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在科龙事件中的角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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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科龙电器及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启示

科龙电器及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启示

2008118108 王乐羽

2005年对于科龙电器来说,可谓多事之秋。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独立董事辞职、股权被冻结、公司被收购??科龙电器事件集中暴露了其潜藏已久的问题。2002年以来,顾雏军等人通过虚增收入、少计费用以虚增利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编制虚假银行票证,抽逃关联企业注册资金等转移科龙资金的手段涉嫌侵占、挪用科龙电器财产累计达到34.85亿元。顾雏军,这位2003年度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在资本市场上长袖善舞、精于运作的资本玩家,2006年被中国证监会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其麾下盛极一时的格林柯尔系也正式分崩离析。

科龙电器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之一顾雏军1959年生于江苏泰县,1981于年江苏工学院动力工程系本科毕业,1984于年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毕业。1985~1988年在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8年9月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1989年,在英国,顾雏军创办了顾氏热能技术有限公司,1995年12月,回国发展,投资5,000万美元在天津建成亚洲最大非氟制冷剂生产基地。2000年7月,以北京、深圳、海南和湖北4家工程公司为主体,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发行2.5亿股,筹集资金5.45亿港元。以发行价计算顾雏军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值折合人民币17.3亿元,加上他的非上市资产,其总身价应当在20亿元以上。从1989年只身赴海外到1995年回国创业,再到2000年成功上市,顾雏军11年挣了20多个亿。

2001年10月31日,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科龙电器公司第一大股东──原顺德市容桂镇政府所属的“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容声集团)”将总计20447.5755万股的法人股转让给原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据科龙电器2001年中报显示,公司每股净资产4.17元,而此次转让价格每股2.74元,转让价比净资产折价34%,共计转让价款5.6亿元人民币。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于2001年10月刚刚注册成立,是专门为此项股权转让而成立。完成交易的过户手续后,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持有科龙电器20.6%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容声集团持股比例降为13.46%,成为第二大股东。科龙电器作为顾雏军从香港资本市场转攻内地的第一站, 从入主开始,顾雏军就没有停止对科龙电器的掏空行为,科龙电器的梦魇历程也自此开始。 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柯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从此开始。2001年10月31日,科龙电器在香港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容声集团与顺德格林柯尔(顾雏军的私人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后者将以5.6亿元的总代价获得科龙电器20.64%的股权。一个月后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顾雏军等8人被正式委任成为董事。新一届的董事会中共9名董事,其中5名执行董事全部来自于格林柯尔。中国最优秀的家电生产巨头科龙电器已经在顾雏军的掌控之中了,而此时顾雏军仅支付了1.5亿元,20%的股权也只是质押还没有过户!2002年4月仃日,科龙电器公告:原单一大股东容声集团向格林柯尔出售2.05亿股科龙电器股票(占已发行股本的20.64%)的总代价减至3.48亿元人民币。在顾雏军率管理团队进驻科龙电器几个月后,出台巨亏15亿元的2001年报,使掌控科龙的代价顺势降了2.12亿元。2005年4月26日科龙电器公告预亏4,000万元(按国际会计师准则),并给出了两点原因:一是华意压缩机连年亏损,需将相关7,100万元商誉撇除;二是4,700万元存货拨备。2004年前三季度科龙电器的赢利已达2亿元,投资机构纷纷做出乐观的预计。后来突然曝出亏损令国内外舆论哗然,连科龙的大股东格林柯尔及顾雏军本人都被置于难堪

的焦点。2005年4月29日,科龙电器公布2004年年报:亏损6,000多万元,这与上一年盈利2亿多元的业绩形成巨大反差。5月,中国证监会就此问题立案调查,科龙危机爆发,国内投资者眼看着科龙股票从25元掉到了1元多。据有关资料指出,科龙电器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怀疑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有关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至少给科龙带来5.92亿元的损失。顾雏军本人遭遇四面楚歌,于同年7月底被捕。格林柯尔从2005年8月1日起停牌,于2007年5月18日退市,顾雏军资产从此灰飞烟灭。

