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生招聘网:2016沈阳医生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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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社会招聘20人公告

2016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社会招聘20人公告

职位名称:个人客户助理岗

岗位序列:

所属机构:沈阳分行

工作地区:沈阳

招聘人数:5

截止日期:2016-05-31

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常规个人及对公现金业务;

2.本外币假币收缴业务;

3.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业务咨询、政策解释及产品宣传。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含)以下;

2.1年(含)以上银行柜面业务操作经验;

3.熟练掌握银行会计运营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4.具备优秀的服务意识。

职位名称:社区支行客户经理岗

岗位序列:

所属机构:沈阳分行

工作地区:沈阳

招聘人数:15

截止日期:2016-05-31

工作职责:

1.在店长或精英员工的带领下,深入到高端小区,策划、组织各类营销活动,为社区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2.为高端社区的客户群体提供资深理财咨询服务,做好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储蓄业务、保险产品、手机银行等)的营销及推广;

3.研究社区客户需求及特点,创新营销与服务模式,开辟新型业务发展渠道,运用产品和服务,开发、维护客户;

4.以社区支行为载体,树立民生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民生银行品牌影响力;

5、落实分行各项规章制度,控制业务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任职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管理、法律、旅游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工作努力、踏实,能吃苦、懂得坚持,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4.有较好的人际关系、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融入集体,有亲和力和较高的个人修养。

篇二:2016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招聘40人公告

/liaoning/ 辽宁事业单位招聘:2016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招

聘40人公告

欢迎关注,2016辽宁事业单位大部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需要看考试公告,查看最新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信息。辽宁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辽宁事业单位考试资料供考生备考学习。 沈阳八一公园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经街与和平北大街之间,现八一公园提升改造成为军事主题公园,并被确定为国防教育基地。因公园发展建设管理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人。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人。其中讲解员5人,女性;专业技术人员5人,男性;巡视管

理人员30人,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无治安处罚记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4.户籍不限;

5.要求国家承认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男士年龄35周岁以

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5cm以上,女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

讲解员要求具有中文、新闻、旅游、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为退伍军人,且具有相应的军事设备及相关机械设备修理维护经验;

6.需服从和平区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岗位调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省人才市场东100米);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兵需提供退伍证),3张一吋同底免冠彩照、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下载的报名表现场报名;

4.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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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ning/

1.面试。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20日早8:00,迟到2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需持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点);

4.面试结束后第二日请及时登录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查询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

>>>历年辽宁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辽宁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五、体检和培训

1.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

2.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面试末位总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

3.培训。体检合格,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体检或培训环节出现空缺时,按分数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试用期

培训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待遇、合同

1、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2、管理模式。管理上由和平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3、工资待遇。

讲解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巡视管理人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4、合同签订。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和平区城市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和平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5、续聘续用。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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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8日 共访问 22364 次

经市政府同意,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组织实施我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总数为306人。

市卫生系统招聘医生359人。

沈阳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6人。

共计70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岗位所属行业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9日至1993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沈阳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中专)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1;

(二)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2:

(三)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见附件3。

四、信息公布

2011年12月9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沈阳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8时—2011年12月18日23时。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

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审核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19日12时,缴费时间可顺延至2011年12月19日18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为缓解网站访问压力,请考生上网报名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1月6日8时 -1月12日23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1.综合知识测试;2.专业知识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沈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见2:2011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报考沈阳医学院学生处辅导员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报考沈阳医学院科研处和教务处管理岗位、基础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科研方法);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件3:2011年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二)面试

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时,公布面试方案。面试考生按“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参加面试。

八、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

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测试

11:00—12:3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5:1,不足5: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新民市、辽中、法库、康平县以及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2:1。

十、面试人员比例、分数线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60分(含60分)以上的,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十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单位的考生需提供

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4+专业知识测试×0.6。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十三、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教师岗位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事业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工作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00 (周六周日休息)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2422719774、02422874810

市卫生局02423412561、02423412556

沈阳医学院024622157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管理办公室 02422539006 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02422532562 纪检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0242253905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zz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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