不受外界干扰以及符合防尘、防震等要求。
②专用电缆竖井其宽度不宜小于1.5m。电缆竖井在每个楼层的外壁都应装设外开的操作门,并用具有阻燃防火性能的材料制成,门的高度不得低于1.9m,门的宽度不得小于0.7m。
③合用竖井时与电力线缆间距不宜小于1.5m,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综
合布线系统的缆线的安全运行,减少电磁干扰影响。不得和电梯井或管道井(包括排烟道、排气道和垃圾道等)使用同一竖井。
④电缆竖井中采用穿钢管敷设时,应预留1~2根备用。 (8)水平管路施工要求 1) 配线管路的安装
①浇筑在楼层地坪及在抹灰层或垫层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管线的交叉,管径不宜超过32mm。
②将管材浇筑或砌埋在墙壁内,应与建筑的墙壁同步施工,不得先后脱节;在墙壁内必须可靠固定,相隔一定距离(小于1m)用木塞和木螺钉等把管路固定在墙上;在管路的外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或灰浆抹面层保护。
③暗敷管路在设备或技术夹层中应注意尽量远离对信息网络不利的环境。
2) 水平配管常采用放射式(星状)分布方式、格子形分布方式(包括大厅立柱式分布方式)、分支式分布方式和混合式分布方式等几种形式。放射式分布方式(星状分布方式)适用场合:各种公共建筑,高层办公楼或租赁大楼,技术业务楼,楼层面积较小的建筑和住宅楼等。
(9)线槽施工要求 1) 在综合布线系统主干路由上缆线较多且较集中的场合(如上升房或电缆竖井中以及设备间内),宜设置信息缆线专用线槽,其装设的路由和位置应以设计文件要求为依据,尽量做到隐蔽、安全和便于缆线敷设和连接。一般宜选用带盖的全封闭无孔槽式桥架,如有防火要求,应选用阻燃材料制成的耐火型全封闭无孔槽式桥架。
2) 合用线槽(通信电缆、监视控制电缆、计算机用电缆、有线电视电缆和火灾报警电缆等合用)宜分层安排。如必须同层布置,它们之间应设置金属隔板,并有一定间距,以免互相干扰。同槽内采取分层安排时应遵守如下次序:通信电缆应在最上层,其次是计算机用电缆,再次是有屏蔽性能的控制电缆,然后其他控制电缆依次往下排列安放,毫伏级信号线应布放在最下层。且采取措施使层间距离达到20mm~30mm,必要时可增大间距。这样有利于屏蔽电磁干扰。强电电缆线路和弱电电缆线路不应在同一线槽内,除非采取特殊措施,以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可靠。
3) 线槽的路由和位置宜设在公用部位(如走廊等),不宜设在房间内。在吊顶内敷设要有规则地整齐布置,线槽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如为封闭型线槽,其槽盖开启的净空应有80mm以上,以便槽盖开启和盖合。吊架、支承等安装件牢固可靠,吊顶应有检修孔,以利于维修管理。如线槽明敷时,安装高度不宜低于2.2m~2.5m。线槽在屋内垂直敷设时,其垂直度的偏差不应超过3mm。距离1.8m以下应加装金属盖板,以保护缆线。为了防尘、防潮和防火,线槽均应采取密闭措施加以保护。
4) 线槽水平支撑跨距一般为1.0m~2.0m,垂直固定点间距一般为1.0m,不宜大于1.5m: ①直线段线槽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支承或吊挂固定:线槽本身相互接续的连接处,且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距离接续设备的0.2m处;线槽的走向改变或转弯处。
②非直线段线槽的支承点或吊挂点的设置应按以下要求:当曲率半径不大于300mm时,应在距非直线段与直线段接合处300mm~600mm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承点或吊挂点;当曲率半径大于300mm时,除按上述设置支承点或吊挂点外,还应在非直线段的中部增设一个支承点或吊挂点。
③吊挂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吊装件与线槽(桥架)保持90°垂直,安装间隔均匀整齐,牢固可靠,无歪斜和晃动现象,并保持同一直线上安装;靠墙壁安装方式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在吊顶内敷设的线槽,宜采用单独的支撑件和吊挂件固定,不应与吊顶或其他设施的支撑件或吊挂件共享。
5) 室内的普通型、湿热型和中腐蚀型等环境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线槽。强腐蚀型环境可采用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室外的轻腐蚀型和中腐蚀型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或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强腐蚀型可采用不锈钢线槽。
6) 在线槽内的电缆总截面积不应超过50%,且宜预留10%~25%的裕量。钢制槽式桥架、梯架的直线段每隔30m,铝合金、玻璃钢槽式桥架、梯架的直线段每隔15m时,应预留伸缩缝,连接采用伸缩板。
7) 电缆线槽与室内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1的要求。
8) 在线槽表面涂刷过氯乙烯涂料,并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其整体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9) 同一高度平行敷设的相邻的电线线槽之间应留有维修空间距离,不宜小于600mm。 2. 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一般设在智能居住小区、校园式的大院内或街坊中,其电缆敷设方式通常有架空悬挂(包括墙壁挂设)和地下敷设两种类型。宜采用地下敷设,只有在旧区改建或建筑布置分散时才采用架空杆路悬挂电缆,在街坊内如建筑物排列整齐、外墙面比较平直,电缆不会遭受外力损伤时,可以采用墙壁挂设敷设方式。
(2)地下通信电缆管道工程应注意复测定线、管道铺设、建筑人孔或手孔及工程检验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好随工检验、隐蔽工程签证、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把关。
(3)地下电缆敷设要求 1) 电缆敷设前检查
①对所有电缆规格数量进行核对,外观、长度和电气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非填充型全塑电缆,在敷设前应再进行一次保气试验,经确认电缆密封性能完全合格后,才能在管道中穿放敷设。
②核对电缆端别,按规定的端别敷设。电缆芯线色标应对应。 2) 管道内电缆敷设