科龙的舞弊造假已成事实,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顾雏军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舞弊,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2、虚增收入和收益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而在德勤审计期间,这些问题并未被披露,其实早在2002年德勤接手科龙时,德勤华永就应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对科龙进行充分的审计并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披露科龙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德勤华永为了不菲的审计收入,选择了背弃职业道德,包庇科龙,为其出具不符实际的审计报告。在之后2006年对顾雏军庭审时,顾雏军的陈述让我们重新思考了德勤华永在科龙造假案中担当的角色。顾雏军称,2004年为扶持武汉和安徽两地的科龙经销商,在年底通过压货的方式向上述两地的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合肥维希电器有限公司合计确认销售收入5.13亿元。对于此笔销售收入,当时的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争议。而当时科龙电器还有一笔7000多万元的对华意压缩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为此德勤提出了几套解决方案,其中一种是认定7000多万元的摊销,同时对5.13亿有争议的销售收入给予确认,德勤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一种是7000多万元的摊销入账,对5.13亿的销售收入不确认,德勤不出任何保留意见。两种方案顾雏军及董事会当时即认为本着保守的原则,应选后者。但后来,德勤突然变卦,坚持要公司选择前种方案。为此公司曾派人到香港与德勤理论了一天,但德勤始终坚持如果不按他们的意见就不给出报告。而当时已临近年报公布的最后期限4月28日时日不多,在此情况下,最终公司董事会被迫采取了德勤的意见。这虽然是顾雏军单方面的陈述,但也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因为当时中国证监会已正式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同时调查人员已入住科龙电器半月有余。当时顾雏军已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如果此时科龙电器再被德勤出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然对顾雏军非常不利,顾雏军选择第二种方案的确是现实需要。而作为审计机构的德勤此时也非常明白顾雏军的诉求,但它也不能将自己的审计报告作为顾雏军的护身符。因为此前年度德勤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继续出具无保留意见德勤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科龙电器查出违规,德勤无疑将面临重大的审计责任,今后也没有任何推脱的理由。因此,此时的德勤更需要通过一份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自己的“护身符”。由顾雏军的陈述可知,德勤华永对科龙的情况是完全知情的,还帮助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舞弊,掩盖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德勤华永这种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德勤的签字会计师,应撤销其注册会计师职业证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停业整顿,科龙事件造成的多方面损失,德勤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做出应有的赔偿。

通过观察格林柯尔收购的公司,它们都有很多共性:业绩连年下滑,有的甚至被特别处理或濒临退市,基本上已失去在二级市场上的融资功能。那么,如何使这些“休克鱼”起死回生,再次造血呢?不二法门就是要赢利。而赢利的根本途径应该是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的提升。可是这个途径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怎么办呢?走偏门。简单说,赢利=收入-成本-费用-息税。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公式右边任何一项都有文章可做。格林柯尔又是如何做的呢?通过研究它的财务报表和股市表现,不难发现它在上市公司的“费用”上做了文章一一大幅拉高收购当年费用,形成巨亏,一方面降低收购成本,另一方面为将来报出利好财务报

表和进一步的资本运作留出空间。只此一招,就可以“洗去”未来年份的大块费用负担,轻装上阵,出来一份干干净净报表,“赢利”就变得容易多了。

科龙电器案例的实质是控股股东通过行使其控制权,借助各种隧道挖掘行为,掠夺上市公司财富,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当然,国企产权改革的进程不会因为科龙电器事件而停滞,但是如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制度漏洞、降低改革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也能从中得到一些结论与启示。

首先,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加强控制权转移行为的过程监管乃当务之急。首先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情况的监管和审核,明确收购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其出具收购后对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组方案,说明收购人在该行业已经具有的竞争实力。其次,重点关注收购资金来源的合理合法性,防止其从控股的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用以收购其他上市公司,并对来源于信贷的资金要求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限制通过“过桥贷款”进行所谓“产业整合”的收购行为,以此作为判断其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重要标准。

其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中介鉴证机构应该本着勤勉、诚信、中立的原则,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鉴证,并对其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以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然而,从近几年的银广夏、三九医药、德隆系、托普系等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例来看,注册会计师要么是审计失败,未能查出财务报表的问题,要么是与公司协同造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共同欺骗广大投资者,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违规成本极低,所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几乎为零,是会计师事务所不再坚持职业操守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除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还需制定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和制度规范,使违规和违背职业道德的中介机构付出高昂的代价。

最后,信息披露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是约束控股股东行为的重要手段。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信息披露对提高证券市场效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无论从制度建设层面,还是从具体执行层面来看,均存在不尽完善之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方面仍显不足,信息披露透明度不够。

