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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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报告书简写本

1项目概况

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和正在规划的杨家厂镇工业园均位于公安县城-斗湖堤镇和杨家厂镇之间,目前工业园入驻项目较多,且公安县正在规划建设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区,规划的杨家厂镇工业园北部与青吉工业园连接,南部到达公安县斗湖堤镇金鸡庙村,在青吉工业园的东南部与杨家厂镇工业园的西北部交界处为跨工业园规划的造纸产业园。

昌泰纸业(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交界处的造纸循环工业园内建设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同时在包装纸板项目的西南角建设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电联产项目,除对造纸项目进行供电和供热外,富裕的蒸汽供应园区内的其他工业企业。

拟建的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60 MW,总容量120 MW,二期建设2×60 MW,容量120 MW,最终规模达到240MW,锅炉规模为5×410t/h(4用1备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建设锅炉系统、汽轮机发电机组、点火系统、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燃烧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系统、除灰渣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1589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60万元,项目总占地333亩(含热电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用地),用地南北长648m,东西宽约323m。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2.1产业政策相符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指出“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

机组除外)”属于限制类,拟建项目建设4×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配4×41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热电联产机组供应园区企业用热,因此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

(2)《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根据《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第二条“加强新建机组准入控制”中第四项: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在建和项目已纳入国家火电建设规划的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第六项: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坚持“以热定电”,严格落实热负荷,科学制定热电联产规划,建设高效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到2020年,燃煤热电机组装机容量占煤电总装机容量比重力争达到28%。在中小型城市和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优先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

本项目在热负荷集中的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内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同时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相关要求。 2.2规划符合性

(1)与《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的相符性

本工程建设地不属于《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的禁止建设区范围内;本工程建设地位于《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划定的杨家厂镇工业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以外资、独资、民营企业为主体,以高科技提高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园区,工业门类以机电、出口加工等为主。由以上分析可知,本工程的厂址与公安县的城市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2)与《公安县供热专项规划(2014-2030》相符性

在供热规划中将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的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作为区域最大的热用户进行规划,本次建设厂址选择紧邻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同时考虑对工业园区其他项目进行集中供热,公安县政府也承诺在本项目投产的同时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小型燃煤(油)锅炉。

结合规划和批复意见,对照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供应范围和机组布设等,本项目的建设《公安县供热专项规划(2014-2030》具有相符性。

(3)与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解决造纸产业园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的用汽问题,同时将对园区内主要的热用户进行集中供热,拓展了园区的发展空间,同时,集中供热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管理。为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不属于青吉工业园和杨家厂镇工业园的限制入园及禁止入园的项目,故项目的建设符合该两个规划的要求。 2.3厂址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处于荆江分蓄洪区的虎西备蓄区内,根据《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批准的送审稿)结论:工程兴建后不会对荆江分洪区行洪及退洪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对蓄洪区内的安全建设设施、分洪区的河道渠系等均基本无影响;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42m高程以下的建筑在进行蓄洪时将会被淹没,建设单位需要对相关建筑物或构筑物设计和施工时做好相关设计,确保洪水影响不影响工程安全。 2.4配套设施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利用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进行建设,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符合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厂址所在地具有以下有利条件:

(1)运输条件

本项目位于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利用纸厂交通体系及出入口,不另外单独设置对外的出入口。青吉工业园园区规划设“两横三纵”主干道路、“三横四纵”公路网络,现已建成孱陵大道延伸线、成业路、凯乐路、兴业路、友谊东路和兴盛路等30km道路及配套设施,园区配套深水码头、充裕供电供电系统全面建成,荆岳铁路、江南高速正在建设中,届时青吉工业园将形成铁路、高速公路、水运码头等立体交通网络。

(2)给排水系统 1)给水

本项目的给水系统依托包装纸板工程的给排水系统供水,其在规划建设全厂的供排水系统是已经将本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的用水挤排水需求一并考虑,故本项目只需要建设相应的项目范围内配套给排水管网即可。包装纸板工程项目用水取自长江公安段,该段长江水体为III类水体,其水量充沛、并且水质一般未受污染,开发利用条件好。

整个厂区生活用水水源采用市政自来水。

本工程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合计生产总用水量为56400m3/d,其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生产用水量分别为28200m3/d。规划建设给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65000m3/d,处理后水由供水泵房送至各车间。给水处理站一次规划,分步建设,其中第一阶段给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32500m3/d,第二阶段给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32500m3/d。

2)排水

本工程厂区排水分生产污水排水、雨水排水两个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消化处理后与其它生产污水通过管道重力流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流入排放水池,经排污泵提升后,全厂由一条长约2500m,DN800mm的专用钢管排入长江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区长江段,采用扩散鸭嘴式排放。处理达标后排放点在整个园区的下游。

厂区内雨水通过明沟或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周边已有的渠内,最终进入徐张渠。

(3)供电工程

本工程正常运行时,工程用电主要由园区热电站提供。

青吉工业园区将集中建设配套热电站,为向园区入驻企业供应蒸汽、电力。该电站与本项目一墙之隔,供应本项目正常生产所需用电及蒸汽消耗。本项目配套的总降压站将布置在热电站内。

园区规划有110KV变电站,距离本项目距离约1km,其输电线路杆线从本项目用地旁经过,本工程电力系统电源拟由该变电站采用双回路架空专线提供。 2.5环境制约性分析

(1)主导风向影响分析

公安县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和北风,夏季主导风为南风。杨家厂镇部分区

域位于项目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夏季可能会对下风向居民产生影响。

(2)敏感点

本项目距离公安县城约2.2km,厂区周边1km内的敏感点分布零散,卫生防护距离以及大气防护距离以内的居民需要实施拆迁。

拟建项目的选址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在对厂区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以及大气防护距离以内居民进行搬迁后,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项目位于湖北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内,公用设施较完善。综合分析各个方面,拟建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2.6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照标准值分析,各监测点位中SO2和NO2的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但本次监测的HCl存在超标,从现场了解的情况来看,北边超标严重主要是新生源公司生产过程中用到盐酸,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的氯化氢所致。说明当地的环境欧诺个气质量没有完全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评价结果,项目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3类区标准。另外,本次评价另行委托对距离本项目较近的几个居民点的环境噪声质量监测评价结果来看,居民点的声环境就质量完全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

由评价结果可知,长江公安段在平水期的各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 ,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及III类区相应水域功能的水质标准要求,但枯水期中的氨氮超标,表明长江公安段水质不能完全满足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

(4)地下水质量

各监测因子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5)土壤环境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rt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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