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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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CHINA) LTD.

Ningbo Branch

TO: 各大订舱代理

FM: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DATE:DEC 19,2012

RE: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13年单证操作要求

我司感谢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我司对2013年单证操作,做出以下规定,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以下规定自 KOTA MEGAH V.019 (ETD NGB:JAN 01,2013) 此航次开始执行, 如船期有变动,按实际发生为准。

(一)提单号码的编制:

NB(表示发货港)+三位目的港代码 +3(YEAR 2013) + 二位货代代码 + 四位序列号(0001-UP)

1.货代编码按2012年执行,如有变化的,我司将个别通知。 2.常用目的港代码:见附件一,如有变动,我司会另发通知。

(二)订舱 托单内容要求:

我司接受传真或邮件订舱,传真订舱的托书请传真至业务部(87372995),邮件订舱的托书请发送邮件至相关销售,托书上须明确标明订舱代理的名称并盖订舱章。同时需发送相应EDI订舱报文至我司指定邮箱(edi_email@sgp.pilship.com)。

1. I). 非直接订舱货代,请再向船代订舱; II). 直接订舱客户,无需再至船代订舱。

2. 为保证各家代理能及时准确收到系统发送的订舱确认信息,请及时发送EDI报文及托书, 且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任何不相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代理/货主自行承担。

3. 托单上如果需要显示

I). 发货人为国外中间商或代理,请提供其详细的英文公司名称/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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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发货人为货运代理,必须为交通部注册的NVOCC。

4. 托单品名栏不允许显示 GENERAL CARGO

GENERAL MERCHENDISE VARIOUS PRODUCTS

SUNDRY GOODS等有杂货含义的品名,必须提供实际装运货物的品名,并加注中文品名。如有敏感品名,请提供相应格式的保函(见附件7 )及相关检验文件,经我司确认后方予订舱。

5. 托单上必须注明付款方式(预付、到付、第三地付费),第三地付款,需提供第三地付款人名,地址,联系人电话。

6. 对于到付货,必须事先提供目的港收货人联系地址/电话,得到我司目的港代理确认后方可接受订舱。

7. 注明特殊货物,如:危险品、冷藏冷冻货、超限箱,NOR箱等。 I) 冷藏箱,需提供冷箱预配清单(见附件九)。

II) 危险品,必须提前按我司提供的危险品申请单(见附件2)提

供UN NO,及IMO CLASS等相关必要信息,同时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取得确认后方可订舱,并在装船前提供<<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和<<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IMO CLASS 2 的货物另需提供车船交接保函(见附件8)。

III) 特殊箱型如:开顶箱、框架箱、开门箱的订舱应提前,并填写

OOG预配清单(见附件3)。如我司无所需箱种的储备,需提前至少2个星期确认,以便调运空箱。

IV) 货主自备箱(SOC箱),订舱时需提供SOC箱申请保函(见附

件6 )及箱检证明

V ) TANK 箱需提供Tank Inspection Certificate

VI) 以冷代干箱(NOR),需提供冷箱不插电保函(见附件 4 )

8. 提单号必须按要求编写准确,不得重复使用。提单号中的港口编码必须与订舱目的港显示一致,任何不相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代理/货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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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于实行装船前申报的美国/加拿大港口订舱,请在托单中注明是否签发HOUSE B/L及AMS/ACI申报方(即由PIL申报还是自行申报)。

10. 挂靠甬舟码头的东非线订舱, 无论是属地报关还是本地报关,请统一以干线船名向我司订舱(即在纸面托书和EDI订舱报文中均显示干线船名航次).

托单内容更改:

1.我司接受订舱后,如要求更改托单所列事项,如收发货人资料,货物品名,重量,箱型箱量,运费条款等内容更改,需在船开前一日之前及时通知我司,征得我司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更改手续.如遇货物因故退关,请及时告知我司.

2.船开前港口更改

在船开前的任何港口更改, 请按以上程序进行重新订舱, 并自行更改其他相应单证文件(如预配清洁舱单/报关文件/装箱单等)中的中转港及目的港, 做到单单相符. 同时至港区/码头办理相应手续,否则我司将不予认可/接受更改港口的新订舱。

装箱单:

1. 贷代自行打印纸面装箱单和电子装箱单录入,请以我司规定的中转港打印和录入,具体参考我司更新的PIL常用港口代码及进港代码,港区将以此中转港安排装船。如因中转港打印错误引起的改港,我司一律按改港处理,引起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代理/货主自行承担.

