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金融系统反假货币知识竞赛复习题

更新时间:2023-09-17 10:31: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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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金融系统反假货币知识竞赛复习题

1、加强人民币防伪与反假工作的社会意义是什么?

答:加强人民币防伪与反假工作事关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学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的违法犯罪行为,是金融机构应尽的责任。这句话对吗? 答:不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3、我国反假币工作的最高组织形式是什么?于哪一年成立? 答:我国反假币工作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于1994年。

4、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由哪个部门牵头?办公室设在哪里?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 5、《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03年7月1日。

6、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7、《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8、《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什么资格?

答: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9、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答: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

(1)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2)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戳记; (3)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单等细项;

(4)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5)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10、《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假币收缴业务时必须有几人在场?对收缴的假人民币纸币,是否应当面加盖鉴定人名章和鉴定专用章?

答:必须有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戳记,而不是加盖鉴定人名章和鉴定专用章。

11、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什么凭证?假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收缴行为有异议时,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享有何种权

利?

答: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应告知假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收缴行为有异议时,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1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应该如何处理?

答:应该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并于每月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13、请说出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哪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答:(1)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以上、假外币10张以上的; (2)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3)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4)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14、《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有哪四项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什么处罚?

答: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3)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4)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以上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15、《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时,应按什么程序办理?

答: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自被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16、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什么? 答: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真伪鉴定授权证书。 17、《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何种权威性鉴定证明?

答:应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鉴定人名章和货币鉴定专用章。

18、《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多少工作日,并必须以什么形式向申请人

说明原因?

答: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19、《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的人民币鉴定机构在办理货币真伪鉴定申请时应如何处理?

答: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20、持有人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

21、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真伪时,应当至少有几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

答:2名。

22、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答: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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