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丰台区中小学入学条件及相关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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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

2014年丰台区中小学入学条件及相关政策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4〕10号)有关要求,结合丰台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1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探索小学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在丰台区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本市其它区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免试就近入学。

2.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

(二)相关规定

1.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等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政府、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2.在丰台区就读符合跨区就读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

产权证明为准)。 四、入学方式

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工作。

(一)小学入学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在丰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信息采集表》,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加强领导、宣传,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发言人"制度。各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政策,同时加大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树立我区教育的良好形象。工作中要热情接待咨询和信访,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计划管理

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严格按照区教委制定、市教委备案的招生计划接收新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为报到注册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区教委将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学籍的规范管理。

(四)加强规范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寄宿学校、民办学校的入学工作方案报区教委批准后实施。

丰台区推荐学校:北大附属实验学校(/slschool/p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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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w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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