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民间信仰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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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民间信仰的几点思考

——以关中等地农村老人“朝庙子”现象为例

王习明

自1990年代以来,关中、川西等地农村建庙、办庙会之风兴盛。现在,这些地方几乎每个村都有几个小庙,每逢农历初一、十五,大多数老人特别是老太太都要到附近小庙烧香;大多数小庙都会在农闲时间举办庙会,每逢做会,都有老年文艺宣传队来表演节目,并提供斋饭。老人赴会(当地人叫“朝庙子”)只需捐1-2元现金或少量的米、菜等实物就可有吃、有玩,打发大半天时间。老人特别是老年妇女特别喜爱朝庙子,大多数老年妇女宁可省吃俭用,也要每月至少朝2次庙子。

关中、川西等地农村建庙、办庙会,其发起组织者都是老人,主要参加者也是老人。这些地方的老人并不富裕,他们之所以热心于建庙、办庙会、朝庙子,是因为他们能在这些活动中找到精神慰藉、获得社会地位。与没有庙会但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的湖北荆门等地农村相比,民间信仰兴盛的关中、川西等地农村老人福利水平确实要高很多:荆门农村老人自杀非常普遍,但关中、川西农村老人自杀很少。

发达的民间信仰之所以能提高老人福利,首先在于它给老人提供了日常交流的机会,可以让老人消除寂寞、消除对死亡的恐惧。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认为,老年人除了经济问题以外,还有个情绪生活问题。主要是“一种存活的愿望与死亡的恐惧所引起的情绪”。历来解决的途径有三:一是个人功德事业不朽的信念;二是在子孙身上得些寄托慰藉;三是灵魂永生的宗教信仰。另有学者认为,中国民间宗教的社会功能基本上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精神层次上的慰藉功能和行为层次上的实用功能。对执着于务实求存这一价值标准的乡里民众而言,他们固然希

望从“诸神救劫”的说教中获得精神支撑,借以消解由于社会压力而引起的心灵焦灼,但他们更希望这种精神慰藉能够落实到社会行为领域,以解决人生的实际需要为归宿。目前,农村老人已基本解决了最基本物质生活需求,但由于计划生育、青壮年外出务工、传统孝道的衰落,老人已经无法在家庭内满足自己的情感精神需求,特别是无法消除寂寞、交流情感、建立人生意义。建庙、办庙会、朝庙子正可以满足老人的这种需求。如,关中农村老人参加庙会的原因大体有四:一是为了到庙里烧香敬神,做善事(即捐钱捐物做义工),认为这样做可给自己和亲人的今生带来好运,并在来世过上好日子;二是为了到庙会散心、看戏,现在大多数老人都很孤独——未成年的孙子在上学,成年子女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农村里也没其他场所供老人活动,只能在庙会上与老朋友见见面、谈谈话;三是为了减轻家庭矛盾,现在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和中年妇女,每天都待在家里,容易导致矛盾;四是为了给庙管会某些成员的面子,庙管会成员大多是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有的在大集体时期担任过公社、大队干部,老人们大多认识,既然庙会是由庙管会组织的,参加庙会就是捧庙管会的场子。

其次在于它给老人提供了发挥作用的舞台,使老人获得了较多的社会尊重。西塞罗所说,“威望是老年的最大荣耀”,“实际上,老年的威望,尤其是享受尊荣的老年的威望,其价值相当于青年时代一切快乐的总和”。老人能成为建庙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庙管会的骨干,是因为老人比年青人更具备有关这些活动的地方性知识;老人愿意在这些活动中发挥作用,是因为这些活动使老人享受到了自己所珍惜的“威望”。如,许多村庄的村民小组组长并不是庙管会成员,但庙管会决定的事,组长都会积极支持:建庙时要占地,组长会将地调整好;庙会需要中青年妇女做斋饭,组长会自动安排妥当;唱戏需要小伙子搬运器材、搭戏台,组长会精心组织。凡是涉及庙会的事,组长安排后,人们一般不会拒绝执行,尽管所有这些出工都是不计报酬的。组长和村民乐于为庙会做事,一是出于对神明的敬畏,认为为神做事会带来好运气;二是出于对庙管会成员的尊重,认为他们年

龄大、辈份高,组织庙会是造福村民。老人在民间信仰活动中建立的威望还可以延伸到其他领域,如纠纷的调解,甚至整个乡村的治理,关中农村老人能在民间纠纷中发挥较大作用、可以影响村治,村组干部的平均年龄在60岁左右,其原因就在于此。

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村庄文化,使孝敬老人这一规范成为强有力的地方性知识,成为子女身体无意识的一部分,不容易产生不孝敬行为,即使有了不孝敬行为,也会受到强有力的制裁。王沪宁认为,一个村落家族要维持秩序,保证村落家族能有效的存在,就必须有效地使所有的族员族化——认同村落文化。目前最重要的族化形式是“宗教”(即宗族教化,使家族成员认识宗族的基本状况)和礼教(使家族成员熟知礼俗规范并按礼俗行事),两者已呈结合的表象:“宗教”活动实际上在普及礼俗,礼俗也通过“宗教”活动体现出来。当然,礼教还可通过祭祀、婚丧、灯会、庙会等表现出来。“宗教”和礼教都以村落家族的血缘为基础,都是维持血缘家族秩序必不可少的。维持这种秩序的核心价值是“孝”,包括奉养、恭敬父母和祭祀祖先两个主要方面。年青人参加庙会、婚丧等民间信仰活动,可以培养他们的孝心,是因为所有神灵都主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做坏事会带来灾难,做好事会得到神灵保佑,其中孝敬父母是人人都能做的善事。关中流传的俗语“完了粮不怕官,孝敬父母不怕天”就反映了这点。如新庄村关帝庙的石碑就以关老爷的名义劝村人:“敬天地,礼神明,尽忠孝,守节义,奉祖先,孝双亲,守国法,重师尊,爱兄弟,信朋友,和乡邻,教子孙。”并且说村人具备了这些精神,就可“岁岁平安”。大多数年青人(包括一些大学生和部分共产党员)虽然不相信这些,认为这是封建迷信,但也并不反对,并认为信神确实能净化社会空气,减少村民中的不善行为;相信鬼神总比什么都不信好。不论老人,还是年青人,都认为,近几年不孝行为减少与建庙办庙会有关。 民间信仰不仅有助于农村老人福利的提高,而且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现代人类学家认为,民间信仰和宗教具有如下社会功能:给人生赋予意义、提供心理上

的支持、强化和维持文化的价值体系、减少冲突和增强社会控制、维护社会集团内部的团结和增强集团成员内部的认同感、保存知识文化、促进社会变迁、调节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中国民间信仰是中国本土生长起来的宗教,有助于保持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维护中国的统一,其中奉祖先、孝父母、和乡邻等教义有助于家庭和睦与邻里友好;重视“风水”和禁止杀生,有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如关中农民将蛇视为神明,严禁捕杀;江西赣南农村至今将河边和屋后的大树和古木看作有灵性的东西,严禁砍伐。此外,中国民间信仰具有宽容性,能适应当代世界相互融合的趋势。中国民间是信奉多神的,神与神可以相容:不论什么神,只要保佑我,都可以崇之拜之。多神共处,产生的精神是宽容,宽容才生出和气,才能促进不同信仰的人和平共处,不同民族的人友好相处。 现代社会是个变迁越来越快的社会,中国农民仍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经营,面对市场冲击,更感到无助,更需要信仰来发挥社会功能。中国民间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的和谐,国家对其积极引导和规范,发挥其正面功能,消除其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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