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露天采石场制度汇编444

更新时间:2023-03-19 13:55: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职责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任命

各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任命名如下: 任命 为公司矿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对整个采矿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任命 为采矿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采矿场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生产管理,负责分管各部门工作。 任命 为爆破班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采矿场爆破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火药的安全使用,是采矿、爆破的兼职安全员。 任命 为机电班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采矿场机电设备的全面检修,是机电安装维修的兼职安全员。 任命 为成品班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成品班设施的安全运转,是成品班的兼职安全员。 任命 为仓管班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爆破物品和设备领退、使用。

职责制度

露天采矿场安全管理网络图

职责制度

采矿场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岗位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制度,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现象;

2、及时反映情况,积极协助领导采取措施,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3、协助领导搞好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日常活动。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积极参与、组织排险抢险工作;

4、教育和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品;

5、协助领导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评审;

7、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职责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定期组织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

3、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参加本企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参加职业病医疗和鉴定相关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控制。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9、针对企业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10、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

1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处理终结后,应将资料整理齐全存档备案。

职责制度

、标准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示。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标准化相关规范、要求。

2、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指导。

3、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和职工入厂(矿)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组织选派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安监部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定期组织全厂(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整改措施,并按已定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完成任务。

5、对重大人身、设备或自然灾害事故,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

6、经常组织本部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教育和指导工人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活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向职工宣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当前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听取职工对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及各项安全防患措施,组织施工、落实经批准后的安措工程,工程完工组织验收。

9、建立健全事故、事件登记存档制度。

10、负责安全工作的年度总结,评比表彰,总结一年来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职责制度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熟悉电网系统、各种电器设备设施的分布情况以及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等),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设施的检测维修必须由电工操作;

4、电工在进行操作时,应按有关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一般不得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采石场负责人批准。操作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

5、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修。禁止带电检修或搬迁设备(包括电缆)。检测维修电气设备设施要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在检修中还应采取:停电、验电、放电、安装临时接地线、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拦等措施;

6、非专职电工或值班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7、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必须在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职责制度

爆破工、爆破器材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放炮员、仓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

2、爆破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按照“打眼—装药—放炮”顺序进行;严禁在一个炮眼中使用两种不同的炸药。

3、严禁非专职放炮员进行放炮操作。

4、放炮前,必须设置警戒、清点人数并发出信号,放炮区域的人员和设备设施必须全部撤离危险区。

5、当班的盲炮哑炮要当班处理,来不及处理的要设有明显的危险标志并向下班交代清楚;处理盲炮哑炮要按规定进行。

6、当发现爆破作业地点有坍塌、滑坡、危石、通道不畅等危险情况时,禁止爆破作业。

7、仓管员必须将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破器材分开存放并严格保管;严格爆破器材、爆破物品的领用退库制度,严格出入仓登记手续;禁止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禁止将雷管装在衣袋内携带。

职责制度

1、对采矿场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

2、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的生产与供应。

3、负责采矿场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设备的前期管理、检修,改造工作,更新与报废工作。

4、监督设备的使用情况,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坚持设备在合格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6、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

职责制度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物资仓库验收的有关规定,保证进仓物资和进仓清单一致。

2、必须做好物资出入库手续,严格控制劣质及数量不符物质入库。

3、健全保管制度,出仓时开单记账,定期将每月出入账目送采矿场负责人审查,月终及时报送本月报表至采矿场负责人。

4、经常检查库存情况,做到账、物相符,及时向物资采购人员提供物资库存情况,保证生产用料。

5、对不合理的领用,应予拒绝,把好物资领用关。

6、严格按照物资管理要求对物资进行妥善管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损坏,则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

7、仓库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仓库内有明火。

8、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生产物资用料的供应。

9、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采矿场领导的工作安排。

职责制度

装载机、挖掘机、汽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上班前,认真检查供油、冷却、润滑、制动系统,电路传动系统等,渗漏、松动要及时处理。

2、服从生产管理人员指挥,上班时间车辆准时到达作业面。

3、作业过程中,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报告主管及时维修。

4、遵守采矿场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自作主张驾驶车辆或交给别人驾驶。

5、下班前检查车辆各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理班维修。

6、搞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职责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少,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分析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预先制定了事故的应急救援对策。

1.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严重程度

1.1采矿场典型事故:不稳定边坡滑坡及边坡上大块悬浮石滚落将人员、设备掩埋或砸伤(亡)。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能造成群死群伤)。

1.2作业人员在边坡上清理悬石,或采剥石料,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果是人员伤亡。

1.3爆破伤害:爆破时产生的爆破地震波、冲击波、爆破个别碎片飞石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设备受损,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机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防护设施缺损,致使转动部件外露,可能造成对作业人员的机械伤害。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电力设施在运行中因故障而造成设备内部绝缘击穿或外部绝缘破损,接地、接零保护不良或失效造成触电伤害。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其他伤害:如破碎机喂料口飞出的碎石对人员的伤害;料仓坍塌;工作人员滑跌等。

