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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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名称: 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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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储粮技术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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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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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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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国粮仓储[1999]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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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厅(局),各中央储备粮管理公司、办事处,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为做好新建中央直属储备粮库中浅圆仓储粮工作,保证储粮安全,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订了《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仓储司联系。 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前言

浅圆仓是指仓壁高度与内径之比小于1.5的圆筒式地上粮仓。

浅圆仓占地面积小,结构受力合理,抗震能力强,密闭性能好,易于机械化,有利于实施粮食“四散”(散装、散卸、散运、散储)技术,加速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建设。但是,由于浅圆仓直径大、粮堆高、仓容量大,也给储粮技术的使用和储粮管理带来新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季节变化,仓内外温度、气流影响,仓顶、仓壁等部位易产生结露,局部水分聚集,给储粮带来隐患,而且在储粮过程中不易发现问题、发现了严重问题也难以及时处理。因此,本着以防为主,确保储粮安全的原则,制定本规程。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浅圆仓储粮的基本要求,包括储粮前的检查、入仓粮食质量要求、粮食入仓操作要求、粮食储藏管理以及粮食出仓等技术要求和处理原则。

本规程适用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的浅圆仓,其它浅圆仓可参照执行。 2 引用规范、规程

2.1 原商业部制订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 2.2 原商业部制订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2.3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浅圆仓设计暂行规定》 2.4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试行)》 2.5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2.6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粮情电子检测分析控制系统技术规程(试行)》

2.7 中央直属粮库建设联合办公室制订的《中央直属粮库粮情测控系统技术质量要求》 2.8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制订的《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2.9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3 浅圆仓储粮的基本要求

3.1 浅圆仓储粮应具有良好密闭性能,应配置通风冷却系统、环流熏蒸系统及粮情测控系统。 3.2 浅圆仓储藏的粮食必须是杂质少、水分含量低、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粮食。 3.3 浅圆仓储粮还应配备杂质清理筛、谷物防护剂施药装置、布料器、测压计、深层扦样器、温度巡检仪及传感器、害虫检验筛、快速水分测定器、测氧仪以及粮油品质测定仪器等设备及仪器。

4 储粮前的检查

4.1 检查仓壁、仓底:仓壁、仓底未干燥或受潮均不得装粮。检查仓顶防水及隔热效果是否完好有效。

4.2 检查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设计及设备选择应符合《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浅圆仓设计暂行规定》,通风孔板安装要牢固,风道应畅通。

4.3 检查粮情测控系统:该系统应符合《中央直属储备粮库粮情测控系统技术质量要求》,要在正式装粮前进行空仓检测调试,测温电缆间距不大于5m,垂直方向点距1.5~3m,距离粮面、底部及仓壁各30cm左右处必须设点检测。电缆安装应牢固,粮食进仓冲击不漂移,能承受粮食出仓产生的拉力,在粮食自出粮口出仓后,应能使其不妨碍清仓作业且不被损坏。 4.4 检查气密性能:仓内所有通气孔、门及进、出粮口等密封后,在500帕压力下,半衰期不小于1分钟。

4.5 检查磷化氢环流熏蒸系统:按《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4.6 新建浅圆仓初始装粮应进行试装粮压仓试验,进行沉降观测。正式使用装粮后2~3年内,应每隔3~6月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压仓方法按《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执行。

4.7 浅圆仓装粮前应彻底打扫,清除残留粮粒、灰杂,如已感染害虫,要用药剂杀灭。所有进出粮设施,在装粮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有虫或虫卵要进行杀虫处理后方可使用,处理前后要做好隔离工作,防止传播和再感染。 5 入仓粮食质量要求

5.1 入仓粮食水分必须严格控制在当地安全储藏水分范围内。

5.2 粮食入仓前必须进行除杂清理,入仓粮食杂质含量应在0.5%以内。

5.3 入仓储备粮食的品质必须符合《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中“宜存”指标的规定。

5.4 不同粮种、不同类型、不同品质的粮食要分仓储存。 5.5 同一浅圆仓分批次入粮时,各批次间的粮食温度差应小于当时的露点温差。若达到或超过露点温差时,应及时采用机械通风,平衡粮温。

5.6 对发热、霉变、有虫的粮食或不符合粮食卫生指标的粮食不得入仓储存。 5.7 新建仓开始使用时,宜用已在其它仓房储藏通过后熟期,品质比较稳定的粮食进行压仓储藏。