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的投资行为,禁止控股股东利用其他不恰当的交易手段转移上市公司资产;二是要求强制披露上市公司金字塔式的股权结构和交叉持股的情况,对属于同一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间技术转让与合作进行适当的披露,及时披露公司拟进行的购并活动,降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篇二:科龙电器2001-2004审计案例分析

科龙电器2001-2004年审计案例分析

一、科龙电器2001-2004年主要情况概述

科龙电器全称是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主要从事行业是冰箱、空调等家电制造兼国内外销售及售后服务。2001年,广东格林柯尔收购了科龙电器13.42%的法人股股权,至2004年格林柯尔持股比例达26.43%,而其控制人顾雏军正式成为科龙电器的董事长。2000年开始科龙出现净损失,2001 年度,科龙电器继续出现巨亏,当年新增亏损 15.57 亿元;由于连续两年亏损,随即被戴上 ST(亏损程度严重,濒临退市)的帽子。2002 年度,科龙电器扭亏为盈。2003 年科龙电器处理掉了挂在账上三年之久的累计亏损,并将账上每股未分配利润由上一年的-1.22 元反转为+0.1859 元。 2004 年,在扭亏两年后,科龙电器重新“反亏”。2004 年度会计报告称,新增亏损 6833 万元。

二、科龙电器2001-2004年审计报告研究

(一)审计报告概述

2001年度科龙电器的审计师为安达信华强,因科龙连续两年亏损,存在持续经营的问题,加上科龙电器频繁变更极大地影响了管理成声明书作为审计工作基础的可靠性等,安达信华强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之后由于安达信事发,德勤华永接收。2002年度,德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是由于三洋电机代三洋科龙偿还了人民币154000000元的贷款,注册会计师认为该笔款项科龙应计入资本公积,而合并报表中,该款项连同科龙电器代三洋科龙偿还的银行贷款人民币26420000元一并考虑,减少了当年度利润约7500万元。2003年德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4年德勤再次对科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针对该年度的两项销售收入,这两项销售收入来自对中国境内两家客户的产品销售收入,其中有一家为新客户。德勤

以未能从这两家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也未能确定与新客户交易的真实性,所以,未能取得足够的证据以证实这些收入的真实性给出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华永对科龙的审计分析是失败的,德勤没有根据科龙的实际情况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在2002-2004年间,科龙电器财务报告虚假,披露不实,公司经营和管理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做法,有调控三项费用,虚增收入和虚减成本,反常内部交易为获取银行资金等,而在德勤对科龙这几年的审计报告中,这几项均未反映,德勤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没有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德勤应当为其审计失败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分析

注册会计师必须拥有独立性,独立性包含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两个方面。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为“形体”独立性、“外在”独立性或“表面”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计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比如不得拥有被审计企业股权或担任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地执行业务。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性,又称为“精神”独立性、“内在”独立性或“事实”独立性,即认为独立性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自信心,以及判断时不依赖和屈从外界的压力和影响。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袒护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总之,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结合起来构成审计独立性的全部内涵,二者缺一不可。2002-2004科龙电器的国内审计师为德勤华永,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350万港元、420万港元、550万港元,合计高达1320万港元。高昂的审计费用,使注册会计师对客户过度依赖,缺乏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严重缺失独立性,是造成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德勤接手科龙后当年的财务报告,德勤给出了保留意见,而在证监会后来的调查结果中,当年已经有重大现金流异常,德勤却没有能够发现这些情况。证监会对科龙的调查中还指出,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2003年,本公司将产品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互相买卖,并以此贸易背景开具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到银行贴现,获取大量现金。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汇总表并未如实反映上述现金流。经统计,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合并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02550万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13573万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976万元,而德勤不仅未发现此项不合法操作,还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显然不是单纯的审计失误,而是德勤对科龙的故意袒护,包庇。而2004年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很有可能是德勤为了自保而为之,因为由于德勤上一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继续出具无保留意见,一旦科龙电器被查出违规,德勤华永无疑将面临重大的审计责任,今后也没有任何推脱的理由。