2.对外报警和通讯程序:当事故一旦发生,安全员立即向负责人(应急指挥长)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852-5821780

上级主管部门电话:0852-5770091

定点医院电话:0852-5770117

采石场负责人:18786311621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0852-5770588

指挥长:商大贵 电话:13708515885

副指挥长:彭祥坤 电话:13708505450

成员:黄明刚 周建辉 王世发 商大华 商进 赵继阳 商旭 赵永伦 商会

职责制度

吴忠敏 史国普

指挥中心设在公司标准化办公室。

4.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指挥长负责指挥所有成员,迅速抢救伤员及设备,尽可能将事故状态控制住,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对症采取必要的现场急救措施。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应急中心人员施救,并负责指挥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并与医院协调救护事宜。

安全员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应急中心人员施救,并为急救提供技术指导。

各成员听从指挥、各尽其责、按预先分工积极施救。

职责制度

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2、各行其职,进入现场自觉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指挥;

3、现场作业不准赤脚、穿拖鞋、硬底易滑鞋;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在工作场所严禁追逐、嬉戏、打闹;

6、严禁聚众堵博;

职责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由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危险源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

二、危险源的辩识与确定

危险源系各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例如: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工作场所、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尾矿库等)。本企业危险源由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经评价辩识后确定。

三、危险源的管理

1、危险源的登记、建档

由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负责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主要内容为:

⑴ 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⑵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情况;

⑶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危及范围;

⑷ 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整改实施方案

⑸ 危险源监控、检查表记录

⑹ 防范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的对策措施。

2、危险源的监控

⑴ 由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指定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源进行监控。

⑵ 对可能构成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必须立即指定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整改,对不能立即处理、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⑶ 对新产生的危险源,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建档;

职责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部门应每月编写危险源情况报表报送主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3、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经费

由企业投资人保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责任追究

对未履行危险源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职责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的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针对生产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预防各种伤亡事故的技术措施;

(4)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部门

由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

1、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由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审批;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并批准。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程序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本企业生产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本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验收程序

由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人参与验收。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归档

由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归档资料主要为;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书;②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③安全技术措施竣工验收有关资料。

职责制度

爆破工操作规程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做到持证上岗;

2、严禁在大雾天、黄昏、夜晚露天爆破;

3、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都能听到。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当班处理,来不及处理的要设有明显的危险标志;露天深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5、处理盲炮时,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确定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不应接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起爆药包;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向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7、采用电力起爆时同一起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小产品说明书的规定;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就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宜设置中间开关;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

职责制度

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硐室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电爆网路的导通和电阻值检查,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爆破电桥等电气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路。

8、导爆管起爆时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用雷管起爆导管网路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有胶布等捆扎牢固;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时,宜采用垂直联接;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网路应检查——有无漏接或中断、破损;——有无打结或打圈,支路拐角是否符合规定;——雷管捆扎是否符合要求;——线路连接方式是否正确、雷管段数是否与设计相符;——网路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职责制度

铲车司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认真检查各润滑、传动、制动、电气部分及油压、油量、铲斗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2、铲车作业时,铲斗不得超出平台边缘。铲车距离平台边缘5M时必须低速运行。禁止铲车后退开向平台边缘;

3、铲车在倾斜面上作业时,允许的最大作业坡度应小于其技术性能所达到的坡度;

4、铲车运行时,其工作范围内,不许其它人员进入;

5、铲车的检修,润滑和调整,应在平整的地面进行。检修铲斗时,应将其放在平整的地面上,并关闭发动机,禁止人员在提起的铲斗上停留或进行检查;

6、铲车发动时,严禁人员在机体下面工作,机体近旁不准有人逗留,铲车行走时,禁止人员站在铲斗上。铲斗抬起时,司机不许离开驾驶室;

7、在复杂的地形条件下或抢险情况下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

8、铲车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牵引设备、车辆,如特殊情况确需牵引设备、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职责制度

1、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维修必须符合电气设备装置规程的规定,并应由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人员进行。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按有关规程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

2、电气设备和线路可能人为的触及的裸露带电部份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3、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4、一般避免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应经主管安全的场长批准后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操作。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熔断器、熔丝、熔电热断电器等保护装置,必须按所保护的设备容量配置。

6、从变电所至采矿场边界及采矿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线路,应使用固定线路供电,靠近采掘面的用电设备禁止使用塑胶软线。

7、在三相四线供电的线路,零线应在总开关附近重复接地。尽可能在总开关处装设容量合符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照明和移动式电器设备的分支线应装置动作时间为0.1秒,动作电流为30安的漏电保护开关。

8、为便于夜间工作所有厂房、作业点、人行道转弯处,尽头处、站场和主要运输干线等处、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9、手动式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在36伏以下。

10、电气设备和装置框架式外壳、电缆的金属外皮、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设备的接地线应独立与接地装置连接,禁止将各个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

11、接地装置的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并应每年测定一次,测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干燥的季节进行。

职责制度

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欧)。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0C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u2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