6 粮食入仓操作要求

6.1 浅圆仓装粮入仓时间宜在秋后至初春的低温季节进行,使入仓粮食处于低温状态。

6.2 粮食从进粮口入仓必须经过布料口(均分器),使粮食比较均匀地分散入仓,以减低粮食自动分级,还可使粮面易于平整。

6.3 粮食入仓开始阶段装于底层约30cm的粮食以及入仓最后阶段装于顶部约30cm的粮食,在入仓前宜喷洒防护剂。喷洒方法可于粮食进入提升机或输送带时,用自动或半自动施药器械喷洒防护剂乳剂或悬浮剂,宜用微胶囊缓释型防护剂悬浮剂,不适宜用防护剂粉剂。 粮食入仓一次装不满仓需间隔较长时间时,应于每次入仓粮食的顶层部分喷洒防护剂乳剂或悬浮剂。用药量见附表。

6.4 对长期储存的粮食,入仓高度不宜超过浅圆仓筒体部分,进仓后应平整粮面,并作好覆盖密封准备工作,必要时进行密封。 6.5 进仓检查必备条件及注意事项 5.5.1 仓顶进人孔处必须备有扶梯、站人护栏、软梯,以及人员进仓的保护设施、防爆灯等。 6.5.2 工作人员进入仓内平整粮面、取样、检查粮情以及处理可能发生的局部发热等作业前,为预防仓内缺氧发生意外,要打开仓顶通风口,在确认仓内不处于缺氧状态及熏蒸后药剂残留不超过卫生标准后,方可进仓作业。进仓检查、作业的人员必须有2人以上,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7 粮食储藏管理

7.1 温、湿度检测及处理原则

7.1.1 采用粮情测控系统,设置定时巡检粮温时间,春、夏、秋季气温较高时,每1~2天巡检一次;秋、冬、春季气温较低时,5~7天巡检一次;除系统设置的检测点外,必要时对粮温敏感区随机增设检测点,不定时进行检测(进仓巡检)。如发现粮堆中部长期存在温度高于周围的“热心”,或粮温分层温差过大等“结露”先兆,必须及时处理。 7.1.2 新仓储粮后的前3个月内,定时对仓内各检测点的粮温每天巡检一次。

7.1.3 测控系统定时自动对仓内各检测点的粮温进行检测,同时检测仓温、仓湿及气温、气湿。系统能对检测的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判断某点粮温是否偏高,温升是否过快,是否超过温度临界值,有无发热迹象。根据分析判断结果及时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7.2 粮食水分检测及处理原则

7.2.1 取样点:根据仓筒直径和储粮高度,参照测温点设置,分层随机取样,每层扦取一份混合样品。

在离粮面和仓底各5~30cm处,分别在离向阳面仓壁和向阴面仓壁各5~30cm及中心点定点取样(共6份样品)。

7.2.2 取样量:每份样品扦取1公斤以上。 7.2.3 取样测定期限:每季度至少取样测定一次。在每年气温由低转高和由高转低的月份(即冬春及夏秋季节之交)各取样测定一次。粮情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取样测定。 7.2.4 水份测定结果应分层分点登记建卡,发现水分有陡升现象,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通风降水及防霉措施。 7.3 虫粮检查及处理原则

7.3.1 虫粮检查取样点、检查期限、害虫密度计算方法及虫粮处理原则除按原商业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根据不同季节及粮温变化情况,对粮堆中易发生虫害的部位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及时掌握粮堆中害虫的发生与变化情况。

7.3.2 虫粮除治原则:整仓发生害虫,应采用PH3/CO2环流熏蒸方法除治;粮面发生害虫,可采用粮面AlP熏蒸或喷洒防护剂除治;粮堆底层发生害虫可在通风道内施入PH3熏蒸除治;粮堆内局部发生害虫,可用单管或多管风机施入PH3/CO2熏蒸除治。发现有PH3抗性害虫,应采用其他熏蒸剂或防护剂进行除治。

7.3.3 PH3/CO2环流熏蒸按《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试行)》规定执行。

7.4 结露及霉变的检查与处理

7.4.1 检查:在春夏气温上升和秋冬气温下降季节,由于粮温、仓温、气温的变异,粮温仓温相差大时,在粮堆表层及靠仓壁的部位较易引起“结露”,应经常入仓检查(每周至少进仓检查一次)。另外,根据粮情检测系统对温湿度检测的结果,发现异常应立即进仓检查。进仓检查可采用粮食水分测定仪及简易温度巡测仪对易“结露”及异常部位随机检测粮食水分及粮堆温度。必要时应取样检测霉菌菌落数。