2. 装箱单内容: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封号、件数、毛重、体积将作为理货公司的理货依据,并将其理货资料提供我司作为签单的依据,故请各代理务必提供正确的数据;码头以此为依据发送抵运报告给海关。

3. 请确保纸面装箱单和电子装箱单内容信息完整一致。

提箱:

1. 各代理收到我司的订舱确认邮件后,自行打印相应装箱单,并加盖

各代理专用提箱章到指定堆场提箱;

2. 堆场将根据我司EDI放箱指令放箱给车队,并开出进港E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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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需提超重箱,请各代理/货主提箱时安排相应人员在现场仔细核

实箱体上的有效载重量(PAYLOAD),以确保所提为超重箱。若事后造成货物超载而引起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代理/货主自行承担。 备注:PAYLOAD(KGS)>28TONS/20’GP 视为超重箱 PAYLOAD(KGS)>28TONS/40’HC 视为超重箱

退关:

1. 已进港区的出口退关重箱,如需开退关出港EIR,必须提供情况说

明,并加盖各代理专用章。提供出口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及铅封号,到我司太平堆场开领箱单。

2. 已提箱但退至下一航次出口的货物,必须到我司按照以上程序重新

订舱,转船/转港申请经我司确认后自行安排码头移箱,否则,我司将不安排无订舱集装箱的配载。如果还未进场,请在重新订舱时托单上注明‘已提箱,只开进场联’字样,我司确认后到指定堆场开进场联。

(三)EDI 舱单

1. 非直接订舱货代,各代理务必将EDI清洁舱单在结关前半天发送到船代。

2. 直接订舱货代

I) 各代理务必将EDI 清洁舱单在结关前半天发于我司,如

为周末结关的船于周五下班前发送,并注明总的票数和箱量;

II) EDI内容必须与托单,装箱单及报关单保持一致,此EDI

将转发给海关备案。

III) 各代理自行舱单核对(外运,外代为网上核对),如有

更改,请在相应船代规定时间内完成。

3. 我司将根据贵司EDI清洁舱单中提供的内容及我司提单印制系统所生成的固定格式印制提单,故请各代理务必在EDI清洁舱单中提供正确的装卸港,毛重,件数等资料。 4. 运输条款按我司系统打印。

5. 目的港代理资料,我司单证系统将自动显示在提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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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运费条款以订舱为准,如有更改,请重新出具更改保函(见附件8),直接在EDI舱单中更改我司不予接受。

(四)提单:

1. 提单确认全部通过ESI发送(cnesi.email@sgp.pilship.com),ESI必须在实际开船前完成发送,可多次发送。我司会统一在开船后根据装船舱单发送格式件给一代。如果客户要求在船开前核对提单,请在确认ESI完成发送后随时发送航次小结(见附件20)给我司单证,单证会及时回传提单格式件。如果是PIL不允许接受的提单内容,我司单证会及时通知一代。

2. 提单确认无误,请邮件回复我司单证“提单OK,确认签单”。如有 特殊要求,请一律在航次小结里提供。具体包括:1)提单港口部分PLACE OF RECEIPT, 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ISCHARGE, PLACE OF DELIVERY;2)提单类型,默认正本,如需电放,SEAWAY BILL或异地签单需注明;3)我司要求提供但客户要求不显示在提单上的内容;4)其他特殊要求。

3. 提单内容除港口部分,均需通过多次发送ESI进行更改。如果贵司 还没有完成提单内容,请不要通知我司单证生成提单确认件。否则,请提供更改提单及舱单内容保函(见附件8),并支付更改费。

4. 对于实行装船前申报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加拿大,土耳其,墨

西哥,法属留尼旺及欧盟所需港口,请于我司公布的截单时间前完成ESI发送,并必须提供航次小结,否则会产生相应更改费或导致无法上船。

5. 提单基本内容根据一代提供的ESI数据和装船舱单数据打印,我司

将于船开之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印制提单。提单印制完成后发送签单通知给一代,一代可以开始领取提单。

6. 提单需由在我司备案的跑单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临时需要其他人代

领的,请提供相应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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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非直接订舱货代, 代理凭我司的提单领取单( 见

