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普工教案

更新时间:2023-11-14 16:2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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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二队

井下普工

培 训 教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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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综采二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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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普工培训教案目录

第一章安全培训

第一节《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节案例分析

第三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处理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节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第五节ZH-15B化学氧自救器佩带使用方法

第二章技术培训

第一节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节岗位描述

第三章文化培训

第一节学习铁煤集团安全愿景、目标、安全理念释义第二节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 第三节企业员工文明行为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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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安全培训

第一节《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十五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第五十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 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第六十八条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煤层地质特征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 (二)工作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

2.顶煤和煤层顶板能随放煤即行垮落或在采取预裂爆破等措施后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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垮落,且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大于采放煤高度。

(三)必须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四)大块煤(矸)卡住放煤口时,严禁爆破处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第一百三十六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 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 次煤(岩)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下同),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

第七百四十四条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 年拍片检查1 次; 混合工种每3~4 年拍片检查1 次; 纯采煤工种每4~5 年拍片检查1 次。 (二)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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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每年检查1 次。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第七百四十五条Ⅰ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 疑似尘肺患者(0+):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1次、混合工种每2 年拍片复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3 年拍片复查1 次。

第七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第七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七百四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第七百四十八条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第七百四十九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 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七百五十条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节案例分析

案例一:

事故类别:其它事故 事故经过:

2005年7月14日白班16:40时,综采一队普工郭巍在NIE407回顺工作完工后升井,走过回顺皮带尾穿过叉车时,右小腿磕到叉车底角处,小腿前侧磕破了一个4cm长的口子,认为伤的不严重,去包扎一下就行了,就未到信息站登记,升井后直接去了集团公司总医院,伤口缝了10针后,回家休息。 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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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一队普工郭巍走路时,不注意井下障碍物,腿磕到叉车底脚造成自身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案例二:

事故类别:运输 一、事故经过

南一402工作面安装,综采二队负责运送ZZ400-15/30架子,在11月4日18时30分运送第五十四组架至回顺边切往里54米处,架子车后头掉道。在处理掉道过程中,用起重机将架子车后头吊起,三名工人用木杆往上拨,架子车翻倒,当场压住田凤杰、王延军两人,尽管及时抢救,终因架子太重,造成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在起重机吊架子时,勾的位臵不当,勾在平车销子孔上,当车吊起后,车轮处高于轨道20mm时,架子车偏轨30mm,这时工长指挥三名工人用要杆拨,架子车至铁轨中心准备放下上道,由于起吊勾勾在平车销孔上,架子车较高。车吊起后,后轮处于悬空状态,当工人用力一拨,平车移动,造成架子重心偏移,架子车即往拨架子人的方向倾倒,造成二人死亡。

2、处理掉道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当。尽管怕车倾倒,用绳扣子将起重机勾子链与架子捆在一起,但连接不紧。架子车倾倒,连接绳扣子没有连接作用,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3、本起事故是因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运送架子规定,严格禁止在架子两侧行走、站立。当车掉道后在架子车一侧拨车,是违反运送规定的。

三、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1、今后凡是上架子车的都用24kg铁道,并要经常加强维修,缺道木应及时补上,夹板螺丝要齐全上紧,减少掉道。

2、在处理掉道时必须有队领导亲自在场,吊的位臵必须适当,人员必须闪开。

3、在大巷、轨道上运架子,车速必须放慢,防止掉道。为了重点解决中途运输问题,成立专业安装队伍,配齐起重人员。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整体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5、以此事故教训为教材,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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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处理

及事故应急预案

一、 矿井自然状况

井田南北走向6.84Km,东西宽3.10Km,面积21.20km2。截止到2005年末储量5.83亿t,可采储量3.87亿t,井田分上、下两个含煤段,有十个主采煤层。属高发热量长焰煤和气煤煤种。自然发火期1~3个月,煤尘爆炸指数为33.19%~43.38%。

现生产水平为-600m,回风水平为:大井:-450m;南井:-450m、-516m水平。从建矿至今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9次。瓦斯绝对涌出量(2006年瓦斯鉴定)60.56m3/min,相对涌出量9.91m3/t;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00m3/h。

