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的读后感10篇

更新时间:2023-12-12 10:50:01 阅读量: 读后感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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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的读后感10篇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是一本由刘辉//唐琨著作,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的300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011-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一):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

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二):普法,知法,懂法

仿佛从小就开始看法制节目,最初的《今日说法》《晚间800》,后来的《天网》《法律大讲堂》,再到现在的一些普法剧(大多是乡村版的),我对于法律的关注一直未变,但对于法律的研究却很少很少。一来是觉得法律条文太多,很多条款有交织的现象,二来是专业名词和术语的束缚,三来自己总感觉法律是枯燥的,案例是生动的,于是也就这样放纵自己,对于法律仅仅停留在普法栏目上面。而最近就业问题的困扰,对于合同签订的恐惧,使得我拿起了这本书,想要了解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以防生活中的上当受骗。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这本书题目很是清楚,也无须过多的解释,“猛拍大腿”一词的使用,也让人明白这是属于畅销书一类,普及为主。这本书是案例和法律的结合,先简单谈论案例,再结合律师的分析,最后援引法律依据。涉及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划分为十篇,分别为婚姻家庭常识篇、刑事常识篇、民法常识篇、物权常识篇、合同常识篇、经济常识篇、消费常识篇、房产车辆常识篇、诉讼常识篇、行政常识篇、劳动常识篇。基本上能够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也可以科普一下,使今后避免触犯法律或者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书中的一些案例让人有些哭笑不得,比如一位老太太立了三份遗嘱,最后生效的不是第三份遗嘱,而是第二份公证遗嘱,比如一个人使用atm机时,被吞卡了,一气之下把atm机砸坏,这样也触犯了法律,比如一个人玩笑似的打电话给超市说放了炸弹,其实没有炸弹,但这种行为也扰乱了治安。很多时候犯法不是主观上的故意,有时候是一气之下,有时候是开开玩笑,但法律是不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你不懂法,你是初犯,就不判你的罪。因此,我们需要普及法律知识,人手一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从常识出发,了解法律条文,了解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也防着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不良分子。

另外,加一些普及性的知识吧。在第一篇婚姻家庭常识篇中,对“事实婚姻”阐释的不是很清楚,我补充一下。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指2001年4月28日)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三):一本在手,法律不愁

书很快拿到书,相当厚(300页),相当大(16开本),是没有想到的开本。书虽厚,却非常易读。

一,分类清楚明晰。全书分为婚姻家庭常识篇,刑事常识篇,民法常识篇,物权常识篇,合同常识篇,经济常识篇,消费常识篇,房产车辆常识篇,诉讼常识篇,行政常识篇,劳动常识篇等一共十一章的内容。事情是怎么样,应该如何解决,为什么这样解决,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分类的全面齐整也非常适合家庭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经常碰到的法律问题。大到离婚结婚,继承遗产等重大问题,小到家里装修,路上拾钻戒,或者被偷自行车等,那些平常人不留心不知觉就会碰到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有个说法,不看不知道,法律真的是无处不在。

二,解答简洁易懂。每一分类篇幅内又将此类各种法律常识以问答形式一一解答:典型案例(一桩桩现实的法律纠纷)、律师说法(律师针对案例的解答)、法律依据(国家法律条款,律师的依据)。简洁清晰,不蔓不技,没有过多花哨累赘点缀,也没有过多深奥艰涩的专业术语。人人都挺怕不懂法,或者看不懂法律的种种条款,但是生活中又无处不和法律打交道:财产问题,婚姻问题,孩子问题,劳资问题,合同问题等等。事到临头再到处求人解答的苦恼和难处,只有求人那一刻心里才明白。这本书是资深律师的执业手记。处理过上百件法律事物的资深律师们在这本书里也没有故作深沉,简洁明白的语言,有条理地公正地交待事由前后,这本书让人看着信服。利用休闲午后的零星时间,或者睡前片刻来阅读都可以。也可以挑着感兴趣或者正头痛的问题,翻找相似案例,对症下药也都可以。可以说,这就是本方便中国家庭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家人的不错的法律书。

