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集体林权勘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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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文件

川林发〔2007〕151号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体林权勘界

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成都市林业局和园林管理局:

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权勘界操作办法,我厅制定了《四川省集体林权勘界操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省林改办。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集体林权勘界操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和规范我省集体林权勘界工作,确保林权界线准确、面积真实,保证勘界质量,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全国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内所有集体和个人的林权勘界工作。

第三条 林权勘界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林权勘界的步骤分为前期准备、外业勘查、内业整理、质量检查。 第二章 前期准备

第五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县具体的林权勘界技术细则,统一技术标准、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明确任务和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第六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建林权勘界专业技术队伍,开展林权勘界技术服务。勘界技术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参加林权勘界工作。

第七条 林权勘界应当收集准备以下资料:

(一)国家新编地形图。调绘底图应当采用1:1万的地形图;没有1:1万地形图的地区,应当采用1:5万、1:10万地形图放大到1:2.5万使用;有条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县,应对地形图进行扫描、校正(见《四川省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川林发[2006]144号),形成栅格图像,打印作为外业所需比例尺的工作底图。

(二)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林相图、小班一览表、森林资源统计表。

(三)最新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小班界定资料。 (四)林木、林地权属有关资料。

(五)森林、林木和林地变动情况资料。

(六)《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林权登记申请表》等。

(七)有关办法及技术标准等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 仪器工具准备

图筒、书包、文件夹、测绳(或皮尺)、钢笔、碳素笔、铅笔、削笔刀、网格计算纸、计算器、GPS手持机、计算机、电池等。 第三章 外业勘查

第九条 外业勘查包括宗地界线勘测和宗地因子调查核实两部分内容。

第十条 外业勘界由乡(镇)组成工作组,村具体负责操作。工作人员包括乡(镇)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村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及相关权利人(林地所有权人、林地使用权人及相邻林权权利人)。

第十一条 外业勘查按“县(市、区)—乡(镇)—村—村民小组—宗地”区划系统进行。区划应同行政区域界线保持一致。对过去已区划的界线,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宜更改。

在外业勘查开展之前,先在外业工作图上用铅笔初步转绘各类区划界线,经实地勘查无误后,用碳素笔逐段及时清绘。

第十二条 宗地是指林木林地权属四至界线所封闭包围的地块。宗地面积大小不受限制。宗地界线力求以明显地貌、地物界线(山脊、河流等)为界。

第十三条 划分宗地的基本条件是同一权属、同一权利人、同一林种、不跨林班。

第十四条 宗地界线核查方法

现场核查前,工作组应根据林改方案确定宗地调查路线和顺序。组织申请人、相关权利人到实地逐宗核实林地四至界线。界线勘查无异议的,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地形图勾绘,或采用GPS辅助定位、罗盘测量周界等方法,当场在调查底图上绘制宗地界线,进行宗地编号,并调查记载林地、林木各项因子及宗地其他相关内容。

现场核查时,涉及相邻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单位的,应有相邻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单位的代表一起参加,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单位之间宗地界线清楚无异议。

第十五条 不同情况宗地界线处理方法

比例尺为1:1万地形图,宗地面积≥5亩,有明显地形、地物标的,可直接在地形图上勾绘宗地界线;部分地段地形、地物标不明显的,可采用GPS辅助定点确定宗地界线位臵;宗地面积<5亩,无法在地形图上勾绘的,可用皮尺或测绳等进行丈量、定位,并在《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上绘制宗地界线示意图。

比例尺为1:2.5万地形图,宗地面积≥15亩,有明显地形、地物标的,可直接在地形图上勾绘宗地界线;部分地段地形、地物标不明显的,可采用GPS辅助定点确定宗地界线位臵;宗地面积<15亩的,进行实测或采用GPS测周界,或用皮尺、测绳等进行丈量、定位,并在《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上绘制宗地界线示意图。

