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划设计: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的原则与策略

更新时间:2024-01-30 17:4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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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规划设计: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的原则与策略

乡村旅游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合作互助组织,能够将乡村旅游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聚集和合理配置,实现对乡村旅游的有效管理。这种组织形式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有效利用农村人力资源,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有着重要意义。由于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组织的发展时间短于一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许多方面还很不规范。要使乡村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明确合作社组织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从多方面着手加以解决。

1、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1合作发展的意识不强

合作发展是农民合作组织的本质所在。由于乡村旅游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工作难度比较大,又不能给地方带来直接的税收收入,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及相关决策者不能正确认识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意义,对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的采取不鼓励、不支持的态度,有的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乡村旅游合作社运行效率不高、运转困难。 1.2外部保障环境不完善

政府鼓励和支持对于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十分重要,尤其在发展初期,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优惠的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可为乡村旅游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已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相比于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需求而言,扶持广度和力度还远远不够。

(1)在乡村旅游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上,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乡村旅游合作社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注册目录里也没有,导致一些地方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在注册时碰到了“无此注册类别”的难题,甚至被工商部门拒绝注册。即使经过合法注册,具备了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由于登记在工商部门,但业务上又由农业部门负责管理,导致很多乡村旅游合作社在具体操作中困难重重,很多问题无法解决。

(2)在政策优惠的覆盖面上,还未建立起涵盖税收、信贷、财政等全方位立体化的政策体系,仅针对个别示范性合作社,对于多数规模不大、刚刚起步的乡村旅游合作社来说,能享受的优惠很有限。 1.3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

由于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还很不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发育得不够成熟。问题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1)重建立、轻管理。不少乡村旅游合作社没有明确定位,组建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得国家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在实际运作中,大都流于形式,缺乏规范管理,有的即使制定了规章制度,也存在有章不循、合而不作的现象。长期不规范组织和不正常活动使得一些合作社出现私企化倾向,少数管理人员控制了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权,削弱了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2)重利润,轻服务。乡村旅游合作社根本目的是实现社员利益的最大化。由于缺乏外部约束机制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更没有内部监事会等监督机构来实现与社员有效制衡,使得乡村旅游合作社较其他类型组织更容易出现投机取巧行为,部分合作社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合作社收益资本化为个人财产,只顾自己赚钱很少考虑社员的利益,广大社员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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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乡村旅游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农户生产、生活需求将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要求为社员服务的合作社业务朝着系列化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系列化服务不仅为社员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还要在教育培训、信息咨询、信用担保、社会福利等方面扩展服务领域。规模较大的合作社,要围绕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为社员提供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的系列化服务,形成集旅游产品开发、服务标准制定、宣传营销、品牌建设、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体系。跨区发展、开放办社将成为发展趋势,相关要顺应这趋势,为乡村旅游合作社跨区域活动创造条件,主动为跨区域活动提供服务,引导不同类型间的乡村旅游合作社通过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实现做大做强。 2.2管理民主化

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社成功的经验之一便是实行民主管理。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社在建设过程中也必须遵循此原则。

在允许合作社带头人发挥才干的同时,确保乡村旅游合作社“民办、民管、民收益”,切实保障广大社员的主体地位和经济利益。管理民主化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选举制度。农户自愿加入,也可自由退出,社员1人1票,对合作社领导人选举和重要事项具有平等表决权利。

(2)民主的管理方式。合作社的重大决策须通过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特别是要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盈利除按股分红外,还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大小进行分配。

(3)健全监督机制。有专门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定期向社员大会做工作报告和决算报告。 2.3运营机制企业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出专业合作组织要向企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因此,实现企业化运营也是乡村旅游合作社需要坚持的建设原则之一。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经济组织性质必然要求调整传统营运机制,在继续服务好社员的同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并在同其他企业充分竞争中获得发展,逐步走向企业化。企业化运作方式要求合作社实现社员、经营者的分离,社员通过社员大会制定合作社大政方针,选举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负责合作社对内管理和对外经营,通过灵活组织形式和多样融资途径,兴办龙头企业,拓展经营领域,谋求利润的最大化。

3、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3.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方向

各级政府部门要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强化对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为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别要将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有计划、按步骤推动乡村旅游合作社开展工作。同时,要把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与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对促进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奖励。

3.2完善外部环境,提升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合作水平

3.2.1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在乡村旅游合作社注册登记、示范章程以及配套扶持政策、财务会计办法等方面还需要更加细化、更具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和细则加以明确和统一。因时、因地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在注册登记方面,要积极和工商管理部门协调,制定出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为乡村旅游合作社登记提供便利;在扶持政策方面,要争取税务、金融、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尽快出台针对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2.2注重对合作人才的教育培训针对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社人才短缺、社员素质不高的现状,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造就一批具有合作精神和合作能力的高素质合作人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立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建设合作社培训中心和培训基地,自上而下设立专门的机构,定期对合作社干部和社员开展培训指导。

(2)整合多方资源,编写实用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教材,特别是对于涉及乡村旅游合作思想、合作技巧、运作模式等方面知识的科普辅导读物要加大开发力度。 (3)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学习考察等形式,尝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人才培养机制。

可以与大专院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培训合作社干部和骨干社员,也可通过组织到合作社发育较好地区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合作社成员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乡村旅游合作社人才队伍。 3.3规范内部运作,提高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竞争力

3.3.1加强规范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乡村旅游合作社要增加社员的凝聚力,提高运作水平,必须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中心,规范合作社的章程、机构设置、表决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合作社高效率运转。当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规范组织设立。逐步健全社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等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规范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双向约束机制,确保对农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明确社员和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社员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提升合作水平。

(3)规范组织服务。政府部门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健全合作社的服务内容。重视市场研究和开拓,在制定标准、执行标准、共创品牌等方面有所作为,切实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

3.3.2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合作水平乡村旅游合作社要积极转变经营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自我服务、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加强产品营销和市场开拓,积极参加各类旅游展销会、推介会、旅游博览会等,与旅行社、旅游代理机构建立业务关系,逐步形成自己的销售网络。注重合作社品牌建设。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形式开展品牌宣传,善于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如博客、微博等树形象、打品牌,已经形成特色的合作社还可以申请注册产品商标,建立自身竞争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实现服务质量的管控。

参考文献:

[1]刘涛.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基于莱芜城岭村和房干村的案例分析[J].社会科学家,2012(1):77-81.

[2]胡敏.我国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和转型———兼论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升级[J].旅游学刊,2009(2):70-74.

[3]姜明伦.基于新农村建设视角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与发展研究———以宁波市为例[J].经济问题,2007(10):85-8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vm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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