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奖励的通 告

更新时间:2023-10-21 22: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奖励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2]70号)要求,加大对全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奖励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

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奖励标准

对举报范围中其中一项的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由受理举报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人、来函、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违法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人员的姓名、身份,以及非法、违法事实等情况,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 (一)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举报的方式:

1.电话及传真举报:0371-12350、65865839 65866110;

2.来人来函举报:郑州市金水路16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2楼,邮政编码:450003。

(二)向所在地安监部门举报的方式:

1.各省辖市举报电话及传真举报:

郑州市 0371-67110000 开封市 0378-3381110 洛阳市 0379-63901503 平顶山市 0375-2218619 安阳市 0372-2266201 鹤壁市 0392-3327859 新乡市 0373-3051845 焦作市 0391-3569522 濮阳市 0393-4412182 许昌市 0374-26965161 漯河市 0395-2967110 三门峡市 0398-2888721 南阳市 0377-63137666 商丘市 0370-2696159 信阳市 0376-6857110 周口市 0394-8286998 驻马店市 0396-2601108 济源市 0391-6633878 2.省直管试点县(市)举报电话及传真举报: 巩义市 0371-64369589 兰考县 0378-6983119 汝州市 0375-6887222 滑县 0372-8129269 长垣县 0373-8889196 邓州市 0377-62282787 永城市 0370-5151322 固始县 0376-4992238 鹿邑县 0394-7183836 新蔡县 0396-5926163

3.来人来函举报:有关地址详见各地安监局门户网站。

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河南省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安监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举报提供的线索,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pg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