(三)审计程序分析

德勤华永在对科龙电器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存在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问题。具体包括:1、德勤华永对科龙电器公司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德勤华永在对科龙公司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公司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德勤的此种做是不科学的,它违反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技术推测原则。2、德勤华永在存货抽样盘点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样盘点范围不适当,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所有存货进行监盘,而德勤对科龙抽样盘点的范围不充分,从而未能发现科龙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3、德勤华永在对科龙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审计过程中执行的程序不充分,函证方法不当。在2003年度审计中,德勤就存货已出库未开发票项目向四家客户函证,客户仅对询证函的首页盖章确认,但该首页没有对后附明细列表进行金额或数量的综述。此外,向另两家客户发询证函中,客户并没有将回函直接传真或邮寄给德勤华永,而是由科龙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收后转交给德勤华永。这给科龙提供了舞弊的方面,德勤缺乏应有的职业怀疑精神。

(四)德勤华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科龙的舞弊造假已成事实,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顾雏军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舞弊,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2、虚增收入和收益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而在德勤审计期间,

这些问题并未被披露,其实早在2002年德勤接手科龙时,德勤华永就应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对科龙进行充分的审计并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披露科龙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德勤华永为了不菲的审计收入,选择了背弃职业道德,包庇科龙,为其出具不符实际的审计报告。在之后2006年对顾雏军庭审时,顾雏军的陈述让我们重新思考了德勤华永在科龙造假案中担当的角色。顾雏军称,2004年为扶持武汉和安徽两地的科龙经销商,在年底通过压货的方式向上述两地的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合肥维希电器有限公司合计确认销售收入5.13亿元。对于此笔销售收入,当时的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争议。而当时科龙电器还有一笔7000多万元的对华意压缩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为此德勤提出了几套解决方案,其中一种是认定7000多万元的摊销,同时对5.13亿有争议的销售收入给予确认,德勤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一种是7000多万元的摊销入账,对5.13亿的销售收入不确认,德勤不出任何保留意见。两种方案顾雏军及董事会当时即认为本着保守的原则,应选后者。但后来,德勤突然变卦,坚持要公司选择前种方案。为此公司曾派人到香港与德勤理论了一天,但德勤始终坚持如果不按他们的意见就不给出报告。而当时已临近年报公布的最后期限4月28日时日不多,在此情况下,最终公司董事会被迫采取了德勤的意见。这虽然是顾雏军单方面的陈述,但也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因为当时中国证监会已正式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同时调查人员已入住科龙电器半月有余。当时顾雏军已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如果此时科龙电器再被德勤出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然对顾雏军非常不利,顾雏军选择第二种方案的确是现实需要。而作为审计机构的德勤此时也非常明白顾雏军的诉求,但它也不能将自己的审计报告作为顾雏军的护身符。因为此前年度德勤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继续出具无保留意见德勤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科龙电器查出违规,德勤无疑将面临重大的审计责任,今后也没有任何推脱的理由。因此,此时的德勤更需要通过一份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自己的“护身符”。由顾雏军的陈述可知,德勤华永对科龙的情况是完全知情的,还帮助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舞弊,掩盖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德勤华永这种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德勤的签字会计师,应撤销其注册会计师职业证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停业整顿,科龙事件造成的多方面损失,德勤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任,做出应有的赔偿。

结论

真实的反映财务报告对一个企业来讲至关重要,一个企业的良好状况不是用虚假的财务数据来维持的,一个企业的生命力是其内在的发展能力,没有发展能力,泡沫终有一天会破灭。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程序时,应遵守注册会计职业准则,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持独立性,不能为了个人利益就违反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

篇三:科龙事件

一、引言

随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科龙案件”和格林柯尔系的立案调查,科龙在2002年至2004年间的重大财务造假问题渐渐公诸于众,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此期间为科龙提供审计服务的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却出具了两份保留意见和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并未揭示出科龙的假造行为。究竟是由于审计业务内在固有的局限,使得审计不可能揭示出所有财务造假;还是因为德勤违反审计准则存在执业过失,造成审计失败,这在社会民众、会计业界与德勤之间产生了众多争议。

目前证监会的最终处罚决定尚未出台,德勤一方以此为由三缄其口,而众多主张追究德勤责任的更多的是主观判定德勤存在失误,难以令人信服。因此,有必要对德勤审计科龙一案进行全面的评析,公正地判断德勤在科龙案中的责任,为了防止将来再次出现此类审计失败寻找防治措施。

