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更新时间:2023-06-11 21:3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芙蓉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FRZFCG-2011-GK-011 代理机构编号:2011-TZ038

采 购 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项 目 名 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5

一 说明................................................................................................................................................................... 5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 6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 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7 五 开标和评标 ....................................................................................................................................................... 8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 10 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 ............................................................................................................................................. 11 八 质疑与投诉 ..................................................................................................................................................... 11 九 法律责任 ......................................................................................................................................................... 12 十 其他................................................................................................................................................................. 13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 15

一 项目概况 ......................................................................................................................................................... 15 二 项目清单及说明 ............................................................................................................................................. 15 三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 16 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 ............................................................................................................................................. 1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 19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 23

格式1 投标承诺书 .................................................................................................................................................. 24

格式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 25 格式3 投标报价表 .................................................................................................................................................. 26 格式4 规格响应表 .................................................................................................................................................. 27 格式5 产品配置清单 .............................................................................................................................................. 27 格式6 质量保证承诺书 ............................................................................................................................................ 28 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书 .......................................................................................................................................... 28 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 .................................................................................................................................. 29 格式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 30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FRZFCG-2011-GK-011 代理机构编号:2011-TZ03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六、标书认购: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5 日至2011年 5 月 26 日登

录湖南政府采购网(/changsha)、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

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1年 5 月 27 日 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 5 月 27 日 9:00 时。

3、开标地点: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投标截止前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缴入到如下帐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采购)。

帐 户 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行湖南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 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2011年5月5日-2011年5月26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菱新城地标南座1516室(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交汇的东南角) 联 系 人:周康 潘冬 邮编:410006 电 话:0731-85118391 传真:0731-85118392

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话:0731-8478488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话:0731-84683221 网 址:/changsha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4 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3.5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3.6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

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

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投标人收到本文件时,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

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并抄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7.2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确定是否需统一召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如统一召开,

将通知所有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包括

踏勘及答疑会明确的事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变更时间应

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 8. 投标费用

8.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一般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 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11.3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

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11.4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

致。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送达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

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3.3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3.4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

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

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4. 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

14.1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 14.2 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委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五 开标和评标

16. 开标程序

16.1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1)投标人按规定签到。监委签到。

(2)代理机构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

16.2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发布项目延期公告,时间为7天。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办理。

16.3 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

时不予承认。

16.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

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评标程序

17.1 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代理机构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

纪律。

17.2 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 17.3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

标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

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 (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非以上情形导致项目被废标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可

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

(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

(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17.4 比较与评价。

(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 (三)代理机构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7.5 确定评审结果。

(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

(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 18.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1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

容。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18.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

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19. 评标方法

19.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说明:

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2、上表中序号第1、2.1、2.4、3、4、5按评委会集体评议意见统一计分;其他评审因素由

评委按以上规定自主独立计分。

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

20. 中标通知

20.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网址:

/changsha)上公告评标结果。

20.2 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0.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 21. 合同签订

21.1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

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21.2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

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1.3 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

的依据。

21.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5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

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

21.6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

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

21.7 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 21.8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

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

八 质疑与投诉

22. 质疑

22.1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22.2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

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22.3 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 投诉

23.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3.2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23.3 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

诉。

2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九 法律责任

24. 法律责任

24.1 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4.2 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5条款规定,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

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4.3 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

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

十 其他

25.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说明: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一 项目概况

1. 本次采购电脑包括办公用电脑、系统控制电脑和硬盘录像机;

2. 系统控制电脑包括门禁系统、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管理电脑; 3. 原监控所用录像机为工控式监控硬盘录像机,现更换为嵌入式硬盘录像机。

二 项目清单及说明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三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安装调试 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

交采购人。 3.

测试验收

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

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

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 叁 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

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

务。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5. 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国内设有400免费技术服务热线,提供7*24远程技术支持。

5.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

培训

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日历日)。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

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

3. 项目清单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投同档次或以上的其他品牌。 4. 办公用电脑应与隔离卡兼容,办公用电脑中的硬盘与单购硬盘品牌一致,办公用电脑、系

统控制电脑要求同一品牌。(☆)

4. 项目清单中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

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5. 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

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6.1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6.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

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011年5月份,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台式电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11年5月27日开标,标书资源共享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

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六、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

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tw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