三,值得一题的是书开本很大,正文字体印刷也相当的宽松,字儿也大。开始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的设计,后来一想便会心一笑了。字大,开本大,排版疏松,因为这也是要方便家里的老人家们拿着放大镜阅读的呀。老人家也要懂法,知法呀。老人家要捐赠遗产给长年照顾他的邻居保姆,而儿女反对,结果反对无效,老人家有权。一不小心忘了结婚时登记,结果出事,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种种这样一不留神做了违背法规的事,现实中也不少。太多的不懂,让我们无心犯法却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你懂或者不懂就能原谅你的说法。所以,都来读读这本将法律普及大众的大书吧。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四):生活的法律常识

从曾经历史悠久的“人治”逐步过渡到如今大力提倡的“法治”,需要的不仅是对政府机关权力的约束,更需要的是普通百姓法治意识的增强。仅靠国家颁布的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不大会让普通百姓产生去主动学习的动力。如何能增强法制在民间的宣传效果,毫无疑问,必须这些东西能够帮助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做到贴近民生的话,想必事半功倍,而这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无疑是做到了这点。

这本书选取了我们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接触到的法律知识,分为十一个板块,但是并没有按照学术来分类,而是在民众认知的范围内进行归纳分类,像第八篇的房产车辆常识篇,本来应该是归属于第四篇的物权常识篇。相对而言,消费常识篇、劳动常识篇和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紧密些,而合同常识篇可以帮助民众识别一些隐蔽的文字陷阱,如此让知识系统化,读起来不觉得杂乱无序。

曾经在法律援助处实习过一段时间,经常会接待一些上访求助的市民,以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居多,所以自己很清楚所谓的“法言法语”是法律工作者和普通民众的一大交流障碍。专业的术语,在披上神圣的外衣后,敬而远之,终究只能让别人产生抵触的心理,更何谈普法宣传。然而本书很好地避开了这一点,每个知识点的介绍都是采取了“典型案例+律师说法+法律依据”的模式,选取的案例都比较简短,案情简明扼要,而“律师说法”中对案情的解析非常浅显易懂,即便少数出现的术语都给予了详细的解释,法律依据中提及的那些法条则可以加深民众对“法有所依”的理解。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适合普通百姓来学习法律常识,书中涉及民生的知识面很全,同时浅显易懂。关于《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的装帧问题,最后在这里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吧,手中这本书选取的纸张是16开,页面非常大,纸张摸起来也觉得质感相当不错,再加上书的内容共有三百页整,让这本书看起来相当厚。书中的字体比往常接触到的大多了,虽然如此阅读起来的确很方便,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一本大部头随身携带很不方便,自己曾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有过亲身体验。从书的内容上来看,里面的法律常识无疑都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多读有益,然而它并没有像其他情节类的书籍那样有强烈的连贯性,以每天一小读的阅读方式更适合这类书籍,也更有利于大家平时的知识积累,所以个人认为,还是把书做成口袋读本或者熟悉的32开更为妥当。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五):没猛拍完大腿后想说的

没猛拍完大腿后想说的

评《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很多企业如临大敌,一方面因为经济不景气,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似乎对历来强势的“资方”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于是很多律师开始吃香起来,企业开始“维权”,以便更好地对付“劳方”,这种现象固然有些可笑,但可以反映出我们国家企业对于法律的无知。即使是这样,在奥运年和建国60周年这样的重大年头里,关于劳动诉讼的案子还是不在少数,什么没有交社保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给补偿金的,等等。从这个现象可以看出,在普法维权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拍大腿一般是这样的感慨: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或者是:我原来怎么不知道呢。这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不一定能让你猛拍大腿,但是却是一种比较流行的、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你很多关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书中采用的是按照法律类型分成篇章,按照“生活案例+律师讲解+法律知识”三部分的方式讲述了各种法律常识,法律知识是枯燥的,但是生活的案例却是生动的,通过律师的精彩讲解,将这两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更多的人通过案例去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在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自己人,这就是本书的最大特色了。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是“水煮法律”,或者是“法律的那点事儿”,因为很多案例就是发生在普通人生活中的,甚至是围绕着我们生活得。

既然这么亲民,读起来也就没有很大的难度了,没有猛拍大腿,读完本书同样有很多感想:(1)法律和道德的界定。我们知道道德涵盖的范畴要大于法律,而法律只是道德范畴里的一部分,代表着正义、公正的一方面。所以在书中我们看到很多符合道德,但却违法的例子。在法律知识缺失的条件下,我们很多人会从道德角度出发行事,殊不知这样很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2)侥幸之心不可有。做每一件事情都会有收益和成本的分析,侥幸之心总是认为不会被察觉,或者收益会大于成本,于是就冒险行事,结果踏上了违法的不归路。(3)普法之路漫漫。我们经常听到那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的目标,可是直到今天,我们距离成熟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或者从这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中可以看粗,很多人的违法行为,还属于对法律不够了解,法律意识不够健全的初级问题上。