①牵引电缆的拉力应均匀,不应猛拉紧拽,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电缆本身允许的牵引标准,牵引力不大于80%的允许拉力。
②严禁将已划伤的电缆拉进管孔。应派专人随工随时检查电缆外表,要求无划痕和无损伤,电缆弯曲处不应出现凹凸折痕。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须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③电缆在管孔内的位置应平直,不得扭绞。如需截断,应使用专用剪刀等工具,不得使用钢锯等利器,以防拉伤电缆芯线和损坏缆芯结构,影响线路传输质量。
3) 电缆接续的封合
①电缆芯线接续前,应根据设计中规定的要求,复核两端电缆的规格、端别是否正确吻合,并检查电缆的密闭性能是否良好。
②全塑电缆的单位顺序和芯线排列均以规定的色标为准,在对号时应采用感应式对号器。电缆外护套剖开长度和切口应符合规定,切口处应保留1.5cm长度的缆芯包带。
③全塑电缆芯线接续,必须按色标顺序施工。如遇有障碍线对,无法修复时,应用预备线对替换,并应做好标记,严禁错对拼凑连接。
④全塑电缆芯线接续采用接线子接续,不允许采用剥离电缆芯线绝缘层将导线直接扭绞的接续方法。电缆芯线接续应色谱正确,松紧适度,接线子接续后,应排列整齐,绑扎妥善,每个单位束的色标扎带应缠紧,保留在单位束的根部。全塑电缆芯线接续采用纽扣型和模块型两种接线子的接续方法,应符合各自的规定要求进行,参看有关标准规定。
⑤电缆接头套管的封合均采用热缩套管法。在选用热缩套管时,应根据全塑电缆型号、品种和规格等来选用相应的接续套管。在热缩套管施工中应按照其操作顺序进行。对热缩套管加热烧烤时,应先从套管中间起向两端加热(先中间后两端),在套管周围均匀加热,使套管显示剂(又称温度指示漆)由绿色或白色变为黑色,逐步加热到一定温度使套管收缩。在套管接口处应出现两条白线,如未显示白线,应继续加热至显示出白线为止。同时,在热缩套管的两端口及拉链处,应有少量热熔胶溢出。在热缩套管未完全冷却前,不宜过多振动
或搬移,在人孔或手孔中热缩套管封合后,要妥善放置在电缆托板上,加以固定并衬垫平稳。热缩套管封合后,要求整个套管形状平直,表面光亮整洁、无褶皱、无异样。所有显示剂均应变化,且较均匀,套管外表面颜色黑亮,热熔胶应全部充分熔化。
4) 直埋电缆敷设
①直埋电缆敷设前要检查是否取得了城市建设有关部门或街道(园区)建设的主管单位的同意并签订了协商文件,以免与公共交通、绿化和其他管线系统发生矛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在埋设电力电缆或煤气管线的地段,应事先请有关单位派人到现场指导。必要时,可在其他地下管线位置的邻近处挖掘“试探坑”,且不得使用铁镐或铁钎直捣,以免损坏其他地下管线。
②在校园式大院和街道内挖掘电缆沟槽和接头坑位,一般采取人工挖掘方式。电缆沟槽的上口宽度、沟底宽度和沟槽深度的关系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电缆沟槽的中心线应与设计路由的中心线一致,允许左右偏差不得超过100mm,沟槽底面的高度偏差不应大于50mm,平面弯曲或纵面弯曲应符合直埋电缆最小曲率半径的规定和埋设深度的要求。电缆接头坑位的长度应大于电缆接头长度约5倍,其凸出的半径从电缆沟槽中心线至凸出的坑边不应小于600mm。
③检查直埋电缆的型号、规格和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或图纸的要求,还应鉴别其电缆端别,其工作顺序基本上与管道电缆相似,可参照上述管道电缆有关要求处理。
④检查沟槽底部应平整、无杂物和碎石。如有砂砾碎石,应将沟底加挖深度约100mm,并加以夯实找平,再铺垫10cm厚度的细土或细砂一层,再次平整,然后敷设电缆,在电缆上面铺一层10cm细土或细砂后,再在上面覆土(覆土中不得含尖角的杂物或碎石块)10cm,予以找平后再盖砖或预制混凝土板,并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工艺要求。
⑤敷设电缆时不应发生折裂、碰伤、刮痕和磨破现象,如有这些现象,必须及时检修,并经测试检验确认电缆质量良好,并有记录备案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⑥直埋电缆在弯曲路由或需要作电缆预留盘放时,其电缆的最小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⑦检查复验电缆施工后的对地绝缘等电气特性有无显著变化,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责令施工方整改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⑧直埋电缆的接续和回填土、直埋电缆的电缆芯线接续和电缆接头套管的封合方法,均与一般的管道电缆相同,可参见管道电缆部分。不同的是直埋电缆外面尚有钢带铠装保护层,应保证钢带铠装的电气连接符合有关标准。
⑨做好现场与施工图核实工作,以便绘制竣工图。 3. 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前检查
1) 主干路由中所采用的缆线型号、规格、程式、数量、起讫段落以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
2) 将需要布放的缆线两端贴有标签,标签内容有缆线的用途和名称(可用代号代替)、型号、规格、长度、起始端和终端地点等,标签字迹应清晰、端正。
(2)电缆敷设
1)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不宜过大,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 2) 采用电动牵引绞车的型号和性能应根据牵引电缆的重量来选择。
3) 布放线缆,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线缆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在垂直线槽内缆线应每隔1.5m将缆线固定绑扎在线槽内的支架上。
4) 缆线不应产生扭绞或打圈等现象,也不应有可能受到外界挤压或遭受损伤而产生障碍的隐患。
5) 在敞开式线槽或桥架内敷设电缆,水平敷设时,应在电缆的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间隔3m~5m处进行固定;垂直敷设时,应在电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进行固定。
6) 在封闭式的线槽内敷设电缆,缆线均应平齐顺直,排列有序,互相不重迭、不交叉,缆线在线槽内不应溢出,影响线槽盖盖合。在缆线进出线槽的部位或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7) 在桥架或线槽内缆线绑扎固定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应均匀一致,绑扎松紧适度。