二、审计社会角色的转变

在审计发展初期,审计师被赋予“警犬”的功能。审计被视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方式,就在当时承担起了监督检查的职能。由于初期反映经济活动的财务信息相对简单,信息量不大,因此,查错防弊成为审计的目标,审计师的作用和价值在于履行查错防弊的职能。随着经济现实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到了20世纪30年代,审计师开始被定位为“看门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反映经济活动的信息量骤然增加,信息也越来越复杂。于是,审计是在实务中对财务报表实施在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的抽样审计,通过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不足之处,来确定审计资源。有重点有目标的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结论符合一定可靠性水平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但这种抽样审计的方式仍会给审计师带来很高的风险。可以看到,此时审计师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委托方向已知第三者延伸,包括众多的股东以及企业的债权人和许多的利益相关者。因而,审计师否定了自己“警犬”的角色,强调只是“看门人”,仅仅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发表意见,不对查找帐簿中的错误与舞弊负责。

但是20世纪后,审计师所处的经济、法律环境与以往有显著不同。在高风险的现代社会里,因企业经营失败或者管理当局舞弊破产倒闭的事件大量出现,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由此对审计师形成了日渐增长的期望。社会公众不仅要求他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发表意见,还要求他们查找重大的错误与舞弊,而且一旦出现信息使用人因信息不当而遭受损失的情况,审计师必须承担足够的风险,对信息使用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这种期望给法庭判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促使审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扩大到其他第三者。毫无疑问,仅仅履行“看门人”的职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审计的要求,审计师需要承担起“信息风险的降低与分摊”的责任。

现代审计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审计是使资本市场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然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营业风险,由于经济上或营业上的原因而导致经营失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就需要大量相关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但是判断营业风险的信息又不正确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是信息风险。

在风险广泛存在的现代社会里,审计以何种方式存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在审计可能受自身审计技术,审计成本,审计实践,以及外在的审计环境,甚至包括社会公众和客户等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制约——这就是所说的审计的固有局限,并非审计师之力可以改变。审计师实际上无论多么勤勉尽职,也无法保证其审计后的会计数据绝对真实公允。虽然审计师的定位不能迎合人民的主观愿望,但是,如果审计师不能像使用者提供有助于降低风险的信息,不能查找出重大错误与舞弊,不能因审计信息使用者因信息不当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那么审计师这一职业最终将丧失存在的空间。

本文之所以选择“科龙案件”来分析,是为了通过此次审计失败案件分析观察为科龙提供审计服务的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是否在其中扮演了“信息风险降低者” 的角色,是如德勤自我辩护的由于“审计的固有局限”的制约,还是德勤本身违反了审计准则,甚至更严重的涉嫌舞弊呢?对于现在的整个市场而言,四大之一出具的审计报告使得一个上市公司能够摘星脱帽,这本来是一个神话,然而却爆出了重大财务造假,科龙门案件可以说是给所有的人,股东、债权人以及各种利益相关者敲响了警钟。

随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德勤究竟在这次的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否对此次事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德勤-科龙事件的来龙去脉……

三、德勤-科龙案例

(一) 科龙公司简介

“科龙”是中国驰名商标,涵盖空调、冰箱、冷柜、小家电等多个产品系列。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2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4月,顺德市容奇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科龙(容声)集团, 从而公司成为科龙(容声)集团控股的子公司。1996年7月23日,公司公开发行了459,589,808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于1998年度,公司获准发行110,000,000 股A股,总股本达88200.6563万股,并于1999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过02年的一系列股权转让,公司原单一大股东容声集团已不再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广东格林柯尔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2004年10月14日,广东格林柯尔受让顺德信宏所持有的公司57,436,439股法人股(占股权比例5.79%);此次股权转让后,广东格林柯尔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目增加至262,212,194股(占股权比例26.43%)。

证券简称:科龙电器公司名称: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从梦总经理:汤业国注册资本:99200.6563万元经营范围:开发、制造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内、外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运输自营产品。

(二)德勤-科龙案情回顾

2002年之前,科龙的审计机构是安达信。2001年底,顾雏军掌控下的格林柯尔入主科龙。当年“ST科龙”的财务报表显示,其共计提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6.35亿元,导致巨亏15亿多元。时任审计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合理的保证来确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确记录并充分披露”而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安达信因安然事件颠覆后,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业务并入普华永道,然而,普华永道对格林柯尔和科龙这两个“烫手山芋”采取了请辞之举。随即,德勤走马上任,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