使用GPS测量时,技术人员应记载宗地中央大致位臵的公里网纵横座标。

第十六条 宗地外业编号

外业调查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结合林班、小班,逐宗地编号,并在外业图上注记该村民小组的名称。宗地编号采用5位自然数XXXXX,不足5位,前面加“0”补齐(如00023)。宗地编号应不重不漏。

第十七条 宗地周界的绘制

对界线明显,能在地形图上勾绘的,技术人员应使用“_.....”符号勾绘宗地界线;对面积小、地形或地物标不明显、在地形图上难以勾绘的,可用GPS定点,用“⊕”符号在地形图上标注,并标识权利人和相邻权利人姓名、宗地编号。

第十八条 宗地因子外业调查

(一)根据《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中的内容,调查记载宗地座落、小地名、林班、小班、地类、森林类别、林种、面积、造林年度、株数、主要树种等宗地因子。

1、座落:填写宗地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位臵名称(如XX县XX乡XX村XX组);

2、小地名:地形图上标有小地名的应以地形图上的为准,地形图上没有标注小地名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小地名;

3、林班、小班:结合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填写宗地所在的林班、小班号;

4、地类:林地划分为7个地类,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

5、森林类别:按照主导利用功能不同,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二个类别;

6、林种:指《森林法》规定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五大林种;

7、造林年度:人工林为实际造林年度,天然林为龄组;

8、株数:对于散生木、四旁树、零星林木等难以准确表示其面积的,应填写株数;

9、主要树种:按各树种蓄积(或株数)比例大小依次填写,一般填1—3个树种(如:7柳杉2杉木1马尾松);

10、宗地形状示意图:对难以在地形图上勾绘宗地界线的,应按宗地形状在《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上绘制示意图,并在宗地周围(东、南、西、北)标注上明显地物标、界标及相邻权利人姓名;

11、备注: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在此栏中说明(如:合作造林,林权共有情况的说明;是否有林权纠纷及纠纷解决情况等)。

(二)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完成《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并经检查无误后,申请人应在工作组指导下,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据实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中各项相关内容;也可由技术人员帮助填写。

(三)签名。参加勘界人员都应在《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上签名;技术人员还应填写勘查意见。申请人、相邻权利人应在《林权登记申请表》上签名。

(四)存档。外业勘查用图、《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第四章 内业整理

第十九条 面积求算

(一)将一个乡(镇)或村的各宗地界线转绘至地形图上,在图上检查乡(镇)、村、村民小组、宗地之间是否有重叠或遗漏,对重漏的应及时纠正。经确认无误后,进行面积求算。

(二)量算面积按照“层层控制、分级量算、按比例平差”的原则进行。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三)手工绘制宗地图时,可用几何法、网点网格法或求积仪等量算宗地面积。有条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绘制宗地图的,可直接用地理信息系统计算宗地面积。

第二十条 宗地内业编号

整理内业图时,应在村行政区划界线范围内,按自北向南、由西向东顺序,采用5位自然数重新编号并在图上标注。

第二十一条 《林权登记申请表》编号

《林权登记申请表》编号由“省代码+市(州)代码+县(市、区)代码+乡(镇)代码+村代码+组代码+宗地内业号”组成,格式为:51SSXXAAACCZZDDDDD共18位数。其中:51—四川省代码;SS—市州代码;XX—县代码;AAA—

乡(镇)代码;CC—村代码;ZZ—组代码;DDDDD—宗地内业号。前11位代码应按《四川省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方案》中的代码体系编码。我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见附表3;乡村组原没有编码的,本次进行新编。

第二十二条 附图

在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时应制作宗地附图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粘贴在《林权登记申请表》和《林权证》的附图栏上。宗地附图应使用1:1万或1:2.5万比例尺的地形图作底图绘制,图式应符合林业地图图式的规定;无法在地形图上绘制宗地界线的,应在地形图上标注宗地位臵点,并附《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上的宗地界线示意图。

附图图例内容应包括:附图编号(NO1~NO6)、宗地座落、宗地内业号、宗地界线、图幅号、比例尺、宗地中心点坐标、勘界人、制图者、制图时间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乡(镇)林权基本图