8) 吊顶内布置缆线,应分束绑扎,且所有缆线的外护套应有阻燃性能,其选用要求应
符合设计规定。
9)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3)缆线分隔要求及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1) 各种系统(如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与卫星电视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的信号线、控制线及电源线等,如在同一路由上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电缆线槽或桥架,按系统分离布放,金属电缆线槽或桥架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各个系统缆线间的最小间距及接地装置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免互相干扰。
2) 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对绞电缆与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2要求。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4. 水平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 布放电缆应有冗余,干线交接间或二次交接间的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为3m~6m,工作区为0.3m~0.6m。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长度或按设计规定预留长度。
(2)非屏蔽的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缆线敷设时,要求牵引拉力适宜,牵引的节奏缓和。敷设电缆芯线线径为0.5mm的4对对绞电缆时的牵引拉力不应超过100N;电缆芯线线径为0.4mm时的牵引拉力不应超过70N。
(4)布放主干电缆和双护套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暗管管径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任何段落暗敷管路内一般布放的缆线不宜超过3根。
(5)水平布线系统中缆线支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6)活动地板下敷设缆线,要求活动地板内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50mm,如活动地板内作为通风系统的风道使用时,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00mm。
(7)水平布线子系统的缆线可以利用公用立柱中的空间敷设缆线。如果地板为格形楼板线槽与沟槽相结合的方式时,公用立柱的支撑位置宜避开沟槽和线槽位置。线槽和沟槽设置方向和走向应与活动地板相互一致。
5. 建筑群间主干光缆的敷设 (1) 管道光缆的敷设
1) 检查光缆穿放的管孔数和其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如采用塑料子管,要求对塑料子管的材料、规格、盘长进行检查,均应符合设计规定。一个水泥管管孔布放两根以上的子管时,其子管等效总外径不宜大于管孔内径的85%。
2) 穿放塑料子管:其敷设方法与光缆敷设基本相同,但需符合以下规定:放两根以上的塑料子管,应在其端头做好标记或采用管子本身的颜色标志;敷设时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以免影响管子的质量;连续布放塑料子管的长度,不宜超过300m,并要求子管不得在管道中间有接头;牵引塑料子管的最大拉力不应超过管材的抗张强度。布放完后,应将子管管口临时封堵,且固定牢固。塑料子管应根据设计规定在人孔或手孔中留有足够长度。
3) 在光缆牵引端头和牵引索之间应装转环,以免牵引过程中产生扭转而损伤光缆。光缆牵引长度一般不应大于1000m,超长距离时,应将光缆采取分盘、分段牵引或在中间适当地点增加辅助牵引,以减少光缆所受牵引力和提高施工效率。另外为使光缆外护套在敷设过程中不受损伤,应在出人管孔、拐弯处或与其他障碍物有交叉时,采用导引装置或喇叭口保护等保护措施。
4) 光缆敷设后,应逐个在人孔或手孔中将光缆放置在规定的托板上,并应留有适当余量,避免光缆过于绷紧。
5) 光缆穿放的管孔出口端应封堵严密,以防水分或杂物进入管内。 (2) 直埋光缆的敷设
1) 直埋光缆的埋深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2) 敷设前,先清理沟底,应无有碍光缆敷设的杂物,在沟底应铺垫10cm厚度的细土或砂土,平整后放入光缆,然后再回填30cm厚度的砂土或细土以便保护。
3) 在同一路由上且同沟敷设光缆和铜缆时,应先敷铜缆,后敷光缆。在沟底不得交叉或重迭放置。光缆如有弯曲腾空和拱起现象,应设法放平,不得用脚踩或其他重物压光缆。
4) 直埋光缆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见表21-4。
5) 在校园式大院或街坊内布放光缆时不允许光缆在地上拖拉,也不得出现急弯、扭转、浪涌或牵拉过紧等现象,抬放敷设时的光缆曲率半径不得超过规定。前后移动光缆的位置时,应将光缆全长抬起或逐段抬起移位,不宜过猛拉拽。如发现破损等缺陷应立即修复,并测试其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单盘光缆敷设后测试每公里金属外护套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0MΩ。光缆接头盒密封完毕后测试光缆接头盒内所有金属构件对地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0000MΩ。
6) 直埋光缆的接头处、拐弯点或预留长度处以及与其他管线交越处,应设置标志,并在图纸上记录、归档。
(3) 架空光缆的敷设
1) 检查架空杆应符合《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确认合格,且能满足架空光缆的技术要求,并对新设或原有的钢绞线吊线检查,应无伤痕和锈蚀等缺陷,钢线绞合应严密,均匀,无跳股现象。吊线的原始垂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吊线的铁件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 2) 要求牵引拉力不得大于光缆允许的最大拉力,敷设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过度弯曲或光缆外护套硬伤等现象。
