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gai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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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专项 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福建省南平市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规划

福建省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六月

目 录

1总论 1.1规划背景

1.2规划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1.3规划编制依据 1.4规划范围 1.5规划期限 1.6规划目标 2行政区社会与经济 2.1自然地理概况 2.2 社会经济概况 3饮用水源地

3.1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状况 3.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状况

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3.4 社会经济发展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 4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4.1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评价 4.2 入河(库)水体水质现状评价 4.3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分析 4.4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价结论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分析 5.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分析 5.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调查 6 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容量

6.1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及功能区类别 6.2 计算单元 6.3 控制因子

6.4 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6.5 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6.6水环境容量分析

7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7.1基本要求和工程内容

7.2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7.3二级及准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7.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7.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7.6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7.7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8项目可达性分析 8.1项目投资及预期效果

8.2一级保护区整治方案可达性分析 8.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 8.4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 9规划投资及效益评估 9.1规划项目投资与实施计划

9.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分期投资情况 10规划实施保障 10.1项目资金保障

10.2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 10.3政策制度保障 10.4 组织管理保障

第一章 总论

1.1规划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国务院研究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精神,2006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环发〔2006〕67号文)。

《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亦将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作为“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核心任务,强调优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2001年以来,南平市全面开展了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南平市和所辖的各县、市均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并经省政府批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统一划分技术规范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对南平市各设区、市饮用水源地基础情况、环境管理状况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核定已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不适宜的水源地,补充划分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出保护工程规划,绘制电子图集。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南平市饮用水安全工作,完善充实相关资料、数据、图集,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南平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对策及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2规划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1.2.1规划指导思想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好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用水安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本次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人民的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备用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1.2.1规划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基础情况调查过程中,求真务实。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规划中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和治理相结合。

(3)全面规划、重点深入的原则:对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规划,重点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4)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规划方案应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

(5)注重衔接、统一协调原则:规划要充分利用已用资料,并且要与南平市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及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统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1.3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7)《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1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2)《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2月1日)

(13)《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1989年联合颁发)

(14)福建省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2006年) (1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5]183号

1.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平市的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山市、建阳市、建瓯市、邵武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见表1-1)和拟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范围见表1-2)

表1-1 福建省南平市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南平市区 武夷山市 建阳市 建瓯市 邵武市 合计 河流型水源地 5 2 1 2 2 13 湖库型水源地 0 0 0 1 0 0 地下水水源地 0 0 0 0 0 0 小计 6 2 1 3 2 13 表1-2 福建省南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范围 地区 饮用水源地名称 安丰水厂水源保护区 新建水厂水源保护区 南平市 延平区 西芹水厂水源保护区 红星溪水源保护区(备用未建)

地区 饮用水源地名称 照溪水源保护区(备用水源,在建) 石雄水厂水源保护区 武夷山市 三菇水厂水源保护区 建阳市 狮子山水厂水源保护区 东门水厂水源保护区 建瓯市 水西水厂水源保护区 新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熙春水厂水源保护区 邵武市 同青溪水厂水源保护区 1.5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总体规划期为2006~2020年。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规划编制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三个阶段,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

1.6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06~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

中期目标(2011~2015年):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大幅削减,水源地水质得到一定改善;

远期目标(2016~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1.7规划任务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国家环保总局和福建省环保局的要求,对南平市各设区、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基础情况、环境现状和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调查

和分析,对规划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情况调查为基础,评价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全面核定已经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补充划分没有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为规划方案提供基础;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主要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控制工程规划、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工程实施效益评估等,并在典型区进行技术示范;同时,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污染环境风险评价标准体系、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的研究,为各级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n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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