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更新时间:2023-10-17 03: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十四章 依申请行政行为

第一节 依申请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下述特征: 1、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有限设禁和解禁的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制度的作用 (一)积极方面(265页)

1.实行许可制度有利于国家对社会经济和其他事务的宏观调控。 2.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共安全。 3.有利于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消极方面(266页)

1、行政官员利用行政管理权,特别是利用行政许可权贪污受贿的现象日益增多

2、被许可人一旦取得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有了法律的保护,就可能失去积极的竞争进取精神,使其停滞不前,没有危机感。

3、如果行政许可制度运用过滥,范围过宽,还会窒息社会成员的活动,使社会发展减少动力,丧失活力。 三、《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书266页) (一)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建设有限政府 1、依法设定行政许可 A、依法设定行政许可

(1)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涉及国家安全的,如根据我国《领海及毗邻区法》的规定,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领海进行科学研究和海洋作业等活动的,需要经过我国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一般而言,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公共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安宁等类似的行为即属于公共安全的范围。比如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均属于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

在宏观经济调控中,行政许可手段为许多国家所采用。如汽车制造业、电信的市话和长话业务等。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比如,目前我国对土地和采矿的许可、对森林的采伐许可、对渔业捕捞的许可等。 比较典型的公共资源是无线电频率和公共运输线路,其具有数量上的限制和使用上的排他性及拥挤性的特征

“公共利益”同样是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或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其享有主体具有非封闭性和多数性。比如电、煤气、自来水、铁道、公共汽车、邮政、广播等企业。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比如我国目前确立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许可、法律职业资格许可、拍卖师资格许可等。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比如,高层民宅的建设、高压锅炉的生产和使用、从疫区进口的动物制品等。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2)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例如,郑州市物价局曾出台一个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实施办法,规定辖区内的所有饭店必须改用“新式菜谱”,标明菜名、规格、主料及主要辅料的重量、价格。饭店如果自印菜谱,必须到物价局审批。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3)不同国家机关的设定权 (14-15条) ①中央国家机关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首先: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形式的行政许可。

其次,除法律保留事项外,其他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国务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以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第三,部门规章无行政许可设定权。 第四,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决定。 ②地方国家机关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第一,省或市一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第二,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第三,市一级地方规章无行政许可设定权 目前我国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设定问题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事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设定,属法律设定。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事项,其中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设定,此办法由国函[1993]174号文发布,属国务院文件设定;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由《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设定,此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属部门规章设定。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事项,由《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设定,属行政法规设定。

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使用经营地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许可,不能以部门规章和部门文件的方式设定。而这些确需保留且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将500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因而发布国务院第412号令,对这些税务行政许可,以国务院决定的方式予以设定。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的村民说,今年9月初,镇政府每天派人派车赶赴该镇的所有村庄宣传,要求每亩玉米缴费500元,农户在办理“砍伐证”、“准运证”后才能收割,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今,宋岗村6000多亩玉米地绝大多数都未办“两证”,因为无法收割,村民们心急如焚。 老汉割把秸秆遭“拘留”

记者在该镇的多个行政村看到,每村的田间地头,都有一群身着迷彩服的人在巡逻。一男子告诉记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镇政府聘来的,发现有人“无证收割”,就要把他拉到镇政府处罚。

“我砍了自家地里的几把玉米秆喂牲口,没想到让镇政府聘的人看到了,他们二话不说就把我抬到车上了,就这样我被镇政府?拘留?了,还罚了我300元钱。”在梁庄村15组,63岁的老汉高保善提起被镇政府处罚的事仍感到不解。

在宋岗村,村妇高秀婉抱着小孙子,站在自家责任田里向记者大声诉苦说:“俺家的这3亩多玉米全倒伏了,我想早点砍了种麦,但镇里干部就是不让。” 8500元办证费难倒农户

眼看玉米难收,一些村民急了只好筹钱去办“砍伐证”。但没想到,等待村民的是一套复杂的办证程序,往往跑一趟很难办成。据了解,办证村民先要向村干部打报告,写清申请人姓名、收割目的等;然后,村干部签字盖章同意,再找到包村的镇领导签字批准,最后才能办证。

“现在全镇很多农民都拒绝办证,因为大家手上都没钱。”村民们说。宋岗村村民李增志说:“我供养两个孩子,为给他们交学费借了很多钱,现在一亩地收500元,我家共17亩玉米,到哪里去弄8500元办证费啊?” 办证费说是“押金”还会退

在宋岗村东南处的一个养殖场内,裴城镇武装部长张永豪,正在为农民办理“两证”。据了解,凡是按照镇里要求把秸秆拉到这家养殖场的农户,可以每亩300元的优惠价格办证。张永豪称,办理“两证”所收的费用,只是一种押金,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将来还要退还。“裴城镇凭什么强迫农民办?两证??这钱什么时候退还农民?这些资金如何使用?

谁去监管?”

(4)不同国家机关的规定权 (16条)

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行政许可的规定权是指对法律、法规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为结合实施的需要,就行政许可的条件、标准、程序等进行具体的解释和适用的权力,即对已经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加以具体化的权力。 2、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也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三种类型:(书267页)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二)信息公开、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书第267页) 1.公开内容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公开方式

提供咨询或者是公告(268页)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3.公平制度 回避制度

相对方参与原则

第十九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46-48条的听证制度。

王某为开办食品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环保局于2004年9月5日受理了王某的申请,县环保局认为排污涉及公共利益,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王某和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周围邻居都要求听证,于是在9月15.16日举行了听证会。举行听证时,王某提出了排污能够达标的证据,行政机关制作了听证笔录,9月20日,环保局以污水不能达标为由做出不予颁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回答下面的问题:

1.关于行政许可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申请人王某应当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B.王某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C.王某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D.王某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但是可以口头申请

2.关于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王某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县环保局应拒绝受理 B·如果王某的排污许可申请是向县卫生局提出,县卫生局应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C·如果王某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县环保局应当允许王某当场更止 D·如果王某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县环保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王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依法要保密的除

B.县环保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c.申请人王某应当承担县环保局组织听证的费用

D.申请人王某和要求听证的利害关系人承担县环保局组织 4.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申请人王某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 B·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后,县环保局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c·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D.县环保局举行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期限内。

5.县环保局做出不予颁发排污许可的决定时,应当履行的义务是( )。A.采用书面决定形式 B.说明理由

c.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

6.BC《行政许可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ABCD《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8.B《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t2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