3) 架空光缆垂度应能保证光缆的伸长率不超过0.2%。
4) 架空光缆在以下几处应预留长度,并增加保护措施要求在敷设时考虑:中、重和超重负荷区布放的架空光缆,应在每根电杆上预留,轻负荷区每3~5杆档作一处预留。预留及保护方式如图21-1所示。光缆在经过十字形吊线连接或丁字形吊线连接处,光缆的弯曲应圆顺,并符合最小曲率半径的要求,光缆的弯曲部分应穿放聚乙烯管加以保护,其长度约为30cm左右,如图21-2所示。架空光缆在接头处的预留长度应包括光缆接续长度和施工中所需的消耗长度等,一般架空光缆接头处每侧预留长度为6m~10m。如在光缆终端设备处终端时,在设备一侧应预留光缆长度为10m~20m。在电杆附近的架空光缆接头,它的两端光缆应各做伸缩弯,其安装尺寸和形状如图21-3所示。两端的预留光缆应盘放在相邻的电杆上(图中未画出),固定在电杆上的架空光缆接头及预留光缆的安装尺寸和形状如图21-4所示。架空光缆在布放时,由于光缆本身的韧性,不可能没有自然弯曲。因此也应预留一些长度,一般每公里约增加5m。其余留长根据设计要求。
图21-1 光缆在杆上预留、保护示意图
5) 光缆挂钩的程式应按光缆外径选用,见表21-5中的规定。光缆挂钩间距一般为
500mm。
图21-2 光缆在十字吊线处保护示意图
图21-3 在电杆附近架空光缆接头安装图
图21-4 在电杆上架空光缆接头及预置光缆安装
6) 管道光缆或直埋光缆引上后,与吊挂式的架空光缆相连接时,其引上光缆的安装方式和具体要求如图21-5所示。光缆接头的位置应根据设计中的规定办理。
图21-5 引上光缆安装及保护
(a)木杆上电缆引上装置图;(b)墙壁上电缆引上装置图;
(c)水泥杆上电缆引上装置图
7) 架空光缆线路与建筑物、树木的最小间距见表21-6。
6.综合布线系统接地及防护要求
(1)采用联合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 (2)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并应注意保证导线相对位置不变。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CD)端应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宜接地,两端接地应连接同一接地体,若非同一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对于高频信号传输,屏蔽系统至少要在两端接地,有时需多处接地。
(3)每一楼层的配线柜都应单独布线至接地体。接地导线截面与距离远近,插座数量,专线条数,工作站数量(个)等有关见表21-7。
(4)信息插座的接地可利用电缆屏蔽层连至每层的配线柜上。
(5)金属线槽或钢管应保持电气连接连续,并在两端应有良好的接地。
(6)干线电缆应避免安排在外墙,特别是墙角。因这些地方,雷电的电流最大。 (7)下列情况必须采用保护器(包括过压过流保护): 1)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内部时; 2) 雷击引起的危险影响;
3) 工作电压超过250V的电源线路碰地;
4) 地电势上升到250V以上而引起的电源故障;
5) 交流50Hz感应电压超过250V。 (8)保护器的选用 1) 综合布线系统的过压保护宜选用气体放电管保护器。当两个电极之间的电位差超过250V交流电压或700V雷电浪涌电压时,在导体与地电极之间提供一条导电通路。
2) 固态保护器适合较低的击穿电压(60~90V),对数据或特殊线路提供了最佳的保护(有振铃电压的线路除外)。
3) 过流保护宜选用能够自复的保护器:如热敏电阻、雪崩二极管。
(9)其他接地要求:有源设备外壳,电缆屏蔽层及连通接地线均应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与避雷带与均压网联通。
(10)防火阻燃及防电磁污染的要求:
1) 在易燃区或大楼竖井内布放电缆或光缆,宜采用防火和防毒的电缆或光缆; 2) 利用综合布线系统组成的网络,应防止由射频产生的电磁污染。 7. 信息插座模块安装
(1)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面应与地面齐平。
(2)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钉固定等方式。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8. 配线架(机柜)安装
(1)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3)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5)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振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振设计进行加固。 9. 光缆接续(连接)和缆线终接 (1)光缆的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光纤接续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要求,以确保光纤接续质量。
2) 使用光纤熔接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要求,每次熔接作业前,应将光纤熔接机的有关部位清洁干净。光纤熔接前,必须将光纤端面按要求切割,务必合格,才能将光纤进行熔接。在光纤接续时,应按两端光纤的排列顺序,一一对应接续,不得接错。
3) 在光纤接续的全过程中,应使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监测,务必使光纤接续损耗符合表21-8要求。必要时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测量接续损耗。
4) 熔接完成并测试合格后的光纤接续部位,应立即做增强保护措施(热缩管法、套管法和V形槽法)。
5) 光纤护套、涂层的去除,光纤端面切割制备,光纤熔接,热缩管的加强保护等施工作业应连续完成,不得任意中断。
6) 光纤全部连接完成后,应按下列要求将光纤接头固定和光纤余长收容盘放。
①光纤接续应按顺序排列整齐,布置合理,并应将光纤接头固定,光纤接头部位应平直安排不应受力。
②根据光缆接头套管(盒)的不同结构,按工艺要求将接续后的光纤余长收容盘放,光纤的盘绕方向应一致,松紧适度。
③余长光纤盘绕弯曲时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0mm,应大于厂家规定的要求。光纤收容余长的长度不应小于1.2m。
④光纤盘留后,按顺序收容,不应有扭绞受压现象。应用海绵等缓冲材料压住光纤形成保护层,并移放入接头套管中。
⑤光纤接续的两侧余长应贴上光纤芯的标记,以便今后检测时备查。 7) 光缆内的铜导线的连接
①铜导线的连接方法可采用绕接、焊接或接线子连接几种,有塑料绝缘层的铜导线应采用全塑电缆接线子接续。