开拓方式:立井多水平分区开拓; 通风方法:分区式通风; 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

采煤方法:倾斜、走向长壁后退式。 二、 自燃发火预兆 1、人的直接感觉

1) 巷道出现雾气或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出现水珠; 2) 在巷道风流中出现煤油、汽油或松节油味;

3) 发火地点附近的煤炭温度、空气温度和水温升高;

4) 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人在井下工作中感觉不适,如

头痛、闷热或身体疲乏、恶心等。 2、矿井空气成分的变化

1)一氧化碳出现,并逐渐升高; 2)二氧化碳逐渐增多; 3)氧气浓度降低。 三、大面积冒顶预兆

1. 工作面压力增大,支架折断严重。 2. 煤壁压酥,偏帮严重。

3. 顶板出现平行煤壁的裂隙,顶板掉渣。

4. 可以听到顶板的响雷声,顶板下沉量大,下沉速度加快。 5. 顶板岩层出现离层。

6. 瓦斯含量增多或淋水增大。 四、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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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防突工作重点是S5-711、S5W-417、 N2-406运、回顺掘进及回采过程中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为了防止突出的发生和避免突出发生后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采取防突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全员有关煤与瓦斯突出知识的安全培训,达到熟练掌握突出预兆基本知识及突出后自救、互救、避灾方法及路线。未经培训合格,不许在突出区域工作。 五、区域性防突

2007年大兴矿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是先开采突出危险性较小的4-2#煤层,来解放突出危险性较大的7-2#煤层。 2007年大兴矿在突出煤层中掘进的工作面有S5-711运、回顺;S5W-417运、回顺;N2-406运、回顺。在突出层中采煤的工作面有S5-711、S5W-417、N2-701工作面和N2-406工作面。

六、职业危害事故的预防 (1)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

水系统,没有防尘管路的工作面不得生产; (2) 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有

效的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3) 井下所有运煤(岩)转载点必须设有完善的喷雾装臵,采区进、回

风巷道、主要进风大巷、斜巷都必须设有净化水幕; (4) 井下放炮要实行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和冲洗巷帮; (5) 采掘机内外喷雾压力要好,内喷雾压力不得少于3Mpa,外喷雾压力

不得少于1.5Mpa;综掘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少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少于1.5Mpa; (6) 建立矿井洗尘制度,编制洗尘循环图表,并有洗尘记录,消灭煤尘

堆积现象; (7) 综合防尘措施要纳入采、掘作业规程。 七、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的措施 (1) 在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了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立即向现场领

导人汇报,并迅速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员。 (2) 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在尽可能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灾害程

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请求救护队的援救,并立即投入抢救。 (3) 抢救时,应及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 (4) 如果火势不大,可以根据现场条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直接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大或是火势猛,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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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或煤尘爆炸的措施,并随时保持与地面指挥部的联系。 (5) 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或接到撤退命令

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积极组织自救和避灾。 八、火灾事故中安全撤退的一般原则 (1) 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

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臵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事故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 撤退时,任何人都不能惊慌失措,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

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的撤退。 (3) 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 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

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 (5) 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寻找有压风管路

的地点或压风自救避难硐室,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 撤退时应靠近有联络川的巷道一帮,以便尽可能的快速脱离灾区。 九、矿工自救与互救准则

井下发生灾害后,现场人员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利用现场一切器材和条件,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1) 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

全时,必须及时正确的佩带自救器。 (2) 在受灾地点或撤退途中发现受伤的同志只要他们一息尚存,就应积极抢

救,并搬运到安全地点。 (3) 必须遵守“三先三后”法则,即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跳的伤员,

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 (4) 在灾区内避难待救时,所有遇难人员应服从领导分配,积极承担起自己

的工作,精心照料伤员和其他同志,共同度过难关。

第四节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一、一般规定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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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7、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8、 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 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也必须停止工作,从超限区域撤出。

9、 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禁止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二、紧急避灾

1.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2. 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 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4.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5. 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6、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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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u1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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