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手册2011年(批准页、公正性声明、目录)

更新时间:2023-09-23 00:56: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质量手册 批准页 第三版,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批准页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实函[2006]141号《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要求,检测所依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标准,现在已对原管理体系进行转版,完成了《质量手册》第三版、《程序文件》第二版管理体系文件的编辑。 本《质量手册》对外体现了检测所的公正性和能力,证实检测所能以公正、科学的方法、准确有效的数据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出具第三方公正数据, 维护客户的利益。《质量手册》是检测所全体员工在检测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质量手册》对检测所的质量方针进行了明确阐述并对管理体系及实施作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是检测所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现批准发布《质量手册》第三版,自2007年12月25日起生效实施,全体员工必须按《质量手册》规定的内容在工作中贯彻、实施和执行。 检测所所长: 2007年10月18日

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质量手册 公正性声明 第三版,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盐边县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公正性声明 盐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以下简称“检测所”)是经原盐边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定机构,为了保证检测所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我局特此声明: 1、检测所是一个业务、技术和财务相对独立的机构,盐边县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及局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经济和行政等方面的)干预检测所正常的检测工作和检测结果;任何非检测所工作人员不得介入检测所的质量检测工作。 2、盐边县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及局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从检测所获取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从检测工作中获得的数据资料等;检测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从检测所获取、利用甚至泄漏受检单位相关的检测资料。 3、盐边县规划和建设管理局不得安排检测所承担受检项目类的产品开发工作。也不得安排检测所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进入受检单位的任何承包组织从事妨碍或可能妨碍检测所公正性、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立足保持检测所的第三方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盐边县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十日

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质量手册 公正性声明 第三版,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盐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公正性声明 盐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是盐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下属机构,可以独立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工作。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所对外提供数据结果的公正性,站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不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干预检测所正常业务工作,并保证给予必要的物质、资质及后勤保障支持。 站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所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热情诚信、开拓创新”的质量方针、坚决抵制影响检测工作质量和公正性的干扰和压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严密保守客户的技术秘密,站愿意对工程质量检测所承担的检测业务负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责任。 盐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七年十月十日

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质量手册 手册的管理 第三版,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1 目的 《质量手册》是检测所从事检测工作的依据和准则,是完善检测所质量体系的文件化保证。为保持“手册”具有的指导、规范功能,特制定该制度。 2 范围 《质量手册》编写和使用人员。 3 组织和管理机构 3.1 该《质量手册》是按2007.01.01实施的“新评审准则”的要求,结合本所的工作实际,由所领导组织,质检人员参与,在原第二版的基础上,参加ISO/IEC 17025的有关规定进行重新编辑。经过初稿,各部门意见反馈、修改、汇总整理形成,由检测所所长审定批准发布的。 4 《质量手册》的发放与管理 4.1 《质量手册》的发放。由办公室按发放清单登记、编号后分发给所各部门负责人和检测人员。 4.2 《质量手册》是所全体职工从事检测工作的依据,应妥善保管,不得复制或随意转借他人。 4.3《质量手册》的回收。凡持有《质量手册》的人员因退休、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检测所前应将手册交回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质量手册》因使用破损需更换,必须交办公室以旧换新。 5 《质量手册》的修改 盐

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质量手册 手册的管理 第三版,第0次修订 颁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5.1 修改的条件 a.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新规定冲突时; b.某些规定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或在执行中发现有不完善之处时; c.组织机构、人员变动影响到实施时; d.到规定的年限需要换版时; e.承检项目变化时。 5.2 检测所负责人可委托所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手册》的修改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部门意见,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形成修改稿,按质量负责人审定,所负责人批准,其他部门不能任意涂改。 5.3 由办公室记录《质量手册》贯彻实施及修改等内容。 5.4 所负责人批准后的修改条文即行实施,已被修改的内容同时废止,按《质量手册》修改页内容执行。 盐

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oc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