②铜导线接续点应距光缆接头中心100mm左右,允许偏差±10mm。有几对铜导线时,可分两排接续。
③对远端共用的铜导线,在接续后应测试直流电阻,绝缘电阻和绝缘耐压强度等,并检查铜导线接续是否良好。
④直埋光缆中的铜导线接续后,应测试直流电阻、绝缘电阻和绝缘耐压强度等,并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有关通信电缆铜导线电性能的规定。
8) 金属护层和加强芯的连接
①光缆接头两侧综合护套金属护层(一般为铝护层)在接头装置处应保持电气连通,并应按规定要求接地,或按设计要求处理。铝护层的连(引)线是在铝护层上沿光缆轴向开一个25mm的纵口,再拐90°弯开10mm长,呈“L”状的口,将连接线端头卡子与铝护层夹住并压接,再用聚氯乙烯胶带绕包固定。
②加强芯是根据需要长度截断后,再按工艺要求进行连接。一般是将两侧加强芯(不论是金属或非金属材料)断开,再固定在金属接头套管(盒)上。加强芯连接方法和在接头盒上一样采用压接,要求牢固可靠,并互相绝缘。如果金属接头套管,在其外面应采用热缩管或塑料套管保护。
9) 接头套管(盒)的封合和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光缆接头套管的封合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如为铅套管封焊时,应严格控制套管内的温度,封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要保证光纤被覆层不会受到过高温度的影响。
②光缆接头套管内应放入袋装的防潮剂和接头责任卡,以便备查。 ③光缆接头套管若采用热缩套管时,加热顺序应由套管中间向两端依次进行烘烤,加热应均匀,热缩管冷却后才能搬动,要求热缩套管的外形圆整,表面美观、无烧焦等不良缺陷。
④光缆接续和封合全部完成后,应测试并做记录,如需装地线引出时,安装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⑤光缆接头应放在人孔正上方的光缆接头托架上,光缆接头预留余缆应盘成“O”形圈紧贴人孔壁,用扎线捆扎在人孔铁架上固定,“O”形圈的半径不得小于光缆直径的20倍。
⑥直埋光缆接头应平放于接头坑中,其曲率半径不得小于光缆直径的20倍。坑底(即光缆接头下面)应铺垫100mm细土或细砂,并平整踏实,接头上面应覆盖厚约200mm的细土或细砂,然后在细土层上面覆盖混凝土盖板或完整的砖块,以保护光缆和光缆接头。
(2)缆线的终接应包括缆线的终端和连接,而缆线的终端和连接有两种:一种是配线接续设备,另一种是通信出端和其他附件。配线接续设备包括配线架(建筑群配线架(CD),建筑物配线架(BD),楼层配线架(FD))等)、配线柜(交接箱等)。连接硬件包括通信引出端(信息插座)和其他附件(如插头或连接块),其核心部件都是模块化插座和内部连接件。主要有RJ45的信息插座和RJ45插头。七类屏蔽线缆推荐采用国际标准推荐的TERA连接器。
(3)缆线的终端和连接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的有关技术标准以及生产厂家的要求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缆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必须通过配线接续设备或连接硬件进行终端和连接。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产品安装手册及其技术特性要求。
(4)缆线的终端和连接必须按照规定的连接区域(也称连接场)顺序进行,电缆两端的色标和数字(或代号、符号)应与连接端含义一致,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严防发生颠倒或错接等现象。
(5)在配线接续设备或连接硬件进行缆线终端连接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要求缆线必须捆扎妥善,松紧适宜,布置有序,并固定在设备中的走线架或线槽内,不应混
乱无章,缆线的曲率半径符合规定。如采用卡接方式,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不应有松动等现象。
(6)按照缆线终端顺序,剥除每条缆线的外护套,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剥除缆线外护套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施工操作,不得采用一般刀剪,以免操作不当损伤缆线的绝缘层,影响缆线的电气特性而使传输质量下降。
2) 应按规定剥除缆线的外护套长度,为了保持每对对绞线的扭绞状态不致变化,剥除外护套的长度不宜过长,根据缆线类别的不同有所区别,要求五类线的非扭绞长度不应大于30mm,三、四类线的非扭绞长度不应大于50mm。剥除缆线外护套的长度也不宜过短,应有足够的非扭绞长度,以便终端连接;同时,在线缆端接点,应使电缆中的每个线对的绞距尽可能靠近IDC,六类线对绞距由电缆制造商计算,改变电缆绞距将给电缆性能带来不利影响。
3) 当缆线剥除外护套后,要立即对非扭绞的导线进行整理,成对分组捆扎,以防线对分散错乱,尽量保持线对与未除去外护套前的状态一致,保证缆线的电气特性不变。
(7)进行缆线终端连接时,必须按照规定要求施工操作。在采用卡接方法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必须采用专用卡接工具进行卡接,卡接用力要适宜,不宜过猛,以免造成接续模块受损。
2) 应按照缆线的色标进行终端,不得混乱而产生线对颠倒或错接。如有错接,应用专用工具将导线从接线缝中拉出,再按正确的顺序重新卡接。拆除过程中拉力要适当,以免损伤导线而形成断线。
3) 卡接导线后,应立即清除多余线头,不得在接续模块中留存,并要检查导线有无变形及放置准确与否。
4) 在缆线终端连接后,必须对配线接续设备等进行全程测试,以便准确判定工程的施工质量,如有故障,应正确迅速地排除,随工检查再测试并做好记录,以保证综合布线系统正常运行。
(8)通信引出端(信息插座)和其他附件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对插座的内部连接件检查,保证电气连接完整无缺。 2) 应按图21-6的规定,对RJ45系列的连接硬件按色标线对组成及排列顺序进行终接。终结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五类线不应大于13mm。
图21-6
