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真假

更新时间:2023-09-09 04:2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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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委托公证书如何辨别真假?中国驻美使馆认证能 证明吗 最近要买一套二手房,房东在美国,不方便回国办理,委托他国内的亲戚处理,出了一份美国委托公证书,结果上面错了好几处,没通过,让拿回去重新办理了,想问一下有谱没

谱啊,这种东西还能错,我看上面还有中国驻美领馆的章,郁闷。 要弄清楚以上问题,就要搞清楚领事认证。 是这样,不要被上面中国领事馆的章给蒙蔽了,领事馆盖章只是确认之前州政府或公证

员的签章是真实有效的,并不对内容负责,对内容负责的应该是公证员。 而在美国公证,和中国的公证有很大区别,像这种委托公证,需要当时人自己你好委托书,只要在公证员面前签个字,而公证员所做的,就是核实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是他本人亲

自签署的而已。 因此,有可能公证书内容有误。 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书真假怎么鉴别?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外资公司登记设立的规定,需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

认证书,但是其真假怎么鉴别呢?以下是一个案例。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登记,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需要提交公证认证书。 就这份材料,如何鉴别真假,除了最后的认证贴纸,还有其他地方吗?因为往往最后一页的认证与前面的公证是没有内容上的联系的,如果把最后一页拆下来,其他材料作假,我

们怎么能看出来?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和认证是有行后之分的,程序上先公证后认证,且每道程序是有联系的。如美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一般为:州政府州务卿办公室出具公司证明,经当地公证员公证,再由公证员属地的州务卿官员证明公证员身份,最后中国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整套文件是由公证人铆订或火漆封在一起,不易拆开。 香港公证转递书真伪查询哪能查 客户提供来一份香港公司给他的授权书,是经过了香港公证律师公证的,但是对于香港

公证书的真伪该怎么查询呢? 香港公证书只有经过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之后才能有效。

公证书转递制度是防止伪造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

公证证明的真实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之一。 商业计划书

(三方公证平台) 项目名称:(扫一扫辨真假).(打假).(防伪) 1.理念的由来:痛点 虚拟的网络时代,海量的电子(软硬件)垃圾将是未来人们头痛的问题(如:百度里n多的虚假信息,淘宝或线下的假货。还有未来物联网应用大量的电子产品等等)。如:企业信息的真假(找工作面试企业的经营范围,地址,法人等信息的真假),生产企业商品的真伪,商标的真假,信息发布的真假等等,人们太需要一个征信体系的三方公证平台(本因是工商局,质检局,税务局,等国家部门来做的事。就像支付宝革新传统的实体银行一样的应用,他们不做我们来做)。 2.市场需求:受众 基于物联网应用的智能手机的普及和一些智能软硬件的应用整合,几乎是人手一部检测质量的一台设备,只有消费者自己所买的商品,自己才关心是否真伪,发动大众打假,检测才能做到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的功效。(1.质检局过去要消费者送到有关部门去质检,因人为因素,复杂繁琐的过程让消费者却步。2.工商局,也因人为及关系户等因素。3.税务局,

避免偷税漏税现 象,通过厂商提供信息后,在大数据,云计算存储后,让厂商自行按出厂销售量自动交税,让这些部门将是一个质的飞跃。) 任何企业信息,各网站言论发表信息,每一件商品起到防伪,防串货,跟踪,定位及商品的一切信息等等,任何生产企业的商品及商超进出货等,智能化的管理。如:百度,搜狐等信息的真伪辨别。淘宝,京东,苏宁云商等线上下商品的假货,实体店,厂家商品的真伪识别等等

3.提供的需求:科技整合 1和2已经说明 3因厂商提供了海量的商品信息,平台里面就能做线上下同步销售也就更加有优势了(货真价实的厂消模式形成)。

4.为传统的产品销售插上腾飞的翅膀!无假货,防伪,防窜,移动销售等 4.竞争对手(也可以说是无) 没有统一规范化,标准化二维码,rfid都没起到真正的实际意义(现在的二维码,查一查辨真伪,扫一扫,真假通等都只是一个应用,没有通过大数据录入,云计算存储和官方认

可,厂商或方案商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怎么去辨别真伪???) 5.我们的优势:自己的痛处,想办法去解决 基于物联网应用的大数据收录,云计算存储等,软件人员的配备及厂消模式(目前商业机密)的智能化系统的营销方案等优势(我们是创造,创新者,不是跟风者)。 注:每个店铺及会员(24小时自能自动售货系统)都是节点,化整为零,化零为整互用。 6.盈利模式:多样,万变

盈利模式多(每年可以千万上亿的盈利) b.解决了传统的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部门繁琐,人多(减少80-90%的人员)的劳动强度及人为因数。 c.每个企业,商户的信息及产品标签(包括智能化的管理平台等)。 e.电商平台,每个厂商都提供了商品的图片.标签,价格.产地,规格等准确信息,就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电子商务平台。 以上所写是初步的方案。应用的领域,革新太多的传统