附件21)盖章后,凭正本至相应船代领取。船代将根据外理提供的上船资料及黄联发放提单。

II. 直接订舱货代,一律凭提单领取单(需盖章)及黄

联至我司领取。

7. 收货人或通知人必须有详细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如显示第三

地的收货人,必须提供实际收货人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否则,不予签发提单。

8. 第三地付费,必须提供第三地付费人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否则,不

予签发提单。

9. 如果实际出运的箱型箱量与订舱不符,请重传托单并联系我司客服

更改,更改成功再发送ESI。

10. 分单

A 同一柜号项下提单如需分票, 发货人、收货人及通知人必须一致, 且不能是“TO ORDER”指示提单,请提供更改提单及舱单内容保函(见附件8)和提单OK件。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请在订舱时向业务部申请,否则不予接受。

B 多个柜号项下提单如需分票(整柜分), 请提供更改提单及舱单内

容保函(见附件8)和提单OK件。

11. 并单:多个提单需要合并的,请邮件通知我司单证。

12. 牵涉目的港、运输条款、目的港的免费堆存以及提货费用等,必须

事先得到业务部确认后,方可签发提单。

13. 提单的货物描述中,要求显示具体品名,不允许显示货物的商品价

值CARGO VALUE和CLEAN ON BOAD字样。

(五) 电放、第三地放单及SEAWAY BILL:

1 电放货物必须出具货主及货代的正本电放保函(见附件10), 凭已签发的正本提单或黄联,我司将出具电放回执并收取电放费。对填写内容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保函,我司有权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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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三地放单或换单,必须按照我司提供的保函(见附件19)出具,凭正本提单或黄联到我司办理。

3.SEAWAY BILL的签发,经业务部申请得到总部批准。

(六) 更改:

1 对于船开后的更改,包括运费,发货人,收货人的更改,第三地更改,请提供更改提单及舱单内容保函(见附件8),经我司同意后,收取相应更改费及相关费用。

3 船开后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需出具改港保函(见附件11),费用按实收取。

4 铅封号因由外理公司理货后提供,不允许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出具外理公司的证明,查验证明,情况说明等文件。

5 船到目的港前48小时之后的更改或者目的港舱单已递交之后的更改,我司将加收相应目的港罚金,并经目的港确认后方可接受。

6 危险品的品名、等级及危规号不能更改。

7 冷藏\\冷冻柜中的品名、温度、通风不得更改。

8 对于实行装船前舱单申报的国家和地区的提单更改,都要另外收取AMS/ACI/ENS舱单更改费(美金费用)。

9 货物到港后申请退运或者转运,需出具改港保函(见附件11),并归还全套正本提单。

(七)放货

凭银行担保放货,请出具保函(见附件12和13),并提供正本发票/报关单。

无背书放货,请出具保函(见附件14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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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单遗失

请逐票确认,请联系我司单证部。

(九)运费结算:参照协议 (十) EIR 堆场代理我司出具的EIR上注明出口箱的免费期限,超出期限,

我司将收取出口滞箱费,收费标准以箱管公布为准。

(十 一) THC收费标准:

1. 普通箱: RMB755.00/20’ RMB1100.00/40’ 2. 特种箱: RMB795.00/20’ RMB1200.00/40’

(十二)LOCAL费收取以我司公布为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ATT1-冷箱预配清单 ATT2-DG危险箱申请单 ATT3-OOG预配清单

ATT4-冷箱不插电保函-NOR ATT5-免费用箱期申请保函 ATT6-危险箱车船交接保函 ATT7-非危险品保函

ATT8-更改提单及舱单内容保函 ATT9-倒签保函 (Rdoc)

ATT10-TRI电放申请保函(Rdoc) ATT11-改港申请保函

ATT12-LOI 凭银行担保放货(BL in Transit)(Rdoc) ATT13-NOL无单放货(Rdoc) ATT14-LOI无背书放货(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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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15-NOL无背书放货(Rdoc)

ATT16-提单丢失保函I - 不需重签提单(Rdoc) ATT17-提单丢失保函II - 需重签提单(Rdoc) ATT18-LOI NO FERI NUMBER(Rdoc) ATT19-异地签换单保函 ATT20-PIL截单航次小结 ATT21-BL DL提单领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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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to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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