如果有一些收获,也许可以拍一下大腿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六):法律常识ABC

尽管自己并非法律科班出身,但是当我看到这本题为《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的书籍时,我还是迫不及待地去一一详读其中的一二。不为别的,光看这如此唬人的抬头,人潜意识中便生成了某种好奇之心。更何况,人在社会并非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随时随地地与他人打交道,也需要运用相关的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利益。诸如此类的种种缘由自是这本书让人有了向读的理由。

事实上,这本书的确也没有辜负我最初的期望。尽管讨论法律,但是里面的内容却并不是特别的复杂。也许作者本身著书的目的就是让平时就缺乏比较专业性法律意识的读者能够有所法律意识的提升。所以,其中相关涉及的内容完全就是平时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问题所在。如此的法律常识任由谁都不得不虚心求教一番。毕竟,门外汉的读者很需要有如此的法律常识ABC来指点绝招。在这本书里面有着我们平时就随时需要参考解答的法律问题。没有复杂的案情设计,只有最为真实的生活实例;没有复杂的法律术语,只有最为简洁明了的内容分析。于是乎,法律常识就此化烦为简,化难为易,化枯燥为精辟了。一如此书的编者推荐般,这里的内容便是在朴素中蕴含着伟大和奇迹。我们也可以成为一个可以运用法律思维来评判是非的能人了。

虽然这是一本看似浅显,但是我个人以为里面的内容还是对于平常老百姓相当得重要。于其自己盲目无知相关的法律,我们倒不如读一读此类的书籍。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同样可以竖立正确的意识。其实,小小的法律有着深刻的意义。平时也许我们看似不经意间的举动通过法律角度来分析却绝对地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可以进行挖掘。人活于世就是要遵循着恰当的法律规章而活。我们并不能够味了贪图自己的一时之快,而无意识地去违背社会所树立的既定的法律和法规。那么,我们如何才能让自己有一个正确的法律意识呢?我们不经需要根据自己平时的常识去生活和工作,我们更可以通过阅读此类的法律常识书籍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相关知识面。有时候,很多的法律还有着相关的触类旁通的功效。当我们一旦开窍或者领悟了某个关键点。其他的难题完全就可以在不经意间游刃有余地得到了破解。相比其他的太为专业的法律书籍,总体而言这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无疑是让最为法律外行的读者可以潜移默化地加深相关的法律认识。于其我们平时一不小心犯了法律的错误,倒不如先行来读读这些最为起码却也最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这不仅是对自己法律认知的提高,这更是无形中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一次学习。很多的时候,临时抱佛脚并没有多大的功效。倒不如现在就耐下心来看一看,学一学。在如此实际案例,法律知识结合,律师点评三者的相互交融中,我们完全可以跟随着书本的要点学习其中的一二。

真心地觉得这本法律常识ABC非常灵活巧妙地化难为简,化枯燥为生动。无论你我是不是对法律感兴趣,都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收货那份成果和益处。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七):应运而生的法律工具书——评《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先简单概括一下,《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是一本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常识用书。不管你的法律基础有无或高低,都能够通过本书来学习和了解到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本书的编撰形式十分简洁明朗,即标题、案例、解释、法条。内容也涵盖最基本和最常见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让读者能够以最短的时间了解到最核心的法律知识,实用性很强。

本书虽然可以视为是一本工具书,但是它并不枯燥也没有循规蹈矩,这一点从本书的编排上就可以看出——第一篇就是“婚姻家庭常识”,其中不乏当今最为突出的“家暴”、“二奶”、“小三儿”、“冷暴力”等等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说明了社会发展到一个阶段,人们的生活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所转移,为此新的时期解决新的问题和新的法律问题,也成了人们较为关注的焦点。另外,把婚姻家庭常识篇放到第一篇,更加说明本书并非绝对学术性质,而是面向大众,针对热点。要知道,婚姻继承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分值是很小的。

