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培训变电

更新时间:2023-08-19 03:58:01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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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说明要点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 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 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贯彻意见:急救箱配备原则:每个变电所 配备一个急救箱,每个配电抢修车配备一 个急救箱,线路检修班组每个班组配备一 个或几个急救箱。并请专业人士根据不同 作业现场的特点,配备不同的急救用品, 落实管理责任人,由工会或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 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贯彻意见: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防毒面 具和消防器材使用法。电气工作人员应 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并且每年要复训 及考试一次。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 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 方能恢复工作。 贯彻意见:电气工作人员每年上半年应 接受本规程的考试。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 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 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 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 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6、工作票必须由生产运行管理单位有 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负责人必须由生 产运行管理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2.1.5 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 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 志。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1.15 1.40 1.65(1.75 注) 2.55 3.25 4.55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的安全距离

贯彻意见:为防止车辆装载物超高放电,应 在各高压配电装置场所(主要指变电所内)的 行车通道上,增设安全限高标志。安全限高 标志应按《安徽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电力 生产安全设施规范》样式配置,安装地点 应醒目。 注:限高标志的设置至少应考虑0.2m的裕 度。如:35kV跨通道引线对地距离为5 m,应 增设限高3.65 m的醒目标志.

2.1.7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 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 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 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新增条款) 贯彻意见:各级调度应就待用间隔设备 的命名、编号、管理和调度作出规定, 明确责任,并与一般备用间隔的管理明 确区别开来;运行单位应将待用间隔设 备纳入变电站防误闭锁管理。

2.1.8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 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 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 用器

具封闭。

贯彻意见:手车开关观察隔离挡板必须 可靠封闭、动作灵活。没有隔离挡板的, 应加装隔离挡板。未加装前必须另行明 确管理规定。

2.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 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 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贯彻意见:由运行中心(集控)站直接 进行遥控操作的设备,其操作范围和操 作规定由企业(厂、公司)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审定,并送上级调度机 构备案。

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 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 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 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 应通过专项考核。 贯彻意见:操作队(无人值班变)也可 进行单人操作。各市公司应制定出允许 单人操作的设备范围、项目及操作人员。

2.3.3.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 企业的检修人员,可进行 220kV及以下的电 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 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 或设备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 要求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总工程师(技术 负责人)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 案。 贯彻意见:1、检修操作人员(工作负责人) 必须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经生产领 导(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 2、检修人员操作只允许在无人值班或单人值 班变电站进行。

3、检修操作可包含现场做安全措施。 4、检修操作监护人可同时担任工作许 可人,但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5、检修操作人员可担任工作班成员。 6、检修操作人员填好的操作票应经当 班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审核签 名,审核人只对票面的正确性负责。 7、各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六要、 八步骤”要求,制定执行接发操作指令 程序和检修人员操作管理规定。

2.3.5.1 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 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 子接线图)。 贯彻意见:现场没有一次系统模拟图的, 电子接线图应可模拟操作。

2.3.6.10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 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 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 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 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 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贯彻意见:1、多元化对应变化测定,必须观 察操作前和操作后的对应变化。如:

指示灯、 电流(遥测、遥信)、有电显示器、位置指 示器(指示器有外伸连杆的,还要看拐臂位 置是否到位)等。

2、两个及以上指示同时对应变化,电 流(仪表)和位置指示器(带电显示装 置)的对应变化必须具备其一。不具备 时,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完成间接验 电,方可继续操作,无法查明原因时应 从其上一级电源断开点处断开并验电。 3、有些不具备两个及以上指示的已运 行设备,应补充判据,如加装带电显示 装置;新增设备应具备二个以上判据。 无两个以上判据时严禁此项操作等。

3.2.1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 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6种: 3.2.1.1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 2)。 3.2.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3)。 3.2.1.3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 4)。 3.2.1.4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5)。 3.2.1.5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 录6)。 3.2.1.6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 录7)。 3.2.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2.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2.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 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2.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3.2.2.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 要做安全措施者。 贯彻意见:凡是在高压设备上或在其他 电气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 或装设工作范围遮栏的,均应填写第一 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进行3.2.2条各类工 作时,也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3.2.3.5 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 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 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贯彻意见:在运行变电所内进行扩建、 增容、土木建筑、除草等非电气工作均 应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3.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 应急抢修单。 贯彻意见: 事故应急抢修:系指对于威胁人身安全、危 及系统安全运行的设备采取隔离或解除危害 的措施,恢复具有重要用电性质的用户或大 量用户用电,或解除设备和供电不安全状态 的紧急抢修工作,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否 则不应按紧急事故抢修工作模式工作,必须 使用相应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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