行业,技术,盈利模式等太多太多。 革新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部门,能减少传 统90%的人员,让这些部门管理更人性化,智能化,规范化,解决这些职能部门的人为因素及偷税漏税等问题(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让消费者自行参与商品真伪的验证,所扫的商品在大数据的作用下,自动弹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的真伪信息)。 2015年9月8号篇五:浅析从一则案例看继承权公证中的证据核实 浅析从一则案例看继承权公证中的证据核实 论文摘要 证据核实在继承权公证事项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保证继承权公证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结合一则继承权案例对证据核实的含义和方式作了简

单论述并结合本案例的办证过程介绍了证据核实的几种方式。 论文关键词 继承权 公证 证据核实 案例:当事人王某前来咨询办理继承其父亲王某某名下的房产事宜,并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要求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1.王某某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证明王某某因病于2008年3月2日去世;2.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两个单位证明组成,王某某原来是外地户口,因2000年工作变更而把户口迁到本市,本地单位出具的证明上载明王某某生前与刘某为夫妻关系,刘某健在,王某某生前与其配偶刘某共生育子女三人,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王某为其儿子。外地的单位证明上载明了王某某的父母均已于多年前先于王某

某去世。3.房产证明,提供了房产证一本,证明在王某某名下有房产一套。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王某某的长女由于在外地上班,不能回来亲自办理该公证事项,所以在其工作所在地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并将公证书提交给了本公证处。另外还提供了

各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针对上述案例,提出以下问题:1.继承权核实的概念和法律依据?2.针对上述继承权案

例中应该核实的内容有哪些和核实的方式? 一、 继承权公证核实的概念 继承权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从而证明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的活动。如果仅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正确认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时,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就需要运用相应的核实方式,针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继承人所申办公证事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按照办证规则需要核实的或者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和其出具的证明材料有疑问的都需要进行核实。这是公证法对于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的核实权作出的最明确的规定。而在日常工

作的实际操作中,在公证核实这个工作环节上发现或者遇到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问题。 二、继承权公证核实的法律依据 对于继承权公证中涉及需要核实的部分,《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都明确将对相关公证事项进行审核规定为公证员应尽的一项义务。《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公证员应尽的义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同时《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申办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如实说明自己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并且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充分。而《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运用的包括询问当事人和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询问证人及向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等等在内的五种核实方式。这些规定在继承权公证事项中体现的尤为突出。但是具体到公证员核实的实际情况中,往往遇到有关单位不予配合或者拒绝的

尴尬情况,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权核实过程中当事人必须配合,所以很多 人在怕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不予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员也是毫无办法。 上述只是对核实的法律规定,而对继承权公证中的核实,中国公证协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中第六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公证机构除了需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查以外,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财产权利证明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以向出具该证明材料的单位核实的方式进行重点核实。该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四项则从证据核实方面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的一种情形,即如果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拒绝协助核实或者法定继承人不能协助公证机构完成核实时,则公证机

构可以拒绝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三、继承权核实的方式有哪些 针对上述继承权案例中需要核实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核实方法,从而确认该

继承中涉及的法律事实: 1.通过询问当事人并制作接话笔录。在办证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现场询问,能对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原因,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情况、当事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有无遗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被继承人生前有无立遗嘱、有无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是否有放弃或接受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有充分的了解。针对本公证事项中涉及的当事人,需要询问的有三个当事人即刘某、王某和王某某的次女。在制作笔录的过程中明确告知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陈

述或造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从而确认了相关事实。 2.对当事人提供的房产证明通过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阅卷宗的方式进行核实。针对上述案例中王某某的房产证是旧的房产证,产权人只记载了王某某一个人的名字,而没有共有人。这样的房产证通常对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房产不作出说明,而通过到房产局查询王某某的房产档案,确定了该房产为王某某生前与刘某共同购买,是王某某与刘某的夫妻共有财产,

其中的二分之一是王某某的个人财产即王某某的遗产。 4.对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的真假的核实。对于部分发达地区的公证处,可以直接在其公证网站上查询公证书的真伪。对于没有建立自己网站的公证处或者公证处网站不具备公证书查询职能的公证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电话核实公证书的真伪,针对继承权案例中笔者通过电话核实证明王某某长女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真实、有效的。

通过以上几种核实方式笔者顺利完成了对该继承权公证事项的证据核实工作,确认了相 关法律事实,并按照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对继承权公证事项的证据核实方法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几种,还有到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查询其人事档案,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方式。总之,公证核实是公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地运用各种核实方法,可以保证办证程序的正当合法,同时也可以保证公证质量,减少错假证的发生,进而促进公证员自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公证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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