7.4.2 处理:及时通风处理或施用防霉剂抑制霉菌发生发展。机械通风技术见7.7;冷却降温处理方法见7.8。

7.5 发热粮的检查与处理

7.5.1 检查:按照7.1规定,通过粮情检测系统检测的粮温及进仓检查粮堆的温度,观察是否有发热迹象,如有发热应及时查明原因。

7.5.2 处理:针对发热原因,采取适当的机械通风、冷却降温或熏蒸杀虫措施,并做好隔热防潮工作。机械通风技术见7.7;冷却低温储藏技术见7.8。 7.6 粮食品质检测与处理原则

7.6.1 取样点:参照粮食水分检测的取样点,分层扦取混合样,同时对粮食品质最易变化的顶部及底层仓壁附近的粮食随机各扦取一份样品。

7.6.2 检测期限:分别在4月和10月各取样检测一次。 7.6.3 检测项目及结果判定:检测项目同5.3,结果判定按《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执行。对储粮品质不符合“宜存”指标的粮食应及时出仓处理(加工、销售等),防止储粮品质陈化变劣。

7.7 机械通风技术的应用及技术要点 7.7.1 粮食入仓后,利用冬季自然低温进行机械通风,分阶段将仓内粮食温度逐步降低至最低温度(北方地区一般可降至0℃左右,南方地区一般可降至5~10℃左右)。

7.7.2 通风结束后,应做好仓底出粮口及各个通风口的密闭、隔热工作。通风冷却后的粮面应适时进行覆盖密封。

7.7.3 在春夏气温上升季节,应利用仓顶风机进行通风,适时排除仓顶积热,降低仓温、粮温差异。

7.7.4 浅圆仓机械通风应配置通风自控系统及手工操作系统。采用移动式大型通风机应有降压启动装置,通风机应带减震装置,通风机移动小车应有防止位移的锁定装置;通风机出风口与浅圆仓上的进风口采用软管连接。仓顶的自然排风口在通风时应打开。通风进行时如需要也可打开仓顶轴流风机。 7.7.5 为应急所需,库内应配置1~2套移动式单管通风机组,以处理粮堆局部发热的问题。 7.7.6 有关机械通风的技术条件及操作要求按《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执行。 7.8 谷物冷却机的应用

谷物冷却机在浅圆仓储粮的应用具有保质、保量、保鲜的显著效果,是浅圆仓安全储粮的技术保障措施之一,是浅圆仓低温储藏稻谷、糙米、玉米、大豆最有效的技术措施。 浅圆仓储粮在春夏季之交及夏秋季之交最宜采用谷物冷却机通风降低粮温,以保证储粮安全。

有关谷物冷却机的应用技术、要求与操作、管理,按《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试行)》规定执行。 8 粮食出仓要求

8.1 根据出粮口的数量,必须先从中心出粮口卸粮,待中心出粮口卸完粮后,再开启一组对称出粮口,调节控制两个出粮口流量使对称均匀出粮,防止输送机阻塞。待一组出粮口卸完粮后,最后再开启另一组出粮口,调节控制流量使对称均匀出粮。严禁从其他出粮口先出粮,

造成事故。

自流卸粮时,严禁人员进入仓内!

出粮口卸完粮后,由于粮食本身摩擦力使仓内仍留存约20~30%粮食,此时,应小心在清除靠仓门内的粮堆后打开仓门,使清仓机械进入仓内清除残留粮食。

注:由于不同粮食摩擦力不同、静止角不同,存留在门后的粮堆高度不一,有可能无法全部打开仓门,因此应考虑在挡粮板上设置出粮口。 8.2 清仓机械进入仓内作业时,应将测温电缆提升悬挂或集并,注意不要损伤测温电缆和通风孔板,注意防尘防爆以及废气污染。

8.3 清仓机械清仓作业完成后,由人工将仓房清扫干净。

8.4 出仓粮食数量应严格计量,按有关粮食检验规定,扦取样品测定粮食水分、杂质及其他品质指标,并按仓统计粮食实际损耗(扣除水分、杂质的损溢)。 9 附则

9.1 本规程由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解释 9.2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ph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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