2003年3月28日,德勤为ST科龙200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科龙当年的年报中,通过高达3.5亿元的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转回,实现净利润2亿多元。德勤对该份年报出具保留意见主要理由是不能确定年初科龙公司及合并的净资产是否真实,未取得科龙公司联营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认为应当调减科龙1亿元的净利润(其中包括转回的25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即使是调减后科龙仍然盈利,时任科龙公司董事长的顾雏军同意调帐,调减后科龙2002年的净利润是1亿元。由于科龙在2000年和2001年都是巨亏,200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公布盈利,按照当时证监会的规定就可以免于退市,并脱掉ST的帽子。此前安达信曾给出过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1年年末科龙整体资产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德勤 2002年给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

2004年4月19日,德勤对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科龙当年的财务报表称实现净利润2.02亿元。

2005年4月28日,德勤对科龙2004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因为

未能确认两家客户达5.76亿元的应收账款,未能确定是否应对销售退回计提准备。科龙当年的财务报表称亏损6400万元。

2005年5月科龙危机爆发,随后德勤宣布不再担任科龙的审计机构。但它此前为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2002年和2004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没有撤回,也没有要求公司进行财报重述。既然科龙被证实有重大错报事实,德勤显然难以免责。

2005年8月2日,证监会经过对科龙公司5个月的调查,公布了《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告指出,通过虚构销售收入、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科龙从2002年至2004年分别虚增利润1.1996亿,

1.1847亿和1.4875亿元。根据证监会调查事实,2002年科龙通过虚增利润,掩盖了其亏损的事实,尽管德勤因不能确定2002年初的净资产而对200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但其是认同科龙2002年扭亏为盈的;德勤对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能发现科龙2003年年报中现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虚假,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97亿元,科龙未披露多起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也未披露与格林柯尔系公司连体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4年度德勤尽管对科龙的收入确认出具了保留意见,但没有揭示科龙巨额资金被挪用或侵占事实,也未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要求调整。

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认定科龙电器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

2005年底,证监会对德勤的调查基本完成,基本认定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2006年1月,另一家同属“四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对科龙的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调查期内涉及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共达75.5亿元。而德勤为科龙审计的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均未提及科龙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动。

2006年3月29日,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勇首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德勤赔偿因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随后,来自全国12个省市22个律师事务所的30名律师宣布组成“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和中小流通股股东提供法律服务,矛头直指德勤。

2006年4月,证监会召开了处罚德勤的听证会。迄今为止,证监会尚未作出最后的处罚决定。7月最新消息称,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起责任人员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决定,对科龙电器处以60万元罚款,对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并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德勤-科龙案例分析

(一)科龙审计失败案中的主要问题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1. 德勤对科龙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德勤对科龙电器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电器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在未对产成品进行有效测试和充分抽样盘点的情况下,德勤通过上述审计程序对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并予以确认,其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均不合理。

2. 德勤在存货抽盘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盘范围不适当,执行的审计

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有效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电器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存货监盘也是一项重要的审计程序,如果进行账实相符核查,科龙虚增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实并不难发现。

3. 德勤在对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审计过程中执行的程序不充分,函证方法不当;收入的确认应该以货物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一般来说仅以“出库开票”确认收入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德勤对科龙电器2003年度审计时,就存货已出库未开票项目向四家客户所发的询证函中,客户仅对询证函的首页盖章确认,但该首页没有对后附明细列表进行金额或数量的综述。因此,调查人员认为该类询证函的回函结果不能满足发函的目的。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不应确认为收入。未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必然导致利润虚增。科龙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体现出德勤未能恰当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同时这也说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较敏感的“销售退回”这一块,德勤也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致使科龙通过关联交易利用销售退回大做文章,转移资产,虚增利润,这也是德勤所不能回避的错误。 德勤审计科龙电器分公司时,没有对各年未进行现场审计的分公司执行其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有效确认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

4. 德勤事务所未就科龙电器2003年度确认对合肥维希的销售收入30,484万元事项对其出具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更正或相关处理。另外,其200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金额错误。

5. 德勤事务所对科龙电器内部票据贴现未能适当关注,未发现科龙电器2003年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问题。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 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 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审计活动是一个系统过程,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审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本身是审计活动的直接实施者,亦是审计成败的决定因素。其中,独立审计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舞弊行为的一道重要关卡。拥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没有把好这道关,反而深陷“科龙门”,下面就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看看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德勤的审计失败。

1.经济动因:企业追求利润德勤从普华永道手中接过这个烫手山芋,自然是商业利益驱使。

在随后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向科龙收取年度审计费分别为350万港元、420万港元、550万港元,合计高达1320万港元。 但是德勤并未在收取的巨额审计费用后,按照其应有的职业立场发表公允恰当的审计意见,并且其发表的意见明显未揭示以顾雏军为首的管理层准备的财务报告与实际情况的差异。不免让人心生怀疑德勤是否卷入了科龙管理层的舞弊事件。