3) 对绞线对称电缆与RJ45信息插座采取卡接接续方式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接续顺序进行卡接。如与接线模块卡接时,应按设计规定或生产厂家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4) 采用屏蔽电缆时,应将电缆屏蔽层与连接硬件终端处的屏蔽罩有可靠接触。一般缆线屏蔽层与连接硬件的屏蔽罩形成360°圆周的接触,它们之间的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9) 跳线端接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各类跳线(包括电缆)和接插硬件间必须接触良好,连接正确,标志清楚齐全。跳线(电缆)选用的类型和品种均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2) 各类跳线(电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超过5m,光缆跳线不应超过10m。
(10) 光缆的终端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光纤交叉连接(又称光纤跳接)的连接状况与铜导线电缆在建筑物配线架或交接箱上进行跳线连接基本相似。
2) 光纤互相连接(简称光纤互连,又称光纤对接)方式,光信号只通过一次插接性连接而在光纤交叉连接中,光信号需要通过两次插接性连接,且有一段跳线或跨接线的损耗。两者相比各有其特点和用途,应根据网络需要和设备配置来决定选用。
3) 单工终端均采用ST连接器连接。常用的标准型STⅡ光纤连接器有陶瓷和塑料两种,其长度为22.6mm,平均损耗是0.4dB(陶瓷)和0.5dB(塑料),运行温度在-40℃~80℃。
4) STⅡ光纤连接器在光纤端安装程序应符合下列次序和要求:
①外护套的切割深度和外护套的剥除长度应符合标准规定,且不得损伤光纤。 ②根据不同类型的光纤和STⅡ插头做好标记。
③光纤的涂覆层和外皮剥除应选用不同规格的剥线器,在剥除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点:剥线器的刀片等必须清刷干净,不应留有粉尘,剥线前后均应清刷刀片;用浸有酒精的纸或布,擦去光纤上残留的外皮,擦拭时不能使光纤弯曲;不要用干纸或干布擦拭已无外衣的光纤,以免造成光纤表面毛糙的缺陷,不应接触裸露的光纤或将光纤与其他物体接触。
④将准备好的干净光纤存放在专用的“保持块”中,在光纤存放前,应先将“保持块”处理干净,按光纤按顺序依次存放,裸露的光纤部分应悬空,如光纤弄脏,在继续加工前再用酒精纸/布细心擦拭两次。
⑤将环氧树脂袋中的胶体混合均匀并装入注射器内,约1.9cm的环氧树脂可以组装12个ST连接器插头。
⑥检查连接器光纤孔是否透光,及光纤与连接器孔的配合,确保光纤顺利通过。按要求涂抹环氧树脂。
⑦烘烤环氧树脂10min,冷却后用切断工具在连接器尖上伸出光纤的一面上刻痕,用轻的直拉力将连接器尖外的光纤拉去,除去连接器尖上多余的环氧树脂并磨光。
10.吹光纤系统
吹光纤系统能通过更加灵活、更加简便快捷的方法来满足真正意义上的扩展性与升级性的需求。
吹光纤系统由低成本的塑料微管(单微管和多微管)、吹光纤纤芯、附件(包括配线架、信息出口、连线接头等)和安装设备组成。
11. 系统测试
(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后,应全程或分段进行连接性能和电气性能测试,包括各种缆线、通信引出端(信息插座)及连接硬件等的测试。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工程质量测试包括验收测试(认证测试)和验证测试。
1) 验证测试由施工人员对某一工艺操作完成后进行测试,也即边施工边测试的分段测试工序,以保证所完成的每一个连接的正确性;这种测试只注重布线部件的连接性能(包括连接是否正确无误),一般不考虑布线部件的电气特性。
2) 验收测试是指对综合布线系统依照标准规定的电气性能和包括连接性能在内的其他性能进行逐项测试,是安装完工后的全程系统测试,它是对布线系统工程的施工安装操作工艺质量和缆线及连接硬件本身的质量两者结合后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质量测试。
(2) 验证、验收测试应有随工验收记录清单(或机器自动记录盘片和打印输出原件)。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项目见表21-9所示。
(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按如下进行: 1) 测试按下图进行连接:
①基本链路连接应符合图21-7方式(六类以上布线系统“基本链路”改称为“永久链路”)。
②信息连接应符合图21-8方式。
2)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①接线图的测试,主要测试水平电缆终接工作区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及交接间配线设备接插件接线端子间的安装连接正确或错误。
②测试长度应在测试连接图所要求的范围之内。
③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道和基本链路衰减量应符合表21-10和表21-11要求,信道的衰减包括10m(跳线、设备连接线之和)及各电缆段、接插件的衰减量的总和。
以上测试是以20℃为准,在3类对绞电缆时,每增加1℃则衰减量变化1.5%,对5类对绞电缆,
则每增加1℃会有0.4%的变化。
④近端串音是对绞电缆内,二条线对间信号的感应。对近端串音的测试,必须对每对线在两端进行测量。某一频率上,线对间近端串音应符合表21-12和表21-13的要求。
3) 所有测试结果应有记录,并纳入文档管理。 (4)光纤链路测试按如下进行:
1) 测试前应对所有的光连接器进行清洗,并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 2) 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整个光纤链路(包括光钎和连接器)的衰减进行测试; ②进行光纤链路的反射测量以确定链路长度及故障点位置。 3) 测试按下图进行连接:
①在两端对光纤逐根进行测试,连接方式见图21-9。
②在一端对2根光纤进行环回测试,连接方式见图21-10。
4) 光纤链路系统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所有测试结果应有记录,并纳入文档管理。 6) 光缆布线链路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介入损耗)应不超过表21-14的规定,该指标已包括链路接头与连接插座的衰减在内。
7) 光缆布线链路的任一接口测出的光回波损耗应大于表21-15给出的值。
(5)电气性能测试仪按二级精度。测试仪表应有输出接口,以将所有存储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电、光缆测试仪表应具有合格证及计量证书。
21.3 系统检测