不过,既然本书是一本法律常识书,除了选材上赶时髦外,书中对法律问题解释的准确度和严谨性更是读者应该关注的。如果其中有瑕疵或疏漏,不但不能帮人反而可能害人。前面提到过,本书的编排中有法条,也就是法律依据,这其实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在专业考试中最为核心的得分点,也是人民法官审理案件中主要采纳的依据。而一个法律工作者能否在解决法律问题时,大脑快速、准确的反映出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则是衡量他或她业务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因此,本书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内容附于“律师说法”之后,使作者(律师)的讲解更加“有法可依”。

对于法学学生或法律工作者,本书依然有借鉴之处。我认为,法律最为崇高的部分就是法律精神,缺失了法律精神的法律,只能是一种单纯的社会调节工具,同修理花草的剪子无异。而一旦弘扬或普及了法律精神,这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在本书中的部分案例中,作者的“说法”不仅介绍了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讲解了法律是什么原理,更可贵的是提炼出了立法目的和法律精神所在。这种让人们在解决矛盾的同时能够对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瑕疵有所理解和宽容,从而使自己和他人更加融洽,使法治和社会的自发调解功能融为一体,进而共同构建我们大家的和谐社会,这也是法律精神所在。而恰恰太多的法律人事,忘记或是忽视了这一精神,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是误入歧途就是一头雾水。在此我也向我的同学,或是曾经的同行们推荐这本书。闲来无事,读上一读,不仅可以通过阅读本书更为全面的了解热点问题,做到有备无患,查缺补漏,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增进自己的思想认识。

最近一段时期,随着微博等“群众媒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重大舆情暴露出了相关法律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远远不够。因此,这本法律常识书的出版很是时候。不管目前是否有需求,都应该备上一本,好好读一读。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八):家家都应该有本法律常识《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家家都应该有本法律常识《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平时过日子感觉法律距离我们很远,尤其是中国,老百姓真的不习惯去打官司,中国的法律也特别复杂,让普通人还真弄不太懂。可是等到真的遇到了问题,赶紧去恶补的时候,往往就会发现,很多依靠法律解决的机会已经错过去了。如果当初懂得法律的话,就应该选择另一种方式,有时候就是一个小小的细节的疏忽大意,往往为后来留下了巨大的祸根。所以知道点法律,懂得点法律绝对不会吃亏,那是事半功倍的好事。

从书影上还真没看出这本书的大小,等书送来以后有些吃惊,竟然是十六开本,比杂志都大一圈,这么大的书,性价比真的很划算。因为书大,里面的字也大,看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快,一天也就看完了,里面很多地方都让人深思。比如“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从法律意义上却相差万里,可能最后几万块钱就没有了。真是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啊!

书的体例是按照问答来编排的,平时也可以当成一本工具书,遇到什么问题直接查阅就可以了。书一共分成几个部分,一是婚姻家庭,二是刑事,三是民法,四是物权,五是合同,六是经济,七是消费,八是房产车辆,九是诉讼,十是行政,十一是劳动,涵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和法律相关的各种情况,挺全的。在没看这本书以前很多问题还真不知道应该划分到哪一类里面去。法律毕竟是一种非常专业的问题,多学点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必需的要求。

而且法律也在发展,法律也在发生着变化,尤其是中国社会进步太快,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结果法律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十年以后和十年以前的法律可能就相差很大,比如在讲婚姻的时候,我以前都认为只要具有了婚姻的事实就是事实婚姻。没想到看了解释才知道,早在一九九四年就进行了修改,九四年以前存在事实婚姻,九四年以后没登记的,就不算是婚姻,而是同居关系,即便办了喜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还生育了孩子,从法律上也仅仅是同居。无法受到婚姻的保护。想一想也对,现在很多老年人两个人搭伴生活非常普遍,如果都算事实婚姻的话,肯定要涉及在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要分割对方的财产,而对方的财产往往都是为自己的子女准备的。这样就会造成财产纠纷。所以法律这样规定是有道理的,只要两个人没有登记,就是同居关系,不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针对中国的现实情况就是,原来是谁的房子,就归谁的子女,这样是很合情理的,如果不这样做,那么老年人的婚姻会变得更加麻烦。

有时间真的应该多了解了解法律,而这本大书,的确是了解法律的一本很好的普及读物,也是一本常备的法律参考工具书。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九):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法律——《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书评外传

刚才写了《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书评,觉得意犹未尽,但又不能在书评里写太多题外的内容,现在单独写一个,算是书评外传吧。

