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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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秘诀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秘诀

安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将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80万平米,新竣工150万平米,完成投资22亿元。

据新华社1月29日报道,来自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的消息称,西安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年将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80万平方米,全年累计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到18,390户,发放租金补贴2,466万元。

2009年,西安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20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4,807户,累计保障户数达到16,928户。

2010年,西安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年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将达180万平方米,新竣工1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2亿元。预计西安全年累计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到18,390户、发放租金补贴2,466万元。此外,2010年西安还将加大房屋维修专项资金归集力度,全年归集房屋维修专项资金3亿元,累计归集资金达到18.7亿元。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秘诀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具备七大条件

浏览: 1125 更新: 2012-02-16 11:47 举报 作者声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

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工具/原料

步骤/方法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

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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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

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

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经济适用房申购要提供税收证明

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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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房申购手续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

6、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房99置业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7、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

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在户型限定方面,单身家庭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上市时间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在住满五年后,可以上市出售。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应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代收买房时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同地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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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房价格差价款,已经在购买时缴纳过的部分,在上市时不再补缴。按市场价出售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

注意事项

违反经济适用房处罚规定:

西安市实行政府制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按照西安市对经适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并且鼓励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以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建筑实施单位不得将经适房销售给未经购买资格审核的家庭。

西安市房管局强调,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适房的个人,由经适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补交经济适用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与此同时西安市房管局要求,经济适用房各开发企业要在7日12时前上报详细的楼盘信息。这些信息将于近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以便市民随时查询

申请流程

您好!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实行)》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的调整,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了我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新的标准及程序。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

行终审;

6、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

()、房99置业网(http:// )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7、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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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您好!目前,申请户籍所在社区调查需提供: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

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

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

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

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衡量标准 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户口

人均面积

收入 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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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单身申请限

制 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

住房交易 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

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对象

单身家庭

二至三人家庭

四人以上家庭 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60平方米 80平方米 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

程 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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