21.3.1 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并对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1.3.2 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时,光纤布线应全部检测,电缆布线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抽样点必须包括最远布线点。
21.3.3 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判定应包括单项合格判定和综合合格判定。
1. 单项合格判定
(1) 对绞电缆布线某—个信息端口及其水平布线电缆(信息点)按第21.2.2条第11款第(3)项相关指标要求,有—个项目不合格,则该信息点判为不合格;垂直布线电缆某线对按连通性,长度要求、衰减和串扰等进行检测,有—个项目不合格,则判该线对不合格。
(2) 光缆布线测试结果不满足第21.2.2条第11款第(4)项相关指标要求,则该光纤
链路判为不合格。
(3) 允许未通过检测的信息点、线对、光纤链路经修复后复检。 2. 综合合格判定
(1) 光缆布线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链路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2) 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必须予以修复并复验。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大于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如果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的要求进行判定。
(3) 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如果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时则判为不合格:无法修复的信息点数目超过信息点总数的1%;不合格线对数目超过线对总数的1%;
(4) 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1.3.4 主控项目
1.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应符合第21.2.2条的相关规定,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测: (1)缆线的弯曲半径;
(2)预埋线槽和暗管的敷设;
(3)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5)对绞电缆芯线终接; (6)光纤连接损耗值。
2.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电、光缆的检测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的检测,应符合第21.2.2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卡入配线架连接模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2)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T568A或T568B)之一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4. 信息插座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时,接线盒应严密防水、防尘。 5. 系统监测应包括工程电气性能检测和光纤特性检测,按表21-9执行。
21.3.5 一般项目
1. 缆线终接应符合第21.2.2条的相关规定。
2. 各类跳线的终接应符合第21.2.2条的相关规定。 3.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除应符合第21.2.2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柜不应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按设备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应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然后铺设活动地板,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2)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预留有800m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600mm; (3)背板式跳线架应经配套的金属背板及接线管理架安装在墙壁上,金属背板与墙壁应紧固;
(4)壁挂式机柜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5)桥架或线槽应直接进入机架或机柜内; (6)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4. 信息插座的安装要求应执行第21.2.2条的相关规定。
5. 光缆芯线终端的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6. 采用计算机进行综合布线系统管理和维和维护时,应按下列内容进行检测: (1)中文平台、系统管理软件;
(2)显示所有硬件设备及其楼层平面图;
(3)显示干线子系统和配线子系统的元件位置; (4)实时显示和登录各种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
21.4 竣工验收
21.4.1 综合布线系统竣工验收应按如下规定进行:
1. 竣工技术文件按下列要求进行编制:
(1) 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以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交给建设单位。 (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装工程量; 2) 工程说明;
3) 设备、器材明细表;
4) 竣工图纸为施工中更改后的施工设计图; 5) 测试记录(宜采用中文表示);
6) 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需更改设计或采取相关措施,由此产生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洽商记录;
7) 随工验收记录; 8) 隐蔽工程签证; 9) 工程决算。