我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当初报考时是为了逃避数学,虽然也曾经为了本专业而努力过,但是最终没能到对口单位去工作,但是我并不遗憾。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里,法律,乃至法学可以说是最为特殊的一个专业,它随着它的环境有它的特殊性。我上大学那几年,但凡有人问我学业相关问题,都说学法律好啊,学完法律当律师,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我对这种观点特别反感,但这是一种普遍价值观的体现,暂且不谈。

我实习的地方是法院,只要一有时间就要坐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过来做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偶尔也可以去旁听。法官给我的印象是审理案件的能力很强,其实倒不是多大的案子,而是每个案子在当事人嘴里一说,在我听来都毫无头绪,而法官一总结就一针见血,头头是道。我很佩服这种能力。

毕业后,我考了一次司法考试,没通过,两个整天的答题过程让我这种准备不足者感到很压抑,后来也没有再继续考过。不过还是有很多人劝我,想办法拿到司法资格证,毕竟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没有表态,就连给我自己也没有表态。反正从那以后,我跟我的专业算是结束了缘分。不过正如前面所说,我更佩服法律工作者那种思维能力。至于当初什么为了法制建设添砖加瓦的伟大理想早就压箱底儿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天读了贺卫方的《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法律无比神圣的光环又一次从我的心中升腾起来,就像大一坐在教室里第一次听法学课一样。同时也感慨,在中国,好像老百姓不知道的事情比知道的事情还要多。

学过法律毕竟跟学过艺术不一样,正如当年我的老师所说,学法律的人做什么事都谨小慎微,因为自己就给自己套上了条条框框,不敢越格半步。就拿我刚才写那篇书评来说,改稿的时候,把很多带有一点绝对色彩的词都改成了相对性的词。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想,这本书我没有逐字逐句的读过(有些案例早在上学的时候就学过),如果这个作者在里面说错什么话,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我到时恐怕要受牵连,另外对自己很多主观的看法,并没有援引权威言论,会不会出丑……这就是那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想法。其实没必要。但是保守点总要比莽撞点安全一些,不过太保守了也没什么大出息。

再说说前面提到的这本书,书中几乎都是常见的案例,对于老百姓来说很实用。但是反过来想,当初我们学的那么多专业性的、边缘性的部门法只是为了考试,就算考试通过了,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人能用到,而且就算用得到,也不一定会把那么多内容全部记住。前面说过,我在法院实习过,每当法官遇到相对较为稀少的案件,他们也是提前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找法律依据。更何况常见案子就那么几类。就好像蒙古国学习海洋法显然意义不大,而考试的时候却一定要有相关考题,不知道坑了多少爹。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分科就行了。比如你就想做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学民法就够了,为什么还要去学刑法、刑诉?我就想当一个好的刑庭法官,你让我学民法干嘛?“法”这个词是很大的,没有从中学就引进教材已经很难让人理解了。而对它的教育改革真的很慢。

不只是法律专业这样,多数人都要经历的中、高考也是如此,数语外理化生政史地这九门课全都要考,但是毕业之后能用上几门学科?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其实谈论这个最朴质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从小就按照兴趣或意愿来发展。但是国情摆在这里,一方面要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所以把高等数学成绩也作为衡量文化水平的标准——这样便于识别哪些人是“可塑之才”,这些人脑瓜儿好使,还可以服从各种指令,将来用得着;另一方面,不让你有时间、有精力、有机会去发展你的个性,国家少了多少好木匠倒是不担心,但是多了太多思想独立的人肯定是有害的。所谓的基础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方方面面自行吸收,为什么那么多辍学的后来都成了名人,就很能说明问题。从小就被关在学校里培养出来的人,显然是缺少他们更需要的东西,塞给他们的是更没用的东西。

去年我因为工作原因,接触到一些跟法律有关的事情(关于交强险不分限额判决的问题),还在微访谈上跟一些律师一起跟司法机构、执法机构唱反调,虽然没有实际作用,但是这个怨气肯定是要发泄一下的。引申我在书评中那句话,法律这东西如果失去它的精神,就仅仅是一个工具,没什么太大的价值,法律一旦体现它的精神,将对法治社会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人们在学法用法的同时,一定要让法律的精神灵魂附体,让你手中的法律神器表现出它的神圣与尊严!不要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只做机械运动,有爱的性,才叫做爱;没有爱的性,叫嫖娼。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vn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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