根据外业勘界调绘底图,以乡(镇)为单位制作比例尺1:1万或1:2.5万的林权基本图一式两份,县、乡(镇)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四条 林权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有条件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宗地林权信息数据库,并通过GIS进行内业计算、统计、编绘林权基本图、信息查询、档案管理等。

第五章 质量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林权勘界工作的质量,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林权勘界质量检查验收办法;组成检查组进行林权勘界质量检查,并编写检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一)宗地划分是否符合要求; (二)宗地因子调查是否准确; (三)面积量算是否正确; (四)附图制作是否规范;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检查抽取的宗地数量不应低于勘界调查宗地数的2%。

在被检查的内容中,90%以上项次达到要求的,则为工作质量合格。否则应增大检查量至5%,仍达不到要求的,则应返工。

附件:

1、《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 2、《林权登记申请表》

3、《四川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林 权 勘 查 外 业 调 查 表 宗地座落: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小地名: 林 班 号: 小班号: 宗地外业号: 地 形 图:图幅号 比例尺 面积调查方法:勾绘 □ 实测 □ 宗地中心点坐标(公里网):横 纵 经营形式:1.自留山 □ 2.责任山 □ 3.集体统一经营 □ 4.新分到户山林 □ 5.已流转山林 □ 6.退耕还林 □ 7.其它经营方式 □ 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宗地形状示意图 东: 南: 西: 北: 四至界线 原权属凭证名称、编号 地 类 森林类别 林 种 主要树种 造林年度 株数(株) 面积(亩) 备 注 其 他 参与人 签 名 技术人 员勘查 意 见 记录人: 勾图人: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林权权利人、林业站、县(市、区)林业局各存一份。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林 权 登 记 申 请 表 申请表编号:□□□□□□□□□□□□□□□□□□ 第 页 ,共 页 申请人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法人证书号码) 联系方式 登记权利 内 容 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内业号 林 种 终止日期 主要权利 依 据 林权共有权利人 权 利 说 明 申请人签名 备 注 法定代表人 住址或地址 林地所有权 □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 林地使用权 □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 林地所有权 权 利 人 面积(亩) 登记类型 初始 □ 变更 □ 注销 □ 宗地座落 林班号 宗地外业号 主要树种 株数(株) 林地使用期 东 四 至 界 线 北 南 西 年 造林年度 相 邻 权 利 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登记类型及登记权利内容在所选项后划“√”。

