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浮市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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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浮市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系列活

动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我市留守儿少年童数量逐渐增多,问题日益突出。据重点青少年群体摸底排查统计,目前我市留守少年儿童约113000多人,是“阳光行动——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中数量最多的群体。为更好地发挥共青团服务青少年职能,有效推进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开展,促进我市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按照“阳光行动”三年计划实施要求,结合我市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抓好我市留守少年儿童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系列活动,整合社会关爱资源,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在希望家园、青年文明号、阳光之家、少年宫等青少年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专业优势,打造一批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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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立留守少年儿童帮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三、活动内容

(一)“我的中国梦〃青春七彩梦”福彩夏令营

为让留守少年儿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情与关爱,树立自己的梦想和志向。八月上旬,团市委联合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举办第五届留守少年儿童云浮市福彩夏令营活动。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老师和青年志愿者带领留守少年儿童游览南山森林公园、参观大学城与石博中心、体验青少年宫各类兴趣班。通过参观城市、品位文化、体验科学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留守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

(二)预防留守少年儿童性侵犯活动

留守少年儿童由于社会阅历较浅,鉴别能力不强,加之长期脱离监护人监护,容易遭到性侵犯。为此,团市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犯工作的意见》要求,启动了“爱在阳光下”——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犯行动,并定于8月份在我市两所希望家园(市第五小学、云安县石城镇第二中心小学)开展预防留守少年儿童性侵犯活动。组织已培训的教师、志愿者给留守少年儿童讲授自我保护课程并进行现场互动,增强留守少年儿童性保护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为我市全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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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犯工作积累经验。

(三)“阳光助残”活动

残疾少年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为表达社会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无限关爱,促进他们互相沟通和关怀,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一批市青联委员、市青年文明号代表去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院开展“阳光助残”活动。为残疾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充满关爱和阳光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能够和正常少年儿童一样学习生活、快乐成长。

(四)南粤(云浮)会亲

希望工程——云浮会亲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品牌项目,是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受资助的贫困少年儿童多来自留守家庭,团市委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筹集助学资金, 建立留守少年儿童帮扶长效机制。今年,南粤(云浮)会亲,应提早部署,广泛发动,通过多渠道媒体宣传、争取重点企业支持、走访社会热心人士等形式,为贫困少年儿童筹集更多的捐款,让南粤(云浮)会亲惠及更多的山区贫困家庭。

(五)暑期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暑期是青少年中暑、食物中毒、溺水等人身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其中留守少年儿童比例较高。为减少留守儿童因监护缺失带来的安全隐患,营造全社会关心其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暑假期间,各县(市、区)团委重点针对留守少年儿童,开展以“青春自护〃暑期安全”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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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活动。以团中央权益部编发的《青少年自护教育工作通用手册》中的内容为支撑,重点围绕涉水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通过现场体验、模拟演练、发放宣传资料、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增强留守少年儿童自我 保护意识,促进其安全健康成长。

(六)法律服务活动

针对留守少年儿童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的群体特征,各(县、区)团委联合司法局,依托村(社)法律顾问、志愿者律师,在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乡镇先行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宣传青少年法律法规、受理侵权个案,帮助留守少年儿童维护合法权益,引导其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七)亲子关系维护活动

父母与孩子的亲情沟通,对于留守少年儿童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关爱的缺失造成留守少年儿童情感失落,不利于其健康人格的养成。各县(市、区)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假日等特殊日开展“一封家书”、“亲情电话”、“感恩教育”等亲子关系维护活动,增进留守少年儿童与父母的亲情交流,减轻情感的孤独与失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团委要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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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把握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及专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良好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关爱措施,营造社会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团委要把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活动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阳光行动”等重点青少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拟定具体活动方案。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为留守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共青团云浮市委员会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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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qn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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