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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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 2016年度 )

报 告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部 门(科室) 职 务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学 历 人员性质 类 型 职 级 职 称 年 月 日 公务员□ 事业单位□ 行政附属□ 合同制□ 其他□ 班子领导□ 其他副科级以上□ 中层干部□ 一般工作人员□ 村(社区)干部□

参加工作时间 任现职时间 在职状态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年 月 年 月 在职□ 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 年 月 备 注

报告人工作简历

工作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 职 务

报告人家庭情况

姓名 称谓 政治 面貌 身份证 号 码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现居住地址 注:家庭情况应当填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

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1. 本人购买汽车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车辆名称及型号 车 牌 号 填报 内容 行驶证车主姓名 购车时间 购车价格 核定交 通包干 费标准 (元/月) 调整日期 年 月 万元 年 月 注:核定交通包干费标准(元/月)是指车贴标准(元/月)+油价浮动补贴标准(元/月)。

2. 本人在经济实体、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兼职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兼职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济实体□ 中介组织□ 社会团体□ 兼任职务 年收入

3.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填报状态 首次填报□ 再填报□ 婚姻状况 变化情况 变化时间 变化原因 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未婚□ 已婚□ 结婚□ 再婚□ 离异□ 丧偶□ 离婚□ 丧偶□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党员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及配偶基本情况。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如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4.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保管方式 因私普通护照 本人保管□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保管□: 往来港澳通行证 本人保管□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保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 本人保管□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保管□: 注: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应填写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及保管方式。

如保管方式为单位保管的,需在单位保管下方填写保管单位名称。

5.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地区) 出国(境)事由 委托代办机构 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6.本人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地区) 出国(境)事由 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7.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称谓 子女姓名 姓 名 地 区 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

8.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 称谓 子女姓名 姓 名 国籍(地区)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

9.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称谓 配偶、子女姓 名 移居国家(地区) 移居类别 外国国籍□ 永久居留权□ 长期居留许可□ 外国国籍□ 永久居留权□ 长期居留许可□ 外国国籍□ 永久居留权□ 长期居留许可□ 移居时间 现居住城市及从事职业

10.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工作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称谓 配偶、子女姓 名 国家(地区) 出国(境)时间 留学或工作年限 留学学校或工作单位 年 月

11.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子女称谓 配偶、姓 名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国(境)内: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国(境)外□

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私营企业□ 其 他□ 国(境)内: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国(境)外□

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私营企业□ 其 他□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12.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子女被追究的时间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称谓 配偶、姓 名 处理情况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依法判处刑罚□ 其 他□ 刑罚种类

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合 计 工资(含津贴、补贴) 年度 (元/全年) (元/全年) 奖 金 (元/全年) 其 他 (元/全年) 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奖金”指2015年度每月预发1500元、公仆杯奖或新风杯奖、系数奖、考核奖;“其他”指全年交通包干费和油价浮动补贴;“工资(含津贴、补贴)”指全年扣除“奖金”、“其他”以外的收入部分,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特岗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其中,住房公积金应包括全年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

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人 房产 产权人 与本关 系 来源 购买□ 继承□ 赠与□ 其他□ 具体地址 购买 建筑面积 产权性质 获得房产 时间 (㎡) 时间 商品房□ 福利房□ 经济适用房□ 年 月 年 月 限价房□ 自建房□ 其 他□ 商品房□ 福利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自建房□ 其 他□ 商品房□ 福利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自建房□ 其 他□ 购买 价格 (万元) 购买□ 继承□ 赠与□ 其他□ 购买□ 继承□ 赠与□ 其他□ 注: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股 票 称 谓 持有人姓名 股票名称及代填报前一交易日 账户资金余额 股权激励 持股份额 码 股票市值(元) (元) 类 型 基 金 称 谓 持有人姓名 基金名称及代基金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 账户资金余额(元) 码 基金市值(元) 期 货 其他投资 称 谓 持有人姓名 交易账户 结算账户 可用资金有价证券投资型保险其他 合约内容 合约内容 (元) (元) (元) (元) 注:①股票、基金应当逐个填写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中的持股份额、基金份额以及所余资金数额;

②股权激励类型有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

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账面价值增值权等多种模式,填报时应注明其具体类型。

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称谓 姓 名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所占份额 (万元) (万元) (%) 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称谓 姓 名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投资金额 所占份额 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万元) (%)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有关填表说明,所填的相关内容已与配偶、子女进行了认真核实。我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接受组织审查。

本人签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sk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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