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立法及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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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代 夏 立法指导思想 天命,天讨,天罚 禹刑 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 刑事立法 奴隶制五刑 法律形式 司法机构 中央最高司法官:大理 司法制度 天罚神判 王命,誓言 商 天命,天讨,天罚 汤刑 誓,诰,命 西周 明德慎罚 刑兹无赦,刑罚世轻世重。以德配天 《吕刑》《九刑》 周公制礼 1, 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 区分故意过失,惯犯偶犯 3,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4, 宽严适中 5, 因地,因时制宜 6, 上下比罪 7, 同罪异罚(八议起源) 春秋 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活动 郑国邓析:竹刑 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 战国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重 秦 缘法而治, 法令由一统, 严刑重法 1, 李悝《法经》 2, 商鞅连坐法,分户令 《秦律》——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 1, 以身高为刑事责任的标准 3, 盗窃按赃值定罪 4, 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 5, 自首减轻处罚 6, 诬告反坐 7, 连坐原则 汉 汉初,约法省刑 以儒家的德礼教化和约法三章 《傍章律》《越宫律》 “上请” “亲亲得相守匿” 1, 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 2, 危害君主专制的律 令 科——单行法规 封诊式 死刑,肉刑,作刑(后世徒刑),财产刑,耻律——最稳定性经常性 令——效力最高 法律问答——法律解释 廷行事——司法机关判案成例 1, 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 2, 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 3, 渎职:五过 奴隶制五刑 国王之下最高司法官:大司寇 司寇——最高司法官 天罚神判 1, 听讼,断狱。 2, 刑事诉讼费:均金;民事诉讼费:束矢 3, 五听制度 皇帝掌握最高司法1, 区分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审判权。 审判机关 御史大夫——行政监察与法律监督 2, 讯狱,治狱 4, 爰书,封守,读輷,乞輷 5, 法官责任制 廷尉——中央司法3, 允许刑讯但不提倡 2, 区分故意过失(端,不端) 辱性 1, 告诉,举劾 廷尉——中央最高司法机关 2, 严禁越诉,严禁诬告 3, 輷狱,辞服,读輷,乞汉武帝以后:德主刑辅 《九章律》 刑法惩治相结合,更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 《朝律》 犯罪 3, 危害皇帝尊严的犯罪 4, 危害政权的犯罪 比——决事比,类似于比附 御史台——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輷 4, 录囚制度 5, 春秋决狱 6, 秋冬行刑 三国两晋 南北朝 《曹魏律》——18篇,改《具律》为《刑名》置于律首,“八议”入律 《晋律》——20篇,增加《法例律》;规定准五服制度;以“刑宽禁简”著称;第一部封建儒家化法典 《北魏律》——20篇,官当入律,死刑复奏制 《北齐律》——12篇,篇章体例定型化;增加《名例律》;重罪十条;“法条明审,科条简要”;隋唐法律蓝本 东魏《麟趾格》 西魏《大统式》 八议 官当 准五服以治罪 重恶十条 北齐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曹魏——律博士 文登鼓直诉制度 南朝侧囚之法 难陈测定之法 死刑复奏制度 隋 《开皇律》——12篇,以“刑网简要,疏而不失”著称;规定封建五刑;十恶制度;区分公罪死罪 《大业律》——18篇 唐 德本刑用 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武德律》——唐朝第一部 《贞观律》——标志唐代法典即告定型 《永徽疏律》——中华法系的代表 《唐六典》——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典 《大中刑统》 1,区分公罪私罪 2,共同犯罪 3,自首原则 4,类推原则 5,刑事责任年龄 6,累犯加重 7,合并论罪 8.,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 1,十恶 2,六赃,《大明律》首付六赃图——有利于净化官吏队伍,维护封建治安,最终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 3,保辜制度——伤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律——定罪量刑的法典 令——国家行政管理和 政权组织的法规 格——对临时发布的赦 令加以汇编上升 为永格 式——行政法规性质 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复核 御史台——中央司法监察机构 回避制度 法官责任制度 死刑复奏制度 三司推事 9,外化人犯罪,同国籍属人原则,不同国籍属地原则 10,同居相为隐原则 11,良贱相犯以身份论处 12,疑罪各依所犯以读论 宋 《宋刑统》——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刷的法典。终世不改的根本大法 定期限,届满之日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刑事责任。准确认定责任,使罪责相适应,减轻犯罪后果,缓和矛盾 律,令,格,式 编例,条法事类 审刑院 机关 制堪院,推堪院为临时审判机构 以献分司 务限法 编赦——最经常,最重要 大理寺下降为慎刑翻异别推 元 《大札礼》 《至元新格》——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 《大元通制》——标志元朝法典定性 《元典章》——地方政府法典;“五服图”;六部分篇 蒙汉异法,同罪异罚 强奸幼女罪 刑部取代大理寺— —最高审判机关 御史台——中央监察机关 宣政院——最高宗教审判 厂卫干涉司法 会审制度 明 刑乱国用重典 明刑粥教 《大明律》——7篇;凌迟首次入律;首次规定奸党罪 《明大诰》——4篇;刑事特别法;最为空前普及 《问行条例》 《大明会典》——行政法典 1,轻其所轻,众其所重 (加大了对重点罪名的镇压,而对轻微触犯礼教的犯罪处罚较轻) 2,法律适用上从重从新 奸党罪——体现明朝专制主义的恶性膨胀 大理寺 复核死刑 都察院 最高监察机关 刑部 最高审判机关 申明亭 清 《大清律例》——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 《大清会典》 适用于少数民族区的法规 奸党罪 文字狱 则例 刑部 最高审判机关 秋审 大理寺 复核死刑 都察院 最高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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