(3) 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按表21-9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验。
3. 在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由验收机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解决办法。 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如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21.4.2 竣工验收文件除上述要求的文件外,还应包括:
1. 综合布线系统图;
2. 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端口分布图; 3. 综合布线系统各配线区布局图;
4. 信息端口与配线架端口位置的对应关系表; 5. 综合布线系统平面布置图; 6. 综合布线系统性能自检报告。
21.5 成品保护
1.设备间、配线间、交接间的门应加锁,未经许可非安装人员不准入内 2.工程至交工期间需设专人值班。 3.室内保持清洁干净、走道畅通、通风良好,室温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30%~75%,室内严禁烟火。
4.在机房内施工时,必须采取保护和防尘措施,以免碰撞损伤设备。 5.电缆光缆端头在端接前做好密封保护工作。
21.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线槽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接地标准。节与节之间接触良好,必要时应增设电气连接线(编织铜线)。当允许利用金属线槽构成接地干线回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 接地处应清除绝缘涂层,以保证接地装置的性能良好。 (2) 在伸缩缝或软连接处需采用16mm2编织软铜线连接焊牢。
(3) 另外敷设接地干线时,每段(包括:非直线段和直线段)槽式桥架、梯架应与接地干线至少有一点可靠地连接,长距离的电缆线槽按设计要求接地,设计无要求时接地间隔不大于50m。
2. 明敷线槽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线槽的路由和位置应尽量选在公用部位隐蔽处,最好利用楼内垂直辅助信道(如楼梯间或技术夹层),既保证线槽和缆线安全,又便于维护检修。
(2) 要充分利用空间进行安装(如线槽紧贴墙面安装),以便选用规格尺寸经济合理的线槽,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3) 特殊建筑物根据实际安装线槽的规格要求,生产线槽和有关附件及连接件。安装施工时,需按安装图纸顺序进行安装,对号入座,这样既保证达到美观要求,又保证安装质量。
3. 光缆敷设
(1) 光缆弯曲时不能超过最小曲率半径。施工时一般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2) 光缆敷设时应控制光缆的敷设张力,避免使光纤受到过度的外力(弯曲、侧压、牵拉、冲击等)。要求布放光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80%,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构件上,光纤不应直接承受拉力。最大安装张力及最小安装半径如表21-16所示。
(3)光缆如采用机械牵引时,牵引力应用拉力计监视,不得大于规定值。光缆盘转动速度应与光缆布放速度同步,牵引的最大速度为15m/min,并保持恒定。光缆不应出现背扣扭转和小圈。
(4)光缆敷设应单独占用管道管孔。即使合用管道,也应在管孔中穿放塑料子管,其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与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平行敷设时,应有一定间距分开敷设,并固定绑扎。
4. 检测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
(1)衰减测试。一般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超出标准,出现异常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很大时,应查找分析原因,可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以便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光纤测试时,应两个方向分别测试,性能参数较差方向的数据为准。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对比,测试结果应一致。如在同一盘光缆中,发现光纤的长度差异较大等现象,应从另一端进行复测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如有断纤,应进行处理,待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光缆检查测试完毕后,光缆端头应密封固定,恢复外包装以便保护。
(3)光纤跳线检验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光纤跳线外面应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光纤保护外皮,以增强其保护性能,跳线的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用)的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2) 每根光纤跳线应标有该光纤的类型等明显标记,以便选用。 5. 常规结构化布线系统存在问题
从传统意义上讲,结构化布线系统的灵活性及可变性主要体现在配线架上,可以通过灵活的跳线将不同物理位置的信息点与数据或语音网络设备相连。但是,一旦水平布线子系统敷设安装到位后,就无法再进行路由及线缆类别的变更或进行扩容。而垂直子系统稍好一些,理论上只要竖井内、桥架或线槽里有足够的空间,就可以不进行破坏而重新布线,以达到扩容或升级的目的。
21.7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参见“第18章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第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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