审计市场日益激烈而残酷的垄断竞争已经严重威胁了审计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独立性,因而审计失败在所难免(为了保留或者取悦客户而违反独立性导致审计失败的案例不胜枚举,今年中外重大审计失败案例莫不是与此相关)。

从理论上来说,审计制度的安排目的在于保证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审计师必须独立于被审计对象,这是其中的关键。审计师与被审计对象之间不能够存在经济利益,组织关系上的关联关系。正因为如此,独立性一直被视为审计的本质特征和灵魂。

但是,理论上的“超然独立”并不能保证实践中的“独立”。发生在审计实务中的近半数的审计失败案件都与独立性问题密不可分。实践中,被审计对象(经营者)往往决定着是否聘

请哪个审计师,审计公费的高低,审计和保证业务的项目结构,因此,审计师与被审计对象之间实际上是具有相关性的,审计师无法摆脱利益关系保持真正的超然独立。

美国审计总署GAO(2003)针对美国审计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和竞争的研究报告指出,虽然大型公众公司一般不会由于价格因素而变更审计师,但是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揽客行为却使得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持续地提供竞争性价格以留住其客户。

德勤为科龙审计3年报告收取了高达1320万港元的审计费,在激烈的审计竞争市场中,德勤和科龙之间的这种“固有利益关系”使得德勤难以查错揭弊,在承接业务(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两极间来回,这种两难的境地严重的影响了审计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历史上,许多的重大审计失败案件莫不与此有关(例如:安达信从安然收取的高于审计收费的审计业务收入影响了独立性)。德勤作为四大之一,为了自身的利益,没有充分,适当的执行审计程序,降低审计成本,最终以审计失败为代价支付了巨额的审计成本,实在得不偿失。

2.法律环境动因:中国制度宽松,对待四大的超国民待遇,造成违规成本极低近两年一连串的诉讼,使得“科龙”的名气越诉越大,德勤也毫不逊色。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指责。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业务的突飞猛进是从2001年开始的,当时,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银广夏”、“郑百文”等会计丑闻中被陆续曝光,社会各界对“四大”的诚信寄予很大期望。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补充审计16号文” ,要求上市公司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时,财务报告除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法定审计外,还必须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一些银行也相继规定,贷款的公司必须到指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审计。借助这些优惠政策,“四大”在中国飞快发展。

国内违规成本低,也是“四大”频频出事的重要原因。从2001年的郑百文到锦州港,以及2005年的京东方等四大的审计问题频现。在美国一旦出现会计审计问题,有关监管机构按法规进行严惩,股民也利用法律武器讨回损失。上世纪80年代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案,使卷入其中的普华永道支付了1亿多美元的赔偿。但在中国,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遭到起诉的案例很少。我国有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所进行的裁决和处理,偏重于行政处罚。此外,投资者的法律索赔成本十分高昂。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称审计师为“经济警察”,实际上夸大了外部独立审计的作用。审计师没有司法或行政权力,因此可能无法获得能与行政或司法机构比肩的信息。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现在许多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主要因为上市公司能够左右会计师事务所的饭碗。而且,道德审判意识不强且违规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对于造假企业,审计师仍有可能铤而走险。

(三)德勤的审计责任分析

1.分析标准

德勤的工作人员曾向记者表示:“在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存在某些固有的局限性,同时某些重大错报的情况未能被察觉,都是可以理解的,尤其当这些是由于故意隐瞒的违规行为所造成。” 的确,审计存在其内在的局限。现代公司审计最重要的职能是经济鉴证职能,即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是否真实而公允,而不能要求审计揭露公司所有的财务舞弊,社会不能将财务报表上任何造假行为都归责于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容许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的固有局限为借口,在未履行审计人员应尽的义务与职责的情形下,推卸其在审计失误中的责任,否则审计的局限将成为一切审计失误的“避风港”。

德勤的全球CEO白礼德(William G.Parrett) 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科龙的不法行为是“串通舞弊”,德勤也是“受害者”。所谓的“串通舞弊”,是指“一伙人,可能是公司内部,也可能包括公司外部的人,联合起来欺骗股东,也包括欺骗审计师”。在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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