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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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纳税人(★★)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分类——属人+属地(1)居民企业:是指依

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税率 适用对象 25% 20%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优10% 惠税15% 高新技术企业;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2016年新增) 3.所得“来源”地

率 20% 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 销售货物 提供劳务 来源 交易活动发生地 劳务发生地 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所在地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转让财产 动产转让所得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

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1.收入类型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

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本质上不属于收入无需交税)

(三)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注意】“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本应收税但是国家免了)

(四)税前扣除项目1.成本2.费用3.税金【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也不包括所得税本身。4.损失【注意1】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注意2】与不得扣除的项目进行区分,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刑事责任附加刑中的罚金、没收财产等。 (五)具体扣除规 1.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扣除标准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特殊规定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当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则税前可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万元。 A.106 B.97.4 C.99.9 D.108.5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如下: 【注意】三个比例要分别计算,不能合并。 『正确答案』

项目 限额(万元) 实际发生额 可扣除额 超支额

工会经费 540×2%=10.8 15 10.8 4.2

职工福利费 540×14%=75.6 80 75.6 4.4 『正

险, 职工教育经费 540×2.5%=13.5 11 11 0 合计 540×18.5%=99.9 106 97.4 8.6

保险名称 “五险一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扣除规定 准予扣除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016年新增) 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2.社会保险费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15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 )万元。 A.260 B.230 C.200 D.150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基本社会保险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补充养老 医疗,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

部分(1000×5%=5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

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150+50=200(万元)。

3.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

借款方 出借方 扣除标准 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商业公司) 金融企业(银行)

非关联关系(不是自己的母公司子公司或股东 一点关系都没不超过金融企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非金融企业(商业公司) 有)的“非金融企业”、“内部员工”、“自然人” 扣除 非金融企业(商业公司) 关联方(2016年新增)(母公司子公司或股东) 金融企业 不超过债资比2:1部分准予扣除 不超过债资比5:1部分准予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非经融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当年按同期金融机构(银行)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母公司子公司或股东)借款68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40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 A.408 B.360 C.180 D.90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 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为2:1。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关联方债权 性投资不应超过 3000×2=6000(万元),现借款6800万元,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是6000万元产生的利息,即6000÷6800×408=360(万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非经融企业),3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工商银行(金融企业)借款1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8%;5月又向自己的供应商(非关联关系)借款200万,期限半年,支付利息10万元,上述借款均用于经营周转,该企业无其他借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A.8 B.10 C.12 D.14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利息费用的扣除规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准予扣除,为100×8%/2=4万元,向供应商 的借款,在 8%以内的可以扣除,为200×8%/2=8万元,2012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4+8=12万元。

4.“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例题·多选题】甲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为1500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公益性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分别不超过12%、14%和2.5%,下列支出中,允许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有( )。

A.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 B.职工福利支出160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捐赠支出20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

实际发生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

发生4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能全额扣除;选项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规定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扣除,不能全部在2012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相比按最低扣)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25 B.20 C.15 D.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 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的60%为25×60%=15(万元),当年销售收入的5‰为2000×5‰=10(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链接】“职工教育经费”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注意1】企业在筹建

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016年新增)【注意2】考试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金额分别给出的,必须合并计算扣除限额!

【例题·单选题】2013年度,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400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广告费60万元。已知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甲企业在计算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金额为( )万元。 A.340 B.510 C.450 D.460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扣除。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400万可 以全额扣除,另外,还可以扣除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广告费 50万,合计450万元。

7.手续费及佣金(2016年新增)

保险企业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据实扣除 其他企业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人)所签订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六)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注意2】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七) 资产类不得扣除项目 1.固定资产——以折旧方式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注意1,5与会计的差异)(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 2.生产性生物资产 (1)区分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器具、工具、家具 5 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 务或者出租等目的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

电子设备 3 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折旧年限 ①林木类——10年 ②畜类——3年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类型 房屋建筑物 20

(八)亏损的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 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 器具、工具、家具 5 【注意1】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 限计算。 【注意2】境外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机构电子设备 3 的盈利。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10年盈利12万元,2011年亏损1万元,2012年盈利4万元,2013

年亏损5万元,2014年盈利2万元,2015年盈利38万元。则该企业2009-2015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9.5 B.7.5 C.8 D.8.25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8-1-5=32(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32×25%=8(万元)。

(九)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全额计税: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2.余额计税:财产转让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建议)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此公式是把国内和国外所得混在一起计算,考试中建议大家分开计算。 应纳税额=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国外所得补缴税额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2014年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1)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为200万元。(2)接受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赠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3)管理费用3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销售费用7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3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万元,其中含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6万元(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一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14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年利率7%,借款期限一年)。(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8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为( )万元。 A.30 B.25 C.26 D.5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000×0.5%=5万元,实际发生额=10×60%=6万元,所以准予扣除的部 分就是 5万元,则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30-10+5=25万元。 2.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为( )万元。 A.50 B.150 C.70 D.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实际发生额=30+20=50万元,所以可以 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则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70万元。

3.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为( )万元。A.6 B.12 C.18 D.20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按照同期

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超过部分,不准扣除。则6万元无需纳税调整,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的利息支出的扣除限额=200 × 6%=124.下列关于该企业当年三项经费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万元,实际发生额=14万元,所以准予扣除12万元,纳税调增2万元。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6+12=18万元。 A.职工福利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 B.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C.工会经费无需做纳税调整 D.准予扣除的三项经费合计为14.8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80×14%=11.2万元,实际发生额10万元,所以可以全额扣除;职工教

育经费的扣除限额=80×2.5%=2万元,实际发生额8万元,所以需要纳税调增8-2=6万元;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80×2%=1.6

万元,实际发生额=6万元,所以需要纳税调增6-1.6=4.4万元。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是居民企业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与销售。2014年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销售货物收入9000万元,技术服务收入700万元,出租设备收入60万元,出售房产收入4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2)缴纳增值税900万元,营业税2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2万元,房产税25万元;(3)支出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1500万元,其他可以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41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技术服务收入700万元 B.出租设备收入60万元 C.出售房产收入400万元 D.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2.甲企业的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增值税900万元 B.营业税20万元 C.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2万元 D.房产税25万元

『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增值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扣 除,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扣除。

3.甲企业在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 )。

A.1500万元 B.1530万元 C.1356万元 D.1464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9000+700+60)×15%=1464(万元),实际发生额=1500万元, 扣除限额<实际发生额,所以按照限额扣除。

知识点、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项目 免税收入 略 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2016免征 年新增) 【注意】“渔”指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⑵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小微企业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2016年新增)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

加计扣除 抵扣应纳“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税所得额 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加速折旧 ⑴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 ⑵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 缩短折旧年限(≥60%) 采用加速折旧计算方法 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抵免 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注意】允许加速折旧及不计提折旧的新政策(2016年新增)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ow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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