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

附图编号: 第 页,共 页

在此粘贴1:l万或1:2.5万比例尺的宗地界线复印图(地形图)或示意图

第 页,共 页

宗地情况 序 号 宗地内业号 面积(亩) NO1 NO2 NO3 NO4 NO5 NO6 林地所有权 权利人意见 (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印) 乡(镇) 人民政府 意 见 (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印) 发证机关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印) 四川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510100 成都市 510101 市辖区 510104 锦江区 510105 青羊区 510106 金牛区 510107 武侯区 510108 成华区 510112 龙泉驿区 510113 青白江区 510114 新都区 510115 温江区 510121 金堂县 510122 双流县 510124 郫 县 510129 大邑县 510131 蒲江县 510132 新津县 510181 都江堰市 510182 彭州市 510183 邛崃市 510184 崇州市 510300 自贡市 510301 市辖区 510302 自流井区 510303 贡井区 510304 大安区 510311 沿滩区 510321 荣 县 510322 富顺县 510400 攀枝花市 510401 市辖区 510402 东 区 510403 西 区 510411 仁和区 510421 米易县 510422 盐边县 510500 泸州市 510501 市辖区 510502 江阳区 510503 纳溪区 510504 龙马潭区 510521 泸 县 510522 合江县 510524 叙永县 510525 古蔺县 510600 德阳市 510601 市辖区 510603 旌阳区 510623 中江县 510626 罗江县 510681 广汉市 510682 什邡市 510700 绵阳市 510701 市辖区 510703 涪城区 510704 游仙区 510722 三台县 510723 盐亭县 510724 安 县 510725 梓潼县 510726 北川羌族自治县 510727 平武县 510781 江油市 510800 广元市 510801 市辖区 510802 利州区 510811 元坝区 510812 朝天区 510821 旺苍县 510822 青川县 510823 剑阁县 510824 苍溪县 510900 遂宁市 510901 市辖区 510903 船山区 510904 安居区 510921 蓬溪县 510922 射洪县 510923 大英县 511000 内江市 511001 市辖区 511002 市中区 511011 东兴区 511024 威远县 511025 资中县 511028 隆昌县 511100 乐山市 511101 市辖区 511102 市中区 511111 沙湾区 511112 五通桥区 511113 金口河区 511123 犍为县 511124 井研县 511126 夹江县 511129 沐川县 511132 峨边彝族自治县 511133 马边彝族自治县 511181 峨眉山市 511300 南充市 511301 市辖区 511302 顺庆区 511303 高坪区 511304 嘉陵区 511322 营山县 511323 蓬安县 511324 仪陇县 511325 西充县 511381 阆中市 511400 眉山市 511401 市辖区 511402 东坡区 511421 仁寿县 511422 彭山县 511423 洪雅县 511424 丹棱县 511425 青神县 511500 宜宾市 511501 市辖区 511502 翠屏区 511521 宜宾县 511522 南溪县 511523 江安县 511524 长宁县 511525 高 县 511526 珙 县 511527 筠连县 511528 兴文县 511529 屏山县 511600 广安市 511601 市辖区 511602 广安区 511621 岳池县 511622 武胜县 511623 邻水县 511681 华蓥市 511700 达州市 511701 市辖区 511702 通川区 511721 达 县 511722 宣汉县 511723 开江县 511724 大竹县 511725 渠 县 511781 万源市 511800 雅安市 511801 市辖区 511802 雨城区 511821 名山县 511822 荥经县 511823 汉源县 511824 石棉县 511825 天全县 511826 芦山县 511827 宝兴县 511900 巴中市 511902 巴州区 511921 通江县 511922 南江县 511923 平昌县 512000 资阳市 512001 市辖区 512002 雁江区 512021 安岳县 512022 乐至县 512081 简阳市 513200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513221 汶川县 513222 理 县 513223 茂 县 513224 松潘县 513225 九寨沟县 513226 金川县 513227 小金县 513228 黑水县 513229 马尔康县 513230 壤塘县 513231 阿坝县 513232 若尔盖县 513233 红原县 513300 甘孜藏族自治州 513321 康定县 513322 泸定县 513323 丹巴县 513324 九龙县 513325 雅江县 513326 道孚县 513327 炉霍县 513328 甘孜县 513329 新龙县 513330 德格县 513331 白玉县 513332 石渠县 513333 色达县 513334 理塘县 513335 巴塘县 513336 乡城县 513337 稻城县 513338 得荣县 513400 凉山彝族自治州 513401 西昌市 513422 木里藏族自治县 513423 盐源县 513424 德昌县 513425 会理县 513426 会东县 513427 宁南县 513428 普格县 513430 金阳县 513431 昭觉县 513432 喜德县 513433 冕宁县 513434 越西县 513435 甘洛县 513436 美姑县 513437 雷波县 林业行政区划 519100 南坪林业局519101 松潘林业局519102 黑水林业局519104 马尔康林业局519105 观音桥林业局519106 壤塘林业局519107 小金林业局519110 川西林业局519111 新龙林业局519113 炉霍林业局519114 道孚林业局519115 白玉林业局519116 丹巴林业局519117 力邱河林业局519118 木里林业局519119 雷波林业局519120 凉北林业局519121 盐边林业局519122 普威林业局519123 川南林业局519124 夹金山林业局519125 翁达林业局519126 长江造林局519501 大渡河造林局519502 510683 绵竹市 511321 南部县 511901 市辖区 513429 布拖县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o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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